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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我其谁:胡适-第7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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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当天不但去投了票,他灵机一动,也在他所住的“世界学生会”里举行了一个“模拟投票”——胡适在日记里翻成“游戏投票”。有53个“世界学生会”的会员参加投票。投票结果,民主党的威尔逊得压倒性的最高票,34票;进步党的老罗斯福次之,13票;共和党的塔伏特,4票;社会党的德卜(Eugene Debs),2票。《康乃尔太阳日报》以全校为对象的“模拟投票”的结果在次日公布。胡适也在日记里表列出来:威尔逊得第一,969票;老罗斯福,850票;塔伏特,351票;德卜,37票。胡适在“世界学生会”的“模拟投票”之后,在日记里写下了几段他认为“甚耐寻味”的几件事。其中之一是:
吾国人所择Wilson'威尔逊'与Roosevelt'老罗斯福'势力略相等,皆急进派也,而无人举Taft'塔伏特'者。又举社会党者共二人,皆吾国人也;此则极端之急进派,又可想人心之趋向也。'12'
邵建读了这则日记,他看到胡适用“急进派”来形容威尔逊和老罗斯福,于是就自作演申:
很明显,由威尔逊代表的民主党是激进的,很能得中国学生的同情。共和党虽然是保守的,但从这个保守阵营中分化出来的罗斯福也是激进的(他的党号为进步党),因此也能得着中国学生的同情(这同时也是他们两人票数相伯仲的原因)。甚至更为激进亦即具有社会主义倾向的社会党也能得上两票,这仅有的两票都来自中国学生。而唯独代表保守势力的塔夫脱,在中国学生中却一票也没有。这,说明了什么?
邵建把这个中国留学生“模拟投票”的结果诠释成近代中国激进主义的滥觞。殊不知中国留美学生,像我在本章第一节所分析的,绝大多数是保守的。他愤然地说:“‘塔夫脱’'又'怎么了?保守难道不是一种价值,尤其在举国激进、一味偏斜时,它难道不是一种至少可以用来平衡的价值?”'13'
事实上,保守、自由、激进也者,有其历史的背景与意义,抽离了其社会、历史的脉络,这些名词完全没有意义。别的不说,光是“自由主义者”这个字眼,在今天早已失去了其描述或作为标签的功用。十八世纪的自由主义者异于十九世纪的自由主义者;十八、十九世纪的自由主义者又异于二十世纪的自由主义者。到了二十世纪下半叶,自由主义者,在美国已经变成是一个左右派都拿来骂人的字眼。1912年美国大选时威尔逊、老罗斯福、塔伏特在意识形态的光谱上各自所站的位置,还必须回到当时美国的社会脉络下来看。
邵建所犯的历史错误,就是一般所说的“时代错置的谬误”(anachronism),那就像是把古代的中国人穿上西装一样。他说:“胡适所支持的威尔逊的民主党更是强调用政府力量来干涉一些个人事务用以推行积极自由。”他的错误,就在于把二十世纪下半叶美国两大政党的政纲,假定是“自古有之,于今为烈”。就以1912年的大选为例,当时塔伏特的共和党所代表的是财团的利益;从共和党分裂出来的老罗斯福所代表的进步党主张增强政府的权力;威尔逊所代表的民主党则反对给予政府太多的权力。比如说,邵建批评胡适支持征遗产税是违背了洛克“古典自由主义”的真谛。其实,所得税、遗产税、累进税率等等,都是老罗斯福在总统任内就已提出来的观念。1912年大选的时候,因为所得税已经由国会制定成法案而开始实施了,遗产税和累进税率都是老罗斯福所提出的竞选政见。威尔逊还是后来才跟进的。无论如何,政府所应扮演的角色该如何,民主党和共和党的立场开始对调,是从富兰克林·罗斯福(Franklin Roosevelt)——即小罗斯福——总统实施“新政”的时候开始的。但一直要到二十世纪下半叶,共和党才跟民主党的立场整个对调换过来。也就是说,变成共和党要削弱政府的权力,而民主党则要以政府的力量来执行社会政策。
