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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痛是由于幻想的类比导致的。这种类比把头部与身体的另一端等同起来(两个地方都有毛发—两颊和臀部—嘴唇和阴唇—口腔和阴道)。所以,偏头痛可用来代表强奸,疾病就代表愿望的实现。”当然,这种类比并不是有意识的。这个妇女并未意识到自己把性欲表现在头痛里了,因为她成功地抑制了这种“不正当”的欲望(把它排除在意识觉知之外)。还有一个女病人听说过口腔性欲便产生与男人实现这一行为的潜意识幻想,结果发展成喉咙不舒服而导致连续不断的咳
嗽。
现在,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具有意识或潜意识性质的种种愿望、欲望和幻想并不是一个在闭合系统里被试图重新分配的推动的无目的运动。诸如此类的概念之所以有意义,只是因为它们显示了事件正采取的发展方向。在对行为的描述中,弗洛伊德表现出一种最不推崇托尔曼的样子,使用了目的一词的传统含义。人类似乎甚至能够指导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以表明某种观点,表达某种愿望,或许甚至能在这个过程中惩罚自己。在此,起决定作用的并不是有形的,而是完全精神的东西。弗洛伊德因此而得出结论说:“与物质现实适成对照,……在神经症领域,精神现实是决定性因素。”对于布洛伊尔和弗利斯来说,很显然弗洛伊德至少在两个方面正在与科学上所抛弃了的东西调情。首先,他喜欢从每例神经症中去找性的根源;其次,更为重要的是,在叙述心灵是如何影响物质的过程中,他热衷于运用目的论的解释法。他收藏的病历读起来更似小说,而不似科学的描述。尽管弗洛伊德与布洛伊尔和弗利斯两人之间的分道扬镳还有其他原因,但是,无可否认,这与他们在如何对行为进行正确的科学描述这个问题上的分歧是紧密相关的。不久以后,弗洛伊德就把自己的解释方式同时运用到正常人和神经症患者身上了。
心理学中最易犯的一个错误就是认为:因为弗洛伊德确信潜意识的行为决定因素,所以,他的理论描述与物质决定论者的理论并没有什么不同。这两种理论都认为,意识不是控制的“独有”起源,由此可知它们说的都是同一回事。这
种观点把物质决定论与精神决定论混为一谈,是完全错误的。它忽略了如下事实:弗洛伊德认为,心理活动的本质是潜意识;意识只是冰山的尖端,由我们出生于其中的那种完全的潜意识状态发展而来。观念始于潜意识,然后发展成觉知。因此,潜意识总是知道心灵中的一切东西。抑制就是抵制那些因某种原因心灵的意识方面不能接受的观念。所以,处于意识觉知以外的东西并不处于心灵之外,而在行为主义心理学的物质决定论中则正是如此。
弗洛伊德关于精神决定论的观点把形式因和目的因的意义结合起来了,我们可以很方便地把它称为行为的“概念决定”论。他使用过的具有概念性质的最明显比喻之一是弗伊罗(fuero)。这是一个西班牙词语,指古代赐予省郡并永远成为其法律制裁一部分的一种特权。一个拥有弗伊罗的省郡,就有权要求皇家作特殊的考虑,而且,当弗伊罗被提出来时,必须受到尊重。各种潜意识观念就像弗伊罗。它们可以就过去出现过的某个问题对现时的人格施加影响,而这个问题在早些时候是以固结或“障碍”的形式出现的,如今行为则为此而实施(通常,现在则象征性地再创造出这一早期障碍的意义)。意识并不觉知到弗伊罗现在所表达的意义,就如弗洛伊德的病人并未觉知到自己的潜意识的性幻想一样。这样的意义是在梦中和某种症状的选择(如那位妇女的“咳嗽”)中表现出来的。但潜意识则总是知道。也就是说,在人格的潜意识中某些被称为本我、自我和超我的本体点知道被象征性地表达出来的东西,因为正是它们达成了妥协而确定了神经症的外部症状(头痛、咳嗽等)。与托尔曼不同,弗洛
