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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还是转身离去比较好。
苏梳肯定是一位还没完全开窍的姑娘,就像热情、善良、头脑简单的东北大嫂一样,对男人的理解不可能有什么诗意,没有把我看成流氓就算不错啦!
而陈曼,陈曼就不同了,她说不定是被他老公宋秋波叫走了,这段时间她一直与我在一起,宋秋波能在清华的草地上找到她,旁边还并没有我这样讨厌的家伙,那他们是多么浪漫啊!在春风吹拂下双双离去。
我这样胡思乱想着,不知不觉转到了清华东门,经过重新修建的清华校门高大漂亮,怀揣梦想的大学生们在阳光下走来走去,我不知他们到底要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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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清华东门旁边一家小卖店里,我买了三瓶灰尘很厚的燕京啤酒,店主老大妈要用抹布擦啤酒瓶上的灰尘,我说没这个必要,不碍事,拎着啤酒我一直走到清华与北大相连的那条河边,在途中我还从一个报贩手里买了好几张报纸,诸如《京华时报》《北京娱乐信报》,还居然有印刷精美的《广州青年报。都市周刊》,这张报纸在全国发行至少超过了60万份,成了中国追星族的必读物。据说清华北大的大一学生把这张报纸都贴到了寝室床头,这张报纸的老板是我的一位老朋友,80年代诗坛名人曹剑先生。
在河边我一边看着报纸,一边喝着啤酒。不一会儿,我就把《京华时报》读完,这张报纸似乎都是广州来的报人在操作,它的风格酷似《南方都市报》,大图片,版式硬朗鲜明,说不上彻底市民化,这点与武汉的《楚天都市报》区别很大。这帮广州报人深受《南方周末》的影响,看得出他们还保留着市场化了的人文理想,他们除了弄通俗有趣的市民新闻,还搞了不少历史、文化与国际性的东西,只是包装得更生动。
喝完一瓶燕京啤酒,我感觉到胸口发热,但屁股与后背发凉,这毕竟是初春的河边,于是我把《广州青年报。都市周刊》的铜版纸封面铺到草地上。这期封面是刚演完《桔子红了》的周迅,她穿着旧式旗袍,一付红杏出墙的小妾模样,对不起了,红得发紫的周迅小姐,对不起了,老朋友曹剑兄,我只能一屁股坐到《广州青年报。都市周刊》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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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春的河水发绿,在我的印象里,这条河从来没有清彻过,其实,在我看来,这条河就像一条臭脐带,把北大与清华紧紧围着。
当然,它唯一的好处就是为北大清华的学生提供了一个谈情说爱的场所。
同时,它也为我们的诗歌兄弟、北大毕业生戈麦提供了一个投河自杀的可能。戈麦是继海子、方向等〃诗歌烈士〃之后又一位自杀的短命的诗歌天才。
我费了好大劲,才用牙齿撬开了燕京啤酒,我连续灌了好几口,一股变质的麦芽气息充斥了我整个肠胃。
我在想,当时戈麦在这臭水河里挣扎时,会是什么感受呢?河水在夺他命的那最后一刻,他是不是违背他的意愿呼喊〃救命〃?我想有可能。
我又灌了一口啤酒,春风吹得我有些醉意。
我想,假如我当时在河边喝啤酒,又碰巧戈麦在这里投河,投河的一般都不会游泳,会游泳的人投河只能像屈原那样怀抱一大块石头跳到河里去,我游泳还行,我肯定会跳到这臭水河里把戈麦救起来。
但戈麦肯定不买我的帐,决不会把我看成救命恩人,尤其是想自杀的诗人,他的自尊心一定非常强烈,自杀在他看来是诗歌艺术的一部分。
他一定会对我破口大骂:〃你这酒鬼,为什么把我救起?还不赶快把我送到河里去。〃
〃老兄,何必自杀嘛,你的诗写得那么好,虽然读者不多,但身边肯定不缺漂亮美眉,何不与我一起干了这变质的啤酒,玩玩你喜欢的美眉,青春非要这样淹死不可吗?〃
我的话使戈麦若有所思,他抹了一把脸上的臭河水,但水草还沾在头发上,他结结巴巴地说:〃你怎么像周星驰一样胡言乱语?美眉是什么东西?是狗屎吧?〃
说着,他一把夺过我的啤酒,仰起脖子,〃咕咚〃〃咕咚〃把一瓶啤酒喝完,〃我说,老兄,你去玩你的美眉吧!我走了。〃
他纵身跳进河里,臭河水把他的头一下子淹没了,他完成了他神圣的诗歌之旅。
我看得目瞪口呆,诗歌的诱惑如此巨大!在戈麦眼里,美眉就是狗屎!多么了不起的诗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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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初春的河边陷入对戈麦的想像。如果我的想像冒犯了在河底沉睡的戈麦的灵魂,以及还活在人世的他那帮诗人朋友,那就只能请求他们对我宽恕了。
下午的阳光照得我暖洋洋的,我打着酒嗝,把《北京娱乐信报》盖在脸上,透过报纸,我看到阳光在天空走动,我看到风在树枝间穿行,我看到春天无处不在。
《北京娱乐信报》上一个黑体大标题吸引了我:歌星高枫疯逝。这小帅哥是我的老乡,从小在武汉音乐学院长大。众所周知,他以一首《大中国》一炮走红,进入红歌星之列,在娱乐圈里混久了,便沾上了娱乐人士该有的毛病。报上说他成了瘾君子,成了同性恋者,他得的不是什么肺病,而是艾滋病。这个在舞台上活蹦乱跳,底气十足的小帅哥,在艾滋病的折磨下很快就死掉了。
第43节:他是不是被艾滋病吓死的?
