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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包中华!”他看我面前只剩一根烟的中华烟盒,吩咐服务小姐。
“为什么喜欢中华?”他问我。
“因为它贵,我无钱买多,便可有节制地吸烟。”
方哲哑然失笑。
纽遥去卫生间,我和方哲闲聊。
“你对每个女顾客都这么热情?”
“因人而异。”
“我们有什么优点?”
“因为你们来得多,我查过拥有vip卡客人的账单记录,一个月至少有十几张签名乔米的账单,我替你算过,每个月你送到红杉咖啡厅的钱基本上都有近千。”
这回轮到我哑然,原来圣诞老人也是花钱请来的,天下果然没有白吃的晚餐。
“看在我平时贡献的钞票上,这顿饭似乎应该你请客。”我不和他客气。无商不奸,他平时赚我的钱已经够多,我没有理由脸薄手软。
他笑,挥手叫来小姐,在账单上签他的名字。
小姐走后,我乐不可支,夸方哲今天像可爱的圣诞老人,索性将赖皮进行到底,厚颜无耻地问他会不会送我们圣诞礼物。
方哲微笑着抬脸看我,问我想要什么圣诞礼物。看他认真了,我不好意思起来,忙眨眼乱说:“要个帅哥,洗吧干净,扎个蝴蝶结,放进礼盒里,送到我家门口!”
“那我报名!”他笑。
我上下打量着他,皱眉摇头:“我家里没有能装下你的袜子,等我去商场买到了足够大的袜子,我再通知你。”
纽遥从洗手间回来,问我现在几点。
“快十二点。”
“乔米,手机借我,我打个电话祝他平安夜快乐!”
她的手机已经欠费,我的也好不到哪儿去,已经收到联通公司的短消息提示:尊敬的客户,您的手机话费余额不足50元,请及时续缴话费。
鱼与熊掌向来有仇,吃了火鸡套餐,便不能交足手机费,生活就是这样现实,没有浪漫可言。
她满面甜蜜的离位去打手机,站在落地窗边,脸被窗外的烟花映得娇艳。
出咖啡厅时,外面正在飘雪,抬头看,雪被路灯映成橘黄色的小花,没头没脑地向地上钻。
忽然想起上学时,一觉醒来看窗外成了白茫茫的世界,高兴得欢呼雀跃的自己。不过三五年,仿佛一个世纪。现在,除了漫天掉钞票能让我雀跃,我想不出别的可以高兴的事情。
三五年,听起来多么的漫长,多么的难忍,但是,走过了,才发现,不过是弹指一挥间。
三五年,不算长,却足够我忘却那个曾让我刻骨铭心,哭得喉咙嘶哑掉的男人。
三五年,不算短,却让我明白,曾经沧海难为水只是神话故事,时间和空间足以让脆弱的胸膛里长出一颗橡皮心。
帮我忘记的是时间还是空间?我木木地站在原处,努力回忆那张使我毅然放弃安逸的家庭、远赴他乡的男人的脸。可是,想到的只能是形态各异的泰迪熊还有白茫茫似雪的一片苍然。
“你还有多少钱?”她问。
“现钞只有四百多元!”我回过神儿,掏钱包给她看。
“给我拿四百吧!”她有些不好意思。
“去山西找大路?”
“是的,七百元,坐火车应该够了。我想向单位请病假,去长治和他一起迎新年。”
“从长沙到山西,你坐火车去?”想到要坐几十个小时的火车,我就像触电的猫一样毛发开,而她居然还能两眼甜蜜得滴糖。
“还没有开薪,哪儿有钱坐飞机?”
“让他掏机票钱!”
纽遥拉住我的手:“乔米,刚刚我几乎要哭了。你知道他在电话里说什么吗?他说他的平安夜的愿望就是能很快看见我。他还像孩子一样兴奋地告诉我,他还有两千元钱呢。”她发现我嘴角还没来得及扩散的不屑的笑容,忙补充:“两千元,只是我们月薪的三分之一,却是他的一年的积蓄。你想想,有个男人要为我将一年的积蓄都花光,这样的邀请,是你会不会去?”
我叹气,将四百元放在她手里。这样的邀请是很难能可贵,但是我并不为之感动,我所感怀的是纽遥是真的爱他,所以他的一丁点儿的付出在她看来都比天还要大。
大路这种男人,我不但不会发生兴趣,而且连听到好朋友讲他们的爱情都会索然---我与大路通过一次电话,我在电话里调笑说:“大路,你让纽遥为伊消得人憔悴。”话还没有落音,纽遥已在一旁小声提醒我,说大路听不懂,而大路果然茫然地在电话那头问:“你说什么?”
