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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我其谁:胡适-第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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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教汉学的夏德以外,无一懂中文。唐德刚甚至怀疑主考者杜威因为“中文一字不识;胡氏论文他可能根本未翻过”。'11'胡适的论文杜威当然看了。胡适在1917年4月13日写给韦莲司的信说:“我还在写论文的结论。我把写完的部分给杜威教授看了。他看了以后似乎很满意,给了我一些很有用的评语。我估计在一个星期左右可以把整个论文完成。”'12'当然,杜威看过,跟说了“一些很有用的评语”,并不表示他是真用心看了。无论如何,唐德刚这一长段虽曰不恭不敬却入木三分的推断,很可能最接近事实。换句话说,胡适的论文,可能还是要拜他后来“在中国学术界的声势”之赐,终于得以从败部复活。
胡适的博士学位为什么拖了十年才拿到呢?本章的分析等于是提供了另外一个解释。我重溯了胡适留学时期思想成长的轨迹,从他在康乃尔大学所接受的唯心派哲学开始,到他转学到纽约的哥大,最后以《先秦名学史》完成他在美国的学业。胡适写《先秦名学史》,其灵感与论述的主轴,是来自于他在康乃尔唯心派老师的哲学史的观点;其方法学的启蒙,也是他在康乃尔所开始接受到的西方考证学。我更进一步地认定《先秦名学史》是他汇通中西考证学的结晶,也是他挪用、糅杂新黑格尔、新康德唯心论、实验主义以及实证主义的成果。他在《先秦名学史》里,赋予先秦的逻辑与亚理斯多德三段论式的新意,称许那是可以用来把近代西洋科学方法在中国接枝繁衍的沃壤。然而,亚理斯多德以来的三段论式,杜威认为已经被近代科学的方法淘汰,是杜威从他壮年开始,所戮力推翻改造的。更重要的是,他的《先秦名学史》对杜威实验主义的误解与滥用比比皆是,甚至到了用实用主义的论敌讥诋实用主义的观点来谈实用主义的地步!如果《先秦名学史》根本就不符合杜威实验主义的精神,这本论文怎么能通得过杜威那一关呢!
胡适在留美的时候还不了解杜威、还不了解实验主义,这是很可以理解的。胡适说“我在1915年的暑假中,发愤尽读杜威先生的著作”,这句话不可信。杜威跟后来的胡适一样,也是一个著作等身的作家;而且,跟胡适一样,是一个淹博的大家。杜威是1859年10月20日生的。1915年暑假,胡适“发愤尽读杜威先生的著作”,然后在秋天转学到哥伦比亚大学去的时候,杜威快要五十六岁了。以美国杜威中心所编撰的三十七册的《杜威全集》的分期法为准,这已是杜威的中期。早期是1892年到1898年,有五册;中期是1899年到1924年,有十五册;晚期是1925年到1953年,有十七册。我们现在有《杜威全集》可读,甚至有光盘版可用,可以键入关键字来检索,大大方便了我们的精读、选读或检索。胡适当年则不然。杜威的著作还没集中成册,他必须广为搜求。就以《杜威全集》为准,到1915年,杜威的著作已经有早期的五册,中期则是到第八册。加起来共有十三册。“发愤尽读杜威先生的著作”是一回事,能不能“尽读杜威先生的著作”则是另一回事。加以胡适那年夏天并没闲着;他不但照常博览群书,而且六月中旬开始,他还在旖色佳开了两个星期的“国际关系讨论会”(Conference o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他不但是致欢迎词的要角,还“每日延二三人至吾寓为茶会”。'13'到了哥大以后,胡适只选了一年的课,其中两门是杜威的。第二年,他就开始写论文了。
胡适在转学到哥伦比亚大学以前对杜威以及杜威的实验主义了解有限,我们可以在邹新明先生所作的一个研究里得到佐证。邹新明根据目前北京大学图书馆所藏的胡适的英文藏书作了详细的分析。他发现胡适“发愤尽读杜威先生的著作”前后一年间所购买、签上自己的名字、并划线批注的杜威著作只有一本,那就是杜威跟塔伏茨(James Tufts)合著、于1908年出版的《伦理学》(Ethics)。'14'邹新明描述说:
