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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塞思·弗兰克一边嚼着一片烤面包,一边试图替他六岁的女儿系好发带,准备上学,就在这时,电话铃响了起来。他从妻子的神色中明白了自己所要知道的一切。妻子把发带系好了。塞思听完调度员平静、精练的讲话,也打好了领带。他把电话听筒搁好。两分钟后,他坐在了汽车里,官方的圆形灯完全没必要固定在部门配给他的福特车顶上。他驾车呼啸着穿过县里几乎空旷的偏僻小径,淡绿色的车灯在不停地闪烁,预示着一种不祥的征兆。
弗兰克高大魁梧的身躯正在不可避免地衰老,他那鬈曲的黑发也已经历了太多的日子。他年届41,又是三个女儿的父亲。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变得更加矛盾、更加迷惘。他已渐渐意识到,生活中并没有太多有意义的东西。不过,他总的来说是很幸福的,在生活中没有遇到过挫折,至今还没有遭受过。他从事执法工作已经很久了,知道生活会如何突然地发生变化。
弗兰克把一块多汁水果牌口香糖塞进嘴里,慢慢地嚼了起来,此时,一排排茂密的针叶杉从他的车窗外掠过。他开始执法生涯的时候是在纽约市治安最糟的一些地区当警察。在那里,“生命的价值”这种说法是极其矛盾的,而且他差不多看到了杀人的每一种方法。他最终成了名侦探,这使他妻子非常地高兴。至少现在他到犯罪现场时,坏蛋已经离去了,她晚上睡得更安心了,知道可怕的电话不可能再来搅乱她的生活,而嫁了警察就不能指望这个。
弗兰克最终被分配去调查凶杀案,那是他这行业中的最大挑战。经过几年的工作,他拿定主意,他喜欢这份工作和这种挑战,但并不是每天都有七起凶杀案。因此,他向南长途跋涉,来到了弗吉尼亚州。
他是米德尔顿县的凶杀案探长,这比实际情况要好听一些,因为他刚好也是该县唯一的凶杀案侦探。不过,相对平静、淳朴的弗吉尼亚县地区在那时没有发生多少大案。他那个辖区的人均收入水平很不平衡。人们被谋害,但不是妻子枪杀丈夫,或丈夫枪杀妻子,也不是孩子为了遗产杀死其父母,因此没有引起多少人的关注。那些案子中的案犯是显而易见的,查案不需要动多少脑筋,而更多地需要跑腿调查。可调度员的电话注定会改变所有这一切。
道路蜿蜒经过林区后变得宽阔了,进入了用栅栏圈起来的绿草地,那儿细腿良种马懒洋洋地迎接着清新的早晨。在威武的大门和长长的蜿蜒车道后面是那极少数幸运者的住宅,事实上这些人在米德尔顿县为数很多。弗兰克决定在这件事上不需要这个地区的人帮助。他们一旦进入自己的堡垒,或许就看不见,也听不见外面的一切了。这无疑正是他们需要的生活方式,他们为拥有那种特权付出了高昂的代价。
弗兰克驶近沙利文别墅时,对着后视镜把领带拉拉好,把几缕散开的头发往后理了理。他不太喜欢富人,但也不讨厌他们。他们是谜团的一部分,一个不同于游戏的谜团,这成了他工作中最为让他满意的部分。因为一个人会遇到波折、走些弯路且犯一些简单错误,可其中隐藏着一个不容否认的事实:如果你把另一个人杀了,你就侵犯了他的权利,最终会受到惩罚。弗兰克并不关心那是什么样的惩罚,他真正关心的是有人应受到审判,如果被判有罪,必须受到应有的惩罚,无论是富人、穷人还是中产阶级,都应如此。他的技能或许有点衰退了,但他的直觉还是很敏锐的。从长远来看,他会一直凭借自己的直觉来办案的。
他驶上车道时,注意到了一台小型联合收割机正在邻近的玉米地里收割,驾驶员密切注视着警察的一举一动。警察到来的消息很快就会在这个地方传开的。那人根本不知道他在毁坏证据,有关子弹射程的证据。钻出车子、披上外套并匆匆穿过大门的塞西·弗兰克也不知道这一点。
他双手深深地插在口袋里,两眼慢慢地扫过房间,并仔细观察地板和墙壁的每个地方。接着他起身查看天花板,然后回到装有镜子的门这边,又到那位死去的女人曾躺了多天的地方看看。
