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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民文化与中国社会-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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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游民的群体性格
 ①脱离角色位置以后
 游民是脱离了社会正常秩序与社会网络的无根一群,中国古代的游民,是脱离了宗法家族和主流社会有效控制的一群。他们在社会中的特殊地位及其独特的经历,造成了他们群体性格的独特性。这独特的一面突出表现在他们对自己的观念、性格、情绪很少加以掩饰上。
 文明也可以说是特定意义和特定环境下的掩饰,是对人的动物特性、蛮性的掩饰与克制。皇权专制社会的主流意识——儒家思想强调“克己复礼”,也就带有克制动物性、蛮性泛滥之意。荀子就认为性善是后天学习的结果,而人先天的本性则是恶,必须用礼加以规范和限制。中国皇权专制社会的文化形态以小农生产为经济基础,以地域、宗法为联系纽带,用现代的眼光看,其阻碍社会健康发展的表现为:愚昧——因为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下,人的认识能力很低,缺少理性和分析能力;野蛮——因为文化普及程度很低,所以想事情、做事情往往凭动物性本能;拉帮结派、党同伐异——这是由宗法群体的排外性所造成的,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注重眼前功利——这是由小农生产决定的,眼光只到鼻子尖,不能看得更远。儒家思想是宗法制度在思想意识层面的表现,它必然对这种极端愚昧、野蛮、扼制人性健康发展的文化形态起着维护和强化的作用,这是毋庸置疑的。这也是“五四”先贤要“打倒孔家店”的理由。但是,作为一个有广泛和深远影响的思想流派,也必然有其超越的一面,有符合人类永恒价值的健康的文化因子。儒家向往大同社会,主张忠恕仁爱之道,强调“恭宽信敏惠”,张扬“四海之内皆兄弟”等等,都是很好的例证。中国古代传统文化中的不光彩的一面,被历代儒者所制造的“仁爱”、“忠恕”、“君子群而不党”、君子“忧道不忧贫”等富于诗意的幻想所掩盖。
 儒家所提倡的对自己欲望的克制和对他人忠恕的主张,目的是重视人的角色位置,不要偏离,这样才能维持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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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景公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论语?颜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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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主流社会中保有具体社会位置的人,都是了解自己所处角色的权利与义务的。士大夫们看重自己在社会群体中的角色位置(即社会与亲缘关系的君、臣、父、子、兄弟、朋友等等),谨守传统思想为这些角色所规定的一切(这些规定有的是合理的,即符合人性的;有的是不合理的,即违反人性的),他们往往戴着假面度过一生。“四民”之中的农民、手工工人、商人,只要他们有产有业,他们也要担负宗法社会所赋予他们的角色义务。因此,从本质上来说,儒家的政治与道德规范也许是虚伪的,因为他们倡导的许多规范是得不到人性的认同的;但是也应该看到,儒家的确也给古代中国皇权专制文化的黑暗面涂上了许多亮色,历史上的志士仁人、嘉言懿行,绝大多数是在儒家思想熏陶下产生的。这是一个悖论。试想,如果皇权社会选择了法家思想作为社会主流思想意识的话,那么,古代中国是不是会更黑暗、更丑恶一些呢?
