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叩暮吆呱
“还有你,你这没出息的——”我进去时,他正转过来对他的儿媳妇发作,并且在形容词后面加个无伤的词儿,如鸭呀,羊呀,可是往往什么也不加,只用一个“——”来代表了。“你又在那儿,搞你那些无聊的把戏啦!人家都能挣饭吃——你就只靠我!把你那废物丢开,找点事做!你老是在我眼前使我烦,你要得报应的——你听见没有,该死的贱人!”
“我会把我的废物丢开,因为如果我拒绝,你还是可以强迫我丢的。”那少妇回答,合上她的书,把它丢在一张椅子上。
“可你就是咒掉了舌头,我也是除了我愿意作的事以外,别的什么我都不干!”
希刺克厉夫举起他的手,说话的人显然熟悉那只手的份量,马上跳到一个较安全的远点的地方。我无心观赏一场猫和狗的打架,便轻快地走向前去,好像是很想在炉边取暖,完全没理会这场中断了的争吵似的。双方都还有足够的礼貌,总算暂时停止了进一步的敌对行为。希刺克厉夫不知不觉地把拳头放在他的口袋里。希刺克厉夫夫人噘着嘴,坐到远远的一张椅子那儿,在我待在那儿的一段时间里,她果然依照她的话,扮演一座石像。我没有待多久。我谢绝与他们进早餐。等到曙光初放,我就抓紧机会,逃到外面的自由的空气里,它现在已是清爽、宁静而又寒冷得像块无形的冰一样了。
我还没有走到花园的尽头,我的房东就喊住了我,他要陪我走过旷野。幸亏他陪我,因为整个山脊仿佛一片波涛滚滚的白色海洋。它的起伏并不指示出地面的凸凹不平:至少,许多坑是被填平了;而且整个蜿蜒的丘陵——石矿的残迹——都从我昨天走过时在我心上所留下的地图中抹掉了。我曾注意到在路的一边,每隔六七码就有一排直立的石头,一直延续到荒原的尽头。这些石头都竖立着,涂上石灰,是为了在黑暗中标志方向的;也是为了碰上像现在这样的一场大雪把两边的深沿和较坚实的小路弄得混淆不清时而设的。但是,除了零零落落看得见这儿那儿有个泥点以外,这些石头存在的痕迹全消失了。当我以为我是正确地沿着蜿蜒的道路向前走时,我的同伴却时不时地需要警告我向左或向右转。
我们很少交谈,他在画眉园林门口站住,说我到这儿就不会走错了。我们的告别仅限于匆忙一鞠躬,然后我就径向前去。相信我自己有本事,因为守门人的住处还没赁出去。从大门到田庄是两英里,我相信我给走成四英里了。由于在树林里迷了路,又陷在雪坑里被雪埋到齐脖子:那种困难景况只有经历过的人才能领会。总之,不论我怎么样的乱荡,在我进家时,钟正敲十二下。这指出从呼啸山庄循着通常的道路回来,每一英里都花了整整一个钟头。
我那坐在家里不动的管家和她的随从蜂拥而出来欢迎我,七嘴八舌地嚷着说她们都以为我是没指望的了。人人都猜想我昨晚已死掉了。她们不知道该怎么出发去找我的尸体。现在她们既然看见我回来了,我就叫她们安静些,我也快要冻僵了。我吃力地上楼去,换上干衣服以后,踱来踱去走了三四十分钟,好恢复元气。我又到我的书房里,软弱得像一只小猫,几乎没法享受仆人为恢复我的精神而准备下的一炉旺火和热气腾腾的咖啡了。
第四章
我们是些多么没用的三心二意的人啊!我,本来下决心摒弃所有世俗的来往。感谢我的福星高照,终于来到了一个简直都无法通行的地方——我,软弱的的可怜虫,与消沉和孤独苦斗直到黄昏,最后还是不得不扯起降旗。在丁太太送晚饭来时,我装着打听关于我的住所必需的东西,请她坐下来守着我吃,真诚地希望她是一个地道的爱絮叨的人,希望她的话不是使我兴高采烈,就是催我入眠。
“你在此地住了相当久了吧,”我开始说,“你不是说过有十六年了吗?”
“十八年啦,先生,我是在女主人结婚时,就跟过来伺候她的。她死后,主人就把我留下来当他的管家了。”
“哦。”
跟着一阵静默。我担心她不是一个爱絮叨的人,除非是关于她自己的事,而那些事又不能使我发生兴趣。但是,她沉思了一会,把拳头放在膝上,她那红红的脸上罩着一层冥想的云雾,突然失声叹道:
“啊,从那时起,世道可变得多厉害呀!”