塞思·弗兰克说道:“多拍些照片,斯图,能派上用场。”
刑侦科的摄像师从尸体这儿向外慢慢走过被分隔成几处的房间,尽量把房间里的每一个地方都拍摄在胶片上,包括唯一住在里面的那个人。之后,将要对整个犯罪现场进行录像,并配上解说词。在法庭上这未必会被采用,但对于案件的调查却极具价值。正如橄榄球运动员观看比赛影片一样,侦探们则越来越多地审视录像,从中获取更多的线索,而这些线索或许要经过几次、几十次甚至上百次的调查才能得到。
那根绳子还系着柜子,悬荡在窗外,只是现在上面撒了一些显示指纹的黑色扑粉,但是绳子上是不会留下那么多指纹的。一个人沿着绳子下滑时常常要戴上手套,即使沿着一根打了结的绳子也会这样。
萨姆·马格鲁德是负责调查此案的警官。他走了过来;就在两分钟前,他还斜靠在窗上,探出头去呼吸外面的新鲜空气,尽力不把早饭吐出来。他50多岁,一头蓬乱的红发,但依旧能看清那张胖乎乎而且很光洁的脸。有人拿来了一台手提电扇,窗子也已全部打开了。所有的刑侦科工作人员都戴着驱臭口罩,但那股恶臭还是非常地呛人。那是大自然跟生者临别的笑声,一时优美非凡,一时腐烂无比。
弗兰克查看了一下马格鲁德所记录的内容,注意到这名警官的脸上泛起了淡淡的绿色。
“萨姆,你如果离开窗户,大约四分钟内就会嗅不出任何气味。你那是在自讨苦吃。”
“我知道,塞思,我的大脑一直在告诉我,但鼻子就是不听使唤。”
“那位丈夫什么时候打来电话的?”
“今天上午7点45分,当地时间。”
弗兰克试图辨认出那位警察潦草的字迹。“他现在在哪儿?”
“巴巴多斯。”
弗兰克点点头。“要呆多久?”
“我们正在进一步确定。”
“去办吧。”
“他们留了几张名片,劳拉?”弗兰克望着他的身份鉴定师,劳拉·西蒙。
她抬头扫了他一眼,说道:“没找到几张,塞思。”
弗兰克向她走过去,说道:“继续找找,劳拉,她肯定会到处都放的。她丈夫呢?用人呢?肯定到处都能找到有用的东西。”
“不是那些我要找的东西。”
“你在骗我。”
西蒙对工作是非常认真的。在弗兰克的职业生涯中,包括在纽约警察局工作期间,她是弗兰克共过事的最优秀的指纹鉴定师。她看上去几乎有些愧疚。碳状扑粉到处可见,却没有发现任何指纹!与一般人的想法相反,许多案犯在犯罪现场留下指纹,你只要知道从哪边去找就可以了。劳拉·西蒙知道从哪边去找,她信心十足。他们希望回到实验室经过分析后会发现一些线索。不管你从哪个角度用灯光去照射,许多隐性指纹就是难以发现,那正是他们称其为隐性指纹的原因。如果你认为案犯接触过某些东西,只要在上面撤些扑粉并拍摄下来,可能会发现一些蛛丝马迹的。
“我已叫人把一些东西包起来,准备拿回实验室去。我会在这些东西上泼些茆三酮,在其余的一些上面粘些‘超级胶水’,或许能发现你需要的东西。”西蒙又尽心尽责地做她的工作。
弗兰克摇摇头。“超级胶水”是一种氰基丙烯酸盐粘合剂,可能是使指纹呈现的最佳方法,可以把指纹从你料想不到的东西上分离出来。问题是这一该死的过程需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使奇迹出现,而他们没有很多时间。
“看看,劳拉,从尸体的外表判断,那些坏蛋早早就动手的。”
她看看他。“我还有一种一直想用的氰基丙烯盐粘合剂,见效更快,或许我可以不停地给‘超级胶水’快速加温,”她笑着说道。
探长做了个鬼脸。“好吧,你最后一次尝试时,我们得把大楼腾空。”
“我没说这是个完美的世界,塞思。”
马格鲁德清了清嗓子,说道:“我们好像是在和一些真正的行家打交道。”
塞思满脸严肃地看着那个警官。“他们不是行家,萨姆,他们是罪犯,是杀手。他们不像是为了学这一行而上过他妈的大学。”
“不像,先生。”
“我们能肯定那是房子的女主人吗?”弗兰克问道。
马格鲁德指着床头柜上的照片说道:“是克里斯婷。当然,我们需要一张有效的身份证。”
“有没有目击者?”