美国的两大政党,没有一个是激进的。它们的基本立场都是在保持现状的基础上作调整。虽然今天的共和党比民主党保守,但两党都有其在意识形态上的左、右、中间分子。他们都可以跨党选其所支持的候选人。我们甚至可以说有些名为民主党的议员,以其意识形态、以其在议会的投票记录而言,只是民主党为名,共和党为实。换句话说,政党的政纲、意识形态会转变。所谓保守、自由也者,必须针对具体的政策而言,同时也必须放在其社会、历史的脉络之下。不能抽象地把它们当成是普世皆准的概念。
胡适为什么支持老罗斯福呢?归根究底,可能就是因为他是四个候选人里最知名的人物。老罗斯福是美国第26任总统。事实上,他在1912年参选的时候,实际上等于已经当了两任的总统了。1901年麦金莱总统被刺身亡,老罗斯福以副总统的身份继任为总统。1904年,他竞选连任成功。塔伏特是1908年当选的第27任总统。1912年的大选,由于共和党分裂,大家公认实际上就是老罗斯福跟威尔逊之间的对决。老罗斯福不但是前任总统,美西战争的英雄,而且是一个具有戏剧性、对大众极有吸引力的人物;相较之下,威尔逊当时完全是一个新手。他是一个政治学家。一直到1910年为止,他是普林斯顿大学的校长。该年,他当选新泽西州的州长。那是他第一次进入政坛。
除了老罗斯福知名以外,唯一能够用来说明胡适当时崇拜他的原因,可能就是胡适还没有摆脱的民族主义的理念。老罗斯福的竞选理念是“新民族主义”(New Nationalism);与之相对的,是威尔逊的“新自由”(New Freedom)。'14'最耐人寻味的是,以后来胡适思想的发展来看,光是以两人的竞选理念来说,他应该支持威尔逊才对。无论如何,当时的他看到的只是老罗斯福的“新民族主义”,对于威尔逊的“新民主”,他视而不见。老罗斯福要美国人在强有力的领袖的领导之下,肩负起美国对世界的责任;老罗斯福要大家超越物质的诱惑、个人的利害以及地域的歧见,而为国家的利益来作奉献。这些都深深地感动了胡适。此外,老罗斯福虽然声音尖细,胡适形容“其声尖锐如女子叫声”,但他是一个演说大家。在胡适转而崇拜威尔逊、鄙夷老罗斯福以后,他仍然称赞老罗斯福在演说方面的才华:“然思力明爽,恳切动人。又能庄能谐,能令人喜,能令人怒也。”'15'老罗斯福发表政见演说的时候,其煽动的能力就像是一个宣道师。就像他那狮子吼:“我们就站在世界末日、那善与恶的对决场上(Armageddon)。我们是为上帝而战。”胡适在留美的初期几乎受洗,后来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参加查经班,还曾有过被宗教震撼的经历。有关这点,请看第七章。老罗斯福演说有宗教式的感染力,可能也是吸引胡适的一个地方。
胡适说老罗斯福“急进”,这是必须放在美国当时特定的政治脉络之下来看待的。他的“激进”,完全是相对于塔伏特以及共和党的大老而言的。老罗斯福有一句名言:“我是一个急进派(radical)。我最热切希望看见的,是由保守派出面执行急进派的政纲。”这句话说明了一切。老罗斯福在他的政纲里说他要照顾小老百姓,支持工人的权益,禁止童工,要立法实行累进税率以及征遗产税。但他又要照顾大老板的权益。所以他说:“我们可不能损害有钱人或公司的总裁……如果我们为了提升小老百姓的权益却损害了别人,那就是我们的不幸。”老罗斯福说他要对付托拉斯大公司集团。但他又说我们不能一味地想打托拉斯,结果把大公司的竞争力给削弱了。所以,最好的方法是用政府的力量去管制它们。老罗斯福的政纲当然有他吸引人的地方。他除了以捍卫小老百姓的权益作为竞选的口号,他的“进步党”还是当时唯一一个主张给予妇女参政权的政党。也正因为如此,老罗斯福在1912年大选的时候,吸引了许多进步分子的选票。
相对于老罗斯福的“新民族主义”,威尔逊的“新民主”其实在社会政策方面非常类似老罗斯福的“进步党”。当时的民主党是亲农民甚过于劳工。但是威尔逊明白地宣示,劳工权益的保障是与全民的福祉息息相关的。事实上,除了妇女参政权以外,威尔逊的社会政策跟老罗斯福是非常接近的。但在政府的角色以及政府跟企业的关系上,他们的观点有明显的不同。相对于老罗斯福所主张的强有力的政府,威尔逊的回答是:“在民主国家里,要人民站到一边去,把政府交给专家去管理是一个不可思议的想法。如果我们不懂得如何参政,我们就不配作为自由的人民。”有关托拉斯,威尔逊说他并不反对大企业,他反对的是垄断。大企业的成功,并不表示它的竞争力大,而只不过是它的垄断杜绝了竞争。至于老罗斯福所主张的由政府来管制托拉斯的做法。威尔逊反诘说:“一旦政府开始管制托拉斯,托拉斯会想出办法倒过来管制政府。”等胡适后来把他敬仰的对象从老罗斯福转到威尔逊身上以后,他在《留学日记》有两则他们两个人所说的话,就是最好的写照。老罗斯福说:“我们必须去监督、指导公众事务。”威尔逊说:“我们必须把大环境作好,以便人民能自由地管理其事务。”胡适在日记里下评断说:“寥寥二言,实今日言自由政治者之大枢纽,不可不察……二者之中,吾从威氏。”'16'