纽遥给我讲过一个有关大路的笑话,说她一天在qq里给他发消息感叹时光飞逝,她说:“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大路却莫名其妙地回了一句:“你结过婚吗?”她奇怪,便追问他为何会这样突发奇想,大路不无委屈地说:“不是你自己刚才说的嘛,那个死的人像你的丈夫,白天看着像,夜晚看着也像。”
我几乎喷饭,从此以后只要在书上看到这句话,都会不顾场合的失声大笑。
无法想象会和背不出十首唐诗宋词,十部文艺大片,十本经典好书,十种咖啡名称的男人恋爱,恋爱本来就是要谈的,两个人坐在一起,一个眉飞色舞天南海北地讲,一个却只会索然无味地打呵欠或者问你倒底在说些什么,这种恋爱像是对牛弹琴,不折磨死也会将人逼疯。
可是纽遥爱他,她说,她就是爱上了他的简单,心像没有开发过的西部一样干净清新。
我不想和她争辩。一个出色的男人靠一个女人是培养不出来的,就像无法一个人去开发大西北。她这样的后果要么是在开发过程丧失了自己,要么就是为另一个女人完成义务教育。
我哼梅艳芳的歌:
女人,我亲爱的姐妹们,
你经过千山万水之后,
得到了怎样的男人?
辛苦了女人,疗伤是你的本能,
与其在回忆之中心疼,
还不如早一些清除伤痕。
下辈子别再做女人,
我们这一生苦得很,
别为了一个吻,
你也肯,去爱上某一个负心人。
下辈子别再做女人,
快乐的时间少得很,
在爱情中打滚,
谁是你最后的爱人。
熟悉的歌曲总能叫醒沉睡的记忆。我被自己的声音弄得怅然起来。
这首歌是我上大学时最喜欢的歌曲,这个,和心境有关,和爱的男人有关。
苦恋四年,原以为伤筋动骨的情节一生都不会忘记,可是,现在想起来,只记得,那个男人叫卫真,他送给我五只泰迪熊,他与我在一起四年,但是从来不肯对我说“我爱你”。
穿过骨头抚摸你
七年前,我十六岁,刚刚踏进大学校园。
到今天我还能很清晰地回想起那天的阳光,还有那个仿佛被阳光镀上金边的男人。他身体挺拔,却若有所思地低着头,直到几乎撞上我时,才抬起头,迷惑地向我看看,露出一个仓促的微笑。
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三个字:“对不起。”
当我的名字被人唤起时,我才将眼睛从小说移向讲台。站在讲台上的他,表情像我一样,微微一怔,眉头收了一下,仿佛在记忆中搜索什么。我莫名其妙地笑了起来,而他,居然在我的笑容下有些羞赧地将眼睛低垂下去看着手里的花名册。
我问左边的同学:“他是谁?”
“我们的辅导员卫真。”同学很乐意表示出她对新环境的了解,她不但告诉了我卫真是优秀的设计师,还小声地补充了一句:“他未婚,而且从来没有和女学生有过绯闻。”
我边听,边偷偷地看他,忽然发现,他似乎也在用余光看我。
再遇上卫真是在校门口的音像店。我找恩雅的cd,却没有收获。正在失望之时,有本碟片送到我的面前,伴着一个声音:“试试这张cd,很有张力。”
他向我介绍的cd是欧美另类经典歌曲《穿过骨头抚摸你》。
我看着cd的名称,脸忽然热红了,付了钱,匆匆地离开,忘记说谢谢。
然后约会就随其自然地来到,先是交流对cd的感觉,谈到天色暗去,便到校外的火锅店吃火锅,三十八元一份,可以在雾气升腾中拉近两个人的距离,让笑声像火锅里的汤水,被时间越煮越沸。接下来散步,秋风过处,我遍身哆嗦,他的衣服便顺其自然地披上我的肩头。他的衣服上有他的味道,淡淡的香水,混合着若有若无的烟草,闻起来性感亲切,倍觉温暖。我在他的衣服里涨红了脸,脚步慢了起来,他扭头看我,几乎与我相撞,这一次,我不等他垂下头说“对不起”,便踮脚在他唇上轻轻吻了一下,然后飞快地跑掉,到宿舍楼下时,才发现,自己还披着他的衣服。
……
所有的爱情开始时都以席卷的姿态出现,像涨潮,忽然就淹没了理智。而他便是在海边固执地行走者,并不在乎潮水会打湿鞋子,依然沿着海岸线走着,不躲不逃,随遇而安。
像所有恋人一样,我们接吻,拥抱,甚至做爱。
他是第一个进入我身体的男人。
他动物般的嘶吼是我大学四年里最着迷的音乐。
而他在看到我惟一的那抹鲜红时,居然流下泪来,将我抱紧,说:“我希望我能对你好。”
那个时候我没有分辨这句话有什么不合适。确切地说,我自欺欺人地将前面三个字省掉,让自己以为这是他对我的保证---我能对你好!
