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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思与反抗-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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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招安之说,乃是宋末到元初的思想,因为当时社会扰乱,官兵压制平民,民之和平者忍受之,不和平者便分离而为盗。盗一面与官兵抗,官兵不胜,一面则掳掠人民,民间自然亦时受其骚扰;但一到外寇进来,官兵又不能抵抗的时候,人民因为仇视外族,便想用较胜官兵的盗来抵抗他,所以盗又为当时所称道了。

  鲁迅一方面对宋江们的受招安持批判态度,同时又指出小说的这种描写反映了当时的社会思潮。宋末元初,居住在中国边远地方的少数民族统治者入侵中原,民族矛盾尖锐。这时,抵抗“外寇”是人民的愿望。农民起义军接受招安,抵抗入侵,是为当时的人民群众所称道的。作品反映的,体现了人民的这种希望。这种意见应当如何看,可以讨论。鲁迅在这里肯定招安的描写反映了当时的一种社会思潮,因而并未对招安持全盘否定的态度,是比较清楚的。有的文章连这样明确的意思也加以曲解。他们在引用了这段话的开头之后,笔锋一转,竟说什么“这就把《水浒》放在特定环境中进行剖析,从而看到,宋代人民被迫起来同官兵作战,常常把官兵打败,统治阶级的文人便想出招安农民起义军的主意”。用这种观点来冒充鲁迅的观点,而还居然讲是“历史唯物主义”,实在可笑得很。

  3

  同《流氓的变迁》一起当时很被注意的,还有据说是鲁迅非常不满金圣叹腰斩《水浒》而写的那篇《谈金圣叹》。

  20世纪30年代初,林语堂等人办了一个《论语》半月刊,提倡所谓“幽默”、“闲适”,大写那些“无关社会意识形态鸟事,亦不关兴国亡国鸟事”的小品文。他们提倡的其实是为统治者所利用的帮闲文学。金圣叹也成了他们小品文的话题。林语堂带头大谈金圣叹,写什么《金圣叹之生理学》,介绍金圣叹认为“两肾专主忆持(记忆力)”之类的奇谈怪论。鲁迅曾在《“论语一年”》中坦率地说:“他(林语堂)所提倡的东西,我是常常反对的。先前,是对于‘费厄泼赖’,现在呢,就是‘幽默’。……最有名的金圣叹,‘杀头,至痛也,而圣叹以无意得之,大奇!’虽然不知道这是真话,是笑话;是事实,还是谣言。但总之:一来,是声明了金圣叹并非反抗的叛徒;二来,是将屠户的凶残,使大家化为一笑,收场大吉。我们只有这样的东西,和‘幽默’是并无什么瓜葛的。”把“论语派”拉出金圣叹来大谈“幽默”的实质揭露得很透彻。

  《谈金圣叹》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写出来的,并非全面评价金圣叹的一篇杂文,其主要锋芒,是把金圣叹做话题讲“幽默”的“论语派”。因此,如果要论及鲁迅对金圣叹的态度,对金圣叹评、改《水浒》的看法,当然得参照鲁迅的其他文章,参照鲁迅对于这一类问题的完整的观点。

  对于金圣叹与《水浒》,鲁迅是既有肯定,也有批判的。他肯定金圣叹对《水浒》的修改,“字句亦小有佳处”,也认为后面的二十几回“结末不振”,“确如金圣叹所说”。鲁迅反对金圣叹,是他“梦想有一个‘嵇叔夜’来杀尽宋江们,也就昏庸得司以”。

  为什么说金圣叹昏庸呢?鲁迅在这篇杂文中很明确地指出,是由于他“究竟近于官绅”,站在统治阶级的立场,“痛恨‘流寇’”。因为在老百姓看来,“宋江据有山寨,虽打家劫舍,而劫富济贫”,他们不会同意金圣叹那样处理,让宋江们“在童贯高俅的爪牙之前,一个个俯首受擒”。这里丝毫也没有涉及接受招安这方面的问题,而且对宋江分明持同情态度。鲁迅曾经批判过《荡寇志》,认为它把事情说成是“山寇宋江等,一个个皆为官兵所杀。他的文章,是漂亮的,描写也不坏,但思想实在未免煞风景”。金圣叹的昏庸,同《荡寇志》的煞风景,性质是一样的。

  梁效却带头把鲁迅这篇文章说成另外一个意思。在那篇《鲁迅评评得好》中,他们硬说:

