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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有不轨-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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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愣是程蔓有多“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装呆买傻,遇上此等无赖,仍是几乎哑口无言。她郁闷地看着他,过了好一会儿,静静道,“你为什么对我有意思?”
  秦准眉头轻拧了拧,张口正欲答,又听她自顾自的问,“你今年六月就要毕业了吧,现在追我,以后怎么办?还是想来一段毕业黄昏恋打发时间,时候到了各走各的路?”
  他的目光掠过阵讶异,一时竟有些怔住了。程蔓与人说话甚少言辞尖锐,像这般直接锋利的语气更是从来没有过。
  程蔓心里很难受,有股气堵在胸口沉沉的压着,压得她喘不过气来。这天晚上她站在后台,根本没办法控制自己不往观众席的方向看。透过那厚重幕布的间隙,她遥遥望着她的程观越与另一个女子亲密地坐在一起,偶尔附在她耳边低语几句什么,逗得那女子绽放出一朵极美的微笑,顿时满堂生辉,耀眼得好似能刺伤人的眼睛。
  而她难过的几乎快要流眼泪,却连说“我失恋了”的资格都没有。
  因为她的程观越,其实从来都不是她的。
  后来秦准一直记得这个夜晚。
  这个在后来深深扎进他心里,拔不出一拔就是鲜血淋漓的女孩儿,一双懵懂看似单纯的大眼里有淡淡的雾气升腾,她几乎有半张脸都埋在了围巾里,看上去整个人小小的,毛茸茸的,像某种弱小的不堪一击的动物。
  而她乌黑的湿漉漉的瞳孔就透过那片朦胧雾气望着他,启声时,大概是天气过冷了,她的嗓音小小的,有几分颤抖,“秦准,我喜欢的人今后是要和我度过一辈子的,如果你不能许我一个未来,那么请你不要招惹我,我跟你,不是一条道的。”
  程蔓小时与父母去登山拜佛时,曾求过一支签,签的内容记得不大清楚了,但她仍记得那位解签的老方丈说,施主是长情之人,若是没遇上同样长情的有缘人,往后的姻缘路怕是会走的很坎坷。
  对于这些怪力乱神玄而又玄的言论她并不信多少,但她从小就容易对某样东西执着不已也是事实。
  她是早产儿,程妈生她那年因产龄过大,难产,差点儿没从手术台上下来,后来好不容易抢救回来母女平安,可程妈却再也无法生育了。程蔓的爷爷奶奶在那场席卷整个新中国的浩大的文化浩劫中困顿郁疾而亡,伯伯早年流落在外,后来听说因得了不治之症,客死在他乡。她是程家的独苗苗,深知全家的希望都在自己身上,所以懂事以后,即便没有程教授的督促,她学习起来也格外的刻苦用功,她对于高分的执着几乎超出一般人之想象。人们只道她脑袋瓜子聪明,机灵!可有多少人知道,其实她并不聪慧,甚至她的记忆力还非常差。高中时英语与语文是她最头疼的科目,别人几分钟就能背下一首诗她得背个整整一早习,记得高三时有首诗是高考必考的,李白的《梦游天姥吟留别》,她硬是花了将近一个月才背下来——那么长时间,但她到底坚持住了。高考时她的语文年级第一,英语年级第四。
  她的头发被北风吹得有些乱蓬蓬的,夜色如水墨般浓稠隽永,他的目光在她光洁白净的面孔上流连,她的鼻子也是那样小小的,但很秀挺,显得倔强——还轻轻一抽一抽的,不知是冻的还是……
  他忽然感到心神渐渐的有些浮离,不消片刻,又悄然回归。让他的呼吸也不由放轻了些许,她看上去太纤细,他生怕自己呼吸重了会将她吓到。
  他对这个表里不一的女孩儿产生了淡淡的怜惜,甚至看到她似乎是难受却极力忍耐的模样,也不由替她难受起来。这种感情在过去,在过去任何一个女人身上他都未能体会到。那会儿他并不知道这种情绪叫什么,以至于在往后的很长的一段时间,他只要一回忆起他那还正当飞扬年少,挥斥方遒无所顾忌的,如花儿一般绚烂的青春年华,总要带上几分无法抑制的强烈痛楚。
  可是现在的他才二十一岁,称他为“男孩儿”一点也不为过。他的人生顺遂不已,优秀的家世优秀的成绩加上漂亮的外表,他被太多女人宠坏,那些倾倒在他休闲裤下,对他百依百顺的女孩子给了他过多的自信与骄傲。他不知道程蔓的那番话对于她的意义有多么重大,几乎就是一生一世的承诺——他只心想他大概是喜欢这个女孩的,她很特别,而且扮猪吃老虎的架势很可爱,也能让他开心,索性就在一起吧,也省去了很多麻烦。
