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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模式-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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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而,明确的青春期生理事实,即使在它们受到强调的地方,首先也是从社会角度给予解释的。但对青春期制度的调查,弄清了一个进一步的事实:在生理学上,青春期在男女两性生命周期中是不同的事。如果先强调生理后强调文化,女孩子的仪式较男孩的会更有特色,然而事实并非这样。这些仪式强调的是一种社会事实:在每一种文化中,成年男子的特权比女孩更为广泛,其结果,正如上述例证所示,更为普遍的现象是,各社会对处于这个时期的男孩的重视超过女孩。然而,男女孩子的青春期,可能以同一方式在同一部落给予社会性的祝贺。比如在不列颠哥伦比亚境内,青春期仪式是一种为从事各种职业所进行的不可思议的训练,女孩男孩都同样要参加。男孩推石下山,又飞速越过滚石赶到山脚,以此训练脚力,或练习投掷骰子,希望在赌场上走运;女孩从远处泉眼打回水来,或将石头放入衬衣里掉到地上,这样,她们未来的孩子就可如卵石落地那样容易地落地。
在诸如东非湖区的南地(Nandi)这样的部落中,女孩和男孩都同样参加公平的青春期仪式,虽然如此,但由于男子在其文化中有着支配作用,男孩的童年训练时期比女孩的就更受重视。在这里,青春期仪式是由获得成人资格者,施加在那些他们被迫去接受成年资格的人身上的一次严峻考验。他们要求被施刑的人,面对与割礼有关的敏快的折磨而实行最彻底的禁欲。为男女两性举行的仪式形式一样,但分开举行。为了这种仪式,男女新徒都穿上各自情人的衣服。在这种手术的过程中,人们看着他们脸上的剧痛表情,对勇敢者的奖励是得到情人的极大欢心,她跑上前去收回他身上的一些装饰品。对男孩和女孩双方来说,这种仪式标志着他们进入了新的性状态:男孩成了勇士,可以拥有他的情人;女孩则可以出嫁了。这种成年鉴定对男女双方都是一种婚前的严格考验。考验中,情人赠送棕榈叶以示褒奖。
青春期仪式也可依女孩的青春期实情而定,且不许男孩参加。在中非,其中最幼稚的一种是为女孩准备的养胖房的制度。在这里,女性以肥胖为美,进入青春期的女孩是被隔离的,有时长达数年之久,主要吃甜食和高脂肪食物,不许进行任何活动,并孜孜不倦地以油擦身。在此期间,她接受有关未来职责的教育,她的隔离以展示肥胖身体并接着嫁给自己引为骄傲的新郎而结束。男子在婚前则不必以类似方式使自己漂亮。
那些集中围绕着女孩子青春期制度以及不宜扩展到男孩中的通常的观念,就是那些与月经有关的观念。认为经期妇女污秽是一种极普遍的思想,并且在有些地区,初经一直被当作一切有关看法中的焦点。在这些情形下的青春期仪式与我们已谈及的仪式有截然不同的特征。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的卡勒印第安人中,对女孩青春期的恐惧与厌恶达到极点。女孩3-4年的隔离被称为“活埋”,在整个这段时间中,她独居荒凉的矿野,住在远离熟识小路(beatentrails)的用树枝搭成的小棚里。她对任何对她瞥上一眼的人都是一种威胁;仅是她的足迹也会玷污小径或河流。硝鞣好的皮制大头饰物盖住她的脸与胸部,一直拖到背后的地上。手臂,大腿等处用健带绑上,以抵御充满她全身的邪气。她自己处在危险之中,她对别人也是危险之扩及到男孩。男孩青春期的标志则不同,只是以简单的成人考验和证明为标志。