本书题名页钤有“适盦藏书”朱文圆印,扉页有胡适题记:Suh Hu,1914'胡适购于1914年'。书内'多达'221页有胡适批注圈划……表明胡适曾用心阅读。批注以英文为主,间有中文,有“此亦未必尽然”,“吾国之伦理学说大半注意此点”,“此意吾向所未思及”,“此说甚是,平允之言”,“此言是也”等评语。'15'
邹新明在北京大学图书馆所藏的胡适英文藏书里看到的胡适购买的第二本杜威的著作是杜威和其长女艾佛琳(Evelyn Dewey)合著、于1915年出版的《明日的学校》(Schools of ToMorrow)。邹新明判断说:“本书扉页有胡适钢笔签名:Suh Hu; Dec。1,1915,New York'1915年12月1日胡适购于纽约'。书内数页有胡适朱笔圈划。本书1915年出版,胡适的签名为同年12月,因此大致阅读时间应为1915年底,或者之后。”胡适购买并签名的杜威的第三本书是《实验逻辑论文集》,一如我在上文所述,该书是1916年出版的。邹新明说:“本书扉页有胡适题记:Suh Hu; New York; July,1916'1916年7月胡适购于纽约',杜威著《实验的名学》。书内多处有胡适批注圈划。”换句话说,邹新明就目前所存胡适的英文藏书来看,胡适在转学到哥伦比亚大学以前,也就是说,在他“发愤尽读杜威先生的著作”以前购买、签上自己的名字、并划线批注的杜威著作就只有杜威跟塔伏茨合著的《伦理学》这一本。一直要到1915年12月1日,也就是胡适转学到哥伦比亚大学的第一个学期末,他才买了杜威跟其长女合著的《明日的学校》。而胡适买的第三本他所精读的杜威的《实验逻辑论文集》,亦即胡适译为《实验的名学》的著作,既然是1916年才出版的,则他一直要到该年7月,也就是他转学到了哥伦比亚大学一年以后才买,这就毫不足奇了。
当然,胡适“发愤尽读杜威先生的著作”,并不表示他必须自己买杜威的书来读。他大可以利用康乃尔大学图书馆所藏的杜威的著作。当然,今天北京大学图书馆所藏的胡适的英文藏书可能被打散过,可能收集有遗漏。然而,无论如何,胡适在1915年暑假“发愤尽读杜威先生的著作”前后一年间所购买、签上自己的名字、并划线批注的杜威著作只有一本。这个事实,单独引用,可能没有作为铁证的效力。但是,可以用作辅助的证据,说明胡适在转入哥伦比亚大学以前对杜威以及杜威的实验主义了解有限。
邹新明从胡适的英文藏书所得的这个发现,其实可以让我们作至少两个完全相反的推论。这两个推论都牵涉到胡适说他是“在1915年的暑假中,发愤尽读杜威先生的著作”的说法。其意义不只在于胡适的说法正确或精准与否,而直接关系到他与杜威师承溯源的问题。第一个推论可以用来支持胡适的说法。也就是说,胡适在1914年购买的那唯一一本杜威跟塔伏茨合著的《伦理学》,不能用来证明他早在1914年就开始心仪杜威。换句话说,这不能证明胡适开始心仪杜威应该推早到1914年。因为一个人买了一本书,并不一定当时就拾起来读。说不定胡适真的是“在1915年的暑假中,发愤尽读杜威先生的著作”时,才开始阅读那本《伦理学》的。我们也可以很合理地相信胡适买杜威的那本书,可能是受到他选修伦理学课的启发,跟他开始心仪杜威没有直接的关系。我们知道胡适在康乃尔大学哲学系及哲学研究所读书的时候,总共选修了十四门哲学的课。其中,伦理学的课就占了五门:第一次是1911年春季班狄理教授和炯司先生合开的“哲学六:道德观念及其实践”;第二次是1912年的秋季班,也是由狄理教授和炯司先生合开的“哲学七:伦理”;第三次是1913年的秋季班。那学期他一口气选了三门跟伦理学有关的课:哈孟教授开的“哲学20:伦理学史:从古代、中世纪、到文艺复兴”,以及狄理教授开的“哲学26:伦理学进阶”和“哲学37:伦理学讨论课”。