 游民与匍伏在角色规定下的“四民”不同,他们脱离了主流社会,失去了自己的角色位置。许多游民无妻无子,没有为人夫、为人父的职责,他们脱离乡土社会,没有宗亲故旧的监督,也就不必顾及面子,更不会有耻辱的感觉。他们是没有根柢,随着时势浮沉游荡的一群;他们没有地位,失去了社会的尊重,这样也就不必违心地去做顾及脸面的事情。因此,他们是反对现存的社会秩序的,也不必考虑角色位置为人们所设置的种种规定。他们很少有固定的财产,有的甚至为一顿饱饭都要费尽愁肠。为此,他们极端重视眼前利益,不太顾及离现实较远的后果。所谓“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他们很少有文化教养,也就没有了文饰的习惯。一些为社会舆论所不容、被通行道德所鄙视的行为,他们常常不以为非,而且为了达到眼前的目的,也很少有固定的是非观念;一些士大夫甚至普通人都要掩盖的观念和性格,在游民看来没有掩饰的必要。从这一点上来说,他们是很“真”的,但是这个“真”很少与“善”和“美”联系在一起,而是赤裸裸地表现出中国文化传统的阴暗面。如果说儒家思想,特别是早期,抑制、缩小和掩饰了传统文化中的黑暗面的话,而游民则对传统文化的黑暗面起了放大效应。总之,主流社会对于人们的种种规范,如果不是有严刑峻法摆在眼前,游民是不太顾忌的。人们不怕犯罪,而是怕犯罪被抓到。游民的思想意识和行为表现出强烈的非规范性。这些我们在《水浒传》、《三国志演义》、《三国志平话》和其他一些反映游民意识的通俗文艺作品中,可以清晰地看到。





◎游民的群体性格与人格追求(2)

 ②强烈的反社会性
 这里所说的反社会性,是指反对当时占主流地位的社会秩序。人们要生存,必须按照一定的社会秩序和规范生活,否则连最简单的生产也不能维持,会因为连续不断的冲突耗费掉人们的所有精力。然而,如果社会秩序出现了当时人们公认的极不公正的现象,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习惯于遵守社会秩序的人们也会勇敢地起来用暴力的手段反抗和破坏既定的社会秩序,有时在反对旧的社会秩序的同时,还向往或力图建立一个全新的更合理的社会秩序。这种反社会的行为不仅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同,而且还会受到历史的肯定。因此,“反社会”行为不完全是一个贬义词,当然也不能完全作褒义词使用,我在本书中是把它作为中性概念来使用的。游民是被主流社会抛出的一群,他们一无所有,谋生艰难,又受到“四民”的歧视,甚至被驱来赶去,没有安身立命之地。因此,他们反抗主流社会和既定的社会秩序几乎是必然的。他们处在社会的最底层,他们意识到,只有在剧烈的社会冲突中才会改变现有的一切。他们不理会秩序,欢迎冲突,甚至欢迎剧烈的社会冲突和社会动乱。
 游民毕竟不是革命者,革命者在社会冲突中要改变社会,改变旧有的社会秩序,建立新的社会秩序,甚至要确立一种实现新的社会秩序的规则。而游民在社会冲突中要求改变的只是自己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并不要求改变原有社会秩序的规则,更谈不到创立实现新的社会秩序的规则。神话小说《西游记》中孙猴子说的“皇帝轮流坐,今朝到我家”,是游民社会变革意识的典型概括。在中国近一千多年的皇权专制社会的中、晚期,充满了这种冲突。在社会最底层的游民不仅有可能通过反社会的动乱改变自己的地位,而且,在许多大规模的社会冲突中,不少游民真的跃上了社会的顶峰,朱元璋及其手下的一批将领就是一例。游民的反社会行为有其合理性,但是没有什么进步意义。
 游民对于社会动乱是采取欢迎态度的,这与“四民”求稳怕乱,“宁为太平犬,不为乱世人”大不一样。《水浒传》和《三国志平话》在开篇都带着点幸灾乐祸的心态来写社会动乱的“必然性”。前者是写“洪太尉误走妖魔”,任性的洪信,掘开地穴放走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导致天下扰扰,社会不得安宁;后者写轮回报应——三国三分天下是汉代开国皇帝刘邦屠戮功臣种下的业根所结之果。下场最惨的汉献帝、伏皇后是暴虐的刘邦和吕后转世,曹操、孙权、刘备是韩信、彭越和陈豨的后身。当然,作者对天下大乱原因的解释是错误的,但是在其叙说与描写中,处处点明了这种动乱的必然性与合理性。作者心中钟爱的英雄人物都在这个动乱的世界里一展其长才,在动乱中获得了自己的发展(说庸俗点也就是荣华富贵),从根本上改变了自己的处境。
