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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约结婚后-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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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获得,但爱情一旦远离,也许再也追不回来。
其实他大可不必辞职,但他向来是个绝对的人,一旦下定决心,就不肯抱着一丝侥幸心理。要断就断个彻底,虽然寡情了点,可他没有办法,如果非要强求和已经不爱的人在一起,痛苦的就不止是斓茜一个。
他正准备走了,甘琪在他身后叫住了他。
“能聊聊天吗?不止是作为同事和老同学。”
黎芮扬笑笑,“去天台吧。”
两人走上天台,坐到休息区的椅子上后,甘琪笑了笑说:“真是说走就走啊,我本来还抱着一丝希望呢。你好不容易争取到现在的一切,就不会有一点点犹豫吗?”
他的声音依旧平稳如常,“没什么可犹豫的了。”
“那斓茜呢,你一点也没有不舍?”
他微微低头,“该说的我都告诉她了,比起欺骗她,我宁愿让她早日从那场梦中走出来,不要再为我浪费时间了,我不值得。”
甘琪苦涩地牵动了一下嘴角,却仍旧笑不出来,她问:“你这些年来,有想过那个孩子吗?”
黎芮扬短暂地闭上了眼睛,等平复了心情后才缓缓开口,“我会相信,他是去了另一个美好的世界,我一直都相信这一点。”
“你还记得那一天吗,她去我们教室门口找我,你正好看到她,等我回去坐下后,你就向我问她的名字。”
黎芮扬深深呼出一口气,再抬头时眼里竟是果决之色,“我决定忘了那些回忆。麻烦你通知一下她,让她也忘了吧,我和她注定此生无缘。”
甘琪的说话时都带着哭腔了,“覃诗颜有什么地方比得上斓茜的,值得你将斓茜忘记?”
他怔了许久,才回答说:“是,斓茜太美好了,所以我当初爱上了她。而诗颜……她却是不同的,我爱上她从不是因为她有多好,而是一种感觉。从我第一次见到她开始,就不自觉地被吸引了,她那时哭得像只小花猫,一点也不漂亮,可就是让我想要靠近,以至于到现在,我完全离不开她了,哪怕一秒钟见不到她,我都会想着她。”
这番话也许已经潜藏在他心里许久了,却连他自己都没发觉过,直到刚刚被问起,他才跟着心,一字一句地诉说了出来。他也是这才发现,原来自己真的是对诗颜一见钟情。那本是他最为不屑的一种恋爱方式,他一向都相信要互相了解基础上的爱情才是最为可靠的,可是人生就是这样复杂,越不想要的偏偏会在无意中被上帝带到你的眼前。
而诗颜,正是上帝赐予他此生最好的礼物。
后来甘琪先离开了,走之前她只说了一句,“这些话我不会帮你转达,你自己看着办吧。”
甘琪走后又有人来拍了拍他的肩,是他在这个公司相处得最好的哥们儿,叫施存,他笑着问:“你偷听多久了?”
施存递了杯咖啡给他,自己手里还有一杯,他举起来饮了一口,“喂,你居然都不把嫂子带出来看一看,真是不够义气。”
黎芮扬皱了皱眉,“她不太喜欢那种聚会。”
施存叹道:“刚刚要不是跟着你们出来,我还以为甘琪喜欢你呢。”
黎芮扬错愕地问:“你喜欢她?”
施存笑着摇头,“我只是因为你刚刚那段话,想到了自己……唉,爱情哪,不只是女人才会为之心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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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厥切:今晚还有一更……




☆、第四十五章 接下捧花

周薇颖的婚礼*三号举行,正好在十一长假期间,街上拥挤地不行,黎芮扬的车赌了近一个小时才赌到酒店。
两人从停车场出来时,覃诗颜挽着他的手臂,边走边说:“你要当心,你上次放了她一次鸽子,小心她不给你好脸色。”
黎芮扬笑着问:“在婚礼当天她还会不给我好脸色?”
“别说你,就连新郎都可能得不到好脸色。”
事实是覃诗颜担心过度了,周薇颖在酒店门口看见两人时,并没有对黎芮扬多做打量,只是简单地打了个招呼,然后便使劲地抱了抱诗颜,附在她耳边小声说:“嗯,看起来还好,不过以后他要是敢欺负你,得马上通知我,我一定帮你。”
覃诗颜笑出了声,“到底是你结婚还是我结婚啊,这番话应该是我说才对吧。”
周薇颖亲了亲她的脸颊,忍住眼泪说:“我就先把自己交给别人了,你也尽快安定下来吧。”
由于新娘还有太多事要忙,覃诗颜便先和黎芮扬去了休息区等待婚礼开始。坐下后他问道:“刚刚你们在小声交谈什么呢?”
