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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敢。”
“最好不敢。齐红绢,随我走。”
红绢望着他,不动。
“你敢违抗天命。”
“不是。”她看看左传雄,“我不能走啊。”
阎王眼中寒光一闪,微晃身形至床前,拉起她的手,只一扯就将她的灵魂扯出窍外。
冰晶瞳孔收缩。
左传雄脸色凝重,却不悲哀。
婷婷少女的透明灵魂悬在空气中,阎王惊呆了。
“传雄,我长大了。”红绢叫道,掺杂悲与喜的泪水不觉流下。
左传雄笑道:“我看到了。很漂亮。”
“同我走。”阎王静了一会儿,对红绢说。
她不动,反向后退。
她的手,灵魂虚幻的手还在左传雄手中。
阎王大怒,“说是不违抗天命,为什么不放手?”
左传雄笑,“我不放手,你不会用力扯?”
阎王冷哼一声,拖了红绢就走。红绢没有他力气大,挪动一步。
眉头微蹙,一缕鲜血从左传雄嘴角淌下,阎王愣了一下,再扯红绢,大量的鲜血从左传雄嘴里涌出来,额头溢出豆大的汗珠,眉却舒展开来。阎王呆了,这不是假装的,虽然他仍然微笑着。
红绢哭出来,“传雄,你放开我吧。”
阎王诧异地向他们连接的两手看去,他的手拉着红绢的手,相连的两只手上缠绕着红色的细丝,像毛细血管一样流动着鲜红的血液——追魂丝!他用追魂丝把自己和红绢绑在一起。
“你疯了!”
左传雄缓过一口气,现在他说话十分吃力,“别人不知道你的力量,我知道,你统管六道轮回,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是寰宇之内真正的大神。”
“你为什么这么做?”
凄美的笑容浮现在他失去血色的脸上,带着几分自嘲。“我说不知道,你信吗?”
“她寿数已尽。”
他点点头,“我定然留不住她。就请你把我一起带走吧。”
他的灵魂已出窍半分,重影的笑容使阎王迷惑不已。
他额上的虚汗越来越多,身体不自觉地颤抖,“我说大人,你不知道灵魂将离未离肉体时最疼吗?还不快动手。”
阎王不觉动容,“你当真要这么做?”
他满脸是汗,几乎脱力,眼睛勉强睁开一半,声音断断续续,“我晕过去就不能随你走了,你想我变成厉鬼祸乱人间吗?”
阎王咬咬牙,将他的灵魂拖出窍外。
乌丝搀起,缎带结束,白色锦绣长衣,这个灵魂的装束与现代人完全不同,高贵佻达的丰采也迥异于左传雄,冰晶没见过郑彦原来的模样,恍惚间只以为他们是两个人。
“哦。好了。”在众多惊异的目光注视下,郑彦摸着胸口喘息着,一边望向红绢,“你还好吧?”
这句话一下子使红绢泪流满面,“你这样为我,不值得。”
他笑,“你那样为我,值不值得?”
阎王松手,红绢扑进他怀里,再也发不出一言。
他解除束缚冰晶的法术。后者仆伏地上,泣不成声。
“方生方死,方死方生。哭什么?”卧虎还悬在他胸口,荧光映透无色的灵魂。
他把卧虎从脖子上扯下来,“拿去。”
“这是你的,我不能……”
他的手开始模糊,卧虎穿透掌心落下,“现在不是我的了。留着吧。”
冰晶已完全不能自己,“不…你不能这样一走了之……”到现在他才发现自己如此依赖他。
他给了他一个温柔的微笑,“最后一个劝告,不要让人看透你。”
耀眼的白光淹没了神与幽魂的身影,片刻后,现实的空间里只剩下冰晶一个人悲泣。
有些东西,如果你从来没有得到过,就不会失去,也不会知道失去后的空虑和悲哀,友情就是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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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点小水滴从蓝丝绒一样美丽的星空坠落,沉浸在自己悲伤世界的冰晶没有余力注意这些。
九天云宵紫微天宫,姬伯邑考手抚玉案,全身颤抖,水晶般折射着月光的泪珠洒落,撞碎在玉石栏杆上,碎片在玉石上留下斑斑水印,一些泪的碎片被浓云带走,化成人间界的一阵小雨。
“彦儿,女人是红颜祸水,你要远离她们。”这是当年他嘱咐幼年郑彦的话。
“可是娘要两个孙儿,彦儿早晚要娶亲。”天籁般的童音犹然在耳。
他好想抚摸他乌黑发亮、柔软如丝的头发,“无爱亦无忧,懂吗?”
