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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隼展翼-第4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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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拔出来的不是军刀,是手枪。
    那个家伙连中三枪才不甘心的倒在地上,临时的时候眼睛里盛满了愤怒,我还没有来得及松一口气,前、左、右三方就出现了三名印度士兵,我抓起那个死不瞑目的老兵,用他的尸体挡在背后。在没有后顾之忧后我单膝着地,左手死死扣住右手手腕,将稳定性强化到最高,沙漠之鹰手枪射出的子弹威力可以和AK系列冲锋一较长短,它的后座力也非常可观,在正常情况下每射完一发子弹就应该手腕上抬,给自己手腕一个力量缓冲,但是现在我绝对没有缓冲的时间!
    “啪啪啪啪”
    四声枪响,我用可以打破世界速射手枪记录的速度连继扣动扳击,手腕传来一阵撕扯般的疼痛,在此同时,右方的敌人也擎起冲锋枪对着我进行疯狂扫射,我只觉得背部传来一阵阵钝物撞击的疼痛,冲锋枪子弹赫然已经打穿了那个老兵的身体,要不是我穿了件防弹衣,只怕已经被穿成了糖葫芦。
    右方的士兵一个弹匣打完,我猛的甩掉身上的尸体,把已经射空的手枪死命砸过去,几斤重的手枪砸中他的腹部,那个士兵不由自主的弯腰抱住腹住,我趁机狂冲过去,手中的军刀狠狠刺进他的胸膛。
    那个士兵丢掉冲锋枪死命捏住我的脖子,他的鲜血喷了我一脸,虽然鲜血刺得我双眼疼痛,我仍然瞪大双眼拔出军刀,又狠狠刺下去,那个士兵混身一颤,可能是面对死亡迸发出来的力量,他瘦弱的身体中居然爆发出强大的压迫力,两只手上的力量明显加强,掐得我两眼发黑,我咬牙屏住呼息,军刀一刀刀刺向他的胸膛,每一刀刺下去,他就全身一颤,当我刺到第八刀的时候,他的力量终于开始减弱。
    望着他越来越涣散的双眼,我的心中也一次次颤抖,饶是我胆大包天,也恨不得立刻把军刀丢掉,找一个没人的地方去呕吐。我放缓了刺击,将军刀放在他心脏部位斜斜上插,军刀穿过他的两根肋骨刺入他的心脏,他的手终于松开了。
    我拾起手枪,又找到一把冲锋枪,在我经过那个已经被打成蜂窝的老兵时,一只大手突然抓住我的脚踝,我不由自主的仰面跌倒,那个老兵绝不可能的爬起来骑到我身上,他瞪大了双眼猛举起一直捏在手中的军刀,他的七窍都在流血,身体已经被彻底打烂,看起来就象是一具僵尸。
    要是胆子稍小的人一定会被吓得全身发凉失去反抗能力,我双腿举起夹住他的脖子,猛然弹动腰肢,那个老兵足有一百四十斤的身体被我生生甩出五六米远,他摔在地上全身鲜血混合了打碎的内脏一下飞出六七米远。
第三卷 血色兰花 第二十章 嗜血狂龙(下)
    那个老兵终于不动了,无论如何他也算是一个英雄,我与他之间的生死对决,胜利仅仅是因为我多装备了一把手枪!在战场上生与死之间,往往只有一线之隔。
    现在这片丛林已经彻底变成一个修罗地狱,中国突击队和三个连的敌军不分敌我混杂在这片领域中,冲锋枪的扫射,拼刺刀时的怒吼,手榴弹的爆炸,士兵受到重创时发出的惨叫,混合在一起,组成了一个真实而残酷的战场!
    深深的吸上一口空气,浓浓的硝烟中带着丝血腥的甜味,我喜欢!我扭开酒壶狠狠灌了一大口,在身体如坠火炉的狂热痛苦中,又冲进这片最混乱的战场。
    “挡我者死,让开!”
    我一边放声狂吼,一边拎着冲锋枪肆无忌惮的在丛林中穿行,不分敌我丛林中的战士躲在树后面,傻傻的看着我这位突然抽疯,一心想找死的家伙。我手中的冲锋枪在不断怒吼,一个个印度士兵倒在我的身后,他们中间有被子弹打死的,有被刺刀捅死的,有被我用手枪打死的,还有被我用枪托生生砸出脑浆砸死的。
    没有人能比我更快,也没有人能比我更狠,我的前后左右四面八方好象都长满了眼睛,翻滚、射击、卧倒、刺杀、格挡,各种不同的军事动作被我生生揉捏在一起,印度军人不敢置信的看着我一次次在弹雨中跌倒又爬起来,我就象是一个打不死的噩梦,一点点向他们*近。在我的身后中国士兵越聚越多,我们开始以压倒性的火力横扫战场右翼,到最后我干脆丢掉手中已经打空子弹砍折刺刀的冲锋枪,拎着军刀大踏步领先前行。
    我举着军刀狂吼道:“杀!杀!!杀!!!杀光这群狗娘养的印度阿三,让他们知道潜龙怒啸时会带来什么样的狂风暴雨!!!如果你们还自问是龙之子孙,就拿出你们最疯狂最嗜血的一面,让这群懦夫永远记住我们的军魂,记住犯我逆鳞者……”
    “杀!!!”