覃诗颜忍住笑意,摇摇头说:“女人之间的谈话,就不告诉你。”
黎芮扬没有为难她,又问:“为什么你不去当伴娘?”
她剥了颗刚刚周薇颖递给她的喜糖含在嘴里,甜得让她觉得喉咙都腻了,她说:“她向来不按寻常人的思路走,就觉得伴娘是个苦差事,穿着高跟鞋站那么久,又要帮着喝酒。唔,她舍不得让我做那些事。”
他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嗯,以后我们也得找个能喝酒的伴娘,帮你分担一下。”
覃诗颜感觉有些跟不上他跳跃的思维,咬了咬下唇,说了一句傻气无比的话:“那谢谢你的好意了。”
虽然已经见过周薇颖穿着婚纱的模样,可真到了婚礼现场,又觉得她更加美丽了。晶莹的露肩白色婚纱,配上她雪白的皮肤恰好不过,真像从童话世界中走出来的公主。诗颜不禁慢慢湿了眼眶,又突然感觉到身旁那人将她的手攥得紧紧的。
她反握回去,只觉得这一刻是她所经历过最幸福的时刻。
两人念誓词的时候,诗颜总算不顾众人眼光地哭了出来,在泪眼朦胧中,她却突然看到薇颖转头看了她一眼,眼角是深深的笑意,好像在对她说:“我很幸福。”
吃完饭后才到新娘扔花的环节,周薇颖将花毫无偏差地直接扔入了她的怀中。其实她何尝不知道,薇颖早就瞄好了她所在的位置,在加上她以前练过篮球的功底,才会扔得那么准。
接过后,她拿着捧花去找黎芮扬,笑着说:“我可是第一次接到新娘子的花,小时候最喜欢去抢,却老是抢不到,现在才知道其实都是有猫腻的。”
黎芮扬牵过她的手,看着场内的人已渐渐散去自由活动,问:“我们出去走走?”
她点点头,便随着他一起出去。
两人去到的是酒店附近的一处公园,因为是假期,里面也拥挤得不行,最后走了好久,才找到一处相对僻静之地,两人在石凳上坐了下来。
黎芮扬含笑说:“接到了捧花,你就没有什么想法?”
覃诗颜摇了摇头,“没什么啊,虽然看别人结婚挺羡慕,可我其实也挺害怕那座围城的。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我可真不想亲自葬送我的爱情。”
黎芮扬叹了口气,无奈地说:“好吧,我也不催你。反正你在我身边就够了,是不是坟墓都无所谓,你愿意的话,谈一辈子恋爱我都奉陪。”
诗颜愣了愣,着实没有想到他会说出这样的话,刚刚她说那番话其实只算得上戏言,没想到他却认真了。她低笑了几声,然后在黎芮扬有些莫名的目光中说:“傻瓜,骗你的。我都说了,以后我全都听你的。”
黎芮扬沉默了几秒钟,突然离开石凳,然后在她的瞠目结舌中单膝下跪,从西装里掏出了早就准备好了的戒指。
他打开精美的锦盒的那一刻,诗颜只觉得快要被里面闪闪发光的那枚戒指刺伤眼睛了。她连忙闭上眼,“我还没准备好。”
黎芮扬却固执地举着手里的戒指,说:“这是我在搬家第二天就买好了的,诗颜,你相不相信都好,我要告诉你的是,不管我的从前是怎样的,这是我第一次向别人求婚。我爱你,这件事已经成了我生命的唯一信仰。”
她还是没有说话,却缓缓睁开了眼睛。刚刚在婚礼上哭红了的双眼已经再次蓄满了泪水,她觉得自己嗓子眼想被堵住了似的,想开口却说不出话。
在黎芮扬坚定的目光中,她抬起手,用食指缓缓在空中虚划了两个单词,然后将手交给他。
黎芮扬刚刚在等待过程中只觉得每分每秒都是煎熬,却丝毫没有退缩,直到看到她的回应,他悬着的心才终于落回实处。
但他取出戒指时,手却还是不自主地发抖,还好她很配合,戒指才能顺利地套入她的中指。
这些步骤都完成后,黎芮扬才得以有喘息的机会,他站起身,然后将她一齐从石凳上拉起来,抱住她说,“我发誓,我会用余生去好好爱你。”
两人没有回到酒店,而是直接回了家,刚一关上防盗门,两人的身体便迫不及待地纠缠到了一起。
覃诗颜今日穿的连衣裙是侧拉链的,黎芮扬摸索了许久才找到,拉下去的那一刻咬了咬她的耳垂,笑着说了声:“真麻烦。”
覃诗颜的耳朵被他弄得有些痒,躲开了些微后推推他,“还是去床上吧。”
他一把将她抱起来,然后回到卧室,等将她放到床上后,手又开始在她全身摸索,却始终解不下她的裙子。
