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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人家到死,尚不肯忘记国家,我们呢?)”“凡人得资于分外者,即奇富亦不足为荣显矣(中国那些梦想发横财的听着!)”;“伯尔亚将死,尚呼其步卒,扶之倚树而立,力回面斥敌师曰:我虽死,终不示汝以背也(这句话的意思,说大凡逃走的人必定把背脊朝着人,如今我虽死,终不肯逃走)(中国的兵听着!)。”'15'
另外一个例子更有意思,因为它让我们领悟到胡适读书之广。胡适在上海时期所读的宣扬维多利亚美德的书,显然不限于《国民读本》与《真国民》。他1909年8月在《安徽白话报》上发表的翻译短篇小说《国殇》,是从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Edmondo De Amicis,18461908)所著的《心》(Cuore)翻译过来的。《心》是1886年出版的,是一本风行世界,被译成多国文字的畅销青少年读物。鸳鸯蝴蝶派的小说巨匠包天笑,据说是第一个把这本书由日文转译成中文的,时间在1909年,跟胡适所翻的《国殇》是同一年。由于包天笑有一个儿子叫可馨,故该书取名为《可馨儿就学记》。1924年夏丏尊对照日、英两种译本,又将该书译成中文,取名《爱的教育》。据说民国时期的翻译小说里,《爱的教育》的再版次数与印刷数量是创纪录的。这篇小说的背景是在郎巴德(Lombardy)的一场战役,是意大利迈向统一的一个里程碑,时间在1859年。故事所描写的是一个少年,爬上树梢为意大利前哨军侦测奥地利军队,结果不幸被敌军发现,中弹而亡。为了表扬他为国捐躯,意大利官兵以国旗覆盖在死在槐树下的少年身上,举起指挥刀向少年的尸身致敬,其中一名军官从溪旁的花丛里摘下两朵花撒在他的身上。于是,所有向前线行军的官兵,在经过的时候,都摘下了花朵,撒在覆盖着国旗的少年的尸身上。不一会儿,他的尸身就全被花朵覆盖住了。“那些士官们,军人们,走过的时候,个个都朝着他行礼。口中喊着:‘勇敢的郎巴德!永别了!我尊敬你,好孩子'英译是:金发儿'!呀!光荣!永别了!’”胡适在文后附了三个译者后记:
译者曰:读者须知死在槐阴之下,以国旗裹尸,以万花送葬,较之呻吟床褥之间,寂寂郊原之下,何者为苦?何者为乐?祖国青年,尚祈念之。
又曰:大佐说:“这孩子死的和军人一般,应该我们军人来葬他。”此即孔子“能执干戈以卫社稷,虽欲勿殇也,不亦可乎!”之义。屈子《国殇》篇曰:“身既死兮神以灵,魂魄毅兮为鬼雄。”故亦以“国殇”名之。(《小尔雅》:无主之鬼曰殇。)
又曰:这孩子说:“我是郎巴德人,今儿为的是咱们自己的事。”我愿我祖国青年,三复斯言。我尤愿我国无数之卖国贼,日夜讽诵斯言也。'16'
尽管胡适苦口婆心,尽管胡适用激将法,他对当时中国的现状是完全悲观的,完全相信他的话都是白说的。他当时悲观的心境,流露得最淋漓尽致的,就是他所写的诗。胡适在上海时期写的诗很多,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从1907年开始写诗,到1909年赴美留学为止,他作了两百多首诗。'17'可惜,现在所能得找到的只有将近四十首。这些诗有意义的地方,除了让我们看到胡适留美以前对爱国的执著以外,还可以让我们看到他毕竟是传统文化的产物。他当时写诗的风格完全是留美以后,开始提倡白话文学运动的他所反对的。从这个角度来说,胡适的白话文学运动,不但是对传统文学的体例、文风的宣战,而且,更确切来说,是他对昨日之他的自我批判与超越。
胡适对诗产生兴趣是在1906年底。那时他才进中国公学不到半年。他在《四十自述》里说,'18'由于他得了脚气病,就向学校请假,到他家在上海南市开的瑞兴泰茶叶店里养病。养病期间,他偶然翻读了清末桐城派吴汝纶选的古文读本,其中第四本是古诗歌,即乐府歌词和五七言诗歌。胡适读得兴致大起,每天读几首,不久就把这一册古诗读完了。他觉得这些乐府歌词和五七言诗歌,比小时候读的那些律诗有趣多了。不必像律诗一样,必须先学对仗,自由多了。他说他从《木兰辞》、《饮马长城窟行》、《古诗十九首》,一直背到了陶渊明、杜甫,他都喜欢。
有一天,胡适回学堂去,路过《竞业旬报》社,就转进去看傅君剑,他不久就要回湖南去了。胡适回到宿舍以后,写了一首送别诗,带去给傅君剑,问他像不像诗。胡适说他在写《四十自述》的时候,已经记不得这首诗写的是什么了,只记得开头是“我以何因缘,得交傅君剑”。哪想到傅君剑不但夸奖胡适写的送别诗,过了一天,还送了一首《留别适之即和赠别之作》来,用日本卷笺写好。胡适说他还真吓了一跳,因为他诗中有“天下英雄君与我,文章知己友兼师”两句,真让他受宠若惊了!胡适把傅君剑这幅诗笺藏了起来,不敢给人看。然而,从此以后,胡适就发愤读诗、写诗,想要做个诗人了。
在发现了这个新世界以后,胡适就像着了魔似的学作诗。就像胡适自己说的:“我没有嗜好则已,若有嗜好,必沉溺很深。”从前他在澄衷学堂的时候,迷上代数,每天晚上宿舍熄灯以后,在蚊帐外点蜡烛,趴在被窝里对着烛光自己补习代数,弄到两耳都聋了的地步。现在在中国公学迷上了诗,先生在黑板上写高等代数的算式,他却在斯密斯的《大代数学》课本底下翻《诗韵合璧》。练习本上写的不是算式,而是一首未完成的诗!