  金圣叹从反动立场出发,把《水浒》砍掉了二十多回。鲁迅对此非常不满,就是因为砍掉了这一部分,便失去“原作的诚实之处”,掩盖了宋江搞投降主义的丑恶面目。

  鲁迅在《谈金圣叹》中讲到金圣叹的批注小说传奇的毛病,曾经讲过:“经他一批,原作的诚实之处,往往化为笑谈。”是批注小说传奇,不仅仅指《水浒》,同砍掉后二十几回更是风马牛不相及。对于腰斩《水浒》,鲁迅曾经讲过,“这大概也就是受了当时社会环境底影响。胡适之先生说:‘圣叹先生生于流贼遍天下的时代,眼见张献忠、李自成一般强盗流毒全国,故他觉强盗是不应该提倡的,是应该口诛笔伐的。’这话很是。就是圣叹以为用强盗来平外寇,是靠不住的,所以他不愿听宋江立功的谣言”。可见他的着眼点仍然是金圣叹反对招安,而不是什么“掩盖了宋江搞投降主义的丑恶面目”。

  对于鲁迅原意的歪曲,罗思鼎那篇《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走得更远。那是一篇借题发挥,为他们的主子服务的热昏的胡话。为了把他们的主子说成是鲁迅,他们捏造了一个三十年代的“不大不小的《水浒》热”,把这股“《水浒》热”说成是同反革命的军事“围剿”并行的文化“围剿”——用《水浒》来参加对革命和革命者鲁迅的“围剿”,而鲁迅之所以在这一“围剿”中成了中国文化革命的伟人,就是因为他写出了《流氓的变迁》,“在同竞相吹捧《水浒》的反动文人的斗争中百炼成钢”。1929年鲁迅写的文章,竟然是为了同三十年代的“《水浒》热”作斗争而发的,据说又还确实“顶住了这股反动潮流”,岂不滑天下之大稽!他们在从《国际歌》到样板戏这个“空白”中竟然还留下一个鲁迅,原因之一是他们还要“吃鲁迅”,把鲁迅歪曲成他们所需要的样子,用来作棍子打人。

  把鲁迅拉进“评《水浒》运动”,是长期利用鲁迅的众多例子之一。与其说这是鲁迅的悲哀,毋宁说正是他的伟大之处。事实证明,他不可能被权力者所收编;他是独立的,自治的,拒绝融化的。他的思想是批判的思想,他的作品,无论如何割裂它、扭曲它,把它塞进意识形态的各种容器,都是不合适的。因为,从一开始,他就把自己同权力和权力者分开了。

  一九八一

  “思想解放运动”已为新的秩序所代替。7月,我调至广州时,正值“反自由化”,文艺界展开对白桦电影《苦恋》及戴厚英小说《人啊,人》的批判。我写了两篇为《人啊,人》辩护的文章,先后在广州和北京报刊发表。

  继续写诗。《墙》,是题作《献给巴黎公社》的组诗之一,表达了对于历史场景急遽切换的一种怀悼之情。后编入诗集《骆驼和星》。

  墙

  广场上

  旺多姆圆柱坍毁了

  而墙兀立着。多管炮的吼声

  嘶喊和威严的呻吟

  还有三月潮汛般的欢呼

  都在两只低垂的手臂后边沉没

  ——公社母亲成了悠久的象征

  穿过墓道的风不是呼吸

  目光已经凝固。只有常春藤

  苔藓和憔悴的花圈装饰

  上百个灰白的头颅。一群群

  倾斜的雨雪如高加索的鹰

  一样剥啄着前额,而他们

  依然以石头的坚忍

  平视原来的方向。那儿,黑夜和星

  像记忆一样清晰,尽管季节

  不许石竹花重新绽放鲜血

  远方的地平线上,黎明

  仍以报答般的深情

  响起

  碾过墙根的太阳的回声……

  一九八二

  《花城》杂志因发表遇罗锦的小说《春天的童话》,引起轩然大波。编辑部奉命组织政治学习,并就小说展开内部讨论和批判。学习会连续多日,气氛沉闷,会上作诗一首,题作《黄昏》。后编入诗集《梦想或忧伤》。

