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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林中,依然是与苏桓共同走过的道路,但是走的时候,心境却大不同。
与苏桓一起走,就如同与一个老朋友一起走一样,即使分别,也有着淡淡的欢欣。而眼下,如果没有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事情,霍长乐觉得自己会很愿意与谢若璋十指紧扣走下去。只是现在,两厢沉默,却不是从前那种怡然自适的沉默。
走到林中一片空地处,霍长乐终于停下来,低头轻声道:“我走得有些累了。我们就站在这里吧,我有话想跟你说。”
这几天,经过了几个晚上的夜不能寐,她终于从接二连三的变故中找回了自己的从容和冷静。对她而言,只要头脑是清醒冷静的,能够坦诚地面对自己的心,那么,无论最终做出任何的决定、做出任何的改变,她都不会彷徨无依。
“我问你三个问题,你只需要回答‘是’或‘不是’就好了。”霍长乐看着他,眼神无悲无喜,是极致的淡定。
“第一,画卷中的人,是不是王法慧?”
她没说是哪一幅画卷,但是既然谢若璋能站在这里,她知道,他一定看过了被自己混乱之下抛掷在地的画卷。
空旷山野中,风凛冽吹过,刮得人脸颊生疼。
谢若璋定定地看着她,终于轻声道:“是。”
那一瞬间,谢若璋觉得自己似乎看见了有什么东西在霍长乐眼中闪烁了一下。
“第二,由始至终,你喜欢的人都是我吗?当真没有掺杂一些王法慧的因素?”
谢若璋怔住了。
霍长乐不等他回答,便问出了第三个问题。
“你阻我入宫取王法慧人头,真的仅仅是因为我?”顿了顿,她又道:“或者说,该这样问:你阻我杀王法慧,当真没有掺杂一丝一毫对她的感情因素?”
问完这个问题,霍长乐就静静地看着他,眼神无悲无喜。
谢若璋皱眉,微微启唇,却没有说话。他的神情依然如同冰雪般料峭,转瞬的惊愕闪过,此时已陷入沉默。
就像是,哑口无言。
霍长乐等着,等不到任何回答,便自嘲地看了看自己的手腕,无意识地抚摸上手腕上的手链,道:“我知道了,谢谢你没有骗我。”
只是,心中却一片沉寂,至今已经无泪可流。
就在这时,指尖忽然传来一阵刺痛。霍长乐愕然,低下头一看,发现自己手腕上的最后一颗玛瑙,出现了一条裂痕。
就在她还没反应过来之时,这颗玛瑙便化为尘土,瞬间飘散在空气中。
玛瑙碎了……?怎么回事?
与此同时,霍长乐震惊地看见自己的手……正在慢慢变透明。
抬头,看见谢若璋惊愕的表情,那淡静的面具,似乎瞬间破裂,“长乐——!!”
他踉跄了一下,猛地扑上前来,双臂似乎想要搂住她,无奈眼前人已经是半透明状态,手指只能穿过她的幻影,再也触碰不了她。
自己,终于要回到自己的时代了……霍长乐惊愕过后,便只是定定地看着谢若璋,心中却是一阵悲凉和死寂。
在这个时代,她全心全意地喜欢过一个男子。他悠然含笑,豁达随性,风流恣意,丹青泼墨挥毫写意。她曾经为自己能得到这样一个男子的情而惊讶欢欣。但是却不曾想过,原来早在一开始,他的情根就不是种在自己身上。
喜欢上他,她至今依然无怨无悔,那些快乐的日子不是假的、那些心有灵犀的愉悦也不是假的。就如同当日所说,喜欢他是她一个人的事情,她不需要他负责。只是不曾想过,当年他的一句“喜欢”,竟然蹉跎了她那么多年。但是今后,她都不愿意再作为一个影子留在他身边。如果全心全意的付出,得来的不是一份纯粹的、全心全意的爱情,她要来何用?
这不是吹毛求疵,只是一种骄傲而已。
若你全心爱我,我必生死相依。若你不是纯粹地爱我,我愿含笑放手。
现在放手,虽然很痛,但总不会太晚。
收回错付的真心,虽然很痛,但总不会太晚。
最后映入眼帘的,是谢若璋错愕惊慌的神情,与自己渐渐消失的身体。
她从未见过他这么失态惊慌的模样,这算不算是一种离开前的意外收获?
