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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我其谁:胡适-第5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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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哲学老师里,我要特别谈到杜威和艾德勒教授……我到哥伦比亚大学以前就知道艾德勒教授了。我在前边已经提到艾德勒是伦理文化运动的创始人。这个运动的目标在建立一个宗教。它没有神祇的理论,而完全是建立在人类行为、品格、做人的虔敬(holiness)的基础上。我在旖色佳的时候,我一些犹太同学和朋友在康乃尔成立了一个“理学会”(Ethics Club)……我第一次见到艾德勒教授,是他来康乃尔的“理学会”演讲的时候。我十分激赏他以道德作为基础所建立的无神宗教。那与中国的传统吻合,很自然地对中国学生具有吸引力。我在哥大选了艾德勒教授一门课,得以亲炙他以及他的家人。
我在《留学日记》里录下了几句艾德勒教授的箴言:“道德的责任并不是外烁的戒律;而是能让他人——例如所爱的人——把最完美的自我(best)展现出来的一种不得不为的行为(necessity to act)”;'10'“我们只有透过关切他人或外界,才可能常保活力和正直”;'11'“人生的要义在生趣盎然地(vitally)影响他人”;'12'“影响他人之道在让他们不妄自菲薄”。'13'我们从这几句话可以很容易看出来自康德及其绝对定律的哲学的影响。艾德勒是对我一生影响很大的一个人。'14'
如果杜威的思想里有他自己所承认的“黑格尔的沉淀”,杜威对康德则是采取批判的态度。他所批判的,不只是康德认识的二元论,而且是他的先验、诉诸普世皆准的定律的先验哲学。杜威说思考的意义,不在于我该如何去作绝对或普世的(überhaupt)思考,而是我怎样为当下的问题(here and now)去作思考。'15'胡适自己也引申杜威的说法,说研究问题要从“具体问题下手;有什么病,下什么药”。'16'胡适在晚年的《口述自传》里会把杜威和艾德勒并提,而完全不觉得有必要澄清他们在哲学思想上的异同,其所反映的,当然有可能是他在哲学方法论上的不自觉。然而,我更相信它反映了胡适在哲学思想上有糅杂、调和、挪用的倾向。
胡适在哥大只上了一年的课,第二年专心写论文。根据他给韦莲司的信,他在第一学期末就考过了口试,虽然考得不够理想:“我的口试结束了。不理想,但对我而言,是一个有趣的经验。”'17'在《口述自传》里,他则说他在哥大第一年就通过的博士资格考有口试也有笔试,考的范围有两个:哲学史和一般哲学。'18'总之,胡适在哥大一年所选的课程,就是四门哲学的课,一门政治理论史,再加上他在《口述自传》里没有说明的汉学方面的课。换句话说,胡适正式师从杜威学习实验主义,就只有他在哥大所上的两门课,此外,就是他转学到哥大以前,“发愤尽读杜威先生的著作”的1915年暑假。这就是作为杜威信徒的胡适所受的实验主义教育。其半路出家之实昭然若揭,其自学居多、缺乏系统之质恐怕也是不言而喻的。
从胡适学西方哲学的历程来说,他接触到杜威实验主义的“史前史”其实是相当漫长的。我们在上文提到他在1914年1月25日的《留学日记》里说他“近来所关心之问题”:“(一)泰西之考据学,(二)致用哲学,(三)天赋人权说之沿革。”'19'余英时说,胡适“此处的‘致用哲学’不知是不是实验主义的译名”。'20'这个谨慎的态度是值得效法的。我们几乎可以确定,胡适此处所说的“致用哲学”应当不会是实验主义,因为他这个时候还身在反实验主义大本营的康乃尔大学。佐证之一是胡适在1914年8月26日的日记里缕列了“哲学系统”,其中就没有实用主义。'21'
