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清清淡淡的香味,从门缝里钻出来,他没醉,当然闻得到。他本就无事可做,于是转身从门上的缝隙里往里看,却冷不丁看到门后的一双眼睛,也正在朝外看。
他的酒葫芦从手里滑了下来,滚下了台阶。
门后的人,显然被他吓了一跳,颤声问:“外头是谁?”
他清了清嗓子,说:“过路的。雪大,走不了。”
许久之后,门后才传来她的声音:“你是从哪里来的?”
“从西城门进来的,过了三里桥,便到了这里。再往前,就不记得了。”他如是道。
“你从未来过益州?”门后的声音有一点讶异。
“从未来过。”他知道她的讶异从何而来,却不点破,“为何这样问?”
“有些面善。”她贴着门,再仔细地看他,却再看不出什么端倪,问别人那么多干什么呢,她自己不也不记得自己从哪里来的么,走过一个地方就忘记一个地方。
“姑娘贵姓?”他仰头打量这院门,虽然只是后院偏门,也毫不简陋马虎,绝非小户人家。
“府里的下人都没有姓氏。”她轻声说。
“哦。”他听到了远处传来的更鼓声,“夜已深,姑娘为何还不就寝?”
“他们都睡了,我才好出来赏雪看花呀。”说到这里,她淡淡的怅然都消失了,言语间有难得的轻松,“后院的梅花开了,又香又好看。”
“赏花不该是白天做的事么?”他换了个方向,果然从门缝里隐约看到了几枝傲雪盛放的红梅,借着远处楼宇的灯火,落雪更白,花瓣更红。刚刚的香味,是它们。
门后很久没有动静,他以为她走了。
“白天不是我的。”她的叹息从门里飘出,“他们每个人都会笑话我,这样的人,怎么有面目赏花赏雪,看一眼都是褒渎。我应好好待在杂役房里,跟污物粗活相伴,才是道理。”
“你是怎样的人?”他微微皱起了眉,“不过是赏花罢了,何来亵渎之说。”
“你也喜欢看梅花么?”她转了话锋。
“只有下雪的时候,梅花才是最漂亮的。”他答。
“外头很黑吧?”
“是。”
门后传来一点小动静,然后,小心翼翼地开了一道缝——一盏点亮的灯笼,从门缝里探了出来。
“拿去吧。但是别靠近,也别想进来,就在门外。”她在门缝后藏着。
门里门外,他们之间,总要隔着一道门。
他苦笑着接过灯笼。
院门慌忙关上了。
“天亮的时候还你。”他提着这盏灯火跳跃的灯笼,倚门而坐,享受着淡淡的暖意跟光明。
“天亮的时候你得赶紧走,千万别睡着了,不然被他们发现,不但会赶你走,还会拿棍子打你呢!”她小心叮嘱。
他一笑:“谢谢你借我一个屋檐,一盏灯笼。”
“也谢谢你陪我赏花。”她很真诚,隔着门似乎也能感觉到她嘴角的笑意,“天亮之后,你又要走了么?”
他把灯笼提得高了一些,细细打量,说:“不走了,我会留在益州城。”
“真的?留下来干嘛?”门后有莫名的欣喜。
“还没想好,或许会弄个裁衣服的小摊吧。”他望着门缝,“我只会裁衣服。”
直到天明雪停,他离开时,她也没有再开门,不肯让他见到自己的模样。这没有关系,她在这里,就足够了。
“你总是躲着,一年前躲在你的门后,一年后躲在我的窗外。”他想起她主动来见他的那一天,“你连给自己做衣裳都不敢承认。”
“我只能穿黑色的衣裳,从来都是。”她咬着嘴唇,“任何颜色的衣裳到了我的身上,都会变成黑色。我不敢跟任何人说,只能撒谎,说黑衣裳耐脏。每逢节庆之日,大家都穿着各色华服去庆祝,我却只能躲在房里,偷偷羡慕。我也不能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我怕被人发现这个秘密。我只知道我已经活了很多年,走过很多地方,在每个地方都只能做别人不愿意做的粗活。”她顿了顿,眼泪滴在怀里的月下云锦上,“它一直跟着我,只有在没人的时候我才会将它拿出来看一看,摸一摸。我常梦见它变成一件漂亮的衣裳,我穿上它照镜子,镜子里的我,漂亮得像仙子一样。可我确信这并不仅仅是个梦。你知道么,我无数次抱着它站在各个裁缝店的门口,却无论如何也不敢迈进去一步。我怕那些嘲笑的目光跟声音,像刀子一样。而你,跟他们不一样。”
这就是外公说的,她要接受的后果么?