老罗斯福跟威尔逊的外交政策也不相同。老罗斯福主张备战。在他担任总统期间,美国的海军扩充了两倍。他认为文明国家有肩负起国际警察的责任。他在国会所报告的国情咨文里就说:“干预野蛮或半开化的国家,是国际警察为了人类的福祉所必须扮演的角色。”在老罗斯福的心目中,中国就是一个野蛮或不文明的国家。老罗斯福在外交政策上有一句名言:“假以辞色,巨棍伺候”(Speak softly and carry a big stick)。威尔逊的外交政策是大家比较熟悉的。我们只需援引胡适变成一个威尔逊服膺者(Wilsonian)以后的一则日记就可以了。1914年7月4日,威尔逊在费城演说,胡适形容该演说:
其言句句精警,语语肝胆照人,其论外交一段,尤痛快明爽。其得力所在,全在一“恕”字。在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八字。其言曰:“独立者,非为吾人私囊中物也,将以与天下共之。”又曰:“若吾人以国中所不敢行之事施诸他国,则吾亦不屑对吾美之国旗矣。”'比较达意的翻译是:如果我们以这面国旗为名,在国外作出了我们在国内不以为然的举动,我是会以其为耻的。'(此与吾前寄此间报馆论“My country; right or wrong”'不管对错,总是我的国家'之说同意,参看卷四第一五则)又曰:“天下之国,有宁吃亏而不欲失信者,乃天下最可尊崇之国也。”……'17'
从胡适思想成长的轨迹来看,他在1912年美国的总统大选会支持老罗斯福似乎是一个脱轨的异象。然而,把它放在他思想成长的轨迹来看,我们才可以了解那不是一个脱轨的异象,而其实是一个自然而适切的选择。除了老罗斯福的知名度,除了老罗斯福“能令人喜,能令人怒”的演说长才以外,最根本的原因,就是老罗斯福的“新民族主义”跟胡适从中国所带来的民族主义、国家至上的观点是若合符节的。等胡适变成了一个绝对的不抵抗主义者以后,老罗斯福的观点对他而言,不但味如嚼腊,而简直就要让他反胃了。比如,他在1915年7月1日追记下节将会分析的“国际关系讨论会”的经过的日记结尾说:“'老'罗斯福曰:‘今之谈和平者,皆“unlovely persons”
'惹人厌者',“the most undesirable citizens”'最令人憎恶的公民'也。’嗟夫!罗斯福耄矣,休矣。”'18'等到1917年胡适的思想再度转变以后,他对老罗斯福更无法忍受。所以,他在该年1月下旬的日记里居然直指其为小人、疯狗:“罗斯福,小人也;其人可以处得志而不能处失志;失志则如疯狗不择人而噬矣。”'19'
'1'《胡适日记全集》,1:210。
'2'《胡适日记全集》,1:238。
'3'《胡适日记全集》,1:310。
'4' John Cooper; Jr。,Woodrow Wilson:A Biography(New York:Alfred A。Knopf,2009),pp。242243;Lloyd Gardner; Safe for Democracy:The AngloAmerican Response to Revolution,19131923(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4),p。60。Gardner说美军阵亡人数为十九。
'5'《胡适日记全集》,1:407。
'6'《胡适日记全集》,1:311312。
'7'《胡适日记全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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