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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碑-中国六十年代大饥荒纪实-第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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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带着文工团整天吹打弹唱,花天酒地,打枪照相,借以取乐。大批农民饥饿而死,干部们却请客成风,大吃大喝。有一次,县委开会,有部分委员当场吃醉,开会胡说八道,会议无法进行。副县长兼小溪河公社党委书记缪某,下去检查工作带酒带肉带厨师。浙塘大队总支书记孙某,有一次大吃大喝时,一个病人要口鱼汤喝,非但不给,反打人一顿。县委工作组林兴甫说:“县委江一舟主任不但吃细粮,还不定量。不在食堂吃饭,用油炸锅巴吃。赵政委一家不吃粗粮。”赵政委就是县委书记赵某。武店工作组杨义全说:“县委生活特殊,东西都被他们吃了,吃细粮。这叫什么‘四同’?群众有肿病,买不到糖,商业局送给县委每人一包。病人为什么吃不上糖?都给他们吃了!”强华说:“武店现场会浪费很大。公共食堂没有饭吃,赵楼两天饿死13人,现场会还大吃大喝。炸油条,炸糖糕,水饺子,馒头,早晨12个菜,中午24个菜。喝的是金字酒。双营子庄上的浮肿病人,被锁在家里,怕外人看见。”总铺工作组贵(档案字迹不清)说:“59年冬60年春,在群众肿病死亡的时候,县委大请客,召开公社党委书记会,吃鱼吃肉,水库经常送鱼来,都分给几个书记、常委,从来没有一个人给钱。招待所随便吃,县委每个月都吃几百斤粮食,这些粮食救济一个生产队,要少饿死多少人?”
当时凤阳社员中流传一句话:“一天吃一两,饿不死小队长;一天吃一钱,饿不死管理员。” “一两”、“一钱”指的是县里给社员的粮食定量。既然小队长和管理员饿不死,更大的官大吃大喝也就见怪不怪了。小溪河公社山河大队从大队书记到小组干部和炊事员,几乎人人都多吃、偷吃、吃好。后来整社时初步统计,仅几个大队干部有账可查的就吃掉牛肉1800多斤。1960年5月,正是青黄不接的时候,副县长兼公社党委书记缪某到山河大队检查工作,对食堂断炊、群众死亡不闻不问,竟与梅某等人在大赵小学吃肉喝酒。社员盛长英的弟弟看到了,支部书记端了一碗饭给他。缪竟把饭夺了下来,批评支部书记说:“你们是怎样教育社员的?”公社开了一个小吃部,专供公社几个干部吃喝。小溪河公社党委副书记石玉平一直单独起小灶,从1960年7月到11月,只在食堂吃过6顿饭,家里不少腊鱼腊肉。小溪河公社党委副书记李某,代销店的鸡蛋、洋糖包供给他。他下去检查工作,总是大吃大喝。乔山大队书记梅某和会计梅某,以办“三八”农场为名,挑选全大队最漂亮的妇女8人,其中7人被他们奸污
4,政治高压,鱼肉百姓
上述的浮夸风、共产风、瞎指挥风等其所以泛滥成灾,主要原因是通过政治运动,造成了强大的政治压力,消灭了不同意见。
政治高压从“大跃进”以前就开始。自1957年10月至1958年6月13日止,通过整社、鸣放、揭发检举,搜集整理了“地、富、反、坏”分子单人材料4196份。其中,经研究批捕1327人,管制1406人,斗争批判和监督生产1025人,不予处理的127人,尚未研究决定的313份。此外,通过侦察破案、打击现行反革命活动,逮捕366人,内部肃反和搜捕外逃共捕45人,对国家机关、企业、学校清除出来的“反、坏”分子及城镇“反、坏”分子,集中劳教59人。综上,地富反坏分子受到各种打击的共4214人,占四类分子总数的89%,占全县人口总数的1%强。其中,依法逮捕1736人,占四类分子总数的16 %,占全县人口总数的0。43%;依法管制1406人,占四类分子总数的13%,占全县人口总数的0。35%。