    在我身后聚集的几十名突击队员同时放声狂吼,眼睛中都蒙起一层血色。
    “我们是虎是龙,是战场上最疯狂的噩梦,不是一群必须聚集在一起互相寻找安全感的懦夫!”我指着眼前的树林狂叫道:“给我冲进去杀光他们每一个人,不要俘虏不要活口,把你们平时积蓄下来的疯狂与不满一次性的在战场上倾泄下来吧!!!女朋友跟着大款跑了,上学的时候被一些小流氓欺付,在部队当新兵时要被老兵欺付,每天要洗上一大盆又脏又臭的袜子,长官又他妈的是一个傻逼,成天想着如何修理你们来满足他变态的**,把这一切一切的愤怒都在战场上爆发出来吧。在这里杀人无罪,在这里杀人就是你们的功勋,是你们忠于祖国的最直接证明,就算是在平常的社会中,杀一人为罪,杀百人为雄,屠得九百万即为雄中雄!告诉我,我们该怎么办?!”
    “杀!杀!!杀!!!”
    惊天的杀气猛然从战场右翼狂冲而起,几十名士兵根本无视这是在战场上,同时举起手中的冲锋枪向天上疯狂的扫射。一股必杀必胜必死的疯狂气势在这几十个人形成的团体中疯狂腾升,在达到沸点的同一时刻,我手中的战刀猛然向前劈下,狂叫道:“那么就用你们手中的武器,去发泄自己对鲜血的**,去证明自己的军魂吧!”
    “杀啊!!!”
    几十个人以辐射状向四周扩散,我站在中间举着军刀放声狂歌:
    夜光冷,刀锋寒。
    斗酒扬鞭男儿行,
    酒未醒剑气起,
    碧血挥洒就丹青。
    踏遍天下不平事,
    扫尽人间魔魃魑。
    迷离沉浮,斜眼看明月,
    我自迎风高歌起。
    自古英雄多奇志,
    狂揽九州苍桑月,
    欲化龙魄写春秋!
    站在山坡上纵观整个战场的方翔少校发出一声不可置信的低叹:“我的天哪,这是一个什么的士兵啊,他简直就是纯粹为战争而生的杀人领袖,跟在他身后的人都会变成不折不扣的疯子。”
    方翔身边的一名上尉低声道:“疯了最好,只有疯子才可能创造战争奇迹。如果不能在十二分钟内解决战斗,我们就会遭到轰炸,在正常情况下,几百名士兵的混战想要在十二分钟内结束几乎是不可能的。”
    战场上终于发生了质的变化,几十名被我疯狂洗脑的士兵都以自己为骨干,带着两至三名士兵开始最惨烈的屠杀,是的,虽然印度军人都握着武器,虽然这是一场仍在进行的战斗,但是这已经变成一场单方面的屠杀。因为基层指挥官损失过多,而失去最基本凝聚力的突击队终于再一次统合起来。
    “狂揽九州苍桑月,欲化龙魄写春秋!”
    悲壮的高呼在战场上随处可闻,随之就是几颗手雷同时爆炸的轰然巨响,那些已经陷入疯狂的士兵在身负重伤后直接扑入敌人的掩体后,和他们同归于尽。
    我高举着战刀任凭自己的眼泪喷涌而出,我狂叫道:“兄弟,你们一路走好!”
    印度军队终于胆寒了,没有一支军队能有勇气和疯子、杀人狂组成的修罗部队相抗衡,一些胆小的士兵丢下手中的武器拚命逃窜,随着爆炸声不断响起,印度军队终于全面溃散,他们把身上所有累坠的东西都丢掉,迈开又瘦又长的腿借着树林的掩护四处奔逃。中国突击队员们两眼血红的追在后面狂杀不已。
    我深深吸上一口气,用自己最大的声音狂叫道:“穷寇莫追,所有人立刻返回山坡以方翔少校为核心集结,临阵抗命者杀无赦!”