  黄昏

  多么美丽 五月的黄昏

  蓝幽幽的暮霭像朝雾一样上升

  檐角给霞光涂出蔷薇的颜色

  将落的太阳分外硕大而浑圆

  归去的猎人背走了枪和恐怖

  安详的梦悄悄滑落兀鹰的眼睛

  翩翩起舞的是盲目的蝙蝠

  空中没有云雀,那欢乐的精灵

  深谷里的群狼来不及生亮篝火

  只有溪水在偷偷传递着风声

  天真的小鹿像早起一样梳理着丱角

  斑马在思忖怎样改制古旧的衬衫

  蘑菇和刺桐谈着莫名其妙的恋爱

  青草絮说着失去露珠的轻松

  纺织娘过早地纺织月光的童话

  火星老是炫耀些往古的光荣

  夜的序幕 白昼的尾声

  连多余的骚动也变得这么宁静

  五月的黄昏美丽而神秘

  只是时间已经不再年轻

  一九八三

  是年,开始编辑《青年诗坛》杂志。

  我负责编选作品部分,诗人骆一禾处女作即在《诗坛》发表,多年后,信中仍不忘提及所谓的“《青年诗坛》时代”。

  从第三期开始,编辑部有意识借讨论某诗人作品讨论诗创作问题,组织正反双方稿件。我主动扮演反角,以公开信形式表示了自己的意见,对当时遭受批判的“朦胧诗”及“三个崛起”的观点持肯定态度。文章发表后,即遭到广东一批老诗人的有组织的批判。此时,“清除精神污染”运动接踵而至,“现代派”被加以“污染”的恶名。当地报刊共有5篇点名批判我的文章,一时挟运动之威,可谓攻势猛烈。文章编入本书时,略作删节。

  之后,仍继续作诗,有《贝多芬》、《沉船》、《海之梦》等,编入《梦想或忧伤》。

  关于现代诗的通信

  首先,谈谈“诗与生活”。

  我是以为到处有生活的。其实,诗人自产生之日起,就已在“生活”之中,世界上不存在没有生活的诗人。问题是何种生活。但无论生活或宽或狭,题材亦大亦小,都不能最后决定艺术作品的价值,哪怕是思想价值。旧的事物可以唤起新的情思,身边琐事亦可关乎重大主题,这些都属常识了。至于说到诗,它的本质在抒情,而想象正是抒情和引起共鸣的媒介。生活中的事物在诗人的想象中必然突破物质法则的局限而变形。雪莱说:“诗使它所触及的一切都变形”;波德莱尔确认,“没有变形的东西不能知觉到的”。英国文艺理论家罗斯金就把“见识真确”而把樱草花当作樱草花的人称作“完全不是诗人”,反把“见识错误”而把樱草花视作“一颗星,一个太阳,一个仙人的护身符,或是一个被遗弃的少女”的人称为诗人,也就是这个道理。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学样式,诗是并不重视生活客体的真实性的,而只强调诗人对于生活的真切感受。是感受之真,而不是外形之真。哪怕他写的是生活的假象,让读者信以为真,也不是诗人的过错。意大利启蒙美学家缪越陀里就是强调诗人要把想象中所产生的“错觉”描绘出来。不妨说,诗是一连串“错觉”的结合。所谓“错”,就错在变形,事物形态的失真。艺术家的“本职”在于传递美的信息,传递美感。至于诗人是否在诗中反映了生活的本质,社会效果如何,那是另外的问题,涉及哲学、伦理学和社会学的范畴,而超出美学范畴了。任何生活经验都只有转化为审美经验以后才可能进行艺术创造。艺术的教育、认识诸作用,也是只有通过审美作用才能付诸实现的。真善皆寓于美。倘有什么试图向读者灌输的思想都只是些外加的东西,那是大字报,却不是艺术。幸好至今这些也算不得什么奇谈怪论了。

  强调诗即生活的反映,这种认识,在美学上源于车尔尼雪夫斯基的《生活和美学》。我国理论界从20世纪30年代开始就从苏联导入了一个系统化了的错误理论,即把认识论的反映论等同于马克思主义的文艺观。以此指导艺术实践,就必然忽视乃至摒弃对于艺术的审美要求。在生活与美的辩证关系上,马克思特别指出唯心主义者在发展主体的能动方面的功绩。他这样批评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事物、现实、感情,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倘按皮杰亚的发生认识论的观点,则相去更远了。他认为根本不可能把心灵和物质绝对分开,实体本身包括着主观因素和主体的影响,至少部分是思维或行为的外在化或具体化;而一切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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