“是的,”我说,“我猜想你看过不少变化了吧?”
“我见过,也见过不少烦恼哩。”她说。
“啊,我要把谈话转到我房东家里来了!”我思忖着。“谈这题目倒不错!还有那个漂亮的小寡妇,我很想知道她的历史。她是本地人呢,还是,更可能的是一个外乡人,因此这乖戾的本地居民就跟她合不来。”这样想着,我就问丁太太,为什么希刺克厉夫把画眉田庄出租,宁可住在一个地点与房屋都差得多的地方。“他难道还不够富裕得把产业好好整顿一下吗?”我问。
“富裕啊,先生!”她回答。“他有钱,谁也不知道他有多少钱,而且每年都增加。是啊,是啊,他富得足够让他住一所比这还好的房子。可是他有点——手紧。而且,假使他有意搬到画眉田庄的话,他一听见有个好房客,他就绝不会放弃这个多拿几百的机会。有的人孤孤单单地活在世上,可还要这么贪财,这真奇怪!”
“好像他有过一个儿子吧?”
“是的,有过一个——死啦。”
“那位年轻的太太,希刺克厉夫夫人,是他的遗孀吧?”
“是的。”
“她本来从哪儿来的?”
“哪,先生,她就是我那过世的主人的女儿啊;凯瑟琳·林惇是她的闺名。我把她带大的,可怜的东西!我真情愿希刺克厉夫先生搬到这儿来,那我们又可以在一起了。”
“什么?凯瑟琳·林惇!”我大为吃惊地叫道。可是只经过一分钟的回想,我就相信那不是我那鬼怪的凯瑟琳了。“那么,”我接着说,“我以前的房主人姓林惇啦?”
“是的。”
“那么跟希刺克厉夫先生同住的那个恩萧,哈里顿·恩萧又是谁呢?他们是亲戚吗?”
“不,他是过世的林惇夫人的侄子。”
“那么,是那年轻太太的表哥啦?”
“是的,她的丈夫也就是她的表兄弟:一个是母亲的内侄,一个是父亲的外甥;希刺克厉夫娶了林惇的妹妹。”
“我看见呼啸山庄的房子的前门上刻着‘恩萧’这个字。
他们是个古老的世家吧?”
“很古老的,先生,哈里顿是他们最后一个了,就像我们的凯蒂小姐也是我们最后一个——我意思是说林惇家的最后一个。你去过呼啸山庄吗?我冒昧地问一声,我很想打听她怎么样了!”
“希刺克厉夫夫人吗?她看上去很好,也很漂亮。可是,我想,不太快乐。”
“啊呀,那我倒不奇怪!你看那位主人怎么样?”
“简直是一个粗暴的人,丁太太。他的性格就是那样吗?”
“像锯齿一样地粗,像岩石一样地硬!你跟他越少来往越好。”
“他一生一定经历过一些坎坷,才使他变成这么一个粗暴的人吧。你知道一点他的经历吗?”
“就像一只布谷鸟的一生似的,先生——除了他生在哪儿,他的父母是谁,还有他当初怎么发财的以外,别的我全知道。哈里顿就像个羽毛还没长好的篱雀似的给扔出去了!在全教区里只有这不幸的孩子,是唯一的料想不到自己是怎么被欺骗的哩。”
“啊,丁太太,做做好事告诉我一点有关我邻居的事吧。我觉得要是我上床睡去,我也不会安心的,所以行行好坐下聊一个钟头吧。”
“啊,当然可以,先生!我就去拿点针线来,然后你要我坐多久,都可以。可是你着凉啦。我看见你直哆嗦,你得喝点粥去去寒气。”
这位可尊敬的女人匆匆忙忙地走开了,我朝炉火边更挨近些。我的头觉得发热,身上却发冷,而且,我的神经和大脑受刺激到发昏的地步。这使我觉得,不是不舒服,可是使我简直害怕(现在还害怕),唯恐今天和昨天的事会有严重的后果。她不久就回来了,带来一个热气腾腾的盆子,还有针线篮子。她把盆子放在炉台上后,又把椅子拉过来,显然发现有我作伴而高兴呢。