 我在前面讲过,早期通俗文艺的作者多是江湖艺人,他们所理解的最激烈的反社会行为就是上山落草。《水浒传》不用说,它就是以游民造反为题材的。令人奇怪的是,“三国”的故事,其主要事实在史书中都有明确的记载,刘关张都有传记在,而《三国志平话》的作者还是把刘备、关羽、张飞与“往太行山落草”联系了起来。而且,要消灭黄巾军非刘关张三人而不行,于是,朝廷要生存,就必须杀掉痛恨刘备等人的“十常侍”,并将他们的首级给刘关张送去,赦免他们的造反行为,招安他们,给他们官做。这是一个很奇怪的情节,当时刘备仅仅是一个县令,哪里来的这么大的威慑力,使得朝廷如此期待他们,像燕太子丹期待勇士荆轲一样(像荆轲那样见过大场面,在秦王面前而无丝毫畏惧心的人的确难得)。这不仅违反历史事实,而且大不近情理。《花关索出身传》也是写关、张互相杀了对方的全家以后,去到“兴刘山”落草,“替天行道作将军”。这便是游民知识分子对于历史的理解。《三国志演义》没有写到刘、关、张落草,但因为它的主干是依据江湖艺人“说三分”的多种底本编纂改写而成,所以仍让刘关张特别是张飞,保留着浓郁的“萑苻之盗”的色彩,使得写帝王将相的“三国”,总沾染些绿林色彩。这种占山为王、打家劫舍的行为,虽然与统治阶级的过度剥削压迫密切相关,但是它搅扰的是整个社会中的各个阶层的人们,并非是完全针对统治阶级的。前面说过,在宋代,特别是在北宋、南宋之交,上山落草、拉竿子造反也是游民一种发迹变泰之道,因为宋代统治者对待造反者虽有两手——“剿”和“抚”,但以“抚”为主,在统治力量相对衰弱的北宋之末、南宋之初就更是如此。所以,造反是一种“曲线求官”之道,比直线求官还要快捷和容易,而且游民和游民知识分子中的绝大多数是断绝了“直线求官”这条路的。





◎游民的群体性格与人格追求(3)

 落草为盗是激烈的反社会行为,但还有许多在日常发生的、不显著的破坏社会治安的行为,这也是一种反社会行为。这在《水浒传》和一些话本小说以及元杂剧中有大量的描写。元代高文秀《黑旋风双献功》中,宋江上场诗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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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住梁山泊,平生不种田。刀磨风刃快,斧蘸月痕圆。强劫机谋广,潜偷胆力全。弟兄三十六,个个敢争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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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上存在着这些反社会现象,描写它是正常的,这也是文艺作品的社会功能之一。作者写到这些非法行为时,不仅主人公毫无愧怍之情,关键是作者也不以为非,有的还作为英雄行为津津乐道。如张青、孙二娘在孟州道上开黑店,滥杀无辜,劫取财货;时迁偷鸡摸狗、跳篱骗马;《史弘肇龙虎风云会》中的史弘肇、郭威胡作非为,作者都采取了肯定的态度。在传世的一些以“水泊梁山”为题材的元杂剧中,作者更是大胆地肯定“风高敢放火连天,月黑提刀去杀人”见高文秀《黑旋风双献功》。这样的行为。作者笔下的主人公对于现存的社会秩序与规范敢于以暴力手段去打破,而这样干的目的也就是“糯酒佳肴连夜饮,歌儿舞女列筵席”,见无名氏《王矮虎大闹东平府》。并没有把“解民之倒悬”放在第一位。实际上即使有“解民倒悬”的口号,也往往是争取支持的幌子。
 ③政治与社会斗争中富于主动进击精神
 在古代的中国社会里,“四民”受到严密的控制,宗法网络与行政机构双重统治,一点儿也不给人们的个性以自由发展的空间。特别是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后,便用强力芟除了春秋、战国以来士人们在各个领域所展示的雄风英采,这些士人们除了做统治者的驯顺的工具和老老实实“以吏为师”外,没有任何可供发展的选择。如果稍有背离,等待他们的是各种刑罚。知识阶层如此,更不用说一般的老百姓了。在百姓之间,统治者提倡相互“告发”,后来又发展成为一种普遍的告密制度,特别是“连坐法”实施以后,更进一步使得个人的一切都赤裸裸地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此后的两千多年“皆秦政也”(谭嗣同语),也即“百代皆行秦政制”。这种“政制”的关键在于,如何把老百姓管得服服贴贴,纳粮交税,做老老实实的如同羔羊一样的顺民。美其名曰“治国平天下”。两千多年来,作为主导的社会意识的儒家思想,本身就是一种强调自我约束、反对“犯上作乱”的思想体系。这样,处于主流社会的人们长期在外力和内心的自我压力(这是统治阶级实施各种教育的结果)之下,本来发育极不完善的个性萎缩了,进取的精神削弱了,仿佛成为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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