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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 · · · · ·
《重申自由主义选择、契约、协议》反映了三个方面的信念。第一,一套严密完整而又稳定的政治理论对于理顺社会及其政府之间的关系是有好处的。它并不能保证政府一定是好政府,甚至不能起码保证政府一定是有限的政府,但是它有助于划定我们理应追求的那一类界限。第二,将这样一套理论放进无可争议的基本原则的混凝土中去,是一件困难但又引人入胜、值得一试的事业,哪怕不一定有成功的把握。第三,自由主义在意念上的变质,并不能怪罪于历史的进程,而是由于它的预制构件太软弱,它的设计又太吸引人去对它加以敲敲打打、修修补补、东改西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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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 · · · · ·
安东尼?德?雅赛曾就学于布达佩斯、珀斯(西澳大利亚)及牛津,于1948年匈牙利转为社会主义制度之时离开其家乡匈牙利。1957年至1962年为牛津大学纳菲尔德学院的经济学研究员。然后转而自1962年至1979年在巴黎从事金融及投资银行业务。近十年来定居于诺曼底。
他的学术兴趣已从经济学转到了政治哲学,在这方面出了两本书,即《国家》(牛津:贝塞尔?布拉克韦尔,1985年)及《社会契约,免费乘车》(牛津:克拉伦顿出版社,1989年)。本所先前曾发表过他的《市场社会主义面面观》(临时论文第84号,1990年)。
引言
政治需要清晰的思维:安东尼·德·雅赛的自由主义新解
“权力易使人腐化,绝对权力绝对使人腐化”——19世纪最伟大的英国历史学家阿克顿爵士的这句名言一针见血地道中了问题的要害。权力并非总是服从崇高的道德准则——即使它最初就是为了维护这些准则而建立的。因此,那些带有阿克顿爵士烙印的自由主义者,对国家在其领土内所拥有的权力垄断持有明显怀疑的态度。他们始终试图通过建立一种以法律制约权力的制度性秩序来与可能的滥用权力行为作斗争。不过在安排这一制度性秩序之前,还必须做其它某种考虑:那就是清楚地表述基本原则本身。正如自由主义在17、18和19世纪的欧洲的发展,自由主义把这一点当成了自身的主要任务。英国哲学家约翰·洛克在他1689
年发表的《论政府》中把保护个人对生活、自由和财产的自决权提升为国家的目的。德国哲学家马努埃尔·康德在他1794年发表的《理论与实践》一文中把所有天性理智的人们对法律的可能赞同当作为考量权利的合法性的普遍适用的尺度来要求。无论是洛克还是康德,他们的共同之处是,他们想要尊奉有关如何行使和限制权利的理性的、不可推翻的和普遍适用的原则,以使人类不至于压迫同类。
实际上,他们的目的充其量只是部分得以实现。现代宪法国家无论如何都有办法在某种程度上拴住权力。尽管如此,自由主义的统治从来就不是没有争议的,即使它在19世纪的鼎盛时期。才过了不久,在德国有像俾斯麦这样的保守党人和反动人物,在法国有拿破仑三世,在英国则有本杰明·迪斯累里——他们就已把自由主义者所创造的国家民主工具用于自身的目的。各种内容广泛的再分配制度现在使得统治者能够采取相当随意的政治行动。他们现在打着新的旗号,重新搬出了封建特权国家的传统。甚至社会主义或者社会民粹主义性质的、以“进步”自居的运动现在也开始侵蚀一种建立在维护个人自主权和使强制最小化这类价值观念基础之上的自由主义秩序。纵然自由主义的反对者从未信守他们有关达到新的、更高的福利水平的诺言——而且他们也无法信守诺言,因为他们所推行的政策使得作为唯一真实的增进福利的源泉的市场失去了效力——自由主义者也为此陷入了只有招架之功的境地。他们当中的许多人越来越多地尝试着去适应新的国家主义的诱惑,以便如此通过放弃原则来至少换取短期的竞选胜利。其结果是可想而知的:尽管在所有基本的政治流派当中,当属自由主义本来为自己打下了最为明确、最坚实的理论基础,但自由主义已经朝着在其历史进程中最为多样化的方向发展。作为现代政治流派中生存最为长久的政治流派,它所受到的政党政治的强力压制、利益政治的引诱和其它的精神渗透也最为长久。许多XXX自由主义”(民族、社会、生态、新、后自由主义)目前在许多国家里都存在,拿它们就能说明这一点。