“没有明确的目击者。我们还没有问过邻居,今天上午要去办这件事。”
弗兰克开始对房间和居住者的情况作大量的记录,然后画了一张房间及其摆设的详细图。一位优秀的辩护律师可以让任何一位毫无准备的原告证人表现得像块弹性橡皮泥那样任其摆布,准备不足就意味着罪犯将被无罪释放。
在这入室抢劫的现场,弗兰克终于学到了当初他作为警察新手就该学而唯一没有学到的一课。这一生中,他从来没有像那次当他走下证人席、他的证据被驳得体无完肤而且实际上成了替被告开脱罪责的依据时那样感到尴尬和沮丧。如果他能够带着他的0。38英寸口径的手枪上法庭,那天世界上可能就会失去一位律师。
弗兰克穿过房间,来到副验尸官这儿。验尸官正在将尸体上的裙子往下拉拉好。这位验尸官身体结实,满头银发,虽然早晨外面很凉,可他却大汗淋漓。弗兰克蹲下身子,检查了一只盖着男式宽边长裤的小手,然后扫视了一下那女人的脸。看上去似乎被打得青一块紫一块,衣服被她的体液浸透了。她一死,括约肌几乎立刻就松弛了,发出的各种气味非常难闻。幸运的是,尽管窗户敞开着,但昆虫对尸体的侵袭极轻微。通常情况下,法医昆虫学家比病理学家能更精确地断定死亡时间,虽然精确度已提高了,但是没有哪位侦探会喜欢检查一具爬满昆虫的尸体。
“你已经知道了大致的死亡时间?”弗兰克向验尸官发问道。
“我的直肠式温度计用处不大,当体温以每小时1。5度下降时就没有用了。死亡时间在72小时和48小时之间,当我将她解剖后,我会给你一个更准确的时间。”验尸官挺直身子。“头部有枪伤,”他补充道,虽然房间里的每个人无疑都知道那女人的死因。
“我注意到她颈部有伤痕。”
验尸官紧紧盯着弗兰克看了一会儿,然后耸耸肩,说道:“是有伤痕,我还不知道这些能说明什么。”
“我希望此案能很快有点眉目。”
“你会得到线索的。没有多少凶案是这样的,他们通常有个先后次序,这你是知道的。”
探长听到这话慢慢地皱起了眉头。
验尸官看着他,说道:“但愿你喜欢和新闻界打交道,他们为了这桩案子会一窝蜂都拥过来的。”
“他们更像小黄蜂。”
验尸官耸耸肩,说道:“最好你去,我可不去,对付那种讨厌的事我有点太老了。你们随时可以把她搬走。”
验尸官把工具包起来后就离开了。
弗兰克把那只小手举到面前,看了看由专业人员修剪得整整齐齐的指甲。他看到有两处皮肤被抓了几道口子,很可能被枪杀前她曾和别人搏斗过。尸体浮肿得很厉害,随着腐败过程的继续加快,细菌四处滋长。尸体上早已没有一丝生气,也就是说,她早在48小时前就已死亡了。随着身体软组织的腐败,全身四肢变得软乎乎的。弗兰克叹了口气,她住在这儿的时间确实不长,这对于杀手是很有利的,而对于警察却很不利。
死人的样子仍然使他大为震惊,高度浮肿而且面目全非,几乎已没有了人的模样,然而就在几天前……要不是他的嗅觉已经失灵,他是无法在这里调查下去的。但是一名凶杀案侦探必定会遇到这样的事情,当你所有的当事人都已死去的时候。
他小心地抬起死者的头部,将两边对着灯光看了看。右边有两处子弹射入的细小伤口,左边有一颗子弹射出时留下的粗糙大孔。他们正看着这大口径的孔洞,斯图早已从几个不同的角度拍下了伤口的照片,包括直接从头顶拍摄的照片。身上的圆领已经磨损,而且皮肤表面没有灼伤,也没有留下火药残余物,因而弗兰克断定子弹是从两英尺开外的地方射出的。
小口径手枪的枪口顶着身体表面射击时形成连带伤口,从离目标不到两英寸处射击时则形成近体伤口,这两者都可以造成与现在死者身上一致的伤口。但是如果他们所看的是连带伤口,那么沿子弹射击轨迹的组织深处会有火药残余物,尸体解剖以后问题就肯定会迎刃而解了。
接着,弗兰克看看下巴左边的挫伤。尸体腐败造成的自然浮肿隐藏了部分挫伤,但是弗兰克见过许多尸体,他知道其中的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