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种是什么模式?许连臻不知道。她不知道蒋正楠到底想干吗?她永远猜不透他!以前猜不透!现在更加猜不透!!
第十章
蒋正璇凝望着镜子里头那个穿着婚纱的自己,总觉得恍然,似乎是自己,又似乎不是。她侧首,望着许连臻:“连臻,你觉得哪件好一点儿?”
其实真的每一件婚纱都好看。订制的三件不同款式,复古,小性感,甜美的,无不将蒋正璇娇小玲珑的身材展现了出来。
许连臻实在难以取舍,只好诚实回答:“我真心觉得都不错。你自己喜欢哪一件?”蒋正璇一直盯着镜子,似失神一般,片刻才迷茫摇头:“我也不知道。”
许连臻便道:“要不这样,我帮你用手机拍下来。然后对比照片,你再慢慢选。”
蒋正璇点了点头,便又让小薇等人进来,重新进了更衣室换衣服和头纱。
许连臻也进去一起帮忙,刚在摆弄蒋正璇的头纱,手机响了起来,是贺君的。许连臻走出了贵宾室,到楼梯间接听电话。
贺君道:“许小姐,请问你在哪里?”许连臻道:“我在陪蒋小姐试婚纱。”贺君那头有什么声音,大约被人捂住了听筒。
许连臻追问道:“贺先生,请问有什么事?”贺君道:“没什么。”
挂了电话,许连臻一看手机显示的时间,才明白这正是她吃饭的时间,而今天刚好是星期三。她凝视着电话,说不出什么滋味。
怔了片刻才回到贵宾室,只觉异常安静,小薇也不在。难不成走错房间了。可一转头,蒋正璇和她的包包都搁在沙发上呢。
有个熟悉的男声从更衣室里传了出来:“怎么,你以为你不接我电话,躲着我,我就没有办法找到你了?”
许连臻诧异万分地止住了脚步。这明明是聂重之的声音。怎么会?怎么会从里头传出来呢?
包厢里头,蒋正璇紧拽着胸口,瞪着杏眼:“聂重之!”
那件礼服是马甲式的抹胸款,穿在蒋正璇身上,极好地将她所有线条都美好勾勒出来,胸前牛奶般细腻白嫩……聂重之似笑非笑地望着她:“你不是一直叫我聂大哥吗?”
蒋正璇忽然涌起了无边的害怕,声音低了下来:“聂大哥,我要结婚了。”
聂重之眯眼一笑:“我当然知道。”他的眼睛是丹凤眼,略有点上挑,笑的时候,总有种蛊惑人心的感觉。
蒋正璇心头窒息,仓皇地别过头:“我要换衣服,请你出去。”
聂重之上前一步,捏住她的下巴,迫她转头:“你早已经是我的人了,跟我在一起那么多次,还准备跟别人结婚?你是不是真把我聂重之当吃素的!”
蒋正璇只觉得全身的血气尽往脸上冲,热辣辣一片:“你……”
聂重之强迫蒋正璇与他脸对着脸,冷冷地说:“你跟他在一起这么久,他都没碰过你。你觉得他喜欢你吗?”
蒋正璇只觉得又羞又急又怒,咬着牙:“要你管。我就喜欢他,我就喜欢叶大哥……你……你放开我!”
聂重之一把将她抱住,也不管蒋正璇的挣扎,强硬地道:“好。如果你还是要跟叶英章结婚,就不要怪我把这件事情摊开来。总之,你现在是我的人了,我怎么也不会放过你的。”
蒋正璇惊怒异常:“聂重之……你……你无耻。你说过的,这件事情,不会说出去的。”
聂重之好整以暇地望着她:“我无耻!最开始的那个晚上是谁拉着我不让我走的?”蒋正楠刷地红了脸,别开眼,恨道:“你明知道那天我喝醉了……你明知道……”聂重之冷笑道:“既然你知道我占了你的便宜,你怎么不把这件事情告诉你大哥,只要你说了,你大哥自然会收拾我。”
蒋正璇咬着唇不吭声。聂重之替她说了出来:“那是因为你不敢,你怕你的叶大哥知道,你怕你的叶大哥不要你。所以你宁可什么都不说,忍受我的种种要挟。”蒋正璇知道跟他说什么也没用,索性甩开脸,不想再跟他说话。
半晌后,聂重之的声音轻幽地响起:“你就这么喜欢叶英章?!他到底有什么好的……”
蒋正璇的话语中带了一种赌气的恨意:“叶大哥就是好,什么都好,什么都比你好!”