  “秦准,我喜欢的人今后是要和我度过一辈子的,如果你不能许我一个未来,那么请你不要招惹我,我跟你,不是一条道的。”
  所以他听了也仅是挑了挑眉头,语气随意的道,“你怎知我不能和你过一辈子?况且——”他淡淡的笑了笑,忽而倾身过去。
  他弯腰的姿势仍然非常的帅气,温热的鼻息喷在她耳朵上,轻轻的痒痒的,空气中有暧昧的因子渐渐将他俩围住。
  他在她耳边低声道,“我不会像程观越一样,我会对你好,不让你伤心。”
  说罢,他退了几步,月辉下他嘴角噙了抹淡淡的笑痕看着她,胸有成竹。
  随后他如愿看见程蔓如撞鬼了般蓦然放大的瞳孔。圆圆的大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自己,宿舍楼下的灯光有些暗,照得她的眸子琥珀玛瑙般晶莹剔透……可爱得无以复加。
  他唇角弯得更加厉害。
  程蔓心里飘起了鹅毛大雪,整个人一下子就蔫了。
  “你都知道了?”她问。
  不是不尴尬狼狈的,当隐藏于心底深处,从来不愿他人知晓,只想就这么藏着,自己一人的甜蜜酸楚,就这么藏着一辈子也可以的秘密——如此轻易的被一个外人识破。面对他,她忽然生出种无处遁形之感。
  “我知道的,比你想象中的要多得多,”他意味深长的道,见她眸光微闪,张了张嘴似乎还要话要说,就开口拦了她说话的机会,“你快给我个痛快,到底选哪一个?”
  她嫩白的脸颊顿时粉红一片,给气的,“你!我有的选吗?”
  “当然有的选,我也没直接抢了你做压寨夫人对吧?”
  她只觉一股子气血直从脚底涌上大脑,恼怒的道,“这,和抢有什么区别?!”简直就是土匪头子。
  “你见过这么帅这么有型的抢匪吗?”他眼中的笑意愈来愈盛,“你说话怎么总要停顿一下,因为我向你告白,紧张得结巴了是吧?”
  “别紧张,我给你十秒钟平复心情——10、9、87654321好时间到,你可以做决定了。”
  “……”程蔓沉痛的闭上眼睛,几乎不想与他说话了。跟这种人没话好说的,思维完全不在一个次元上。
  “程蔓。”他又唤她。语调在叫她名字总是微微上挑,舌头绕了个小小的弯残留在舌尖,好似有些刻意却又无比自然的带出暧昧迷离的味道来。
  程蔓抬眼望向他。
  而对面的这人,正用他那双无论何时看都是漂亮勾人的眼睛注视着她,嘴角的弧度从容不迫,他的口气忽然变得正经无比,
  “我再重复一遍,我喜欢你,我会对你很好,不让你伤心。”
  “请组织给我一个机会,考验我,监督我。”
  他的声音很好听,如月光的清辉般越然,低低的蛊惑人心,“程蔓,我们在一起吧。”
  许久之后,程蔓回头过去想想,明明没有找到心动的感觉,当初她为何会如此轻易地答应大尾巴狼秦准?绞尽脑汁也没想明白,后来只能下定论:都是情人节惹得祸啊。
  在离2005年的情人节结束还有一小时零五分钟的时刻,程蔓乖乖缴械投降。
  她望着他夜色中亮得有些吓人的眼睛慢腾腾道,“男朋友,还有五分钟宿舍就要关门了,到时候我就要睡大街了。”
  秦准不语,忽然俯□,飞快地在她启开的嘴唇上啄了一下,心情极好的笑道,“女朋友,这是定情之吻。”
  这回,程蔓的脸确确实实烧红了,说不出话只能用力的瞪他。
  这个人还是这么轻浮。
  他却单是笑,伸出手摸摸她的头。
  她一巴掌拍开,一声不吭转身就跑。
  他微错愕了下,还未反应过来,只见她脚步一顿,又转过身跑了回来,胡乱抓起他的右手往他的手掌心塞了个东西,冰凉冷硬的——拿起定睛一看,竟是一瓶男士香水。瓶身线条雅致简洁,一看便知花费不菲。
  这时就听程蔓道,“本来是打算放在卫生间当空气清新剂的,现在给你好了。”她说完,看也不看他,扭身哒哒的跑走了。前方的宿管阿姨正要关门,他只听她在边跑边嚷嚷“阿姨等等别关……”,从头到尾她头也没回,就这么跑进了宿舍楼,转眼那娇小的身影就消失在了楼梯拐角。
  秦准立在原地,看着她在视线里一点点消失,修长的手指无意识的摩挲着那瓶差点成为厕所空气清新剂的香水,心中只能忆起她刚才执起他的手,女孩儿的手真是柔软,像没骨头似的,连那指关节都是柔软的,肌肤接触在他心底带过一阵细微的战栗的电流。
  这种感觉……很陌生,他不知如何去排解。
  索性就这样了,他勾起了嘴角,眸光深邃的想,这香水……算是定情信物了吧?