如果说以上是对当时所谓“敌我矛盾”的打击,那以,从1958年开始,就重点打击“人民内部”的不同意见,在办人民公社过程中,全县共辩论和斗争722人,其中贫农96人,下中农58人,上中农438人,富农63人,地主32人,其他35人。1959年反右倾时(在农村称为以两条道路为纲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对不同意见的打击更是变本加厉。一些说真话的人,一些对上述胡闹提出的人,被扣上了“反党”、“右倾”、“怀疑派”、“保守派”、“否定成绩”、“攻击三面红旗”等政治帽子,对这些人以开辩论会的名义进行批判斗争。县长赵从华由于对人民公社和公共食堂有些看法,被打成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在反右倾斗争中,共排出有问题的党员和干部41人,其中右倾机会主义分子8人,严重右倾思想的10人,严重个人主义的8人,右派分子14人,坏分子1人。省级劳动模范陈学孟反映了一些真实情况,反对生产上的瞎指挥,被戴上了“资本主义”和“右倾思想”的帽子。而对那些有不同意见和因饥饿而偷吃的普通社员则是取捆、绑、吊、打、关等残酷手段。
在1961年以后的纠偏中,群众揭发出前两年违法乱纪的生产队长以上的干部有1920人,占干部总数的34%。被体罚的群众达28026人(包括扣饭的15001人),占农村人口的12。5%。因体罚扣饭致死的有441人,残伤383人。赵玉书曾在一次电话上布置说:“凡吃山芋种、油菜苗的,给我打”杨某在总铺公社“蹲点”时,对完不成征购任务的大队干部不给饭吃。县委候补委员、原检察院院长陈某,亲手打人17名。1960年全县逮捕和拘留2078人,经过正式批准手续的只有300多人。在2078人当中,1076人是因饥饿偷吃的。由于关人过多, 牢房拥挤,死在牢里的就有382人。
以上是全县的数字,一面的情况更为严重。分工在小溪河公社的李某、板桥公社的季某、总铺公社的宋某等县委委员,私打手铐、私设公堂,擅自关押群众,成立劳改队。19591960年,武店公社被体罚的群众有1285人,其中被处死95人,被扣饭的1622户,3760人。小溪河公社犯有各种违法乱纪、强迫命令错误的干部有391人,占干部总数的39.1%。受体罚的群众3175人,占人口总数的9.4%,被打逼和扣饭致死的有96人,致残的103人。乔山大队总支书记李某、大队长张某,在1960年夏季的一天就活埋4个小孩,埋到腰深才经人再三劝说,才扒出来。1960年5月,大溪河大队牛同生产队长岳某将一个拔玉米秸吃的岁小孩丢到水深3尺的田头窖里,幸亏其母发现才被救出。小溪河公社小溪河大队北夏庄生产队有社员240人,挨过大队长打的就有237人。下放在山河大队工作组的展某,先后在大赵生产队捆绑吊打群众33人,扣饭30多人,罚款27户。一次社员王尚同老婆有病,展却说她装病偷懒,不给打饭,王妻饿得到食堂要饭,展看见后,强迫来打饭的社员每人用筷子刮她一下鼻子,谁不刮不准谁打饭,结果王的鼻子被刮得皮破肉烂。大溪河大队郑山生产队社员常介翠母亲有病,常找生产队长花某为母亲要点吃的,花说:“还给她吃的?都快要死了,还不如把她埋了算了。”常介翠不同意。花说:“你不想埋,就让她死在家里,埋在家里。”常介翠无法,只好把没的断气的母亲埋掉。大溪河大队尹陈生产队社员郭传良放牛时牛吃了庄稼,队长陈某当即用劈柴将郭的手指砸断三根。
1960年2月,殷涧公社白云大队赵窑生产队,社员赵小锅,17岁,有一个7岁小弟弟,因饥饿偷了一些山芋,被生产队干部韩某用棍子打得晕死过去。因饥饿无奈,又偷山芋2斤,韩将赵小锅的手指头砸烂四个。赵又疼又饿,两天内死去。又以偷山芋的罪名,5天不让7岁的弟弟吃饭,也随之饿死。这位姓韩的队长,共打了23人,骂了60多人。
1960年3月中旬一个中午,在板桥公社安乐大队山西生产队,队长缪某硬说15岁的女孩小苗偷山芋种吃,将她捆起来,用铣把和毛竹乱打,小苗当场晕过去两次,醒来又打,尿一裤裆,胳膊被打断了。被缪打过的人有35人。1960年3月24日早晨,52岁的社员叫刘金友。队长缪某说刘金友放牛去晚了,不让刘吃饭,刘只好下田挖野菜吃,又说刘破坏生产。这天天气很冷,缪强行脱掉了刘的棉衣棉裤,捆绑起来用棍子毒打。刘疼得喊“爹爹饶命”,始终没有松绑。胳膊被打断,全身青紫。打后卧床不起,两天不给饭吃,5天后就死了。
