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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妻子从后面递出一个用餐巾包好的小包,“拿去,里面是面包和芝士,还有腌菜和羊羔肉,可能够你们吃两顿了。拿去。”她满是皱纹的脸乞求他们接过小包快点离开。
岚接过小包:“谢谢。我明白的。走吧,马特。”
马特跟他走了,一边抱怨一边穿上衣服。岚却只想在吃东西之前走得越远越好,那个老农夫养了狗。
这已经算好的了,他心想。三天前,他们还在忙活时,那些人就已经放出狗来咬他们。那个农夫带着两个儿子手里挥舞着棍子,加上几条狗,一直把他们赶回到卡安琅大路上,还追了半里才作罢。匆忙中他们几乎来不及把自己的东西带走。那个农夫竟然还带着一把弓,一支宽头箭已经架在弦上。
“听着,别再回来!”他在背后大喊,“我不知道你们打算做什么坏事,反正,别让我再见到你那双鬼鬼祟祟的眼睛!”
当时马特一边掏箭一边转过身去,岚赶紧拉住他继续跑,“你疯了啊?”马特阴沉地看了他一眼,但还是跟着跑了。
岚有时候疑惑究竟是否值得在农场停留。他们走得越远,马特对陌生人的疑心就越重,而且越来越外露,也许是他越来越懒得隐藏吧。于是,同样的农活,换来的食物也越来越吝啬,有时候甚至不让他们在谷仓里过夜。然后,在格林维尔的农场,岚想到了一个解决方法,一个似乎能解决所有这些问题的方法。
格林维尔先生和他的妻子育有九个子女,最年长的女儿比岚和马特只小了一岁不到。格林维尔先生是一个强壮的男人,加上子女们的帮忙,根本就不需要岚和马特。但是,他仔细把他们两人打量了一番,看到他们脏兮兮的衣服和粘满泥的靴子、一副风尘仆仆的样子后,还是答应了让他们帮忙,反正农场里总有干不完的活计。格林维尔夫人则说,如果他们俩想在她的餐桌上吃饭,就必须把自己洗得干干净净。她正好要洗衣服,他们可以暂时穿着她丈夫的一些旧衣服来工作。她一边说,一边微笑。在岚的眼里,她就像艾’维尔夫人一般亲切,只不过,她长着金发。他是头一次见到这种颜色的头发。就连马特,面对她的微笑时似乎也稍微放松。不过,那个长女,又是另一回事了。
标致的长女艾诗长着一头黑发,一双大眼。她总是趁着父母不注意的时候朝他们暧昧地咧嘴微笑。他俩在谷仓里搬运装满粮食的木桶和麻袋时,她靠着谷仓门,哼着曲儿,咬着辫尾,看着他俩干活,特别是岚。岚只好尽量不理会她,可是过了一会儿,他受不住还是把格林维尔先生借给他的衬衣穿上了。那件衣服的肩膀稍微紧了些,而且下摆偏短,但总比打赤膊要好。艾诗看到他穿衣服时,大声笑了。他开始想,如果这次他们又被赶走,可就不是马特的错了。
要是珀林在就好了,他心里说,珀林知道该如何对付此事,在这种时候他总能幽默几句,那样她就会被他的笑话逗乐,而不是这样怪笑着看着他们。要是被她父亲看见她这样就糟了。可惜,他却想不出什么幽默或者笑话。每次他朝她看去时,她就朝他甜笑,这种笑容绝对会导致她父亲把狗放出来咬他们的结局。她甚至还跟他说,她喜欢高个子男人,可周围农场的男孩个子都很矮。马特坏笑了一声,岚只好一边在心里祈祷自己能作出一个笑话来,一边埋头集中精神干活。
幸好,其他年幼一些的孩子对岚来说就像光明给予的祝福。每当身边有孩子时,马特的神经质总会稍微舒缓。晚餐过后,大家围坐在壁炉前。格林维尔先生坐在他最喜欢的椅子上给自己的烟斗填烟叶,格林维尔太太则忙于缝补岚和马特那些刚刚洗干净的衣服。马特把索姆的彩球翻出来,开始耍球。身边没有孩子时,他从来不会这样。他耍着耍着,忽然假装失手,又在最后一刻把球接住,孩子们开心地笑了;他还用六个球耍八字,彩球在空中像喷泉一样飞舞,这次他真的差点要失手了,但是孩子们一点都不介意,开心地为他拍手。格林维尔先生和太太也用力鼓掌喝彩。马特表演完后,学着索姆的样子朝着房间的各个方向夸张地鞠躬。然后,岚从索姆的盒子里取出了笛子。