曾经,绝世容颜为她换来鹿台上缠绵的风光,烽火戏诸侯的“殊荣‘。而现在,没有记忆,没有法力,不能化回原形,只能顶着一张丑陋的脸孔辗转人世,受尽白眼与欺辱。
一年前,他在她的门外,决定留一年,用一年时间来证明,历经如此漫长的岁月,她有没有真正脱下那件“月下云锦”。如果有,他会很开心,非常开心,然后带她离开,结束一切苦难。
当裁缝的这一年,每来一位客人,他的心都会紧跳一下,发现并不是她,才会松懈下来。
他知道,如果她依然还没有脱下她的“月下云锦”,就一定会来找他。
他们之间的牵引埋在彼此身体里最深的地方,就算没了记忆没了法力,也会在的。他凝视了她许久,终于问了他最怕听到答案的问题:“为何要等到一年之后,才来找我做衣裳?”
“上元灯节时,陈州的剌史大人要来府中,他跟我家老爷是堂兄弟。”她抹着眼泪,慢慢道,“我听大小姐屋里的彩凤说,刺史大人是来益州认女儿的。”
“那又如何?”他不解。
“刺史大人与同安大长公主来往甚密,公主有意将刺史大人的女儿许给晋王李治为妃。可是,好事未成,这位小姐便一病归西。”她使劲揉着自己的衣角,“刺史大人不甘心失掉这门亲事,于是想到了堂弟的女儿。听说我家小姐跟刺史大人的女儿年纪相当,容貌也颇有相似,加上晋王并未见过这位小姐,所以……”
“所以刺史大人要偷龙转凤,用自己的堂侄女冒充亲女,嫁给李治。”他恍然大悟,转而又道,“如此秘密,那个彩凤如何得知?”
“彩凤是大小姐的贴身侍婢。而且,大小姐平日里娇纵跋扈,口无遮拦,而老爷又异常溺爱,父女俩无话不说,想来是知道这事之后,禁不住心中狂喜,说漏了嘴。”她的眼神有点紧张,“后来,彩凤洋洋得意地跟要好的姐妹说,她就快去长安荣华富贵了,大小姐要做王妃,她是小姐的贴身侍婢,必然要陪嫁过去。我在墙后,听得一清二楚。可那天之后,彩凤跟她这位好姐妹就不见了,府里也没人提起她们。”
他沉默许久,又看了看王家大小姐那已经僵硬的尸体,觉得身体里的力气,一点一点溃散了。
“你之所以要赶在上元灯节前要你的新衣裳,是为了在刺史大人到来时,以艳惊四座的方式,‘无意’出现在他面前,对不对?”
她下意识地摇头,又点头,慌乱不已,结巴着说:“我……我知道我不是做梦,这块布料一旦变成了衣裳,我就会是另一个人。我不敢奢望太多,就算将来只做一个陪嫁丫头,也比如今连赏花看雪也要偷偷摸摸的强。”
“一张脸孔,可以换你想要的一切未来。你依然这样想么?”他深深地,深深地叹息。
她永远也脱不下那件月下云锦——外公的话,说对了么?!
“我……”她又咬紧了嘴唇,很久之后,才点点头,“你不是我,无法了解我的疼痛。我一无所有,连记忆都没有,我连自己有多大年纪都不知道,每走过一个地方,我就忘记一个地方,能记住的,除了我的脸和別人的嘲笑之外,就只有它了。”说着,她把月下云锦抱得更紧了,眼泪又落下来,说:“可是,现在怎么办。大小姐死了……”
是的,我无法了解你,我能做的,只是一次一次相信你。
他看着她缩成了小小一团的,干枯而绝望的身体,说:“跟我来吧。”
5。
飞翔,对于他来说是最容易的事,像走路一样容易。
无名的野地里,他好好安葬了王大小姐,心中向这个不走运的女人说了声对不起。
然后,带着三魂不见六魄的她,回到了红花街,他的裁缝铺里。
他给她倒了一杯热茶,又打来热水,细心地给她擦脸,又找来梳子,把她散乱的头发一点一点梳理整齐。
她一直抗拒去看面前的铜镜,身子仍在微微发抖。
“小糠,你听好了。”他的手指停在她的鬓间,“天亮之后,你就是王家的大小姐。”
她猛地睁开眼,转头看他:“你说什么?”
