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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传-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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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祖父还在堪萨斯的家具店里工作。有一次,为了照顾年幼的女儿,也就是奥巴马的母亲,外祖父雇佣了一个黑人女孩,一个传教士的女儿。那个黑人女孩照看别人家的孩子,而她的母亲则要去帮别人的家庭洗衣服。当时,大多数黑人家庭都是这样的。而奥巴马的外祖父,却真诚的教会了那个黑人女孩如何成为家里的一部分。
所以,弗兰克强调到,奥巴马的外祖父,其实一个是一个有着常人无法达到的善心的人。就像他能在弗兰克的家里像个婴儿一样睡着,毫无防备。但是换做弗兰克却做不来。因为弗兰克始终会保持警惕。这是正常的,人们为了自己的生存,必须要保持警惕。就像奥巴马的外祖母遭到黑人骚扰时的恐惧一样,她也需要保持警惕。也就是说,奥巴马的外祖父都是对的,他们没有哪里做得有违常理,恶狠狠的伤害到奥巴马。而奥巴马对于类似这种敏感细微的事情,必须习惯。
这就是奥巴马在他认为可靠的朋友那里寻来的答案。这些答案完全不能够医治奥巴马内心的症结。唯一让奥巴马确定下来的事情是,他第一了解到,自己是绝对孤独的。
(本章完)
第9章 瘾君子
一家熟食店的肉品冷藏库里,两个黑人青年站在堆积如山的意大利腊肠和熏牛肉中间。这两个黑人青年,一个是奥巴马,另外一个是奥巴马新结识的朋友,米基。这不是一个友好的朋友,比起曾经和奥巴马争论黑人地位的激进朋友雷来说,米基除了罪恶,没有带给奥巴马任何益处。
此刻,米基像是一台坏掉的发动机一样,摇摇晃晃的站不稳。冷藏库的气温不高于二十度,但是米基看起来倒不像是因为寒冷而发抖,倒像是在流汗。他已经拿出来针和管子,那是吸毒者最常用的设备。他一边熟练的操作,一边还不忘记“劝导”奥巴马,要他尝试下可卡因。尽管这个时候奥巴马已经对大麻耳熟能详了,但是这位新朋友还是希望奥巴马能够尝试下所有新奇的玩意儿。
走上吸毒这条道路,并不让人觉得奇怪。实际上,在美国,这似乎是大部分年轻的黑人男子最终会踏上的不幸之旅。促使他们走上这条路的终极原因,是迷惘。
困惑、迷茫、信仰的缺失,使得他们的灵魂六神无主。当奥巴马绝望的发现,在黑人与白人世界里无法找到一个合适的地方安置自我时,当他的找寻之路孤独到只剩下他自己时,奥巴马彻底迷失了。
当一个人始完完全全的迷失时,堕落,便成了轻而易举的事。
在接下来的两三年的时间里,奥巴马努力的用自己的行动证实着自己的堕落。他成为了自己所厌恶唾弃的那种人,典型的黑鬼,并不再屑于为自己的堕落洗脱罪名:他实在看不到任何的方向与出路,只有毒品注入他的血管里时,他那颗焦躁孤单的心,才能得到短暂的安宁。
如果不是死亡的出现,这种饮鸩止渴的行为将继续蔓延泛滥,直至毁掉奥巴马的一生。奥巴马的一个朋友在一次吸毒后发生车祸,再也没有醒来。大概就是这个时候,奥巴马清醒了一点,他挣扎着起身,看到了周围活得一片混沌的同类们。另一个朋友,试图从迷幻药里得到解脱但没成功,于是被强行送到了精神病院,最后在那里死去了……
对于奥巴马的这一切恶行,他的母亲当然不可能加以纵容。只不过前一阵子,她尤其忙,只身前往印尼去为她的课程做调查。并且她没有从奥巴马的外祖父母那里得到过任何有关奥巴马的坏消息。这是奥巴马邪恶的地方。表面上,奥巴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彬彬有礼,面带微笑,举止得体,从不会有突兀的举动。这种骗术成功的骗过了他周围的人们,为他赢得了良好口碑,甚至是亲人们的信任。
除了奥巴马的母亲。
