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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怕二位见怪,畜生有时候比人忠诚。”郑彦笑着说。
此时,鹰啸传来,苍鹰在天空上盘旋了三圈,郑彦皱皱眉,“你们还带了别人来?”
络腮胡闻言嘴角不自然的抖了两下,“怕郑大爷不肯来,所以……”
他吞吞吐吐,郑彦反倒释然,捉妖时喊几个人壮胆也无不可。
“让他们小心点儿,不要勉强。”
苍鹰飞回来,郑彦有点儿奇怪,每次它都要等他招唤才肯回来,可这一次他没有招唤它。
郑彦抬起左手让苍鹰落脚,它竟然没有站稳,掉了下来。
“怎么了?花翎。”郑彦将它接住,紧张地问。
苍鹰显然很痛苦,张大嘴,吐出一些食物残渣,绿色的。
“这一天来,它只吃了刚才的干粮。”郑彦自言自语。
“不会吧。”刘二说:“干粮没有问题的,我和哥哥也吃了。肯定是这扁毛畜生飞去吃了田鼠之类的脏东西。”
郑彦捧着苍鹰,它不会说话,不能申辩什么。
“兄弟,你别说了,可能是咱们的干粮吃坏的。郑大爷,我看你别去捉妖了,回镇上给鹰治病吧。”
郑彦掰开苍鹰的嘴仔细看了看它的口腔和食道。“都吐出来了,它应该没什么大碍。”
他把苍鹰揣在怀里,对刘家兄弟说:“咱们继续走吧。”
三人继续赶路,仍然有说有笑。
苍鹰莫明其妙吃坏了东西,郑彦对刘家兄弟还是有些怀疑的。可当刘大劝他回镇给苍鹰治病时,他的怀疑就打消了。也许苍鹰真的吃了田鼠一类的脏东西也不一定。
天快黑了,路越来越陡峭,一天一夜没有吃东西,郑彦的体力下降得很快,如果有酒就好了,他想。
仿佛看透了他的思想,刘二打开随身携带的羊皮水袋,“郑大爷,喝点儿酒吧。”
郑彦喜出望外,他原以为袋子里装的是水来着。酒香醇厚,入口微感酸涩,郑彦笑自己太挑剔,山乡野地,能有酒就不错了,于是喝了个半饱,才还给刘二。
“郑大爷,前面就是了。先把马的眼睛蒙住吧,妖怪的样子很可怕,别惊了。”刘大说。
“不会。我的马不怕妖怪。”
像回应他的话,追风舔了舔他的手。
啸天在身边,踱来踱去,不住地呜咽。
“别急,一会儿就有东西吃了。”郑彦安慰它。
一组乌云遮住了皎洁的月亮,四周一片漆黑。郑彦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惨叫声突然划破夜空。
“快看。妖怪出来了!”刘家兄弟喊。
奇怪。在这样的条件下,郑彦这种受过特殊训练的人都无法视物,他们是怎么看见妖怪的?不等郑彦想明白,啸天大吼一声,扑了出去。
紧接着,嘈杂的人声传来,其中夹杂着一两声犬吠,郑彦听出那是啸天,从声音判断,啸天受了很重的伤。
郑彦急忙上马,抽出乌钢剑,怎么回事,乌钢剑变得沉重了。顾不得细想,他纵马向声音的方向奔驰而去。
一射之地,也就一二百米,追风突然马失前蹄,带着巨大的惯性,跌下山涧。郑彦大吃一惊,原来他们的正前方就是山谷,天色太暗,他和追风都没有发觉。郑彦马上回身,细细的黑色钢链在他们原来的位置上,绊马索。
毕竟经历过无数次战斗,生死关头,郑彦的脑筋很清醒,乌钢剑戳进峭壁,下坠之势止住。现在连接他和追风的就只有一条手指粗的缰绳。要在平时,他带着再重的东西也能爬上去,可是现在一用力,丹田处便疼痛难忍,只能勉强吊着。好毒的酒,现在才发作。如果松开缰绳,他也许能生还。追风懂事的看着主人,一动不动。“不行,要死就死在一起。”郑彦无论如何下不了这个狠心。
人群在山谷上方聚集,少说也有二十几个,拖着被打得半死的啸天。
怒火从胸中烧起,“为什么?”郑彦吼道。
没人回答他。
“快搬石头。”刘二说。
看来今天难以逃出升天。
“花翎!快飞!”