因此,青春期行为,即使女孩的青春期行为,也不是由这一时期的生理特征支配的,而是与这一时期有社会关系的婚姻或巫术要求决定的。这些信念使青春期在一个部落中具有宁静的宗教性和慈善性,而在另一部落中则具有如此危险的污秽性,能使孩子大声高喊,警告他人应在森林中回避她。正如我们看到的那样,女孩子青春期同样可以成为某一文化并未加以制度化的主题。甚至在澳大利亚的大部地区,男孩的青春期得到精细的处理,它可以是升入成年男子地位和男性参与部落事务的前导仪式,而女性青春期则不需要任何正式认可,处理得极为随便。
不过这些事实仍使那个根本问题未得到回答。难道所有文化
都不必处理这种时期的自然的躁动不安,即使它可能未以制度形式表现出来?米德博士已在萨摩亚人中研究了这个问题。那里,女孩的生活要经历几个令人注目的时期。其脱离婴孩期最初几年,要在严格排除小男孩的同龄邻居伙伴中渡过。她所属于的村子一角极为重要,而且小男孩都是传统的敌人。她有一种义务,即看护婴幼;不是呆在家里照料他,而是背着婴幼走动,她要玩耍,也不受严格阻挠。临近青春期前的三、二年,亦即她身强力壮,足以担任需她完成的困难任务,并到了可充分学习极其复杂技艺的年纪的时候,她在其中长大的小姑娘伙伴游玩群也就不复存在了。她穿上妇女衣服,且必须担当家务活计。对她来说,这是一个毫无生活情趣,安静而无骚动的时期,青春期并未带来任何变化。
在她长大成人若干年后,她将开始漫不经心而不负责任的惬意的恋爱生活,并且尽量拖延这种时光,直到结婚已被认为合适为止。青春期本身以没有社会承认,没有对她的态度或期待上的变化为标志。她在青春期前的那种羞涩,应当持续一、二年不变。萨摩亚女孩的生活,更多的是由其他方面的考虑而不是由生理上的性成熟考虑来勾勒的,而且,青春期也进入了一个不受重视的平和时期,在这期间,青春期的冲突并不表现出来。因此,青春期可能不仅未经任何仪式地在文化上被忽视了,而且可能在这个孩子的情感生活和村人对她的态度中,也毫无重要性可言。
战争是一种文化即可使用也可不使用的另一个社会主题。战事频繁之地,它可能有着对立的目标,与国家有关的不同组织以及不同的制裁方式。象在阿兹蒂克人中那样,战争就可能是抓获俘虏作为宗教祭物的一种途径。由于西班牙人开始屠杀战俘,因此根据阿兹蒂克人的标准,他们已破坏了这种游戏的规则。阿兹蒂克人在绝望沮丧中退却了,科尔特斯以胜利者姿态走进了首都。
从我们的观点看,世界上不同地区,对战争甚至还有更古怪离奇的见解。出于我们的目地,论述一下那些在社会团体间从未发生过有组织的相互屠杀的地区就够了。我们只有熟悉战争,才会比较容易地理解这种状况,即在部落与部落的交往中,战争与和平状态总会交替出现。是的,这一观点遍布世界各地。但在一方面,对有些民族来讲,他们根本不可能想象和平状态的可能性,在他们的观念中,和平简直等于把敌人纳入人类范畴,依照他们的定义,虽然被排斥的部落可能与他们的种族和文化相同,但他们仍不能算人。
另一方面,对某一民族来说,要想象一种战争状态的可能性,也恰是不可能的。拉斯缪深谈到了一位爱斯基摩人对他关于我们风俗的解释感到的那种茫然。爱斯基摩人最善理解杀人行为。如果他碍了你的事,你估计一下自己力量的大小,如果能稳操胜算,你就杀掉他。如果你是强大的,社会就不会惩罚你。但有关一爱斯基摩村落摆开阵势与另一爱斯基摩村落开战,或部落间开战,或者甚至另外村子在伏击战中的公平竞斗等观念,对他们而言,不过是海外奇谈。所有屠杀都是一回事,不象我们要加以区分:一种值得称赞,另一种则是可处死的罪过。
我曾试图与加洲的密辛印第安人谈论战争,但未能如愿,他们对战争的误解深不可测。在他们文化中,根本无这种思想存在的基础,而且他们对解答战争问题的尝试,把我们能以道德热情为之献身的伟大战争贬低到弄堂里骂街的水平。他们恰好没有能够区别这二者的文化模式。
即使战争在我们的文明中具有重要地位,我们也不得不承认,战争是一种自私的特质。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混乱局面中,所有对战争能培养勇气,利他主义如精神价值进行解释的种种论调,能散布了一个虚伪、令人生厌的声调。我们文明中的战争,是人们能够了解文化的选择性特质的发展可能会达到的那种毁灭性程度的最好例证。如果我们为战争辩护,那是由于各民族总是要为他们自己所拥有的那种特质而辩解,而不是因为战争要承受人们对它功过的客观审查。