伊德把本体的问题置于其理论的首位。事实上,我们有几个本体以及几种不同的、这些本体于其中活动的意识层次。弗洛伊德总是坚持认为,我们人类知道我们所不知道的东西,唯一的条件是我们关于心灵(精神)的概念扩大到包括意识和潜意识两个层次。这又一次表明,意识认识以外的东西并不处于心灵的认识之外(因为潜意识知道一切!)。
弗洛伊德的信奉者很容易把我们那个正在发脾气的小孩视为正在再次表演自己与母亲之间的关系中某种恋母情结的主题,而母亲则也可能在这一关系中有些潜意识的想法(例如拒绝的想法)要表达出来。
实际上,根据弗洛伊德的原理,两个个体之间是有可能在潜意识中互相交流并互相影响对方的行为的。这意味着有目的的影响,尽管这种目的不是意识到了的!这显然是对行为的目的描述。弗利斯认识到这一事实,并把弗洛伊德称为“思想读者”,即:弗洛伊德不是从外观研究行为,以恰当(即培根式的)科学术语解释行为,而是用人们的内省性想象来作为他们如何发出行为的令人满意的理由。换言之,弗洛伊德不是在描述潜能的冲动,而是用(似乎的)生机论来解释病例。在他的整个职业生涯中,“思想读者”这一指责一直困扰着弗洛伊德,而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这一担心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使用可接受的科学术语的愿望,他在自己的里比多理论中逐步转向了一种伪常恒原理的解释。
在此之前,医生使用里比多这个术语已有好几个世纪了。这是指一种类似于寻求性欲满足的物质性内驱力。赫尔本来可以在这种意义上使用这个术语(见上文)。可是,弗洛伊德
却改变了它的含义,把它视为一种由性本能释放出来的、但完全在物质领域外起作用的一种精神能。在给了自己的批评家们一种思考的能以后,现在弗洛伊德可以开始自己的毕生实践了。他把纯心理的解说(含有精神的决定)转变为似乎是赫尔姆霍茨和冯特式的缓解论解释。他不说人的行为是为了获取某些欲求的目标,而说人把精神倾注在这些目标中(即人在心目中把里比多注入于这些目标里,然后可能以某种无法解释的方式受驱使而追求这些目标)。那位咳嗽的妇女在听说过那种作爱方式后,就在潜意识中把精神倾注在各种男性的阴茎上;在幻想自己处于这种情境中(本我愿望)的同时,她还惩罚了自己,即抑制了这些想法,给身体的那一区域即潜意识的想象中能得到快感接触的地方加上一个症状(咳嗽,即以惩罚形式出现的超我愿望;自我还作出本我与超我之间的妥协)。我们那个正在发脾气的小孩可能以前已在恋母情结中把精神倾注在自己的母亲身上,而随着这一潜意识的家庭动力的不断发展,他本质上是在与他的前生殖性欲(pre?genital lust)的对象进行“情人的争吵”。
从弗伊罗转到被倾注的里比多并未使行为的基本解说有任何改变。我们依然看得见支持人的目的性形象。可是,弗洛伊德才华横溢的巧立名目却使很多人相信他偏爱生物学术语并的确用了这种术语来描述人类。然而,他的著名同事荣格并没有如此容易地受他愚弄。他曾一度迫使弗洛伊德给里比多下一个更明确的定义,但没有成功。从常恒的意义上说,作为一种假定的能,里比多在其基本特性方面肯定是最非物质的。也就是说,它(甚至在原则上都)不能通过其本
身的诸多表现被加以测量或给予一个可靠的值。而且,里比多不是围绕人格这个封闭系统的诸元素运动,而是常常充当实现这些元素追求的目标的工具,即本我、自我和超我都“把比分拉平”,甚至以它们占有并能随意处理的里比多为条件而互相进行以物易物的交换。毫不罕见的是,人格的一个不那么强大的方面可以通过诡计和欺骗给更广大的人格施加与它本身实际储存的里比多能不相称的影响。这绝不是关于一个封闭系统内到处运动的盲力的弥散论解说。