空气里一下子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
许连臻竟然在不知不觉间听到了这段隐秘,忙蹑手蹑脚地出了房间。原来这中间还有这么一个故事。怪不得聂重之一直对蒋正璇的事情这么上心。
许连臻去找了小薇聊天,一直到蒋正璇打发人发人找她们,才回了试衣包厢。
蒋正璇的脸色已经恢复如常了,但微笑的时候还是有几丝不自然:“连臻,叶大哥打电话说在附近,准备过来。”
许连臻笑笑,拿出了手机。两人对比着手机里的婚纱照片,讨论了片刻。
许连臻迟疑了许久,终于将心中的话说了出来:“璇璇,我想跟你说个事。对不起,我不能做你伴娘。”她不能让璇璇一生唯一的完美婚礼有她这样的污点。
她和叶英章的事情,蒋正璇迟早会知道的。到时候,她肯定会后悔邀请她做伴娘的。
蒋正璇看着她,试探地道:“连臻,你跟我大哥……还好吗?”蒋正璇知道大哥和钱会诗之间的约会,两家长辈都十分满意,甚至期望他们可以早日结婚。最近,双方家长一反过去不回应的态度,面对媒体对两人恋情的提问,都会含着笑说一句:“谢谢大家关心。”
回答她的是长久的沉默。许连臻很久很久之后,才轻轻地道:“璇璇,我不知道怎么讲。”
“每个女孩子都希望有一天可以遇见她生命中的王子,可以宠她爱她疼她,一辈子把她捧在手掌心上。可是,很多时候,并不是每件事情都能如人所愿的……
“在人生中,与每一个人的遇见都是一种缘分……不管过程如何,结局如何,总而言之,你们是遇见了,经历了。
“可是不管我们经历了什么,总要相信,总是会有这么一个人,会在一个地方等着我们。就像我们在等着那位Mr,Right一样。”
就像她跟叶英章,她和蒋正楠,她和她,甚至是贺君、玲姐、娇姐、孟静姐、宜晓意等等的所有的人之间的遇见,都是一场缘分。如果当初没有叶英章,那么她现在又是怎样的人生呢?她很有可能这辈子都不会遇到蒋正楠和璇璇吧!
凡事都有定期,天下万物都有定时。生有时,死有时;栽种有时,拔出所栽种的也有时;杀戮有时,医治有时;拆毁有时,建造有时;哭有时,笑有时;哀恸有时,跳舞有时;抛掷石头有时,堆聚石头有时;保守有时,舍弃有时。
爱有时,无爱亦有时。
许连臻明白,其实她与璇璇之间,她和蒋正楠,以及她和叶英章之间的缘分终有到头的那一天。缘分尽后,便会如流星般各自散落天涯,再不相见。
那一天很快会到来。
这也是为什么她可以百般忍受蒋正楠的原因。从来到洛海的第一天,她就知道,她和他,很快便会不再见了。一年为期。一年,12个月,52周,365天,8760小时,525600分钟,31536000秒……每一次呼吸,都表示会少一秒!
所以在能看到他的日子,她没有办法将他推离。或许是她终究不够勇敢。
很多时候,许连臻总是会在不经意间想起她答应过父亲的话,她一定要幸福生活。
她要的,他永远也给不了。
所以她爱他,永远不会让他知道。
她亦明白蒋正璇是真心对她,关心她的。可是蒋正璇她不明白的,她大哥与她之间,什么也算不上,什么也不是。如果可以,许连臻希望蒋正璇这辈子永远被蒙在鼓里。
蒋正楠与叶英章大约是在门口遇到,所以一起进来。自上次车站离别后,许连臻再没有见过叶英章。叶英章今天非常大方,朝她爽爽朗朗一笑:“许小姐。”
叶英章自然也知道蒋正楠与钱会诗的事情,甚至在蒋家吃饭的时候也当面遇到过,可是他答应过许连臻,离她远远的。好一阵子没见,许连臻明显瘦了点,一件白色的长款衬衫穿在她身上,就算系了一根黑色细腰带,亦显得宽宽松松的。他不由得想起蒋正楠与那位钱小姐,许连臻她不可能不知道。
正思虑间,蒋正璇穿了婚纱从更衣间出来,见蒋正楠和叶英章两人,轻轻盈盈地转了一个圈:“哥,好看吗?”
蒋正楠嘴角上扬,眼里透着吾家有女初长成的开怀欣慰之情,重重地点头:“当然好看。我蒋正楠的妹妹当然是最好看的。不过,大哥觉得再好看也没用……”说话间含笑着转头询问叶英章:“英章,你觉得呢?”