又过了半年,也就是1907年六七月间,胡适的脚气病又发了,胡适回绩溪上庄养病,住了两个多月。他的族叔兼好友胡近仁,很鼓励他作诗。两人常常互相讨论、唱和。胡适说他当时读了不少白居易的诗。等他回到学校以后,胡适说他在他们学校里已经有了少年诗人的称号了。胡适从这时候开始到留美为止写的诗,有抒情感怀的,也有叙事的,然而,最令人触目的,是他的忧国诗。
胡适1908年10月5日发表在《竞业旬报》的《霜天晓角·长江》,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江山如此,
人力何如矣。
遥望水天连处,
青一缕,
好山水。
看轮舟快驰往来天堑地,时见国旗飘举,
但不见,
黄龙耳。'19'
1907年10月初,胡适在家养病养了两个多月以后,告别了慈母,步行回上海去。途中,胡适经过富春江,乘机游览了严子陵钓台。严子陵钓台分东台、西台,故称“双台垂钓”。东台相传是东汉的严子陵,即严光,垂钓之地。严光是东汉中兴的光武帝小时之友,是光武帝逐鹿中原的策士。光武帝即位以后,他却拒绝出仕,到富春山中去钓鱼,过隐居生活;西台为南宋遗民谢皋羽,即谢翱,哭祭文天祥之处。胡适的《西台行》云:
富春江上烟树里,石磴嵯峨相对峙。
西为西台东钓台,东属严家西谢氏。
子陵垂钓自优游,旷观天下如敝屣。
皋羽登临曾恸哭,伤哉爱国情靡已。
如今客自桐江来,不拜西台拜钓台。
人心趋向乃如此,天下事尚可为哉!'20'
胡适这首诗有序曰:“严光钓台之西,为谢皋羽西台。而过者但知有钓台,不知有西台也,感此,成八十四字。”换句话说,游人到富春江来揽胜,只知有严子陵钓台,那里有祠堂,又有对联;而爱国的谢翱哭祭文天祥的西台,却寂寂无人,使他愤慨莫名。
有趣的是,留美以后,心境大改,由悲观转为乐观,开始提倡文学革命的胡适,就不再作如是观。凭吊谢皋羽,曾经是他心目中的爱国心的表露,现在则变成是无病呻吟、亡国哀音。他在《文学改良刍议》的第四议说:
不作无病之呻吟:此殊未易言也。今之少年往往作悲观,其取别号则曰“寒灰”、“无生”、“死灰”;其作为诗文,则对落日而思暮年,对秋风而思零落,春来则惟恐其速去,花发又惟惧其早谢。此亡国之哀音也。老年人为之犹不可,况少年乎?其流弊所至,遂养成一种暮气,不思奋发有为,服劳报国,但知发牢骚之音,感喟之文;作者将以促其寿年,读者将亦短其志气。此吾所谓无病之呻吟也。国之多患,吾岂不知之?然病国危时,岂痛哭流涕所能收效乎?吾惟愿今之文学家作费舒特(Fichte)、作玛志尼(Mazzini),而不愿其为贾生、王粲、屈原、谢皋羽也。其不能为贾生、王粲、屈原、谢皋羽,而徒为妇人醇酒丧气失意之诗文者,尤卑卑不足道矣!'21'
用胡适留美以后这个“吾惟愿今之文学家作费舒特、作玛志尼,而不愿其为贾生、王粲、屈原、谢皋羽也”的标准来看,他等于也是跟他“昨日之我”宣战。用这个标准来衡量,他留美以前所写的许多爱国诗歌,都是无病的呻吟、亡国的哀音。比如说,他的《送石蕴山归湘》云:
北风烈烈雪霏霏,大好河山已式微。
满眼风尘满眼泪,夕阳影里送君归。
老骥犹怜志未磨,干戈声里唱骊歌。
尽多亡国飘零恨,此去应先吊汨罗。'22'
胡适出国以前写的许多首诗,都犯了他后来所抨击的毛病。再举两个无病呻吟的例子。他1910年的《送二兄入都》:
落木萧萧下,天涯送弟兄。销魂犹伫望,欲哭已吞声。