弗洛伊德坦率地承认,他的里比多理论更多地依赖自然科学(特别是生物学)的设想,而不是依赖精神分析所积累的证据。即使如此,由于受过布吕克的训练,以及受过布洛伊尔特别是弗利斯的威胁,弗洛伊德恰恰不能使自己的心理学带有公开的目的论色彩,而这一点荣格和阿德勒后来在与狭义精神分析分道扬镳之后做到了。弗洛伊德曾为使用过目的论描述而道歉,并补充说:自此以后,“我将放弃猜测大自然的目的的企图,并将满足于描述事实”。但是,弗洛伊德注定要完成这一任务,而且,他不想让自己的见识被生理缓解论歪曲。我们觉得他正是这样干的。他不是像托尔曼那样把目的论术语变为非目的论术语,而是相反,用非目的论的术语构筑毫无疑义的人的目的论的形象。在弗洛伊德的解说中,行为总是由精神决定的,它随有机体所表达的象征性意义而定,而这个有机体已不仅仅是物质运动中由简单到复杂的多种力的总合(compendium)了。
第四章 意义的含义
随意翻阅一下字典我们就知道“意义”(meaning)一词来自古英语的词根“愿望”(wish)与“打算”(intend)。这就意味着当我们说一个词语、一个视觉印象或一个嗅觉印象“有意义”时,这只是因为它与所指的东西有关系才具有这种性质。意义总是指事物的相关性,即把一个词语或印象与它的指涉物结合在一起。心理学家们普遍都承认意义的这一相关性本质,但在解释某个有意义的东西(词语、形象、感觉,等等)怎样跟它有关的或所指的指涉物相结合的方式上却有分歧。根据这个词的历史意义,有些心理学家给它以内省性解释。例如,如果我们听到有人在室内大叫“起火了”,我们很自然就会把它理解为“那个〔意义〕”,即有人“为此缘故”而意在向我们提出迫在眉睫的危险的警告。从这种意义上说,语言基本上是表达目的的。
有的心理学家对意义的含义则采取外观性立场,用严格的机械论来对待词语或感觉经验与它们所指的东西之间的关系,把这种关系看作一个东西与另一个东西之间没有意向的联想。经验中相邻近的因素很容易有这种关系,因为我们的
神经系统似乎正是这样工作的。例如,一个婴儿在某个人的脸庞附近反复听到一个词语就会自动把这两种东西联想(联系)起来而学会妈妈(即那个词语),最后随着自己发育成长而把这个词语发展为母亲。这个脸庞的意义或母亲这个词的意义绝不是有目的地与经验联系起来的,而只是反映了这些因素与孩子个人经历的成长周期相联系的频繁程度。
在有关人类学习与语言的研究中,这些对立的观点被称为对意义所作的象征性解释和符号性解释。弗洛伊德相信,人首先希望思考某种东西,然后选择词语特别是形象来表达这一愿望的内容,即他“为此缘故”而思考的“那个”。如果我们同意弗洛伊德的看法,我们就是假定意义本质上是象征性的。然而,如果我们相信词语和形象是一种代替现实的生理性编码,并且是以个体与现实事物相联系的频度为基础在过去自动输入的,那么,我们就是假定意义是一种用符号表达的活动。大体上说,英国哲学是联想主义的,并倾向于符号说;而欧洲大陆哲学则更倾向于象征说。
对人来说,随着一个词语或一种感觉具有的意义越来越多,这个词语或感觉基本上也与越来越多的指涉物联系起来。如果我们不陷入一大堆这样的参照点中,我们就不可能讨论任何事物的延伸意义。再谈谈上面所说的“母亲”这个例子吧。那个孩子最后认识到,除了他自己的母亲的脸庞以外,这个词语还可以与各种各样的东西联系起来。他终有一天会学到这个词语字典上的定义,即规定了一个妇女对她的子女的关系。这叫做一个词的外延(特定、明晰、“一般”的)意义。另一方面,每个孩子都把一些独一无二的个人特征与他的母
亲联系起来,如奶水的味道或哼曲子的调门儿。这就叫做一个词的内涵(联想、模糊、“私人”的)意义。在心理学中,意义阈(meaningfulness)一词被用来描写一个像母亲这样的词语对人所具有的意义或重要性程度。随着意义阈增大,关系的范围,特别是那些内?性关系的范围也随之增大。
由于意义是一个关系性概念,所以,我们就可以把这一关系的两端称为极,就如我们把地球的南北两极看成是由一条想象中的直线通过地球中心而有意义地连接起来一样。它们的意义关系就是通过地球的这条想象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