  程蔓很少这么晚回寝室,几乎是踩着宿管中心查房的点才回,又是情人节这个特别的日子,要想229寝室都是些什么人——八卦三人组如果不能从程蔓嘴巴里瞧出点东西来怕是要彻夜难眠。
  于是乎——
  阿毛打头阵:“老四,蔓蔓,小蔓蔓,给姐讲讲今晚是否有艳遇对象……”
  杜晓培跟进:“艳遇对象我们认识吗?”
  老刘一旁做深沉状:“月黑风高孤男寡女加上天干物燥,能出什么事……”
  程蔓瞟了那三人一眼,没什么太大情绪,嘴角抿了抿,说,“那个什么,我好像有男朋友了。”
  
  



☆、我又不会吃了你

  
  很多年后,荏苒岁月已模糊了记忆的面容,程蔓有时候也会想,命运这东西果真玄妙,它总能在不动声色之中要么让人陷落深渊危险却不自知,要么蓦地刺来一刀,让人痛彻心扉还以为这只是一个大大的荒谬的玩笑。生活不是乌托邦,随便一点什么也能戳破击碎那些曾经坚不可摧的信仰与梦想,叫人在百般受挫后只能无可奈何的臣服于命运的脚下。
  十八岁的程蔓,觉得谈恋爱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
  一直以来,她的生活单纯而充实,每天早早就会爬起,洗漱完毕吃完早点后去上早读,接着就是往返于教室,学生会办公室,餐厅,宿舍——四点一线,她喜欢按计划做事情,该干什么该完成什么在前一天晚上都会用便条纸列出来,待到次日一一付诸行动。她的生活在她的掌控之下忙碌规律,但并不枯燥。
  可有了“男朋友”到底不一样。以前寝室里只有阿毛有男朋友,那是她总有几分纳闷,为什么这两口子就“你吃饭没啊”“今天有没有想我啊”“今天谁谁欺负我”诸如此类的话题能翻来覆去的说上个三四个小时?明明五分钟就能说完的事儿,就让他们这样白白便宜了移x公司。
  情人节后第二天一大早,一个电话将程蔓从沉沉的睡梦之中唤醒。这日是周末,寝室几个人没到八点是不会起床的,而那铃声就在这个寂静的清晨兀自尖锐的响起来,刘德华大哥在那儿欢快的唱:恭喜你发财~
  睡在程蔓上铺的老刘正陷在坐拥后宫美男三千的美梦中无法自拔,迷迷糊糊的被猛的吓醒,张口就骂:我擦,还我美男!
  程蔓也是一个激灵,睁眼条件反射的在床上东摸摸西摸摸,终于找到搁在枕边的手机,看也不看就摁下接听键:“喂……”因初醒而低哑的嗓音里还透着股浓浓化不开的睡意。
  那头安静了几秒,紧接着传来一声轻笑,对方口气熟稔道,“懒猪,起床了,陪我吃早饭。”
  是他啊……
  程蔓缩在暖和的被窝里,脑子渐渐清明了些,才六点多,又是大冷天,她实在不愿意起床,正想着推脱的理由,就又听对方淡淡一句,“你不下来,我可要上去找你。”
  程蔓不语,心中寻思着宿管阿姨肯放你上来才怪。
  似猜到她的心思,秦准沉吟道,“就说我女朋友程蔓大姨妈来了身体不舒服,我……”
  “……你等我五分钟吧。”
  深冬的早晨,寒风凛冽,呵气如雾,程蔓跑下楼时秦准正站在楼下等她。即便是那么早,也没见他有半丝萎靡疲惫,反倒是在望见她时笑了起来,眉眼瞬间无比生动,神采飞扬。程蔓心里不大舒服,这个人太口无遮拦,显得过于轻浮。
  秦准心情倒很好,小姑娘很守时,说五分钟就是五分钟,不似以往他的那些女友,没半个小时化妆打扮说什么也不会下来……她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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