佐证之二是胡适1915年1月4日补记的日记。胡适那年的圣诞节是在卜郎(Mortimer Brown)夫妇家过的。卜郎家在纽约州的尼加拉瀑布市,他曾经在中国教过两年书。胡适在日记里说:“卜君习化学,今为此间一工厂中司试验事。然其人思想颇隘,谈吐纯是一种实利主义。吾昔闻人言实利主义之弊将趋于见小利而忘远虑,安目前而忘未来,能保守而不利进取。初不信之,今闻卜君言其厂中主者某君之言曰:‘更好的乃是好的之仇也’(The better is the enemy of the good),乃不禁爽然若失。此真实利主义之极端矣。”'22'“实利主义”以今天的理解来看,可能是Utilitarianism亦即“功利主义”的译名。幸好胡适替我们提供了他这个译名的原文。他在1931年发表的一篇英文文章里提起这件事情,他说卜郎是用“名符其实的实验主义者”(a real pragmatist)来形容“厂中主者某君”。胡适写这篇文章时,早已自称为实验主义者了,因此他可以大言不惭地说:当时听到实验主义被如此诠释,简直让他目瞪口呆。他说,这句话应该倒过来说才是正确的,亦即,“这已经够好的了是我们可以作得更好的想法最大的敌人”(The good enough is the greatest enemy of the better)。'23'年时候的胡适当然已经知道杜威在《我们如何思想》(How We Think)里说了这句话。'24'然而,胡适在此处等于是改写了自己的心路历程,他在《留学日记》里引这个工厂主人的话,是用来证明他终于见识到“见小利而忘远虑”的实验主义“极端”的一面。即使如此,胡适并没有修改这条留学时期所写的日记,或者干脆把它删掉。这就在在证明了我所说的,胡适对自己思想形成的轨迹交代得很清楚,他有意为后人留下立传的线索,找不找得到,就完全凭本事了。
胡适接受实验主义姗姗来迟的另外一个佐证是他1915年5月9日的日记。这个佐证特别值得注意,因为这已经到了他说“我在1915年的暑假中,发愤尽读杜威先生的著作”的前夕。在这条日记里,他提到“实效主义”(pragmatism)。必须注意的是,他当时对“实用主义”的了解,还没有到他会用“实验主义”来作译名的程度。他用“实效主义”来解释自己为什么会食言——已经昭告周遭朋友不再演说的他,却又接受了一个演说的邀请。他用“实效主义”来为自己作辩护,说:“思想所以处境,随境地而易,不能预悬一通常泛论,而求在在适用也。吾之不再演说是一泛论。上月水牛城之招与此次蔼城之招,皆特别境地,不能一概而论也。”他的按语是:“此事可证今世‘实效主义’之持论未尝无可取者。”'25'且不论他在这里是否引用失当,更不用论他这时对实用主义的了解,恰恰正是反对者最常用来诟病实用主义的论点,他对它的评价只是吝吝然地承认其“持论未尝无可取者”,还没有到接受的地步。'26'
等到胡适转学到哥伦比亚大学以后,他对实验主义哲学的涉猎其实还是浮光掠影。无论是主、辅修的领域,还是他在《口述自传》里所回忆的,胡适在哥大选课的重点与其说是哲学,不如说是历史。就以他特别提出来强调的乌德布瑞基的“哲学史”课为例,乌德布瑞基的专长虽然是希腊哲学,但他也是我们在上文所说的美国唯实论大家。然而,当胡适回忆他在这门哲学史课所学到的东西时,他完全没有提到唯实论是否有其特殊的研究哲学史的观点。胡适所谈的仍然还是历史,或者更确切地说,考证学。例如:乌德布瑞基告诫学生不能轻信柏拉图的对话录和亚理斯多德的作品,因为其中有伪讬的部分;他为学生讲解有关柏拉图、亚理斯多德作品的考订史;他也为学生讲解西方古典学术最新发展出来的鉴别作伪与增损改篡的文句的方法。更值得注意的是,胡适在那门课所写的一篇报告,是清代的校勘、训诂之学。'27'
胡适在哥大这两年,是他开窍领悟考据学三昧的开始。他从自己摸索、从事考据以来,经过了一个对自己的传统失望与蔑视的阶段。从某个角度来说,他在康乃尔和哥伦比亚大学选习历史以及哲学史课程的经验,曾经让他一度震慑于西方考证学的精辟,从而宣称中国没有批判性的考证学传统。我们在上文提起他1916年2月26日回忆自己在1911年撰写《〈诗〉三百篇言字解》的时候,已经摸索到了用归纳法来求证的原则。他感叹:“吾治古籍,盲行十年,去国以后,始悟前此不得途径。”'28'这个感叹既是自我批判,也是对传统的批判。他在1916年3月29日的日记里还说:“吾国人读书无历史观念,无批评指摘之眼光。