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⒛匪固氐ぃˋmsterdam)出差时,就有一个荷兰婆婆不停地讲她的故事。当我们降落在史基浦(Schiphol)国际机场的时候,我已经听她讲完她这次旅行的原因了:她要去拜访她前夫的妹夫。她已经七十一岁了,但看上去只有六十岁;她说她的第三个儿子是难产生下来的,她没有告诉她的先生,这个孩子不是他的亲生骨肉……等等,现在你明白我为什么需要有一个‘人墙’了吧?”
“好吧,我答应坐在你旁边。回到正题,我们什么时候出发?”海伦一边转动着眼睛,一边问我。
“机票上有时间。”我从她手里拿过信封,打开机票。“是十号星期一早上十点二十五分的飞机,返回到希斯洛(Heathrow)国际机场时是星期五早上七点十五分。”
“星期五是十四号?”海伦说,“那是情人节!”
“呃……是的……”我说。“我还没想到这……”
“你真是个天才。这个时间点正好!我们先去渡个完美的假期,然后我在星期五的时候搬过来。以后就可以在同一天庆祝情人节和我们同居的纪念日了,这样你就没有忘记的借口了。”
2003年1月17日 星期五
7∶07 a。m。
时间已经到早上了,我一个人躺在床上听收音机。马可士十分钟前就出门去上班了,我正准备起床,开始今天的生活。我刚升任公司的公关经理,所以工作量和压力都比以前大。
今天要打个电话给兽医,问问迪斯可的状况如何。不知道兽医院几点开门,八点钟以后再打吧。当我闭上眼睛还想再睡一会儿的时候,床边的电话响了。我想一定是马可士打来的,他常常在上班途中打电话叫我起床,我很快就接起电话。
“我已经起床了,”我笑着说,“半个小时前就起来了。”
我没听到马可士的笑声,我发现认错人了。
“你好,我想找艾丽森·史密斯小姐,她在吗?”一个年轻的女人问道。
“不好意思,我就是。”我说。
“您好,这里是兽医院。”她继续说,“昨天晚上是您的猫留在兽医院吗?”
“是的,她怎么样了?我猜她一定饿坏了,迪斯可一向很贪吃的。”
“有个坏消息必须告诉您,昨天晚上,她死了,戴维斯医生认为是死于癌症晚期。”
我没有说任何一个字。兽医院的护士原本希望我会说些什么,但是我就是开不了口。脑袋里所想的竟是——猫也会死于癌症?
“喂?”
我还是没有说话。
“呃……喂?史密斯小姐?”
我鼓起勇气试着讲话,但是我的手一滑,话筒掉到地上了,我赶紧哈腰去捡,但是根本就没有力气。
“喂?”我终于发出了声音。“喂,你还在吗?”
“是的。”护士说,“对这件事我很深表遗憾,史密斯小姐。”
“谢谢你告诉我。”我说,“怎么会这样?我从来就……”我的声音愈来愈小。
“你是否愿意由我们来处理后事?”
“我不知道。”
“你晚一点可以来我们诊所,我们会告诉你有哪些安排。”
“好的。”我回答她,“我晚一点过去。”
我挂了电话,走到化妆台前,把椅子拉到衣柜旁。然后站上椅子,从衣柜上拿下来一个扁扁的、咖啡色的旧旅行箱,把它放在床上。我打开旅行箱,在成堆的信件、照片、票根以及其它在我的生命里具有纪念价值的物品中翻找着,直到找出我需要的那个东西,并把它拿了出来。
那是一个金色和白色交错的万宝路淡烟烟盒。我打开烟盒,把里面唯一的一根烟拿了出来。烟还没放到嘴巴里,我就感觉到内心的阵阵悸动,心仿佛突然裂成了两半,接下来,眼泪就这样无法遏止地滑落、滑落,一直在滑落……
7∶15 a。m。
“Surprise!”海伦大叫着走进房间。
听到她的叫声,我从已经看了十五分钟的《经济学人期刊》(The
Economist)中抬起了头。只见她身上只穿着我的白色衬衫,站在房间门口看着我。她手里捧着一个托盘,上面有两颗水煮蛋、三片烤吐司、一朵白色康乃馨插在玻璃杯里,还有……应该是一份《金融时报》。
“这些都是给我准备的吗?”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当然啦!”她回答,“特别的早餐服务。”
“真该让你早点搬过来。”
“我想我搬过来之后,是不会每天早上都有这么棒的服务的哦。”海伦笑了。
“真的吗?”我开玩笑地说,“那我可要再考虑一下啰?”