此情此景,熟悉莫名,让许连臻想起与蒋正璇、蒋正楠的初见,也是这样的情形。
叶英章望着面前穿了婚纱的美丽女子,今天的蒋正璇将长长的头发盘了起来,露出光洁清爽的额头,纯白的蕾丝头纱从发顶披散下来,清纯又惊艳。这样子的璇璇,叶英章只觉得熟悉又陌生。
蒋正璇在叶英章笑着说好看后,便决定穿这一款婚纱。
她在许连臻的帮忙下换上了自己的衣服,然后戴上配饰,突然想起一事,取过自己的包包,翻出一个盒子,笑眯眯地递给了许连臻:“再弄丢的话,看我怎么罚你!”
熟悉的盒子,熟悉的LOGO,许连臻微一错愣。
蒋正璇打开了盒子,取出了手表。先把许连臻的陶瓷表解下,再从盒子里取出豹纹表,小心翼翼地替她截上。然后露出自己手腕的手表晃了晃,与许连臻的手腕并排,乐滋滋地道:“看,我们又是姐妹对表哦。”
蒋正璇静了静,然后很轻声地道:“连臻,我明白你为什么不愿做我的伴娘。我知道你不想让我难做。可是无论你跟我大哥怎么样,我永远是你的朋友,是不是?”
蒋正璇的声音温缓清润,宛如窗外流云,静静地穿过这几年的时光。
许连臻怔征地听她说完,顷刻间便觉得眼眶热热的,好像有什么东西要掉下来。璇璇这个傻姑娘,估计还以为是自己因为钱会诗的缘故才不愿意让她为难的。
纯真如水的璇璇,希望有一天你知道所有真相的时候,不会怨恨我。
换下婚纱礼服后的蒋正璇提议四个人去吃饭。蒋正楠微微一笑:“我已经约了会诗,不过,我想她不会介意和大家一起的。”
蒋正璇随即看了许连臻,见她的视线落在远处,似未听见一般,便踌躇了一下,吞吞吐吐道:“我看还是算了,你还是跟钱姐去吃饭吧。”
叶英章自然明白其中的尴尬,附和道:“是啊。我们就不打扰蒋哥了。”
蒋正楠淡淡道:“都是自己人,谈不上什么打扰,一顿饭而已。”
蒋正璇:“算了,不去啦,你跟钱姐去吧。我们自己去吃。”蒋正璇知道大哥蒋正楠的圈子里头,确实很多是左拥右抱,温香软玉俱满怀的。可他难不成也想这么对连臻。让他做梦去吧。念头一转又想到某个人,心情顿时恶劣起来,“连臻,我们走。”拉着许连臻就往外去。
一到门口,却看见了钱会诗款款地推开车门从自已的车子里下来。她今天穿了一条黑色的小礼服裙,V字领口和袖子处用了黑色薄纱和闪闪的银色珠宝,巴洛克的风格,十分典雅华丽。
钱会诗见了蒋正璇,未语先笑:“不好意思,璇璇,我来晚了。本来还想看看你穿婚纱的样子呢。”蒋正璇打了招呼,叫了声:“钱姐。”
钱会诗又看见了蒋正璇身后的蒋正楠,便袅袅地上前,亲亲热热挽了蒋正楠的手,侧头又跟蒋正璇道:“你哥说一起吃饭,我已经订好地方了,这个时间去正好。”
也不等蒋正璇回答,钱会诗拉着蒋正璇的手:“走吧。”
这种情况下,许连臻只好任着蒋正璇拉着她的手上了钱会诗的车。然后出现在一家老城区的一家私房菜馆前。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老旧屋子,许连臻并不陌生。
照例是不点菜的,只须提前告知主人哪些是他们不吃的就可以了。主人按人头和自己的喜好配菜,烧什么客人就吃什么。
蒋正楠一向最喜欢这里的野生白灼河虾。不过主人对食材有严格要求,每次端上桌的都是大而鲜活的河虾,所以很多时候都是没这个菜的。
今天倒有。配了主人一碟一碟精心准备的姜葱醋辣椒,一起端上了桌。那主人许连臻隐约记得姓李,他含笑招呼众人:“大家慢用。”又朝蒋正楠道:“这个菜,已经被钱小姐长年订下了,说有了就第一时间通知她。”目光在看到许连臻后有微微一顿,但很快地已将话头接了下去:“蒋……多吃点。”
蒋正楠的反应是侧头握住了钱会诗的手。钱会诗大约觉得当着众人的面有些不好意思,娇娇地嗔道:“李老板……”李老板一笑:“还有几个菜,大家慢吃。”
钱会诗拿起了筷子,夹了几只虾放在蒋正楠面前的碟子里,又帮身边的蒋正璇夹了几只,然后招呼叶英章:“英章,你自己来。”又朝许连臻客气微笑:“许小姐你也不要客气。”世家出来的女孩子,见惯了世面,大方得体,怪不得传言蒋母极中意,一再表示很满意。
钱会诗取过蒋正楠面前的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