高枫的形象一直是那么健康,阳光般充满活力,可谁知他还是同性恋,他总是唱着那首《大中国》,穿着一件风衣,从舞台这边跑到那边,煽动着现场的气氛,双手在头上左右摇摆,可现在他变成了灰尘。
我想,艾滋病有时也要拖很长时间,可他转眼就没啦,他是不是被艾滋病吓死的?
谁知道呢?青春已死,无从追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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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戈麦到高枫,我下午的想像在死亡的青春中穿行。戈麦啊,请安息吧!高枫啊,请安息吧!我可怜的兄弟们。
突然,我口袋里的BP机叫起来了。
是谁在这样闲适的下午呼我?是陈曼、杨丽娜,还是李宝国、贺迷、徐建设之流?
是一个陌生的号码。
我接着把登有高枫死讯的《北京娱乐信报》盖在脸上,他们那么年轻就离开了人世,而我只是假装沉睡还不行吗?谁也不要打扰我。
但该死的BP机不一会儿又响起来了。
我想会不会是戈麦的亡灵在呼我,这位短命的诗歌兄弟在水底还好吗?说不定是高枫先生在呼我,他死后不得安宁,媒体把他狠狠爆炒了一顿,甚至把他与少年章子怡恋爱那档事也翻出来炒作,让正红得发紫的章了怡小姐要多难堪有多难堪。假如我能帮你们说话,我一定会帮你们说话的,至少我不会说你们的坏话,其实你们活着的时候就很不容易,死了还遭人胡说八道,这说明人世险恶,不活也罢。
我一边这样想着,一边跑到路边电话亭回了一个电话。
接电话的是一个操着北京腔调的女孩,对她的卷舌音,我一点记忆也没有。
在电话里,我和这位北京女孩罗嗦了半天,因为他的口气天真纯朴,我跟她开起了玩笑。
〃刚才是戈麦呼我吗?〃我问。
她说:〃没有啊!戈麦不住这儿。〃
〃那是不是高枫呼我?〃我装着很认真的语气。
〃噢!高枫,不!他不是得艾滋病死了吗?〃
〃别瞎说,昨天我还与他一起喝酒来着。〃
〃不可能吧?他不是死了吗?〃
〃我是他朋友,怎么会呢。〃
〃但报纸上、网上都说他死了啦!〃
〃造谣,你千万别相信,人家活得好好的。〃
〃嗯嗯嗯……〃一副乖乖女的样子。
我接着问她,〃那你这是哪儿?〃
〃这是清华女生宿舍,我们这里住了张利华、宋红、吴国芳、周媚、苏梳、还有我,六个女孩,挺挤的。〃
〃啊!六个女孩,都谈男朋友了吧?〃我接着逗她。
〃除了我比较傻,没人喜欢,其他都谈了。〃
我犹豫了几秒钟,说:〃我是苏梳的男朋友,是她刚才呼我,她在吗?〃
〃你是苏梳的男朋友,你还记得我吗?上个星期在游泳池里你还搔我的痒痒,弄得苏梳不高兴,后来我又在食堂里看到你给苏梳喂饭,你好帅好有情调啊!你叫戴苗是吧?但我们宿舍的女孩,包括苏梳,背地里叫你什么,你知道吗?〃
〃叫我什么?〃
〃叫你袋鼠,哈哈哈……〃她大笑。
〃苏梳在吗?〃
〃她刚上厕所去了。〃
〃为什么上厕所?〃我故意问。
〃这这这……〃她结结巴巴,最后她干脆脱口而出:〃她来月经啦!〃
我想她是被我弄烦了。
〃你们女孩子来月经的时候,是不是特别燥动?〃我有点胡言乱语。
〃是的是的是的,我求你不要问了,我受不了啦!拜托你,不要问行不行?袋鼠。〃她彻底被弄烦了。
〃好好好,我不问了。但请你转告苏梳,我在清华西门外的河边等她,请她速来与我相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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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放下电话,穿过乱七八糟的马路,进入河边林地,我一踏上松软的土地,内心就变得清澈,仿佛是这个春天最幸福的人。