战争不是孤立的事件。从世界各地和文化综合体的各个层次看,要对夜郎自大和最终常常是某一文化特质的利己主义的精心构造作出解释,还是可能的。举例讲,诸如在饮食、或婚配规则中传统习惯与生物内驱力相冲突的那些情形方面,这就极为清楚。从人类学者,社会组织具有某种相当专门的意义,这种意义在所有人类社会都一致强调亲属禁止通婚方面得到了表现。还没有哪个已知的民族把一切女人都视为可以通婚的配偶。正如经常假设的那样,这并不是在竭力禁止我们所理解的近亲繁殖,因为在世界大多数地区,正是自己的表妹(常是舅舅的女儿),乃自己命定的配偶。这种禁令所指的亲属关系在不同的民族中是完全不同的,但一切人类社会在设定限制方面则是相似的。在文化中,没有什么人类的观念比乱伦观念得到了更持久,更复杂的精心建构。乱伦团体在部落中常常是最为重要的单位,每个人在与其他人的关系中的义务,都由他们在团体中的相对地位而定。团体只是作为宗教仪式中和经济交换循环中的单位而发挥作用,不过,要夸大它们在社会历史中的重要作用也是不可能的。
一些地方以适度的方式掌握乱伦禁忌,尽管有许多限制,但仍有相当数量的妇女可供一个男性迎娶。在另外一些地方,禁忌偶像被某种社会虚构扩及到共同的祖先,因此,配偶的选择就必然受到了严格限制。在所使用的亲属关系术语中,这种社会虚构得到了毫不含糊的表现。有一种术语与我们的术语含义不同,它不是象我们用区别父亲与叔伯、兄弟与堂兄弟以划分直系与旁系,而是意味着“我父亲一辈团体(亲属关系、地域关系等)中的人”,它不是区划直系与旁系,只是做出了一些令我们陌生的其它区别。澳大利亚东部的一些部落就使用这种所谓亲属关系分类系统的极端形式。那些被他们称为兄弟、姐妹者,就是他们认为与其有亲属关系的同代人,那里没有堂兄弟姐妹或与此类关系相符的任何范畴;与某人同代的所有亲属就都是他的兄弟姐妹。
这类判定亲属关系的方式,在世界各地并不罕见;但澳大利亚却对与姐妹通婚有着一种空前的恐惧,从而发展了一套无与伦比的异族通婚限制。所以,具有那种极端亲属关系分类体系的库尔奈人在同其“姐妹”发生性关系方面也具有澳大利亚式的厌恶感,其实,所谓“姐妹”不过是与他们稍有联系的同代妇女而已。此外,库尔奈人在择偶时,还有严格的地域规定。有时,在构成某个部落的15或16个地区中的两个地区之间,必须交换妇女,并且不得在任何其他团体中获得配偶。有时,由二、三个地区组成的团体可与其他二、三个地区交换妇女。更有甚者,如在整个澳大利亚那样,老人是一个特权群体,他们的特权还可以使他们娶一个年轻而富有魅力的姑娘。当然,这些规定的结果便是,在所有必须根据绝对规则为青年男子提供妻子的地方团体中,没有哪个姑娘不受这些禁忌的影响。要么,她因对方母亲的关系而成了他的“姐妹”中的一个,或者,她已为一老年男子买定,要么出于某种次要理由而被禁止嫁给他。
这种情况并未使库尔奈人重新制定他们的异族通婚规定。他们以暴力的方式坚持它们。因而,通常得以结婚的唯一方式是公然反抗戒律。他们私奔、逃之夭夭。村人一旦得知有人私奔的消息,马上开始追捕,私奔者如被抓回,都将遭到杀戮。所有追捕者可能都是通过私奔这一方式结婚的,但这一点无关紧要。因为道德义愤日渐高涨,然而,那儿有一个岛屿,它在传统上被视为是一个安全避难所;私奔的一对如能到达那里,并一直坚持到孩子出生;虽然他们还会再受鞭挞,但他们却可以为自己辩护,抗争。在他们经历夹击刑和鞭打后,他们就取得了这个部落的已婚人的地位。
库尔奈人面临的文化两难境况十分典型。他们扩大行为的某一特殊方面并使之复杂化,直到把它变成一种社会责任为止。他们要么必须改变它,要么以诡计躲避它。他们采用了这种诡计,他们避免了灭亡,而且他们毫不修正地坚持他们的伦理。这种对待风俗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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