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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里红莲艳酒-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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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是鸟名?

风雀观?

楼下有两个马夫在谈话。我眨眨眼,侧耳倾听:

“风雀百灵,再生九冥。我看,是疯子百灵,再生阎冥。”其中一个一边给马匹倒饲料,一边低声道,“你看到没,百灵刚才叫他们拖了一堆麻袋出去。”

“看到了,麻袋里装的什么?”

“死人。都是他亲手杀的。”

“这些人做了什么,给他杀了?”

“都是重火宫的。”

我微微一愣,更加注意。

“看不出来啊,百灵长了一张公子哥的脸,谈吐举止也够体面,怎么出手这么狠?”

“我呸,我老婆今儿一看到他,立刻就给他那双桃花眼勾了去。我给她说那是个杀人魔,她还觉得他更加有魅力。明儿就把她休了去。”

“行了吧你,你什么时候对你老婆凶过?”

“你真是没看到百灵杀人的模样,太恐怖了,简直不像个人。我看到不少人杀人,从来没哪个像他那样的。简直就像人人都是他的杀父仇人。人家气都断了,他还要在别人身上划几个口子。”

“有人说他是艳丑养的婊子,看来是真的。”

“哈哈哈哈,是啊,平时给人欺负多了,这会儿来这里卖骚。”

我吞唾沫,却看到那两人瞬间倒地。

我简直不敢相信,有人来我居然没有察觉。

可更令人诧异的是站在他们身后的人——确切说,是他手中的剑。

那是一把长细而轻巧的剑。百炼钢的剑锋,黄金制的柄。柄上迎风摇摆的,是白如初雪的羽绒。

血珠顺着剑锋滴落。

那人弯下身子,用死人的衣服擦拭剑身。

剑回鞘。他回头走了。

之前他的身子被马棚挡住,现在一转身,绾在一边的乌发丝丝缕缕,飞舞翻转。他穿着风雀观的衣服。但因为是背面,我看不到他腿上的刺绣。

我简直不敢相信眼前看到的事实。

揉揉眼的瞬间,他已经消失不见。

凤翎剑应该在重火宫,这一把或许是赝品。

但这背影,这种走路姿势……太像了。真的太像了。这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相似的两个人?

一定是想得太多,产生幻觉。

再回神的时候,客栈里的鸟类们都走了。

七日后,我在客栈二楼窗户旁往外看,白翎带着一帮风雀观的人前来投宿。看这架式,似乎愣是准备轰轰烈烈闹一下少室山才走。

我对下面大声唤道:

“白翎大尊主!”

其他人都抬头看我。白翎还是蒙着那个面纱,停了停,没抬头。站在原地不动。

我跳下窗户,落在他面前。

“大尊主居然提前来了。”

“你不满意么。”

“我当然满意,我还荣幸得很哪。不过,大尊主如果有事,就别在这里住了。把解药给我就好。”

“怎的,嫌我麻烦?”

“风雀百灵是个大忙人,谁都知道,我就不多解释什么了。”

“我要不给你,你也不能拿我怎样。”

白翎真是个偏激狂。说话永远是那个“我就如何如何看你如何如何”的调调。问题你偏偏又有事要求他,实在让人好不耐烦。

于是从怀里摸了摸,掏出一个小锁,放到白翎手中:

“这是我大老远跑到东海买的东西,本来准备以后拜师学艺送给师傅做礼物。现在送给大尊主,以表谢意。”末了,又补充一句,“很贵哦,要一千两。”

白翎握住小锁,仔细看了看。小锁镀了一层金,上刻有两只小鸟,特别精致。

“一千两买这个?是挺贵了,不过你确定要送我么。”

我拍拍他的肩:“虽然贵,不过我也不缺这一千两的。”

“林宇凰,有没有人告诉过你一件事?”

“什么?”

“这锁是洛阳产的。三十两一个。”

我木了。

“你怎么知道?”

他把小锁翻过来,下面刻了四个小小的字:

洛阳制造。

“哦,那我上当了。”我拍拍脑袋,“肯定是洛阳商人运送到东海的。可惜。”

白翎轻笑:“我再给你说一件事。”

“嗯?”

背上毛毛的。

“这鸳鸯锁又名情锁,是洛阳男子专门送给爱妻的定情信物。意为鸳鸯相锁,不离不弃。”

“大尊主,我突然想起,我昨天在少室山外遇到山贼,被抢了个光,现特别缺钱。”

我刚想把锁抢回来,白翎已经把它塞到衣服里:

“你刚说什么?”