我能对你好,一句话,爱情就仿佛坚如磐石。
“卫真,我爱你!”我常常在他耳边不厌其烦地说这五个字。
而他的回答便是将我抱得紧一些,向我微笑,或者点点头说:“我知道!”
有一天,我在杂志上看到二十四种语言表达“我爱你”的方式,忽然想起卫真从来没有对我说他爱我。
我抱着他送我的一只水洗泰迪熊,仿佛无意地开口:“卫真,你爱我吗?”
卫真笑:“你说呢?”
“我要听你说!”
“我……喜欢你!”他很艰难地开口,浓浓的眉又皱了起来。
“为什么不是爱?喜欢与爱是两回事儿,可以喜欢一只猪,喜欢一杯茶,可以喜欢任何东西。”我有些激动:“我想听你说你爱我,爱是惟一的,是情感里最特殊的,我想让你亲口证实我是你心里特别的女孩,你惟一的女孩。”
卫真拍拍我的头:“傻丫头,看多了文艺小说。我对你,你是知道的。”
从那天以后,我们在一起的日子就是围绕着“爱”斗智斗耐心。而他被我逼得情急,甚至我拿分手做威胁也只是一句:“小米,别无理取闹!”
女人有着千变万化的大脑,想像力丰富得可供一千匹马奔驰。像所有爱情终结的过程一样,我开始胡乱猜测,多疑且容易发脾气,最要命的是,我不自觉中动不动就说分手。
像一个总是叫狼来了的孩子,叫着叫着,他也被周围人的反映弄得紧张起来,不知道未来的狼有多么可怕。长时间的恐慌,或许比狼真的来到更折磨人,所以,他在暗暗期望狼快一点儿来,像在刑场上的义士,从心里挤出一声吼:砍啊,给爷一个干脆的!
决心分手时,我的眼睛被泪水浸泡得发红,我拉着他的手,迫切地摇动:“卫真,不爱我,又为什么会和我在一起?”
他想擦走我的眼泪,却让眼睛成了不会停息的泉眼,泪水汩汩地流。
最终,他只是一句:对不起。
……
我回忆着七年前,不无恐慌地发现---原来,我从来都不了解卫真,他从哪儿来,他的亲人,他的爱好,他的过去……我都一无所知。所知的,不过是他真切的名字,能让我在耳边低唤时,他时而轻轻地“嗳”上一声;所知的,不过是他送我的泰迪熊,温软诚实的样子,犹如初见时他木然抬头的神情;所知的,不过是我的付出我的挣扎,而他的情绪全像露珠,滋生于夜,不露痕迹地泯灭于晨。
初次恋爱,你想要我有多么心细有多少经验审视身边的男人?
更何况,我从来都是个粗心的女子,于己于人。
将纽遥送到她家门口,她拉我的手,说:“我明天走。”
“工作怎么办?”
“放心,我会妥善安排。”
“好运!有事情随时给我打电话!”
现在的友谊和学生时代并不相同,那个时候,要天天见面,天天聊天,从化妆品聊到老师聊到无聊的男生,依然感觉时间不够让我们痛心疾首地狂聊,现在,一个月见上几次,交换一下最近生活的变化,拉拉手,给对方鼓励,便已足够。
回到家时,拿出钥匙包开门,发现门是虚掩的,锁摇摇晃晃地挂在门上,一地的木屑。
恐惧忽然就抓住了心脏,我几近虚脱地靠在墙上,不知道进去还是逃走。
房间里传出电视的声音,难道登堂入室的贼打算在我家看完电视,过一个美满的平安夜再走?
我踹开门,闭眼闯了进去,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这样的夜流落街头更是不安全,与其横尸街头,不如血溅自己的房间。
客厅里没有灯,只有电视在忽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