每次他拿起索姆的乐器,心头都涌上悲伤。抚摸着那金银的花纹,总是令他回忆起索姆。一路上,他每次拿出竖琴都只是为了查看它是否完好并且保持干燥——索姆总是说,农家孩子笨手笨脚玩不好竖琴。不过,每次有农场收留他们过夜时,他就会在晚餐后用笛子吹奏一曲,算是对主人家的额外报答,也是怀念索姆的一种仪式。
马特的耍球已经带起一种欢乐的气氛,所以,他吹起了《三个牧羊女》。格林维尔夫妇一直用手拍打着节奏,年幼的孩子在地板上跳起了舞,连刚学会走路的最小的男孩,也用脚敲打拍子。他知道自己在春诞时的奏乐比赛里可能还赢不了名次,不过,经过索姆的教导后,他已经有足够自信去报名参赛。
艾诗翘着脚坐在炉火前,当他吹完最后一个音符放下笛子时,她长舒一口气,向前靠了靠,朝他微笑道,“吹得真好听。我从来没有听过这么动听的曲子。”
格林维尔夫人突然停下了手里的活计,挑起一边眉毛看着女儿,然后开始仔细地打量岚。
岚本来已经拿起盒子打算收起笛子,被她的目光吓住,几乎把盒子和笛子都丢了。如果她指责自己忽视她女儿的意见……无可奈何地,他又把笛子放到唇边,继续吹曲子,一首又一首。格林维尔夫人却只是目不转睛地看着他。他吹奏了《劲风撼柳》,《从台温隘口回家》,《狂妄的阿诺拉夫人》,还有《老黑熊》,把自己能想起来的曲子都吹了个遍。而她只是静静地看着他,什么也不说,只是看着,估量着。
格林维尔先生站起来时已经很晚了。他“呵呵”笑着,搓着手掌,“啊,这真是难得的娱乐,但是我们睡觉的时间早过了。你们旅行者对时间没什么所谓,可是农场里一大早就要起身忙活。我跟你们说啊,像这样的娱乐,在旅店里花钱都不一定能享受到,那里的水平比你们次多了。”
“孩子他爸,我觉得咱们该好好报答他们,”格林维尔夫人抱起最小的男孩时说道,那孩子早就在炉火前睡着了。“谷仓不是睡觉的地方,让他们今晚在艾诗的房间里睡吧,艾诗跟我睡就好了。”
艾诗闻言懊恼地苦起了脸。虽然她小心地低着头,但岚还是看到了她的表情,而且觉得,她母亲应该也看到了。
格林维尔先生点头道,“是的是的,比睡谷仓好多了。除非你们介意两个人挤一张床。”岚脸红了,格林维尔夫人还在看他。“我真心希望能多听几首曲子,还有你的耍球表演。我很喜欢,真的。明天早上也许还有些农活需要你们帮忙,还有——”
“我猜他们明天早上会希望尽早出发的,孩子他爸,”格林维尔夫人插口道,“按照他们旅行的方向,下一个村子将会是阿里安,但是到那里要走一天的路。如果他们打算在那里的旅店碰碰运气的话,就得早早出发,才能在天黑前走到那里。”
“好的,夫人,”岚说道,“我们会去试试看。谢谢您。”
她抿紧嘴唇朝他笑了笑,似乎非常明白他所说的谢谢不仅仅是指她的建议、或者晚餐、或者温暖的床铺。
第二天,马特花了一整天拿艾诗来取笑他。他不停地叉开话题,最最顺手的就是拿格林维尔夫妇建议他们在旅店里表演的事来说了。早上时,艾诗为了他离去的事把嘴撅得老高,而格林维尔夫人则带着防范于未然的决心在一旁严厉地盯着。路上,岚都拿表演的事来阻止马特的调侃,晚上真的到了村里时,再作打算吧。
黄昏渐临时,他们走进了村里唯一的旅店。岚负责跟旅店老板交涉,并且吹奏了一曲《摆渡》——胖胖的旅店老板称之为《亲爱的莎拉》——和《通往度安栏之路》的一段,马特则演示了一下耍球,交换条件是过夜的床铺和一顿烤土豆加热牛肉。老板给了他们一个房间,位于店的后方,靠近屋檐,肯定是这家店里最小的房间,但是,必竟是一张屋檐底下的床。他们表演了一整晚的吹奏和耍球,中间只停了一次吃晚餐。不过,令岚高兴的是,这样一来白天的所有时间都可以用来旅行。而且旅店里的客人似乎对马特充满怀疑的目光也不介意,有些人甚至互相之间也用戒备的目光斜视。时势使得人们对陌生人都抱着戒心,而旅店里,永远都有陌生人。
那一晚,虽然跟马特挤在一起,整晚听着他的梦话,却是岚离开白桥镇后睡的第一个好觉。早上时,旅店老板还试图说服他们多呆一两个晚上。游说失败后,他就为他们找来了一个朦胧着眼睛的农夫。那个农夫因为昨夜喝多了没能驱车回家,正好可以送他们俩一程。于是,两个人舒服地躺在伊泽?佛尼的马车后的干草垫上,只用一个小时就已经往东走了五里路。