我终于暗下内力,逼出几颗汗来:“我……”

“怎么了?”白翎忽然上前一步,“怎么脸色这么白?哪里不舒服?”

“我……那个蛊好像对我身体有害。大尊主,我浑身都很痛。”

“不可能。鬼母告诉我,这个蛊是无害的。你哪里不舒服?”

“我不知道,不知道。好难受。”

“你等等。等等啊。”他连忙扶住我的肩,从怀里拿出一个小药瓶,匆匆忙忙抖出几颗药丸,“服了以后,五日内蛊基本就可以解了。不过我不知道你身上是怎么一回事,现在还疼吗?”

“我,我可能快死了。”我抓住他的衣襟,吃力地说,“告诉我,风雀观有没有,一个叫做,林轩凤的人……”

“没有。”他急道,“都什么时候了,还问这种问题?你现在觉得怎么样了?”

“不疼了。吃了药就不疼了。”我站直身子,拍拍衣服,朝他拱拱手,笑得分外灿烂,“多写白翎大尊主赏赐。就此告辞。”

白翎愣住。

“林宇凰,你——”

白翎这小子肯定看上我了。看上我的人大部分都是变态,哪天不小心被他以爱我就要杀了我的理由灭掉,那才划不来。对这种人,走为上策。

于是我跑了。

回到客栈飞速收拾东西,收到缺右眼的飞鸽传书。当下动身赶往长安,去会见缺老弟。

长安离少室山不远,天刚一黑,我就在长安客栈住下。有钱人的日子就是好,客栈房间随便你挑。不过为了以防万一,还是节约点好。选了个中档次的房住下,下楼要了点酒菜,但发现门外格外喧哗。

华灯初上,帝里春光。

门外人来人往,风淡暖烟。

一群红衣男子起着骏马,加鞭赶入京师,冲破寂静,大声吆喝道:

“中原武林第一婚事!”

“中原武林第一婚事!”

“武霸天下!双成步疏!”

“平湖春园主办中原武林第一婚事!”

“四个月后,平湖春园,欢迎大家都来参加!”

“中原武林第一婚事!重莲步疏!” 


  

  
 
五六

平湖春园在济南东方,临海,与东瀛相对。江水古柳,扬丝依依,美不胜收。选在那里成亲,确实是风情月夜,无限逍遥。
只是,如何也无法联想到,新郎是重莲。
尽管和他相处了很久,但一直觉得他是误落凡尘的嫡仙,或是炼狱重生的修罗。喜事花堂,同牢之礼,似乎怎么都联系不到他的身上。
新郎是重莲。新娘是步疏。
天底下最骄傲,最可能孤独终老,也是最令人神往的两个人,居然快成了夫妻。
说起来都觉得好笑,又有些可悲。
重火宫的事我鲜少插手,但最起码知道他此次成亲必有目的,也清楚他对步疏即便有感情,也不会多深。林二少我跑小江湖多年,知道这男女情爱有一个不成文的定理:凡人和凡人,丑男和丑女都可以成为一对儿。但变态和变态,一定成不了。

他要放出消息,不仅仅是为了重火宫里的事吧。多少有气我的因素在里面。不过重莲一旦陷入情网就跟个呆子似的。武功我比不过他,但对于他某些幼稚的行为,二少我一双法眼,瞬间把他看穿。
他要玩就让他玩。我继续忙我的事。
先去找司徒小雪天,再等缺右眼。
只是一路上听到很多消息,有点呕血。
“步疏自命不凡,清高得要命。果然看到重莲还是倒下了。”
“步疏这么恶心的女人,重莲也要娶?”
“重莲不男不女的,配双成步疏,是否有些癞蛤蟆吃天鹅肉了?哈哈,我敢打赌,两个月以后,步疏保证会休了他——他没有老弟啊,怎么好娶女人?”

“其实他们挺配的。”
“话说,重莲还真没什么良心啊。林宇凰一死,这才几个月就换新的了。”
“林宇凰死了?”
“重莲果然是女人,水性杨花呀。”
“我原来听说,步疏太漂亮,所以不相信真爱。她认为爱上她的男人都是冲着她的美貌去的。所以,只有不爱她的人才值得她爱。看来都是狗屁啊,这女人一遇到爱情,就跟傻子似的嫁过去了,也不看看人家是不是在利用她。”

“步疏的眼力也真他妈妈的够奇怪,这天下男人占了一半,她先是找了个最丑的,现在又找个不是男人的。不过这下好了,步疏是艳丑的心肝。重火宫和天山一打起来,有好戏看。”
我特想去把这些人的祖坟都挖了。特想出去吼一下:人家成亲关你们什么事?重莲不是男人也不是女人,是仙人!你们这些狗男狗女,能同时武功第一容貌第一还能生孩子么?
提到孩子,开始同情步疏。
雪芝讨厌一切和自己父亲有接触的女人。连我和血凤凰搭讪她都气成这样,如果是重莲,她不劈掌灭了步疏?