在完全离去之前,她眨了眨眼睛,想最后对他笑一个,没想到却有什么从眼眶倏地滑落,落在了他的手背上。
一滴滚烫的泪珠。
落在他白晳的手背上时,却已经冰凉。
凉掉的温度,就如同有什么,在她心里徐徐熄灭了。
********
当霍长乐还未睁开眼睛的时候,就感觉到自己鼻子传入了一阵久违的味道,不是已经熟悉的檀木幽香,更不是任何香料。仔细搜寻了一下,她终于发现……这是医院消毒水的味道。
医院……消毒水?
这两个词语闯入了脑海时,霍长乐一个激灵,猛地睁开了眼睛。
映入眼帘的是一片白色的天花板,还有明亮的日光灯。
她错愕地躺在病床上,忽然觉得自己额角有些痛,便伸手摸了摸,触手是一层厚厚的纱布。
忽然,病房的门被推开了,一个面色憔悴的妇人走了进来,瞧见霍长乐醒了,顿时瞪大眼睛,冲着走廊大声道:“孩子她爸,孩子她爸,小乐醒啦!”
霍长乐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那名妇人。
说罢,那名妇人便冲上前来,摸着霍长乐的手,道:“小乐,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我在哪里……”霍长乐张开唇,轻轻问道。
“你在你工作的医院。哎呀,吓坏妈妈了,你昨天晚上被抢劫犯用砖头打到头了。”
“昨天……?才过了一天?”霍长乐愕然。
“你昏迷了一天了,医生说是脑震荡,有可能会失忆,吓唬得你爸……幸好有私家车路过把你送到急诊部……”霍妈妈絮絮叨叨。
“妈。”霍长乐忽然打断她的絮絮叨叨,伸手道:“妈,能不能抱一下我?”
霍妈妈一愣,便笑道:“你这孩子,这么大了还撒娇。”但还是弯下身来,避开伤口地抱住了霍长乐。
霍长乐把头埋在久违的怀抱里,嘴唇颤抖。
她曾经以为这辈子再也见不到妈妈,如今这个拥抱,对于霍妈妈而言,或许只是寻常,但对于她而言,是失而复得的宝物……
甚至于,在霍妈妈看来,她们昨日才见过面,但对于霍长乐而言,已经是将近十年没见过。
所幸的是,妈妈依然是记忆中的模样。
正拥抱着,霍长乐不期然而然想起了另一个人的拥抱,心中不由一痛。
可是,却忍不住描绘出他的拥抱和霍妈妈的不同。他的胸膛是平坦而宽阔的,他抱着她是紧紧的,却不会让她难受。他身上总有淡淡的檀香味,是让人安心的味道……
再想下去,或许就要哭出来。霍长乐连忙闭了闭眼睛。
就在这时,门被推开了。一个中年的男子走了进来,后面还跟着一个年轻的男子。
“爸,哥哥……”霍长乐喃喃道,眼泪却忽然滑落。
“小乐,怎么哭了,哪里不舒服吗?”霍爸爸轻咳一声,端详着她头上的纱布,神情认真得像在解答数学题。
霍长乐轻轻摇头,怔怔地看着在面前的三个最亲的人。
她的父母,她的哥哥,都回来了,明明是那么幸福的场景,不知为何,却让人这么想落泪。
“哥哥,我好想你!”说完这句,霍长乐猛地扑向了哥哥。
“喂,小心!”霍睿连忙接住了霍长乐,无奈道:“伤口还没好,就不要乱晃。”
霍长乐紧紧地抱住了霍睿。
手臂环绕的,明明是充实的温暖。只是,不知为何,心却空荡荡的,再难填满。
☆、74小胡子神棍
霍长乐头部的伤不算严重,只是轻微脑震荡。在拆除绷带过后,便可以出院了。
坐在自家的小轿车里面,霍长乐手捧一杯热奶茶,靠在真皮的座椅上,看着窗外的车水马龙出神。
直到现在,她还不能完全适应自己已经回到了现代的事实。在这个世界上,她不过是昏迷了一个晚上。然而,在那个世界,她却已经生活了那么久,魂落江州,又随着霍瑜去到建康。她遇见了很多人,都是那个时代才会有的不可复制的人,像是剑法狠辣鬼魅的苏桓,像是初识时天真软弱、后来成长为一代名将的谢琰,还有那个独属于那个时代,风流斐然的男子……她甚至验过尸,还经历了九死一生,多次劫难。最后,还为j□j,为人母……
然而,经历的漫长的一切一切,与现代的时间一比对,竟然只是一个晚上的时间。
望着自己洁白的手心,霍长乐恍惚觉得,人是多么渺小的存在。与浩瀚的时光洪流相比,人就是一颗渺小的尘埃。一吹,便走了。
她现在在二十一世纪。当初与她相识的人,已经被横亘在时光洪流的另一边。一千多年的距离……现在的他们,早已化为一抔黄土,消散于天地间了罢。
坐车回到了熟悉的小区,回到了熟悉的家中。霍长乐慢慢走近了镜子,看见了镜子中熟悉又陌生的自己。
已经不再是霍三娘子那副皮囊,如今镜子中映照出来的,是一个神情有些迷茫的年轻女子。不再是从前的端丽苍白,却是恬然清秀。
在东晋呆了太久,久得已经习惯了霍三娘子的容颜,久得快忘记了自己本身的模样。
在这个世界,自己还很年轻,没有经历过爱情,一切都充满着希望。但尽管从前的一切如流水一样了无痕迹,但她就能真的忘却么?