苍鹰被唤醒,从郑彦怀中飞出。它没有飞走,反而叼着主人的袖子,双翅用力拍打,力图将他叼起来,但终究气力不足,未能成功。
石块砸下来,折断了花翎的翅膀,尘烟弥漫,郑彦再也支持不住,掉了下去。山崖上的啸天见状哀鸣一声,挣脱束缚,也跳了下去。
好深的深涧,继续有石块和滚木抛来,来自上方,更多的来自左右。这是一个陷阱,郑彦现在才明白,已经太迟了。他的身体被左右袭来的石块弹起,又被上方抛下的滚木砸落,又弹起,又砸落,几番起落,金刚不坏之身已经寸断。头顶上方、四周飞溅的都是他和追风、啸天、花翎喷吐出和刮伤流出的鲜血。
最后一下剧震,郑彦项上的红线被刮拉扯断,卧虎断线而落,他的生命也像断线的风筝,随风飘荡重重摔在谷底坚硬的岩石上。
片刻后,抛掷石块停止,又片刻,万籁俱寂。
遥远的天空中,乌云撕开一道口子,一个金甲天神冷漠地看着下面,“这次至少可保千年安宁。”
“不是魂飞魄散吗?”他身边一个水青脸色的小神说。
“难道我不想打得他魂飞魄散,可惜不行。”
如果元神不灭的话……二神脸上变色,元神不灭的话,就会卷土重来。
乌云像窗帘一样拉上了。刚才的一幕没有人看到,所以就像没有发生过一样。
乌云散去,皎洁的月亮露出脸来,惊讶地看着山谷下面的发生的事情。
深秋,和骨骼尽碎的主人一起躺在血泊里,感觉身下主人流出的血渐渐冷却,那种绝望的感觉至今想起来都令他们发抖。落叶纷飞,下坠,心也下坠……正当他们觉得快被凄风冷月冻死的时候,天空下了火,冷冷的火,像焰火一样,很美。本能的作用,啸天仰头吃了一颗火焰,觉得有了些气力,再一颗伤口竟然开始愈合,然后他发现苍鹰和赤兔也在做同样的事。“这东西能救命!”混沌的意识第一次打出了火花,拼命似的,他们追逐那火焰,将他叼到主人唇边。郑彦微启双眼,看着他们,却不能动,他连张口的力气都没有了。花翎挠开他的嘴,不等啸天将火焰放进去,他就闭上了眼睛。长啸,三种悲鸣齐发……
“如果早一刻把火焰喂给主人,主人就不会死了。”啸天直到今天仍然对此耿耿于怀。
“这就是命吧。”红绢说,“那个谷莫非是焚香谷。”
“这一千年,你学的东西还真不少。”追风说。
焚香谷,太上老君倒香炉灰的地方。每隔七七四十九天,是天上的时间,地上就是四十九年了,太上老君就会将炼丹炉清扫一遍,仙丹收起,炉灰就不要了,固定地倒入焚香谷。据传吃了仙炉灰可以治百病,延年益寿。中国近百年来以佛前香灰治病之法大约缘于此。
“我现在知道了,异类吃了焚香谷的炉灰会变成妖怪。你们的运气还真好。”
“我们那时还有别的选择吗?”花翎冷冷地说。
“当时,我们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我们找到卧虎,却再也靠近它不得。”追风追忆着当时的情景,“我们只好将它就地埋了,然后驮着主人的尸体回去。但是等我们带郑家的人回到焚香谷,却再也找不见它了。”
“后来你们就分头去找卧虎了?”
追风摇摇头,“本来我们想终老在郑家,但是后来在我们身上发生了很多不可理解的怪事,使这个梦想化为泡影。”
“什么怪事?”
“一条狗活了五十年还不死,难道不算怪事。”啸天自嘲道。
“花翎是最先飞走的。”追风说。
“然后我也忍不住走了。”啸天说。
“我最惨。最后被郑家的人带到野外。那人说,‘你走吧。镇上的人都怕死了,觉得所有的灾难都是你带来的。’”
“太过分了。”红绢打抱不平。
“无所谓,我不怪他们。我也该走了,主人的孙子那时已经年满七岁,可是一点儿乃祖的风范都没有。所以我认为,主人并没有转世到郑家。”
红绢闻言笑道:“你们知道吗?左传雄的老家就在焚香谷。”
三个妖怪,六目相交,“找了一千年,却原来主人的魂魄是附在卧虎上的,早知如此守在原地就好,白走了十万八千里了。”
“总觉得有地方不对头。人类做事都有目的,他们为什么杀郑彦?郑彦随身带有很多钱?”
“主人家经营钱庄,在各地都有分庄,所以主人很少带钱。”啸天说。
“难道是勒索?”
“主人家没有接到勒索信。”花翎说。
“郑彦有仇家吗?”