她的母亲开始疑心奥巴马,源于他的一个朋友因私藏毒品而被逮捕。奥巴马的反应太过镇定和平常了,以至于他的母亲不得不警惕起来。奥巴马对自己的生活太过随意了,他结交了坏朋友,成绩正在下滑,并且没有申请任何大学。如果奥巴马肯努力,他能进入换个国家的任何一所大学,但是他现在无所事事,胸无大志的样子实太像他的外祖父了。而这,正是让奥巴马的母亲最担心的事。
这让奥巴马不禁苦笑。母亲最担心的地方竟然是害怕她的儿子和她的父亲一样一事无成。而又可能毁掉她儿子生命的毒品和酒精,她反而对此不那么看重。奥巴马觉得,母亲完全把正义和理性的信仰放错地方了。因此,酒精和毒品给奥巴马带来的慰藉暂时还能像止痛药一样奏效。除了偶尔冒出来的内疚。但是,对于黑人来说,内疚已经是一种被极为低估的情感了。
奥巴马顺利的毕业了。有几所声誉良好的学校发来了录取通知书,而奥巴马最终选择了前往洛杉矶的西方学院读书。但是奥巴马的内心世界并没有因为这个决定而有所好转,困惑依然萦绕于他的心头。现在,他又多了一份困惑,那就是该如何来应对大学生活。
临行前,奥巴马又去拜访了他那位诗人朋友,他想从弗兰克那里获得指引。这一次,弗兰克依然没有给出让奥巴马满意的结果。弗兰克把大学称为“一种高级形态的妥协。”他问奥巴马,试图从大学中得到些什么。但是奥巴马摇摇头,说他不知道。
弗兰克说,这就是问题所在。大多数和奥巴马一样的年轻人,只知道接下来该念大学。但是完全不知道念大学本身的深刻含义。弗兰克劝诫奥巴马:“把你的种族关在门外吧。因为上大学并不是接受教育去了,而是接受训练。“弗兰克告诉奥巴马,大学会把他训练成一个没有思想,人云亦云的一个人,但是有一天,哪怕他已经成为一个训练良好、收入不错的黑鬼时,他也只是一个黑鬼而已。
奥巴马有点蒙。他以为弗兰克是在告诉他不要去念大学。但是弗兰克却并不此意,他只是想警告奥巴马要时刻保持警惕,警惕周围那个对黑人虎视眈眈的世界。奥巴马后来思索弗兰克的这些带有明显偏见的观点,不禁微笑起来。弗兰克犯了和母亲一样的错误,那就是对观念的狭隘与偏执。
后来直到奥巴马上了大学,看到了更加广阔的世界,他才意识在夏威夷岛上的人生有多么狭隘。他所接触的人和事,那些观点和信念,都是片面的。这使得奥巴马的迷茫困惑愈演愈烈,最终囚住了他自己。
当他离开夏威夷,来到了阳光普照的洛杉矶,来到了绿树成荫的西方学院的校园里,他的心态正在一点一点的发生改变。这改变是细微的,也许连他自己都没有察觉。
尽管酒精和毒品差点毁掉了奥巴马的生活,但是他奇迹般的没有被这些毒物控制住。1979年,奥巴马顺利从高中毕业时,他的外父母脸上洋溢着骄傲的神情。这种喜气洋洋的骄傲,似乎也预示了奥巴马接下来的人生之路将会出现好转。
(本章完)
第10章 西方学院
1979年秋天是个多事之秋。这一年11月,伊朗暴乱分子袭击了美国驻伊朗德黑兰大使馆,绑架了63名美国人作为人质,并把他们关押了444天。当时在位的总统是吉米·卡特。那时候,最贵的邮票只要15美分,每加仑汽油的平均零售价也不过88美分。
不过,这些大小事件似乎都无法影响到在西方学院过着平静生活的奥巴马。表面上,奥巴马的新生活与夏威夷没有太大的不同,至少没有发生过什么标志性的事件。但从心态上讲,奥巴马虽然依旧没能为自己的种族与自我找到一个合适的方式结合到一起,但至少,他已经不似在夏威夷那般堕落和愤怒。
他的困惑逐渐趋于理性。他对外界的种族问题不再是单纯的质疑,他学会了观察、倾听以及独自的反思。这是他在西方学院的两年里,较为重要的收获。
学校的氛围很友好,导师们都是和善慈祥式的教育模式,他们的关怀与鼓励也都带着家长式的亲切。因此学校里的种族问题是非常单薄的。西方学院里的黑人学生很多,这让奥巴马交道了很多黑人朋友。他在黑人的交际圈里不再狭窄,观念也不再狭隘。虽然他们聚到一起的时候也经常讨论起种族问题,但西方学院里的这些黑人朋友远远不像夏威夷的黑人朋友那样,满腹牢骚,对白人世界充满敌视。因为这里的黑人,因为进入到了大学,显然有更多问题比种族问题更需要他们去认真面对,比如就业问题,恋爱问题。而这些问题和白人学生所关注的问题没什么两样。没有人一定要站在人群中央,针对种族问题大声演讲,讨要一个说法。他们并不十分专注于精神层面,自我塑造之类的深刻命题,眼前的实际生活更让他们感兴趣。