出院后,穿越之前平凡的生活又开始了缓缓的运转。因病休息了几日,霍长乐再投入工作时,为求迅速熟手起来,她忙碌得没有多余时间去想其它事情。
某一日,下班归来,瞧见街角的地方,有一个笑眯眯的小胡子老头,坐在一个小摊子前慢悠悠地喝茶,摊子边支着一面旗子,上面写着“活神仙”。
霍长乐一看到这个小胡子就心里来气,若不是他装神弄鬼的“良人”预言,她又怎会被他的乌鸦嘴说中,无端端穿到东晋去?更可恶的是,他的预言竟然只准了一半,不是良人来找她,而是她穿越了,吃尽了苦头,最后还差点回不来。
思及此,怒从心起,恶向胆边生,霍长乐恶狠狠地走过去,一拍桌子,磨牙道:“哼,你这神棍还在这里摆摊呢?也不怕我找人砸了你的摊子?”
霍长乐手劲不小,小胡子桌面上的东西都轻轻地跳了一跳,连茶水都溅了一些出来。
那小胡子也不生气,还是那副笑眯眯的样子:“小姑娘好久不见,为何要砸我的摊子?难道我的预言不准么?”
“哼,你还敢说,何止是不准,你简直……”
“小姑娘此言差矣。”小胡子老头笑眯眯地摇了摇头,故作高深道:“即使是不完全准,也起码有七八成准了吧?”
霍长乐正想发火,但却忽然顿住。
其实,确实是有一点准的。她多次深陷险境,每一次,都是谢若璋拉了她一把,把她救了回来……但是,若谢若璋是她的良人,她也不会如此狼狈地回来。
尽管有些准,但总不能在他面前承认。
霍长乐提了一口气,又拍了一下桌子,磨牙道:“都是你劳什子的预言,害得我那么惨。哪样不好遇到哪样,简直是乌鸦嘴!”
“哦?真的没有发生过一点好事?”
霍长乐噎住。
“呵呵,小姑娘,稍安勿躁。”小胡子老头咧开嘴笑,露出了漏了一个黑乎乎的洞的牙齿,“一切还未结束呢,没有你想的那么糟糕……”
这个老头说什么都不准,说不好的就样样都灵验,不想再听到什么预言,霍长乐逃也似的离开了那个摊位。
三天后,霍长乐的小姨一家来霍长乐家做客。
说起来,霍长乐小姨有个毛病,就是特爱炫耀。她早些年嫁了个企业家,也就是她姨丈。但是十年前,她姨丈投资不利,公司亏损太严重,被迫改行,当了个普通打工一族。自那时起,她小姨每每见到人就不再是炫耀丈夫的事业,而是炫耀自己的女儿,也就是霍长乐的表妹。女儿念书的时候,她就炫耀女儿成绩特好,女儿出来工作了,就炫耀她工资高,在单位很多人追求。
今日,显然小姨又找到了一个新的炫耀点,那就是霍长乐的表妹找了个对她关怀备至的富二代男友。
“哟,那孩子呀,可真客气,上来家里一趟,还给我们两夫妻一人送了一袋那个老贵的XX牌的保健品,还送了两根人参给我们。每天工作累了还对我们媛媛管接管送。”
“是吗?那媛媛可真有福气。”霍妈妈知道自家妹妹爱炫耀,也听习惯了,便随意附和道。
没想到,今天的小姨炫耀一通还意犹未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