他转转黑亮的眸子,点一下头。
“你要记住呀。”
“呜呜呜……”谁的哭声。
冰晶惊醒过来,难道还有敌人在旁。
“敌人会为郑彦哭吗?”那声音说,他不但看穿了冰晶的心,居然还反驳他。
声音显形,模模糊糊冰晶看出他是个黑壮的青年,穿着古时候的粗布衣服,腰系灰色粗麻大带,蓝色麻布条束发。
“剑魂!”冰晶听红绢提过他。
剑魂站在左传雄尸体旁,满脸泪水,脚下湿了一大片,而且范围还在继续扩大,小小的水花不时溅起涟漪,那是落了一地的泪。冰晶大吃一惊,qi書網…奇书他不是无形的吗?
“我要帮他,没想到害了他。”剑魂自说自话:“他是我唯一的朋友啊。”
朋友!冰晶心里一阵绞痛。
“他不在了。你跟我走吗?”
“不。”他决然地摇头,“我只有一个主人。我要追寻他的灵魂。”
“怎么追?”
他望天,冰晶顺着他的眼神看,两颗明亮的星在头顶熠熠生辉。
“那是他们吗?”
无人回应,转头去看,剑魂和乌钢剑都不见了。
“我是不是在做梦?”冰晶懊恼地捶打自己的头。
不对。左传雄死后灵魂是郑彦,郑彦怎么会送死?什么地方有问题?
“你有没有觉得,这个世界和我们没有关系。我们到底是什么,看客或过客?”这是左传雄说过的最难懂的话。
“阴谋。郑彦你不想做看客,所以重新投生,再活一次。”
两道红光从天而落,投到城西南,他跳起来,追上去。
“郑彦,你休想逃,我不会让你如愿的。看客也好,过客也好,我要你跟我一起做。”
2005年9月16日星期五
正传 第三十章 归宿
七年后。
门头沟山区一个农户的小院儿里,一个粉雕玉琢的男孩儿正在柿子树下竹制躺椅里悠闲地翻看新版《太上感应篇》。
冰晶小心翼翼推开半掩的大门,“请问,这里是辛慕尧家吗?”
男孩儿扬起黑亮如星的大眼睛,甜甜一笑,“我父亲不在。”
“找你也行。”冰晶不错眼珠地看着他,心儿突突乱跳,好不容易从怀中口袋里拿出卧虎,“这个给你。”
小孩儿走过来,略看一眼冰晶手中的东西,“这不是我们家的。”
冰晶的心就快跳出胸膛,极力控制着内心的激动,“是你的。不信拿去仔细看。”
小孩儿迟疑片刻,伸出手,指尖触到卧虎,一种奇异温暖的感觉幽幽传来。冰晶眯起眼睛,隐约看见卧虎放出荧光,心中不觉大叫:拿走啊,它是你的。
关键时刻,一只小手突然出现从上方打落卧虎,奇异的感觉消失了。
花朵样的小姑娘通红着脸,她是急跑过来的,“承祧,忘了你妈的话了?不准拿陌生人东西!”说完,瞪冰晶一眼,拉着小男孩儿跑了。
冰晶愣了半晌,那小姑娘的容貌和眼神好像师父呀。是了,夫妻是七世的缘分,他欠红绢的,虽然那不是他的本意,但是他无法控制,他毕竟欠了她,他以一死还了她七世的情,从此互不相欠。所以他坦然喝下孟婆汤,忘了前世所有的记忆。红绢不喝,或者喝也不管用了,她还要他留在她身边。
想得越明白,就越困惑。郑彦不恢复记忆,红刺杳无音信,没有人陪自己作恶人,这孤独的旅程还有什么意思?要不要也加入他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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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前幽冥府的情景。
阎王口中念念有词,忽睁眼用手一指,追魂丝松落,掉在地上依就一缕血线,迅速被贪婪的冥府黑烟寒砖吸噬。
郑彦默然注视阎王。
“何必如此?”红绢喊道。
“红线月老牵的才算数。你们不可违背天意。”
“哼。这世间有多少事是天意决定的?”郑彦冷笑,心道天意也没料到你能做上阎王吧。
阎王查知此意,暴喝道:“你已抛却恶人身份,到了地府就是孤魂。”
“什么?”红绢转眼看郑彦,他刚才单独跟阎王密谈良久,想必用恶人身份做了一场交易。只是不知交易了什么?