仅仅勾勒出这一简短的历史就可以表明,安东尼·德·雅赛在《重申自由主义——选择、契约、协议》一书中所特别关注的事情——即要明晰而系统地重新阐述自由主义原则——是何等重要。这一问题从来没有比现在更重要过。这里存在两大原因:
首先,随着苏联共产主义的崩溃,必然给社会主义实践带来变化。德·雅赛在另一场合如此阐述道,社会主义应当甩掉“一些它觉得不堪重负的教条的包袱”。在今天,至少有一些市场自由主义的“基石”为几乎所有愿意改革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纲领所吸收。其中一些国家表明其收效相当显著,比如中国在过去15年的表现就令人印象深刻。
其次,“左派”理论在过去几年里也发生了变化,因为它若要生存就必须在讨论中有所变化,如果说人们过去习惯于从根本上反对任何必然导致皈依市场、自由和个人自决权的个人主义方法论,那么现在人们在试图走相反的道路。尤其是在英美国家,从70年代起就有一个由思想家们组成的学派,该学派试图从一种自由主义的个人主义思想推导出社会主义或者社会民主主义的思想。欲置个人服务于某种“更高价值”的地位,或者像马克思主义那样把个人看作一个被规定的历史发展过程的纯粹客体,这类整体论构想(目前)在西方国家的讨论中是过时的。
代表新的发展方向的最著名人物无疑是美国的约翰·罗尔斯,他在1971年出版的《正义论》一书中发展了可以令人回忆起康德的契约理论。根据该理论,如果每一个人都赞许一种国家秩序,而且每一个人至少是在“无知面纱”假设下作出这一判断的,那么这种国家秩序就是公正的。这就是说,每一个人都必须这样行事,就好像他不知道由契约构成的国家制度安排会对他自身带来好处或者坏处。也就是说,他应当公平和毫无偏袒地作出判断。通过这一方式,人们不仅会对个人的一般权利持有一致意见(这还完全是在自由主义的意义上),而且还会对再分配机制持有一致意见,而这些再分配机制对穷人和后代应当是有好处的。在这里无人对以下事实表示兴趣:在“无知面纱”的假设前提下,人们当然无法找到某种可操作的再分配钥匙。但在一种如此构成的国体里,政府最终又会推行专断独横的政策,而这一政策又恰恰是人们想借助契约理论所要避免的。更为令人感兴趣的是,在此有一位来自社会主义阵营的哲学家与自由主义者一样走到了同一个(带有洛克和康德烙印的)知识“战场”上。如果是和罗尔斯以及像罗纳德·德沃尔金或者理查德·罗蒂那样的其他几位美国思想家在一起,在自由主义者和社会主义者两大对手之间展开一种务实的讨论总是可能的。
不过由此又提出了另外一个问题。这里又出现了混淆界限的危险。事实上,这一危险可能意味着人们将在自由主义的外衣下继续一成不变地推行旧式社会主义政治。带有罗尔斯或者德沃尔金烙印的思想家使得人们必须比过去更为严密地阐述和申明自由主义的基本思想,这从来没有像现在那样更有必要。
安东尼·德·雅赛在《重申自由主义——选择、契约、协议》这部书里,恰恰关注了这一问题,并且接受了美国左派自70年代始所提出的挑战。几乎没有人能够更适于来解释为什么这本书在英国首次问世就会获得如此大的成功。