“不行。”她说完把托盘放到我的面前。“来不及考虑了!我打算重新装潢客厅、买一组新沙发,还有把眼前的这个单身汉丢出这件房子。我甚至考虑到有必要再各买一套男用、女用的浴袍,我才不要总穿着这个呢……”她指着我的衬衫,而我不得不承认穿在她身上比穿在我身上好看许多。
“你觉得怎样?”
“男用和女用的浴袍?有点不像我的作风。”
她倾身过来给了我一个吻。“试试看嘛!”
7∶22 a。m。
“我真不敢相信迪斯可居然死了。”我泪流满面地在电话里对马可士说。
“我理解你,甜心。”他说,“你一定很难接受。”
“我心里有个声音告诉我,我不该这么难过。”我对马可士说,“那个声音说,我不该为了一只死去的猫而哭泣,这个世界上还有更多值得我哭泣的事情。但是我才顾不了那么多,那是我的猫!从她还是小猫咪的时候我就开始养,已经十年了。”
“那你现在有什么打算?去兽医院……决定怎么处理吗?”
“应该是的吧。我今天没心思工作了,我一会儿打电话去请假。”
“我很想陪你去兽医,但是……”
“我知道你没时间陪我。我一个人去,没关系的。”
“你不想找珍陪你去吗?”
“她跟她的新男友去赫尔辛基(Helsinki)了。没关系,我一个人去能行的。”我停了许久,“你觉得我应该打电话给吉姆吗?我的意思是,迪斯可也是他的猫。但是我不想惹你生气。”
“我怎么会生气呢?”马可士向我保证,“你只是通知他而已。”
“你说得没错,但是自从我跟他离婚之后,就没有再跟他联络了。希望他没有换手机号码。如果他和别人住在一起,又刚好接起了他的手机,会不会觉得很奇怪?”
“我真的很佩服你的想像力,总把事情往最坏的方向想。你自己决定吧,只要你开心,就去做吧。”
7∶38 a。m。
我正准备从浴室里走出来,听见我的手机正着响着《女武神的骑行》(The Ride of the Valkyries)的旋律。
“海伦!”我在浴室里大叫着。“可以帮我接一下电话吗?可能是公司打来的。”
手机的铃声停止了。我全身湿答答地站在浴室里,等着海伦告诉我是谁打来的。
“一个女人。”她走过来,把手机递给我说,“她想跟你讲话,说有很重要的事。”
我从海伦手中接过手机,她朝厨房的方向走去,我走回浴室接听电话,以免外面走廊的地毯被弄湿。我一边接电话,一边站在镜子给前额的头发分出一条发线,这是我每天例行的工作。“喂?”我凝视着头皮对着电话听筒说。
“吉姆,是我。”
这个声音,让我手里的电话差点掉到地上。
“喂?你听得见我说话吗?”
“抱歉。”我过了一会儿才回答她。“我听到了……只是……你是艾丽森吗?”
“是的。听着,我打电话是想告诉你,迪斯可昨天晚上死了,死因是癌症。”
“我不知道猫也会得到癌症。”
“这就是我……”她的声音变得愈来愈小。“我只是觉得你应该知道这件事,仅此而已。”
“这个消息太让我吃惊了。我感到非常难过,我已经很久没看到它了。”我悲痛地笑着,“我一直还把迪斯可的照片贴在衣柜的镜子上,虽然这听起来很蠢,但是我确实这么做了……她经年应该十岁了吧,是吗?在猫王国里,这算是长寿了吗?”
“不知道,我想应该很长那长寿了吧。”
“她现在在哪里?”
“在兽医院里。我等一下要去那边……我不知道……”艾丽森开始哭了起来。
“我今天会在家工作。”我告诉她,“如果你需要我陪你去的话,我很乐意。”
“你不必去的。我一个人没事的。”
“我也想去。毕竟,迪斯可也是我的猫。”
艾丽森把她的地址告诉我,我们约好一个钟头后在她的公寓里先碰面。说完,我挂上了电话。
海伦一边唱着厨房里的收音机中播放的歌曲,一边走进浴室问,“谁打来的?”
“艾丽森。”我说。
“艾丽森?你的前妻艾丽森?”