“天亮之前,我帮你做好衣裳。”他笑了笑,“这是我做的最后一件衣裳。”
“你……你要走了?”她从他的语气里听到了别离。
“是的。”他继续挪动梳子,看着铜镜里渐渐整洁的她,“我想,你很快也会走的。”
她不知道该说什么,仓皇与不安反而让她僵硬的眼眸生动了起来。
他放下梳子,对着镜子里的她说:“你觉得,做人好,还是做一只可以到处飞翔,自由自在的燕子好?”
“人好。”她不假思索,脱口而出。
“为何?”他的眼里有刹那的暗淡。
“燕子轻易就会死在人的弹弓下。”她怔怔地回答,似乎有什么东西搅动了她的心底,又无从捉摸。
他苦笑。
也许她的想法是对的,外公,还有他所有的家人,他们的家,不就是在一夜之间,毁在了一个道士的手里么?仅仅因为,它们是不容于人世的妖怪。在道士的眼里,妖就是妖,必毁之而后快,为了正义。
“睡一会儿吧。天亮就好了。”他起身,怀揣着她的月下云锦,往里屋走。
外公说的是真的,这块月下云锦已经死了。但是,他知道如何能让它活过来,而且比之前更好,更神奇。
小糠疲倦地睡去,灯火照照着她不安又有所期待的脸。
天亮时,雪也停了。
一件崭新的,月白色的衣裳摆在她的面前,光彩流动,美不胜收。
她惊呆了。
“穿上吧。”他在他的布帘后说。
她迫不及待地脱去旧衣裳,转眼之间,传说里绝无仅有的月下云锦已然温柔地贴在她的身上。
然,片刻之后,美丽的衣裳却带着微微的热度,透明,消失,或者说,融化在了她的肌肤上。
铜镜里,再没有丑陋不堪的小糠,只有一个亭亭玉立,国色天香,美貌如仙子临世的王家大小姐。
她惊喜地按住了自己的脸,激动地想喊想跳,甚至忘了自己还赤身裸体。
布帘后,飞出一件普通的红色衣裙。
“穿上吧,天冷。”他的声音隔着布帘,有点闷,又有点遥远。
她兴奋地满脸通红,慌慌地套上衣裳,然后发现,红衣裳依然是红衣裳,并没有像从前那样,变成黑色。
她惊异地捂住嘴,抬脚要往布帘后来。
“停下!”他断然喝止了她的行动,“现在,你转过身,走出大门,然后,回家去吧。”
她被他吓到了,呆站在原地,望着布帘。
“你的路在门外。”他放缓了语气,“去吧。”
她愣了很久,缓缓转过身,又回头看了一眼,说:“谢谢!”
言毕,她很快地跑了出去,并没有太多留恋,身姿轻盈地像一只灵巧的燕子。
直到她的声音完全消失,他才慢慢撩起布帘,一块黑布蒙在他的眼睛上。布下,隐隐透着殷红的血渍。
“那晚,我去了那间茶铺,可你并不在那里。”他喃喃着。
6。
他又开始流浪了。
依然是走过一个地方就忘记一个地方,用假姓名跟人把酒欢歌,笑谈风月。有时候运气好,会被人邀请到高床暖枕的地方休息。但更多的时候,累了,就在随便的一个屋檐下歇一歇。
有人给他扔过馒头或者铜钱,也有人拿棍棒招呼过他。
唯一跟以前不同的是,他的手里,多了一根盲杖。
嗒嗒的声音,从一座城池响到另一座城池。
他再也不裁衣服了,改成铁口直断,占卜吉凶。
一个瞎子,用古旧的卦签球与善意的谎话讨生活,总是比较容易的……
关于她的事,在任何一个地方,都能陆陆续续地地听到。
当他那个小镇里喝酒的时候,听到别人说,她已顺利地当上了晋王妃,李治那家伙的寓意新婚妻子的美貌,爱不释手,恨不得时时都相对,刻刻不分离。
他喝着酒,继续跟同桌的人谈隔壁那个杀猪匠的儿子的头有多大,哈哈大笑。
当他在那座繁华城池的河边垂柳下呼呼大睡时,李世民死了,李治了皇帝,而她晋王妃顺理成章从晋王妃变成了王皇后,母仪天下。
一个苍蝇从他脸上飞过去。他恼怒地拂了拂手,转个身,继续睡。
当他在那条不起眼的小街上,坐在自己的卜卦摊后,耐心听面前那个愤怒的寡妇述说丈夫的不是时,长安的皇城里,一个叫武媚的女人,名声渐渐大了起来。听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