在我来这儿住之前——她开始说,不再等我邀请就讲开了——我差不多总是在呼啸山庄的。因为我母亲是带辛德雷·恩萧先生的,他就是哈里顿的父亲,我和孩子们也在一起玩惯了。我也给他们干杂活,帮忙割草,在庄园里荡来荡去,不管谁叫我作点什么我都作。一个晴朗的夏日清晨——我记得那是开始收获的时候——老主人恩萧先生下楼来,穿着要出远门的衣服。在他告诉了约瑟夫这一天要作些什么之后,他转过身来对着辛德雷、凯蒂和我——因为我正在跟他们一块儿吃粥——,他对他的儿子说:“喂,我的漂亮人儿,我今天要去利物浦啦。我给你带个什么回来呢?你喜欢什么就挑什么吧,只是要挑个小东西,因为我要走去走回:一趟六十英里,挺长一趟路哩!”辛德雷说要一把小提琴,然后他就问凯蒂小姐。她还不到六岁,可是她已经能骑上马厩里任何一匹马了,因而选择一根马鞭。他也没有忘掉我,因为他有一颗仁慈的心,虽然有时候他有点严厉。他答应给我带回来一口袋苹果和梨,然后他亲亲孩子们,说了声再会,就动身走了。
他走了三天,我们都觉得仿佛很久了,小凯蒂总要问起他什么时候回家来。第三天晚上恩萧夫人期待他在晚饭时候回来,她把晚饭一点钟一点钟的往后推迟。可是,没有他回来的征象。最后,孩子们连跑到大门口张望也腻了。天黑下来了,她要他们去睡,可是他们苦苦地哀求允许他们再待一会儿。在差不多十一点钟时,门闩轻轻地抬起来了,主人走进来。他倒在一把椅子上,又是笑又是哼,叫他们都站开,因为他都快累坏了——就是给他英伦三岛,他也不肯再走一趟了。
走到后来,就跟奔命似的!他说,打开他的大衣,这件大衣是被他裹成一团抱在怀里的。“瞧这儿,太太!我一辈子没有给任何东西搞得这么狼狈过,可是你一定得当作是上帝赐的礼物来接受,虽然他黑得简直像从魔鬼那儿来的。”
我们围拢来,我从凯蒂小姐的头上望过去,窥见一个肮脏的,穿得破破烂烂的黑头发的孩子。挺大了,已经该能走能说了。的确,他的脸望上去比凯瑟琳还显得年龄大些。可是,让他站在地上的时候,他只会四下呆望,叽哩咕噜地尽重复一些没有人能懂的话。我很害怕,恩萧夫人打算把他丢出门外。她可真跳起来了,质问他怎么想得出把那个野孩子带到家来,自己的孩子已够他们抚养的了。他到底打算怎么办,是不是疯了?主人想把事情解释一下,可是他真的累得半死。我在她的责骂声中,只能听出来是这么回事:他在利物浦的大街上看见这孩子快要饿死了,无家可归,又像哑巴一样。他就把他带着,打听是谁的孩子。他说,没有一个人知道他是谁家的孩子。他的钱和时间又都有限,想想还不如马上把他带回家,总比在那儿白白浪费时间好些。因为他已经决定既然发现了他就不能不管。那么,结局是我的主妇抱怨够了,安静了下来。恩萧先生吩咐我给他洗澡,换上干净衣服,让他跟孩子们一块睡。
在吵闹时,辛德雷和凯蒂先是甘心情愿地又看又听,直到秩序恢复,两个人就开始搜他们父亲的口袋,找他答应过的他们的礼物。辛德雷是一个十四岁的男孩,可是当他从大衣里拉出那只本来是小提琴,却已经挤成碎片的时候,他就放声大哭。至于凯蒂,当她听说主人只顾照料这个陌生人而失落了她的鞭子时,就向那小笨东西呲牙咧嘴啐了一口以发泄她的脾气,然而,她这样费劲却换了他父亲一记很响亮的耳光,这是教训她以后要规矩些。他们完全拒绝和他同床,甚至在他们屋里睡也不行。我也不比他们清醒,因此我就把他放在楼梯口上,希望他明天会走掉。不知是凑巧呢,还是他听见了主人的声音,他爬到恩萧先生的门前,而他一出房门就发现了他。当然他追问他怎么到那儿去的,我不得不承认。
就因为我的卑怯和狠心,我得了报应,被主人撵出家门。
这就是希刺克厉夫到这家来开头的情形。没过几天我回来了(因为我并不认为我的被撵是永远的),发现他们已经给他取了名,叫“希刺克厉夫”。那原是他们一个夭折了的儿子的名字,从此这就算他的名,也算他的姓。凯蒂小姐现在跟他很亲热,可是辛德雷恨他。说实话,我也恨他,于是我们就折磨他,可耻地欺负他,因为我还不能意识到我的不厚道,而女主人看见他受委屈时也从来没有替他说过一句话。
他看来是一个忧郁的、能忍耐的孩子,也许是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