千古以来,其真足称‘高等考据家’者(西方考据之学约有二端:其寻章摘句,校讹补阙者,曰校勘家(textual criticism),其发奸摘伏,定作者姓氏,及著书年月;论书之真伪,文中之窜易者,谓之高等考据家(higher criticism)'胡适在别处译作考订学'),唯柳子厚'柳宗元'一人耳。如《王制》一书,汉人卢植明言‘汉文帝令博士诸生作此篇’(见注疏),而后人犹复以为周制(如马氏'马骕(16211673)'《绎史》),抑何愚也!”'29'相对地,胡适推崇西方的校勘学,他在1916年12月26日写的日记说:“校勘古籍……西方学者治此学最精,其学名textual criticism'校勘学'。”'30'
胡适于是以引进西方校勘学为己任,在1916年6月与9月,相继写了两篇考据的文章。一篇是《尔汝篇》,另外一篇是《吾我篇》。'31'胡适很清楚地意识到这种研究有两层极为深远的意义:第一,它有示范的作用,亦即如何把西方的校勘学运用在中国的材料上;第二,它在考订学上有用来辨定伪书的价值,用胡适自己的话来说:“研究此种用法有何用乎?曰:可以为考据之用。战国以来,尔汝两字之用法已无人研究,故汉人伪作之书,其用对称代词,如尔字、汝字、乃字,皆无条理可寻,皆不合古人用法。其为伪讬之书,于此可见一斑。凡后人伪讬古书,往往用后世之字及后世之文法,非有语学的(philological)考据,不足以揭破之。”'32'
接着,由于写《先秦名学史》的博士论文,需要广泛地参考历代学者的考据和注疏,胡适很快就发现其实中国也有相当精密的考证学传统。他于是领悟到自己先前颇有厚诬古人的不当批评。他在1916年12月26日的一条日记里说:“考据之学,其能卓然有成者,皆其能用归纳之法,以小学为之根据者也。王氏父子'念孙、引之'之《经传释词》、《读书杂记》,今人如章太炎,皆得力于此。”他也领悟到此前自己引以为傲的《〈诗〉三百篇言字解》,其实只得考据学之一毫。虽然他当时已懂得“以经说经”、运用归纳法的道理,但由于“其时尚未见《经传释词》也。后稍稍读王氏父子及段(玉裁)、孙(仲容)'诒让'、章'太炎'诸人之书,始知‘以经说经’之法,虽已得途径,而不得小学之助,犹为无用也”。'33'当然,就像我们在上文所指出的,他在1934年又作了一点修正:“近六七年中,我才渐渐明白校勘学的真方法被王念孙、段玉裁诸大师的绝世聪明迷误了,才渐渐明白校勘学必须建筑在古善本的基础之上。”
换句话说,胡适体认到中西考证学有其殊途同归之处。他在同一天的另外一条日记里,也就是上文所引的他推崇西方校勘学的一条,摘述了西方校勘学的大要。胡适后来在口述访问里,告诉我们他这个摘述,其实是从1911年第11版的《大英百科全书》的《校勘学》里节译出来的,是校勘学权威浦斯格(John Postgate)写的。胡适当时并没有注明出处,如果不是他在《口述自传》里点明了,不知要枉费学者多少的精力去追寻。胡适晚年会谆谆告诫后学,要他们写文章一定记明撰写的年月日,以免后日考据家费力作考订的工作,可惜青年时期的胡适常常连出处都不记。无论如何,胡适说他喜欢浦斯格的这篇文章,是因为“它凸显出中西校勘学的相似之处。这是为什么我可以用我所研究的先秦诸子的例子,来取代浦斯格所用的例子。这篇文章远胜于中文任何一篇讨论校勘学的科学与艺术的文章”。然而,中西相比,胡适仍然认为近代西方更胜一筹:“我相当惊讶中西校勘学有其相通之处。然而,我认为浦斯格这篇文章里所代表的西方校勘学,要比中国的方法更为彻底、更为科学。”'34'
1916年4月,就在赶写博士论文的最后一程,胡适又用写博士论文现成的材料写了一篇考据的文章,即《诸子不出王官论》。'35'十天以后,也就是4月27日,他把论文写成。5月3日,他把经过自己校好的论文呈交哥大。胡适写这篇论文,从1916年8月初开始,到1917年4月27日,总共写了九个月的时间。这本《先秦名学史》(The Development of the Logic Method in Anc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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