在《京华时报》上我舒展开身体,躺成一个大写的〃人〃字,我仿佛是一个奋不顾身的妓女,等着谁来搞我。
迷迷糊糊中,我渐渐入睡。
我梦见春天的花一刹那间在我眼前〃哗〃地全部打开,我还梦见地上的枯草〃沙沙〃转绿,树枝上的嫩芽争先恐后往外冒。
我真的听到了她们生长的声音,在梦里我露出微笑。
迷迷糊糊中,我感觉有人站在我身边。
她在久久地看着我,最后把我都看醒了。
此人就是苏梳。
几个小时的功夫,苏梳就变了。
她换上了一件水红色的衬衫,是那种非常紧身的小衬衣,可以把并不很大的乳房突显得分外夺目,水红色衬衣里是隐约可见的黑色文胸。她下身穿着的是大腿部位发白的牛仔裤,把她两条修长的腿紧紧捆住。她的脸绯红,脖子上有细小的汗水,呼气在春天的阳光下有些零乱,看来她赶得很急,加上春天燥热,或许还有她正来着月经的原因,她显现出如此健康、正在生长的样子。
她这个样子看起来很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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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坐下吧,别像一棵小白杨似的站着。〃我说。
〃你在梦里笑什么?傻笑。〃她说。
〃我笑了吗?我为什么要笑?〃
〃你是在装笑,装睡吧?〃她坐在我身边,离我很近,我可以闻到她下面发出的类似于某种植物疯狂生长的月经气息。
我没有回答她。
我坐起来,感觉脖子有点发麻。
〃苏梳,能不能给我揉揉脖子?〃
她很听话,帮我揉起来,我感觉她的手如同刚完成冬眠的蛇,在我的脖子上来来回回地穿梭,自由地发挥着。
〃你刚才跟我的同学胡乱开玩笑,容易引起误会。〃
第44节:因为我想做你男朋友
〃什么误会?〃
〃我的同学被你弄得想入非非,可就麻烦了。〃
〃不会吧。〃
〃那你为什么说你是我男朋友?〃
〃因为我想做你男朋友。〃
〃那你不必冒称袋鼠,就说是我的新男朋友。〃
苏梳突然从后面把我抱住,我感觉她的双乳挤压在我的背部,坚硬而又柔软,我知道那是一把装满了爱情的双乳,用它喂养饥饿而寂寞的男人,它代表着青春的全部力量。
现在,这喂养爱情的双乳,这青春的全部力量正抵压在我背部,让我昏眩,让我温暖。
〃胡春,我们恋爱吧!〃
苏梳伏在我耳边说,声音很轻很温柔。
我回转身把她抱住,我闻到了她身上浓郁的体香,这是年轻女孩爱情勃发时的体香。
她的嘴唇如一团火一样滚烫,我们开始接吻,她的舌头花蕊似的张开,然后卷起,她嘴里的清香让我着迷,让我迷失了方向。
就这样我们在初春的清华河边津津有味地吻来吻去,全然不顾河对岸散步的居民,放风筝的孩子,我们沉浸在爱的现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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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们都吻累了,于是松开嘴唇,但手还是紧紧握在一起。
〃胡春,你是诗人,能不能写首诗见证一下我们的相恋?〃
坐了片刻,苏梳向我提出这样一个美好的要求。
〃可以,但我写什么呢?〃
〃就写我们的吻吧!〃苏梳满脸绯红,鲜红的嘴唇在阳光下反射出青春的光泽。
她把头枕在我的大腿上,眼睛看着我,一副极其痴情的纯真样子。
我开始在《京华时报》的〃时尚〃版上写起来:
让我们接吻吧
——献给清华女生苏梳
青春的汁液在体内膨胀
脸上长满痘痘
多么难熬的青春
多么难看的痘痘
我说人生苦短,不能害羞
让我们接吻吧,苏梳
但不要把多余的口水流到地上
嘴唇磨擦,牙齿碰撞
多么美好的青春
多么甜蜜的碰撞
我说要爱就爱个够,不要颤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