对了,血凤凰?
血凤凰的消息几乎是从天山复出就断了,莫非她是天山人?
我知道的天山的女人,只有步疏,般思思,鬼母。

鬼母行走不便,排除。般思思脸是烂的,而且烂到无法易容,排除。
血凤凰是步疏?
假设是步疏。我在福寿客栈的暗室里看到三个人。一个蓝衣男子,一个红衣男子,一个白衣女子。若说白衣女子是步疏,那另外两个人是什么人?

抵达紫棠山庄,司徒雪天又特热情地跑出来接我:
“醋罐子是不是要打翻了?”
就知道狗改不了吃屎。他莫名对你好的时候,一定是打算奚落你。
“打翻什么,他们俩是互相利用,到最后肯定有一个人要倒下,倒的人又肯定是步疏,我有什么好吃醋的。该替重莲高兴才对,捡到个好骗的女人来完成灭天山大业。”

“宇凰哥,重男轻女就不对了。谁说步疏那么好对付了?况且,给她撑腰的人,正是最难对付的那个。”
“重莲一定赢过他们。”
“你这是情人眼里出西施。”
其实心里还是有些担心。一是不清楚艳酒的背景,二是……步疏真的太漂亮了。
“他们是在暗里较劲没错,不过对手容易惺惺相惜,尤其是对步疏这种欠虐的女人来说。我可以这么说,只要重莲还有一点男人的特征,就绝对受不住她的诱惑。”
“没关系,美人和美人,一定成不了。看看我和重莲,我和林轩凤,唉。造孽呀,下次找个平凡人吧。”
“宇凰哥,你肚子饿么,我们去吃东西。”

长安春饭馆。
色字头上一把刀,万恶淫为首。一有桃色消息,气氛之活跃,群情之兴奋,岂是言语所能描绘。
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一看表情就知道他们的侧重点是婚礼,还是两派之斗。
忽然有个大汉狠狠拍桌道:
“行了行了!不管是重莲利用艳酒,还是艳酒利用步疏,还是步疏利用这两人,重莲这臭小子运气都够叼了。银子让他拿,武霸让他当,还有步疏让他操!不管结果如何,人尤其是男人能活到他这个地步基本就没有什么好追求的了!”大汉稍微顿了顿,“对不对呀,小黄鸟?”
我还没反应过来,他便冲过来,把我拖到他那桌旁边:
“都给我起来!”
南客庐的人齐刷刷站起来,兵器酒瓶的声音乒乒乓乓。
“这是我老弟,姓林,都知道了?”
“林大哥好!!”
我拱手干笑:“好说好说。”
这堆人里可是有花白头发的老头子,把我叫得真老。
缺右眼拉我坐下,那些人也跟着坐下。
“你们听好,以后林大哥的事就是我的事,他的命令就是我的命令。以后他要遇到什么困难,你们要不帮,我把你们脖子都一个个都掐断了。”

“是,帮主!”
我擦把汗,朝雪天挥挥手。他走来,我给缺右眼说那是我朋友。缺右眼把我从头到脚看一边:
“你的朋友怎么都是些小白脸,莫非物以类聚?”
“缺大爷,你是小白脸么?”
“是曲大爷!”缺右眼重重拍我的肩,一杯酒塞到我的手中,“不过我喜欢你这话,喝!”
我和他干了一碗酒,擦擦嘴巴,擦擦衣领。缺右眼又招待雪天坐下。雪天在我耳边悄悄说:
“看不出来你会喝酒。”
“会喝酒的人一定要是大肚子大胡子么?”
“不,我以为能喝酒的人,往往性格比较豪迈或者沉稳。”他顿了顿,笑道,“莲宫主的酒量应该不错。”
“他?”我哈哈笑起来,伸出一根小指头。
“不会吧?”
“我骗你也是这个。开始我也以为他能喝,后来发现一杯就可以灌倒他。他从来不喝酒,我再逼也没用。但他神智不清醒的时候喝过酒,之后发酒疯,愣要跳到莲池中去摘星星,还是我去把他抓回来的。”

其实以前问过重莲这个问题。我说你可是重火宫的宫主,酒剑相伴又是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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