我被她的话给逗笑了,说:“每次你这么叫她,我都觉得很怪,好像我太早结婚又离婚。”
“你本来就是早婚。”海伦说,“不过,现在早婚好像很流行,像那些好莱坞的明星、歌手,不是都结过好几次婚吗?当你有过一次婚姻后,以后的婚姻生活就会比较美满,因为你知道如何避开那些错误。”海伦在我鼻子上亲了一下,问:“她打来做什么?”
“她说我们的猫死掉了。”
“迪斯可吗?”
“对。”
“哦,宝贝儿!”海伦伸手过来抱住我,说,“这真是太糟了,我还乱讲什么早婚的事,真抱歉。怎么会发生这种事?”
“是癌症。”
“哦,真实让人难过。你感觉还好吗?”
“真觉得不是滋味。她是只很乖的猫。从前只要我看电视的时候,她都跑过来跟我一起看,完全不吵不闹。她是个很棒的‘看友’。”我停了一下,又继续说,“我知道这听起来有点不合情理,但是我答应陪艾丽森一起去兽医那边了。”
“哦。”海伦平淡地说着。
“你会生气吗?”
海伦叹了一口气,说:“你一定要去吗?”
我想了很久,回答道:“其实我不一定得去,但是当我们离婚的时候,艾丽森得到了迪斯可……这么说好了,我们两个都想要养她,但我觉得让她养是比较公平……我不知道……唉……”
“我真的无法想像你是个会养猫的男人。”
“我的确不是啊,”我说,“但迪斯可……是个例外。”我回答她。
“为什么?”
“因为她是我的。”
海伦笑了。她说:“如果你要跟她去兽医那边,我不会生气的。我不会为这些小事烦恼,对吧?”
“当然。”我说,“我已经好几年没有见过她了。我不知道我们之间还有什么话题可以聊。现在回忆以前的每件事,都好像是发生在别人身上的故事一样。就像你刚刚说到早婚的事情,艾丽森跟我那时还够年轻,可以承担这一切错误,然后再继续各自的人生。”
1989年9月27日 星期二
10∶45 p。m。
这是我来伯明翰大学的第一个晚上。现在,我正跟数百名大学新生一起参加迎新舞会。
“参加迎新舞会”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情啊!今晚,你也许会结交到未来一生的好友,也许还可能与像《故园风雨后》中的帅极了的男生有个浪漫之吻。
不过,今晚我大概是没这样的机会了。因为一直到中学六年级,我都是穿着劳瑞·艾施莉(Laura
Ashley,英国品牌,以甜美清新的田园风格,广受女性的青睐)之类的优雅而保守的衣服,后来在布斯打工的一年中,我也是穿些类似护士制服的衣服。今晚,在这个重要的人生转折时刻,我决定彻底改变——我穿上了我所能寻觅到的最像学生的衣服:上身是一件在剑桥买的二手小山羊皮质夹克,里面穿着上面写着“肉食主义是刽子手”的T恤(尽管我爱极了吃鸡肉),下身穿了一件Levi's
501牛仔裤——我把裤管一直卷到脚踝,脚上没有穿袜子就直接登上了一双我两天前才买的马汀博士的鞋——新鞋子一直磨着我的脚后跟,一只脚已经流血了,痛死我了!
珍(八个小时前我刚刚认识的最要好的新朋友)和我一直观察着一个男孩子,他和一群很帅的男孩子(而他是其中最帅的一个)在酒吧的另一头。他们嘴里都叼着一根香烟,好像正在进行影片《伊甸园之东》男主角的试镜。
我一直在看他们中最帅的那个男生,发现自己已经迷上他了。我喜欢他深棕色的卷发、穿旧的皮夹克、看上去脏脏的牛仔裤,还有那流露出的叛逆个性,他的一切都是那么棒!整个晚上,我们都在远远地眉目传情,好像我们的视线已经被对方牵引无法离开。我们默默地看着对方越久,我就越有一种冲动,我想跑过去拥抱他,与他深深地接吻,直到窒息为止。
“他在看我吗?”我眼睛故意看着另一个方向,问着珍。
“我不知道。”珍闷闷不乐地说,“你要我看一下吗?”
“好啊。”
珍转头过去看,但是我突然紧张起来,尖叫道:“不要,不要看!”
“好吧,我不看。”
我们沉默了一会儿。
“他现在在看我吗?”我说。
珍叹了一口气,说:“我身上又没有装雷达监测系统,你不让我看,我怎么知道啊?”
我深深地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