第二个推论则挑战了胡适说他是“在1915年的暑假中,发愤尽读杜威先生的著作”的说法,而把胡适开始心仪杜威推前到1914年。这个推论是假设胡适1914年买了杜威的《伦理学》以后,当时就拾起来读了。这个推论认为胡适1914年买杜威的《伦理学》跟他之前选修那么多门伦理学的课是不相干的。我们要记得胡适最后一次选伦理学的课是在1913年的秋季班。也就是说,是在他买杜威的《伦理学》的前一年。更重要的是,胡适读杜威这本《伦理学》是有相当的选择性的。我在前边已经说过,杜威这本《伦理学》是跟塔伏茨合著的。塔伏茨是杜威在芝加哥大学任教时的同事。不消说,《前言》与《导论》是他俩合写的。此外,杜威负责撰写第二部分及第三部分的第二十章和二十一章。胡适在这本两百多页的书里所作的批注与圈划,泰半是杜威所写的篇章。更有意思的是,他在第三部分的第二十章和二十一章的启始特别注记了“D”,亦即Dewey'杜威'的缩写,然后又在第二十二章的启始注记了“T”,亦即Tafts'塔伏茨'的缩写,以便提醒自己哪些章是杜威写的,是他要特别精读的。换句话说,如果杜威和塔伏茨合著的《伦理学》是胡适1914年购买的时候,就针对杜威撰著的部分作了精读,则胡适私淑杜威的时间可以溯源到1914年。
无论如何,即使胡适跟杜威的师承可以溯源到1914年,那还是不影响胡适留美期间对杜威还不甚了解的事实。然而,话又说回来,我们也不应该太苛求胡适。他写完《先秦名学史》的时候,还是一个不满二十六岁的青年。试想天下古今,有多少不到二十六岁的青年能写出一本“使中国哲学史变色”的典范之作?胡适虽然自视极高,但也有自知之明,知道他的《中国哲学史大纲》的贡献在“开山”,不在“定论”。然而,这就是孔恩“典范”的意义。典范没有永远;它有夙昔,但更指向未来。对胡适个人而言,留学生涯的结束只意味着他人生的开始。他个人生涯里的日当正中还在未来。就像胡适1911年12月15日给章希吕的一封信里所说的:“欧美学校谓卒业之日为“mencement Day”,译言‘肇始之日’也。细寻绎其义,深可玩味,盖学问无穷,人生有限,终无毕业之期,此校卒业之日,即他种事业肇始之时。”'16'胡适在康乃尔大学五年,跟唯心论的哲学家念了四年的哲学。与之相比,杜威的实验主义,他才自修了一个暑假,外加在哥大选了杜威的两门课。如果他的《先秦名学史》展现得更多的,是他在康乃尔所学的唯心论以及他在实证史学上的斩获,其次是曝露了他对实验主义了解的有限,这反映出来的就是他在美国所受的哲学教育的实际。胡适有句墨迹:“要怎么收获,先那么栽。”信然。
如果胡适在留美时期还对杜威以及他的实验主义不甚了了,这个情况在他回国以后就有所改观。作为哥伦比亚大学的归国留学生,作为杜威门下的学生,胡适不可能不扮演诠释杜威学说的角色。特别是在1919年3月底以后,因为杜威接受了邀请,答应在日本的演讲结束以后就到中国,杜威及其实验主义,一夕之间,成为许多学生、知识分子亟于了解的题目。作为杜威的入室弟子的胡适,自然责无旁贷,担任起介绍、解释的任务。就在这一段时间里,聪明用功、悟力过人的胡适,好好地啃下了一些书。这就是胡适实验主义的发轫。欲知详情,请看本传的第二部以见分晓。
我在《前言》里说胡适是狐狸才、刺猬心。虽然胡适狐狸才、刺猬心的矛盾是越老越明显,其实这个倾向,他在年轻的时候就显现出来了。他的《先秦名学史》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胡适说他写《先秦名学史》的目的,是要从先秦诸子的方法学里,去找那可以与近代西方哲学契合的沃壤,以便让近代西方哲学的思辨、研究方法和工具得以在中国生根。即使他说儒家早已虽生犹死了,他仍然要为这个僵死的儒家找它的方法论。他借用了培根的《新工具》来称呼儒家方法论的《大学》。所谓用来接枝西方哲学的“沃壤”也者,所谓科学的“方法论”也者,就是胡适终其一生所亟亟追求的。他的狐狸才会促使他上穷碧落下黄泉,动手动脚找资料。他研究中国古代哲学、白话文学、禅宗、理学、考证学;他谈杜威、赫胥黎;他讲西方的科学和民主。这林林总总的涉猎,看似一只精灵好奇、到处领略的狐狸。事实上,他是像一只刺猬一样,执著的是一个单一的理念:如何去深耕本土的沃壤,以便来移植或接枝近代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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