    我吼出的声浪在丛林中层层传出,已经杀红双眼的中国突击队士兵身体猛的全身一顿,对着比兔子跑得还快的敌人扫出最后一排子弹,然后迅速向回聚集。
    “咦?”方翔少校惊异的道:“象他这样的疯狂战士不但拥有超强的战斗和统率力,在这种情况下居然还能保持冷静的分析力,做出最利于我方的判断?”
    上尉点头道:“只用了七分钟,在人数略逊的情况下,我们近乎全歼了对方三个连,而我们只阵亡了不到五十人,他应该就是那种能够创造奇迹的战士。”
    四五十名两眼血红的士兵集结在我的身边,他们几乎个个带伤,最严重的一个左臂已经被子弹整个打断,他正咬着牙接受医疗兵注射吗啡。
    方翔再次深深看了我一眼,再看看我身边的那几十名混身杀气未消的士兵,大声道:“在这场战斗中我又失去了一名排长,根据战时条例,我有权直接任命两级以下直属军官,傅吟雪从这一刻起到你阵亡之前,你就是排长了,你身边的那些士兵都归你管辖!”
    又升官了,这一次我真正明白了一将功成万骨枯的道理,问题就在于,这条用鲜血和枯骨铺成的仕途大道,倒底是要用敌人的去铺,还是用那些相信我跟随我的士兵的身体去铺。
    我猛然立正狠狠向方翔少校敬上一个军礼,然后转身大喝道:“长孙庭、杨清、白瑞奇、杨鸿出列!”
    这四个人果然都没有在这场混战中身亡,我暗中松了口气,喊道:“我需要四名班长,从这一刻起到你们阵亡之前,你们就是我的班长了!”
    “是!”
    四个人同时立正,向我敬上军礼,我凝视着已经成为我部下的四十多名士兵,沉声道:“你们既然已经成为我的部属,那么就把自己的命都交给我吧,不许开小差,不许违抗命令,否则我会亲自射杀你们。”
    四十多名士兵保持了沉默,每个人只是捏紧了手中的枪,如果是真正经历过战场的人,就会明白,这是一种拥有必死觉悟后的凝重杀气。
第三卷 血色兰花 第二十一章 以命搏命(上)
    天空中传来一声尖锐的呼啸,我狂吼道:“卧倒!”
    话音未落一枚炮弹就落在丛林中,十几棵碗口粗细的大树同时被生生撕成碎片,无数块弹片混合在泥土和木屑中以亚音速向四周扩散,在一阵阵“噼噼叭叭”的声音中,深深嵌入周围的大树。
    望着腾空而起的黑色浓烟,突击队员们只觉得欲哭无泪,三天了,大家在密林中奔行两百余里,不时要和敌人遭遇发生激烈战斗,不时要遭到155毫米重炮远程轰击,不时有人在筋疲力尽中踩到步兵地雷,没有及时查觉而被炸断双腿,最后只能吞下用氯化氰浸泡过的纽扣为国尽忠。
    仅仅三天,我们这支本来还有二百七十人的突击队,就锐减到一百三十六人,而且基本上人人带伤。
    大家都卧倒在丛林中,我猫着腰飞跑到方翔少校面前,从身上掏出一份军用地图,还没有在地上平铺开,又一发炮弹落在我们附近,一阵沙雨从天而降,敲打在我们戴的钢盔上,发出沙沙的声响。
    方翔又气又急的叫骂道:“我拷他妈的,又是哪个高地的敌人在发浪?老刘快过来!”
    印度军队装备了瑞典军工厂生产的HF—77B重型火炮,在平地上它就可以精确打击四十公里以内的目标,三天时间我们就因为这种远程火炮损失了十五名兄弟,要不是因为在密林中有树木掩护,伤亡数字将会以几何状态倍增。
    这种远程火炮炮弹沉重,在没有安装自动填装设备的情况下,需要四名士兵用钢钳夹起炮弹来送进炮膛,大概每四十秒钟能发射一炮,只要能判断出敌人发射炮弹的火力点,就可以针对性的带领突击队摆脱重炮轰击。
    方翔喊的老刘就是他身边唯一一名连长,老刘也象我一样猫着腰用娴熟的军事动作迅速向我们*扰,我拿出一枝红蓝双色铅笔和一只指南针,小心的在地图上划出几个座标函数,通过炮弹的着力点迅速判断敌人的方位和距离。
    这套丛林作战技能是我在十八岁时牺牲了两个星期时间,在老爸亲自监督和责骂中一点点啃下来的绝活,老爸说这是一个称职指挥官必备的军事技能,但是我一直把它当成是最鸡肋的本领。在现代战场上以连为单位的部队都装备了卫星通讯器材,通过信息共享可以迅速掌握战场上敌我军力的分布,哪里还需要费心费力的计算什么座标函数?
    直到现在我才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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