“威胁我?”戏谑的微笑挂在唇边,他虚无飘渺的灵魂散发出独特的迷人气质,连阎王都看得愣了。
短暂的空白。
“算了,我们走。”毕竟到头来他什么也没说,拉着不明就里的红绢走出大殿。
“你用恶人身份换了什么?”
他拉着她急走,地狱寒冷的空气吹得她长长的发丝一起向后飘扬,“别问了。”
“告诉我吧,我很担心。”
身子突然被扯向前,眼前一片灰,他们不知怎么已经身处在一个鬼影也无的窄巷里,随后她被郑彦胸对胸顶靠在一面墙上。
“啊!唔。”磁性的双唇堵住了她的嘴巴。
怎么会这样?从灵魂出窍时起,他就陌生得紧,现在被零距离吻着才觉得有点儿亲切,左传雄的影子似乎还在。
他在解她的衣带。
“不…不行。”她本能地害怕,要是被人看到,不,被鬼看到,多难堪呀。
“乖,别浪费时间。”
对呀,喝了孟婆汤就谁也不认识谁了,念及此处,泪水又一次不争气地流下来。
他终于解开她的包装,任由宽大的衣裙敞开披着,两个赤裸的灵魂紧紧拥在一起。激情中红绢想起徐妙音情动时的喘息声,此时她终于感受到了那种无上的欢愉,不由得把郑彦抱得更紧。
好事多磨,鬼吏的声音不合时宜地响起在巷口:“郑彦,齐红绢,到时候了,快起身,跟我们走。”
“怎么办?”
“别理他们。”
鬼吏们等了一会儿,不见他们出来,又叫:“郑彦、齐红绢,再不动身,想痛死你们今世的母亲吗?”
连累母亲难产,郑彦再胡闹也不会欠下这种债,红绢亦有同感。
“真可惜!”他说。
两人整理好衣衫,携手而出。
奈何桥上。
郑彦端着孟婆汤刚要喝,忽然停下笑着对齐红绢说:“今天我们喝了孟婆汤,一切就要重新开始,下一世你还会选择我吗?”
她刚要答。他已一骨脑把孟婆汤喝下,人随之向后仰倒,两个鬼吏抬起他走向桥边……
阎王解开追魂丝,这一别真就咫尺天涯,她盯着他恬静俊美的睡容,一时情急牵了他的衣角,被拖带着坠下奈河桥……好像在那时丢了汤碗,所以又没有喝。
2005年9月14日星期三
………全剧终………
前传 火焰子
“珠珠生了吗?”说话的是个孩子,只有十岁,明眸皓齿,粉白面颊,额头上垂下的发帘漆黑发亮,形如刀切,一块锦绣方巾挽住发髻,小小年纪,已有几分风流倜傥。
“没呢,少爷。”侍女小桃回答。她浅浅的笑着,郑家这位公子的长相十里八乡找不到第二个,聪慧绝伦更是古今少有,镇上的人说他还通晓阴阳之术,她和其他下人都不信,他还是孩子,一个特别漂亮的孩子,虽然有时显得心事很重。
“好好看着它,生了告诉我。”
说他是个孩子吧,母狗生小狗至于这么紧张吗?
“少爷准备在哪里休息?”
天色不早了,郑家这么大的院子,这么多房间,不问清楚的话,上哪儿找他去。
“书房。”
“还好发芽了。”郑公子从窗台上拿下一个小小的花盆,白玛瑙制成的花盆半透明的,光华可爱,价值自不必说,但它还不及盆中的天山泥土珍贵,更不及褐色香泥中的小苗了。它只有三片叶子,通体碧绿,晶莹剔透,娇嫩欲滴,发出翡翠般朦胧诱人的光彩。
他把花盆放在花梨木圆桌上。
杨戬从天界下来选在深夜,不想惊动凡人。他的目的明确:神不知(实在丢不起那个人)鬼不觉的杀死怀有哮天犬仙种的母狗就走。他没想到这座宅院如此深,瞄着灯光下来,却是书房。更糟的是书房没有关门。
一个俊秀无比的小男孩儿慌忙迎出来,倒身下拜。“小人不知上仙驾到,请上仙恕罪。”
杨戬想不理,但一来怕这孩子叫起来招来更多的人,二来也需要一个人带路。
“这家的母狗在哪里?”
“上仙问哪只呀?”
杨戬一愣,忘了问哮天犬那只母狗的名字了。
“就是怀有身孕那个。”
小孩儿想了一会儿,“如今正是狗儿闹春的时候,要生小狗的有好几只……”
杨戬的头有点儿疼。
“都找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