“主人待人宽厚,从不与人结怨。”追风说。
“凶手真的是人类吗?你们没有看错?”
“我会看错吗?”花翎生气了,“你身为人类,只会替凶手说话。”
“凶手早就被你们杀了,我分析一下原因都不行?”
三只妖怪重归平静,红绢说的不错,成妖三年后,他们就寻访到所有参与杀害主人的凶手,将他们尽数杀死,斩草除根。
“你们想一想,在飞速下坠中,周围抛来的石块竟然可以横向击中你们,这种力量,人类是无法具有的。”
“你怀疑——妖!”三个妖怪齐声说。
“好像没有别的解释了。”
“人和妖怪合作,太可笑了。”花翎说。
追风和啸天则半信半疑。
“只怕比这还复杂,晴空万里突然变得遮天蔽日,恐怕也不是偶然的。妖怪再强大,也不能控制气候吧。”
“你…你还怀疑……”没人敢说出那个字,包括红绢,那个字如此庄重威严,一旦招惹到那个字代表的东西,一切都会变得难以掌握。
静寂,只有心跳声,天在这时候亮了。
“他快醒了,你回去吧。”追风说。
红绢凝望天空第一缕曙光,幽幽地说:“你们有没有想过,有一天他终会苏醒,他醒来后发现你们都变成了妖怪,他会怎么做?”
三个妖怪浑身一颤。
“既然是他养的,要杀要剐自然随他。”啸天说。
追风点头表示认同,花翎的目光却犹疑不定。
“做了妖怪这么久,也有几个妖怪朋友吧?”
三个妖怪终于变色,郑彦杀妖的手段,没有人比他们更清楚了。
红绢起身,“故事先讲到这里。晚上继续。”
不等其他人表示意见,她已经走出包间。
“若郑彦未死,见到伙伴们成妖后,他会怎么做?”红绢心里想。
2003年7月16日星期三
正传 第五章 七世01
第一世 父亲的家书(公元995~1115年)
“你们了解被食母妖怪饲养的感觉吗?”齐红绢以这句话开始了她的故事。
公元九百九十五年北宋第二个皇帝赵光义年间,齐红绢出生在巴蜀,今日成都。当时巴蜀以蜀锦闻名于世,由于战马大多来自西北、西南蛮夷地区,要得到战马朝廷必须拿上等的锦缎布匹去交换,因此蜀地备受朝廷关注,家家织锦,是全国的经济贸易中心。红绢的父亲经营一家布庄,颇有家财,只此一女,对女儿的管教和宠爱自是不一般,红绢八岁时已熟读四书,并能帮父亲清算账目。
蜀地人杰地灵,更多妖魅,红绢的母亲王氏深信鬼神之道,从释加到灶王爷无有不信,每逢宗教节日便携女儿至寺庙上香。齐父久劝无益,只好听之任之。
农历七月十三,大势至菩萨圣诞。王氏准备了一些香烛金钱带了女儿去了城外著名的寺院。这天红绢刚刚大病初愈,完全可以不去,但她在家养病闷了半月有余,常思出门玩,怎奈父亲不许,所以这次上香她显得格外积极,并使母亲劝说父亲促成此行。她不知道,这个决定引起的后果将纠缠她一千年,让她生生死死轮回七世不得安宁。如果往事可以重来,她宁愿在那日之前病死。
那是个很美的秋天,树木郁郁葱葱,花儿还未凋谢,颜色犹存,尚可摘来佩戴。同行的有一个仆人,一个奶妈,一个丫鬟,仆人驾车行至山脚下,因车上不了山路,停住,并请女眷下车步行,仆人留下守着车辆。
山上人来人往,十分热闹,红绢本来就是来玩儿的,留连在小商贩间东游西逛,因此王氏等进寺院时,已过了正午。王氏焚香毕,又舍了些许银两。将出院门,忽见一红衣妇人倚门而立。王氏以为她身体不适,好心上前询问。妇人回首,艳丽无双,身材也极之妖娆,王氏等惊为天人,巴蜀自古多美女,但如此绝色的亦不多见。王氏细想片刻,从未听说谁家有如此美妇。因而问道:“夫人不是本地人吧?”
红衣妇人笑道:“妾生于巴蜀,只是不惯与人交往,所以夫人不知。”
王氏与她互通名姓,红衣妇人自称唐百华,蜀锦官家买办小妾。王氏闻言大喜,求她代为说些好话,多一条官家生意。唐百华满口答应,两人欢欢喜喜一起下山。
将至山脚,唐百华说:“姐姐不如叫奶妈及丫鬟先下去布置车辆,也好即时起程回家。”
王氏即遣二人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