意气开边塞,艰难去帝京。远游从此始,慷慨赴长征。
回首家何在,朱门已式微。无心能建树,有室可藏晖。
黯黯愁霜鬓,朝朝减带围。凄其当此夜,魂梦逐飘飞。'23'
又,他在1910年2月9日,己酉年除夕写的《岁暮杂感》云:
客里残年尽,严寒透窗帘。霜浓欺日淡,裘敝苦风尖。
壮志随年逝,乡思逐岁添。不堪频看镜,颔下已鬑鬑。'24'
胡适写这两首诗的时候,诚然家道中落,自己又前途茫茫。然而,写《岁暮杂感》的时候,他刚满十八岁。所谓“朝朝减带围”、“颔下已鬑鬑”云云,实难免为赋新词强说愁之讥。无怪乎他在1914年1月29日的《留学日记》里说:“吾与友朋书,每以‘乐观’相勉,自信去国数年所得,惟此一大观念足齿数耳。在上海时,悲观之念正盛,偶见日出,霜犹未消,有句云:‘日淡霜浓可奈何!’后改为‘霜浓欺日薄’,足成一律。今决不能复作此念矣。”他还在当天的日记里,写下他重读《岁暮杂感》的感想:
三年之前尝悲歌:“日淡霜浓可奈何!”
年来渐知此念非,“海枯石烂终有时!”
一哀一乐非偶尔,三年进德只此耳。'25'
不只无病呻吟,胡适在上海时期所写的诗,有些还犯了他在《文学改良刍议》里的第六个“不”,即不用典。这中间,最好的例子,就是他在1908年写的两首读林纾翻译的小说的有感。第一首是《读大仲马〈侠隐记〉〈续侠隐记〉》:
从来桀纣多材武,未必武汤皆圣贤。
太白南巢一回首,恨无仲马为称冤。
第二首是《读〈十字军英雄记〉》。这《十字军英雄记》是英国司各特(Walter Scott)所写的:
岂有酖人羊叔子?焉知微服武灵王!
炎风大漠荒凉甚,谁更持矛望夕阳?
胡适在1916年9月16日的《留学日记》里,写下他想依照不用典的新理念,来改这两首旧诗的成败。第一首,他把“太白”、“南巢”这两个典都给去掉了,把它成功地改写成:
从来桀纣多材武,未必武汤真圣贤。
哪得中国生仲马,一笔翻案三千年!
其实胡适在这里,难免落得明察秋毫,不视舆薪之讥,这“仲马”也者,岂不是一个来自西洋的新典吗?第二首,他说他再怎么想,就是想不出什么更好的方法,来甩掉“羊叔子”、“武灵王”那两个典:
岂有酖人羊叔子?焉知微服赵主父?
十字军真儿戏耳,独此两人可千古。
胡适的结论是:“此'第二首'诗注意在用两个古典包括全书。吾近主张不用典,而不能换此两典也……第一首可入《尝试集》,第二首但可入《去国集》。”'26'换句话说,由于《读大仲马〈侠隐记〉〈续侠隐记〉》,经他改写以后,没有犯他在《文学改良刍议》里不用典的戒律,可以收入他以身作则,从事新文学创作的《尝试集》里;反之,《读〈十字军英雄记〉》,终不能免于用典,就必须打入《去国集》的传统诗的冷宫里。
'1' 胡适,《白话(四):名誉》,《胡适全集》,21:133。
'2' 胡适,《白话(二):独立》,《胡适全集》,21:108111。
'3' 胡适,《白话(三):苟且》,《胡适全集》,21:112113。
'4' 胡适,《白话(一):爱国》,《胡适全集》,21:106107。
'5' 胡适,《时闻:中国博览会的起点》,《胡适全集》,21:47。
'6' 胡适,《白话(一):爱国》,《胡适全集》,21:106。
'7' 胡适,《读〈汉书〉杂记》,《胡适全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