德·雅赛1925年出生于匈牙利的布达佩斯。1948年,苏联共产主义制度被强加给他的祖国。对他来说,他与苏联共产主义制度的短期接触是他在当年就离开匈牙利的原因。他随后在澳大利亚的珀斯和美国牛津学习。从1957年到1962年,他在牛津讲授经济学。此后,他把由此获得的专业知识用来从事他在银行投资业的工作,一直到1979年,其后他一直在法国诺曼底过着退休生活。实际上,由于他在退休后辛勤著述,我们几乎不能将这种生活称为退休生活。他的著述活动主要集中在一个远远超越单纯经济学范畴的领域。在谈到他自己时,他说道,他突然就皈依为一名哲学家。他晚年问世的哲学著作有《国家》(1985年),在该书中,他分析了西方福利国家的危机征兆。在那里,他作了这样的思考:通过再分配国家来“搅和”福利将要比真正下功夫创造福利花费更大的精力。政治家们所设置的“激励机制”在长期可能会对福利和自由产生灾难性的影响。他在他的小册子《市场社会主义面面观》里也作了类似的阐述。该小册子系由著名的“伦敦经济事务研究所”出版发行。联系到“市场社会主义”思想,他声称这是“不可求解的”。
这里,德·雅赛著作的一个特征就水落石出了。谁有幸能够较多地亲自聆听他的发言——正如本文的作者,谁就会赞赏德·雅赛那精妙、意味深长的诙谐风趣,也许这是他从他那以此闻名的、他所选择定居多年的第二故乡英国学来的。但是在这一表现得漫不经心的英国风度的外表下,人们可以很快发现一种结构明晰的理性主义思想,人们往往会在更大程度上把它与他所选择定居的第三故乡法国联系在一起。这两者的结合使得德·雅赛的著作饶有刺激兴味。
在《重申自由主义——选择、契约、协议》中,德·雅赛以明晰的思辨力关注了过去20年中“左派”思维的一个特别方面。恰恰从这一方面可以显现出自由主义的基本观念是多么令人感到陌生,它事关个人的“权利”概念,原来属于自由主义所关心的核心问题。实现它原本是所有自由主义政策的目的。不过,德·雅赛分析道,人们当前所观察到的,是权利的“膨胀化”。所有可能的目的,只要各种可能的人们在将来某一时候会把它们视为特别可取,就马上把它们解释为“权利”。它们大多不再服务于加强个人的自主权这一目的,而是或多或少成为反对这一自主权的集体强制协议。这一国家集体似乎如此简化了以其他人的利益为代价从中渔利的程序,以致于它可以发明一些本来是不公平的权利。其后所隐藏的非分要求就是:应当由一个强权垄断者——国家——来澄清一些事实上只能放手由个人的主观判断作出回答的问题(因为它们似乎是个人口味问题),我们在此可以从德·雅赛身上看到一个绝对严厉的批评家的形象。
在所有这些方面,德·雅赛并没有自陷于对自身智力提出非分要求的精神状态。它的著作没有包含完全的教条,自由主义的教条。也许恰恰是这一谦逊姿态使得美国的《金融时报》在该书1991年英文第一版问世之际欢快地宣告:“我们不再听不到德·雅赛的原则啦。”德·雅赛在《重申自由主义——选择、契约、协议》里事实上只是抛出了六块经过精雕细琢的“基石”,而自由主义理想大厦可以由此构筑。这里也包括有关只有个人(而不是集体)才能真正选择的方法论观点。财产同样只能是私有的,它也是其中之一。所有这一切以令人信服的形式帮助人们抵御所谓的“权利”,它们在事实上反映的是极其自私的个别利益,这些个别利益以强力凌驾于其它利益之上。德·雅赛把这些东西与一个遵守“比赛规则”的社会幻景放在一起对照。在这一幻景中,阿克顿爵土的担忧可以首次变得多此一举。在这一幻景中,政治权力是受到制约的。它也许首先表现为一种乌托邦。不过它也应当能够发人深省。
(德特马·多林)
前言
哲学同经济学二者之间的互动关系,是有待探讨的最深奥、最引人入胜的领域之一。对于经济学家们来说,当经济市场赖以运作的种种信号、选择和结构,被放进人类自由这个更加广阔的大范围来考虑时,他们的工作就得到了丰富。而一些哲学问题,如果放到经济市场的框架和学科里面来探讨,也就可以显得更为清楚。
然而,这个任务,要求有十分高超的本领才行。即使是对最精明、目光最锐利的分析家来说,权利在哲学上的语言,也是一团乱麻、困难重重。权利的来由和定义如何,权利同主权、福利、平等、公平、正义等等考虑有什么关系,总是诱使人陷入主观性和混乱之中。这个困难,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