小溪河公社山河大队被干部捆绑、打骂、吊罚、扣饭、游庄的群众就有1078人,占总人口的36。3 %,被打死2人,逼死1个。北夏生产队共有社员240人,被队长李某打过的就有237人。社员王功良死后,工作组展某叫王的老婆去燃灯工地做工,因其小孩在家有病不愿去,展要斗争她。这个妇女被迫上了工地以后,小孩就在家里死了,小孩死后几天无人问,尸体被老鼠咬得不像样子。大队副书记史某,借口寡妇王氏母女俩要外逃,不给饭吃,并罚王氏苦工一天,晚上,又把王氏同一个男社员捆在一间房子里,同时把王氏的小孩捆在食堂里。第二天,王氏母女俩外逃后,史又把她家的三间房扒掉。工作组李某发现社员庙永产偷了几个山芋,就把庙捆起来,把几斤山芋挂在庙的颈子上“游庄”。三官庙生产队团员鲁维安,从水库工地上回家看小孩时,生产队长史某一连两天不给饭吃,还要史到小溪河去挑水灌秫秫。鲁维安饿急了,偷了半碗秫秫,史某就把鲁绑了两天不给饭吃。不几天,鲁就病死了。
1960年麦收时,山河大队总支书记陈某叫社员苦战三昼夜。有一天鲁殿发在场上打瞌睡,被陈用开水浇头,颈子上面皮都烫烂了。乔山大队长邓某,去年春天以劝阻外流为名,将一个过路人捆到大队吊打,从身上搜出12斤粮票和12块钱,自己入腰包了。总铺公社凤兴大队生产队长王某逮到小偷李某,用铁火叉烧红了烙嘴。殷涧公社赵窑生产队长韩某,逮到一个偷青的小孩,用刀砸劈了小孩的4个手指。黄湾公社淮丰大队小队长张某逮到偷青的社员王小脚,用铁丝穿上耳朵,并用铁丝捆着手吊在木梁上。三小队社员吴开聪的两个小孩饿得偷吃青苗,支书黄某指使打手用铁丝把两个小孩的耳朵串在一起,并对小孩说:“你们俩打个电话吧。”星火大队支书钟某利用妇女偷青的过错,在田里强行奸污。板桥公社浙塘大队长孙某,逮到一个偷青妇女,打倒在地,用枪捣妇女的阴部。
李武大队社员徐开兰曾当面批评过队长苏某贪污病院的油,当徐开兰发生严重浮肿病后,苏不叫医生进行治疗,说:“痨病鬼,治不好。”以致徐病日趋严重。之后,苏乘乡里来人检查病院的机会,企图将尚未断气的徐开兰活埋。当时徐的小孩在场大哭,不好下手。就用饼乾将小孩哄走,把徐用稻草盖上,抬到外边活埋了。徐在被活埋前还惨叫:“给我稀饭吃!”
武店公社赵楼大队副大队长赵某说:“群众是奴隶,不打不骂不扣饭就不行。”1960年,他打过30多个人,有的被打伤,就的被处死。全社原生产小组以上干部1163人,犯有违纪错误的有265人,占22.2%。被他们捆绑吊打、拘留关押、扣粮扣饭、罚劳役等有1285人,其中被处死的95人,被扣饭的1622户、3760人。
5,在水利工地上
大跃进以来,凤阳搞了不少水利工程。兴修水利应当是好事,但由于缺乏科学态度,不少水利工程劳民伤财却得不到“水利”。在水利工地上,农民的处境不如奴隶,他们饿着肚子从事极其繁重的体力劳动,大批人在饥饿、疲劳中死去。
建设电灌站是凤阳当年的一项水利工程。这项工程的工地经常加班加点,增加劳动强度,还克扣民工口粮12万余斤。县委书记处书记张道厚提出“三天三夜不吃饭,工效还要翻三番,下雪还要光着脊梁干”的口号。县委委员、副县长杜某,看到民工不脱衣服干活,就骂人家没有干劲。水利工地上还规定:多劳多吃,少劳少吃,不劳不吃,照出勤人数发口粮,炊事员、勤杂、病号不超过10%。民工请假非经指挥部批准的不给饭吃。民工生病就撵回家,被赶回家的病号因不发口粮或少发口粮,有的就死在路上。宋集公社宋集大队民工王土中有病不能上工,两个民工架着他去抬土,被折磨致死。据统计,电灌站共死民工2474人,占民工总数14293人的17。3%。这还不包括折磨得奄奄一息抬回家后死亡的人数。利民公社上电灌站的500人,死掉307人,占60。4%,宋集大队上电灌站的40人,死掉29人,占72。5%。群众叫杜思俭“杜阎王”,把电灌站叫做“阎王殿”。县医院周医生到电灌站检查病情,向地委汇报说浮肿病人较多,张政委把桌子一拍,说:“这个傢伙扩大病情,思想右倾!”
县委委员兼小溪河公社党委副书记李某在燃灯水库私设“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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