这一点是和奥巴马不大相同的地方。奥巴马从小生长在夏威夷,在外祖父母以及母亲的良好家庭教育背景下成长。而他在黑人学院的大部分同学,则是在黑人比较集中的社区和街道长大,那里的生活条件异常艰苦。能够来到西方学院念书,对他们而言,是一种解脱,甚至是逃脱。逃脱了苦难与黑人聚集的下流社会。因此这些逃脱出来的黑人青年,更关心的是如何努力通过考试,毕业找一份收入不错的工作,有一个情投意合的伴侣。而奥巴马从小就安逸惯了,对这些东西的渴求不是那么强烈。他还是沉迷于寻找自我,真正的自我。
在这期间,奥巴马结识了两个黑人女孩。她们分别是乔伊斯雷吉娜。
乔伊斯长得很漂亮,深受男生们的喜爱。奥巴马当然也在其中之列。有一次,奥巴马鼓起勇气邀请她来参加一个黑人学生协会会议,没想到遭到拒绝。
乔伊斯奇怪的看着奥巴马,摇摇头,向奥巴马澄清:“我不是黑人。”她说:“我是多种族的,我父亲是一个意大利人,是这个世界上最可亲的男人。我的母亲是非洲人、法国人、本地美国人还有其他一些地方的混血儿。”
乔伊斯的声音有些哽咽:“为什么一定要我在这些种族之间做出选择呢?”她并不认为自己非要在这些种族之间做出选择,而且身边的白人也觉得没有这个必要。他们能够平等的对待乔伊斯。实际上,乔伊斯强调说,只有黑人才会将每件事都与种族关系联系起来,并且逼迫她在这些种族之间做出选择。
这个说法是不无道理的。乔伊斯有点观点是对的,那就是白人对待丰富多彩的多文化传统的宽容。但是少有人如奥巴马这样敏感,也少有人像他这样深刻思考。因此只有奥巴马能够敏锐的感觉到,当白人在谈论这些丰富多彩的多文化传统时,总是避免谈到黑人。一方面,那些多种族人极力为白人的客观和公正辩解,一方面,像奥巴马这样的黑人又不得不继续迷失在这种并不严格的公正里。
学校里有很多像乔伊斯一样背景相同,观点也一致的同学。奥巴马从他们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但却对自己的种族背景感到更加困惑了。这使得奥巴马变得小心谨慎,开始刻意与那些宣称自己是多种族身份的人保持一定距离。因为他们的观点看似是对的,却又有着奥巴马无法理解的地方。他一边不断的拷问自己:“我到时是谁?”,一边又刻意的与别人保持距离。
但是,不管多么的刻意,奥巴马毕竟是生活在群体里的人。在他没有完全把自己与外界隔离开的时候,他又结识了新的黑人朋友,马库斯。有一次,奥巴马和他在宿舍里聊天,一个奥巴马平时不怎么喜欢的黑人同学闯进来,打断他们兴致盎然的谈话。当这个不招人喜欢的人离开以后,奥巴马忍不住对马库斯嘀咕了几个这个家伙讨人厌的地方。起初马库斯没有表态,只是定定的看着奥巴马,听完奥巴马的牢骚,他才说道:“对我来说,那个人很好。他做着自己的事,没有打扰到任何人。在我看来,我们应该担心我们自己是不是在说废话,而不是对其他人指手画脚。”
马库斯与奥巴马的交情是深还是浅,奥巴马并没有说明。但是这件小事却被奥巴马铭记,在他的回忆录里提及。这便是寻找和探究自我的好处,奥巴马不错过任何一个出现在他生活里的真理,因为极有可能,这些真理能帮他找到期待中的自己。
马库斯的另外一个作用,是让奥巴马通过他结识了雷吉娜。奥巴马在西方学院结识的另外一个黑人女孩。同乔伊斯比起来,雷吉娜更有见地和思想。正是她,让奥巴马完成了从“巴利”到“巴拉克”的过渡。
在之前的日子里,奥巴马一直被家人朋友叫做“巴利”,这是个更加美国化的名字,具有保护膜的作用。而“巴拉克”是个非洲意味极浓的名字。早在中学入学时,奥巴马就尝到了因为报出这个非洲式的名字——巴拉克·奥巴马——而遭受到的嘲笑。以至于今后的几年里,他刻意始终着家人对他的昵称,巴利。但是雷吉娜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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