看他有些狼狈的样子,诗颜笑出了声,然后主动将衣物除下。准备解开内衣纽扣的时候,手却被他反拉了回去。他沿着她的锁骨向下亲吻着,含混不清地说道:“亲爱的,剩下的我来做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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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厥切:两人重修于好的桥段暂告一段落了,船戏也暂告一段落了……剩下的路,还很长很长,但愿他俩能走到最后。。(为什么我有种不好的预感,明明我才是妈啊……)




☆、第四十六章 归属感

黎芮扬没有急着去找新的工作,这段时间大多时候都赋闲在家,除了看书,更多的闲心都用来研究厨艺。
覃诗颜对此有些过意不去,说:“我在研究所也不是很忙,每天回家做饭的时间还是有的。”
实际上,要不是因为家里多了一个人的存在,她都会选择在外面就餐,除了图方便,还因为她的做菜水平确实只处于新手阶段,也没有多余时间去学习。
而黎芮扬却很快就上手,他之前也是没有一点厨房功底的人,甚至连煮面都不会,但现在对于一些家常小菜,他已经掌握地驾轻就熟了。他就是那样一个人,不管做什么都要绝对的认真,容不得丝毫马虎,覃诗颜觉得她已经是一个对自己要求够严苛的人了,可在他面前却实在不足一提。
每次覃诗颜提出让他不要做太多家务时,他总是笑笑说:“这些事本来就该两人一起分担的嘛,况且我现在可是失业者,要不做点什么,真像吃软饭的。”
她有一次问道他为什么还不去找工作,他说:“还没想好我要做什么,我习惯先定下目标再行动。”
诗颜对他现在的状态并没有怨词,只是现在家里事无巨细都是又黎芮扬一手打理,她真怕自己过惯了这样“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在她二十几年的认知里,懒惰是最可怕的一件事,即使处于C市这样习惯了安逸享乐的慢节奏的生活环境里,她也时刻都提醒着自己决不能懒惰下来。而现在,黎芮扬却在一步步地打破她竖了二十多年的壁垒。
而黎芮扬对她这样的想法感到哭笑不得,反问道:“如果我愿意这样惯你一辈子呢?”
覃诗颜却毫无情趣地回应道:“等你工作以后家务还是我们一起分担吧,除了我爸妈,我还真不习惯什么事都扔给别人,不然感觉像欠了你人情一样。”
他没有继续逼她,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你前二十五年是你爸妈的宝贝,剩下的更多岁月却是我的爱人。现在没做好准备没关系,慢慢来,我们时间还很长很长。”
她只是轻轻“嗯”了一声,脑袋中却浮现出了那句古老的誓词: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他的话大概就是那个意思了吧,身边的人会与你相携一生,也许现在相处起来在某些地方会有些生疏,但总会有那么一天,你头发斑白了,行动不便了,他却依然将你视若珍宝。
诗颜在研究所的工作也快接近尾声,十月中旬就得回到学校上课,最后的一个星期也显得格外短暂。很多同事也都陆陆续续地回到学校去了,剩下的人里面,她比较熟悉一点的就只有钟颀了。
一日下班后,两人一同从研究所出去,覃诗颜顺便问了问钟颀实习完的打算。
“我准备留在C市。研究所那边已经决定要我了,等我处理好毕业的事项,明年就回来。”
诗颜对他这个决定感到讶异极了,“为什么?你家不是在……”
钟颀打断她说:“你想说北京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地方是吧?确实,我从小在那里长大,父母现在也在北京,我没理由放弃北京户口来到这座城市。可是没办法,爱上了就是爱上了,诗颜,你懂这种感觉吗?”
覃诗颜会心一笑,钟颀这样潇洒的着实难见,许多人被欲望束缚,久而久之会忘记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她欣赏钟颀敢于去到心中最爱的寄所,只要有归属感,何处又不是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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