从那次之后,他们就一直用这种方式旅行。靠着少少运气,加上一两程顺风车,他们总是能在天黑前到达下一个村子。如果那个村里有一家以上的旅店,店老板们在听了岚的笛子、看了马特的耍球后,甚至会竞相出高价邀请他们。两个人加起来虽然离吟游诗人的水平还差得远,但是对于多数村子来说,已经是一年来难得见到的卖艺人。村里有两三家旅店,就意味着他们能得到有两张床铺的较好的房间,以及更大方、更美味的食物,有时甚至还赚到几个铜币。每天早上,总是会有前一晚喝得太多呆得太晚的农夫提供顺风车,或者某个喜欢他们表演的商人用自己的马车送他们一程。岚开始觉得,一路就这样走到卡安琅也不错呀。然后,他们到了四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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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暗影中的四王
村子名为“四王”,规模也比一般村子要大,但它的村容实在跟它的名字难以相称。一如往常,卡安琅大路直接从村子中心穿过,不过,这里多了一条从南方进入的繁忙道路。多数村子都是市集和农夫聚集的地方。然而这个村子,从村里可以看到周围的几个农场连养活自己的村子都不够,所以,四王主要是靠作为交通枢纽而繁盛。商人的车队在前往卡安琅,或者前往拜尔隆以南的迷雾山脉的矿场途中,或者来往于附近村子时,常常会在这里停留修整。村里的所有设施都围绕着商人和他们的车队、车夫和装卸货物的搬运工而建。而往南去的道路主要是为了方便路伽西部的矿产交易,路伽的商人如果要前往卡安琅另有更直接的道路。
村里到处是印满车轮痕迹的空阔沙土地,有的空无一人,有的只有几个闷得发慌的守卫。每一条街道都宽阔得足够让马车通过,沿街都是马厩和拴马柱,地上也是压满车轮痕。没有草地,孩子们就在街道上一边玩耍,一边躲避马车和车夫的咒骂。村妇用围巾包头,低着头脚步匆忙,有时还遭到车夫们的调戏,说出的话岚光是听听都会脸红,有些连马特都为之瞠目。这里没有女人隔着篱墙跟邻居聊天。土褐色的木房子一座挨着一座,相互之间只隔着狭窄的巷子和墙壁——没什么人肯花这心思去粉刷这些木墙,它们光秃秃地遭受着风雨侵蚀,即使有少数刷过石灰,也已经褪色褪得不成样子,大概很多年没有翻新过了。屋里的窗子上挂着厚重的百叶窗,常年不开,以至于铰链已经锈蚀。这里还很吵杂,锻铁场的敲击声,车夫的喊叫声,旅店的沙哑笑声,处处都充满噪音。
岚是坐在一辆盖着帆布的商人马车后面进入村子的。经过一家外墙涂得黄黄绿绿的旅店时,他跳下了马车。这家店的鲜艳外表在这堆沉闷的屋子里特别显眼,从很远的地方就能看见它。车队继续前进,似乎没有一个车夫注意到岚和马特已经下了车——黄昏将近,他们只顾着寻找旅店,解马歇息。岚下车时踩在了一道车痕上,随后赶紧跳开躲避一辆从另一个方向过来的满载马车,那辆车经过他身边时车夫大声朝他咒骂了一句。一个村妇从他身边急急经过,根本不抬头看他。
“我搞不懂这个地方,”他说道。这一片喧闹中似乎夹有音乐声,只是他无法分辨它的来源。也许是旅店吧,他不能肯定。“我不喜欢这里,咱们不如继续走吧。”
马特白了他一眼,又看了看天空。空中黑云密布。“你今晚想在树丛里睡觉吗?在这种鬼天气里?我已经重新习惯睡床了。”他歪着头仔细倾听,然后咕哝道,“也许还会有哪家店是没有人奏乐的吧,反正,我打赌肯定没有人耍球。”他把弓挎在肩上,朝着鲜黄色的店门走去,眯起眼查看四周。岚犹豫地跟着他。
里面果然已经有音乐艺人了,他们演奏的筝鼓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