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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两眼害怕地朝后视镜瞥一下,不敢再说什么了。
罗兰这回向杰克·莫特咨询了一大堆丰富的知识。司机又飞快地朝后视镜瞄一眼,在十五秒钟时间里,这乘客就那样坐着,脑袋微微垂下,左手捂在额头上,好像得了偏头痛。司机打定主意要这家伙出去,否则就报警,可这当儿乘客抬头和颜悦色地说,“请你送我到第七大道和第四十九大街。这趟车程我会在你表上计价之外再添十美元,不关你出租公司的事儿。”
一个古怪的家伙,这出租车司机(一个佛蒙特来的英格兰新教徒后裔,一心想打入演艺界的小子)心想,不过,也许是个挺有钱的怪人。他发动起车子。“我们这就去那儿,伙计。”他说着便驶入车流,心里想着,越快越好。
4
即兴。是这个词。
枪侠从出租车里下来时,看见一辆蓝白相间的车子泊在那排房子前,他把车上警察这字样读做了警杀——这当儿没去查莫特的知识仓储。两个枪侠坐在车里,喝着什么——咖啡,好像是——盛在白纸似的玻璃杯里。是枪侠吗,没错——可是看上去他们的体形都偏胖而且肌肉松弛。
他摸到莫特的皮包,(只是这个皮包也太小了,好像不是个真正的皮包;一个真正的皮包几乎大得像一个背囊,可以装入男人所有的东西——如果他没有带太多的东西上路,)给了出租司机一张数字为二十的纸币。司机飞快地开走了。这一趟他算赚发了,但这乘客如此古怪,司机觉得自己每一分钱都赚得不易。
枪侠看着商店门口的提示。
克莱门茨枪械及运动商品,那上面写着。军火弹药,捕鱼索具。官方证照。
枪侠不是每一个词都认得,但朝窗子里一看,就知道来对地方了,莫特带着他找到要找的柜台。那儿陈列着一些护腕、徽章什么的……还有枪,多半是步枪,却有挺棒的手枪。这些枪都被拴在一起,当然这没关系。
他知道自己需要的是什么——如果——他看见那玩意儿了。
罗兰咨询杰克·莫特的意识,足足超过了一分钟——这精明诡诈的脑瓜足够配合他的任何意图。
5
一个穿蓝白西装的警察用胳膊肘捅了捅另一个。“瞧那儿,”他说,“一个多严肃的性价比购物者。”
他的同伴笑了。“噢,上帝,”他用一种女里女气的声音说。那戴着金边眼镜、身穿公司套装的男人研究过橱窗内的陈列品后走到里面去了。“我想他是打算买副性趣手铐吧。”
第一个警察陡然大笑起来,却被满嘴热乎乎的咖啡呛住,一口喷回聚苯乙烯塑料杯里。
6
一个店员几乎马上就迎上来,问他想买什么。
“我想知道……”这个穿一身老派的蓝套装的人回答,“你们有没有一种纸……”他停顿一下,显然在深思,然后抬头看着他。“一种图表,我是说,标示左轮枪子弹的图表。”
“你是说口径图表?”这店员问。
顾客停顿了一下,然后说:“是的,我兄弟有一把左轮枪。我拿它射击过,那已经好多年了。我想要是看到子弹我会知道多大口径。”
“噢,那敢情没错,”店员回答,“可是也很难说。那是点二二,还是点三八?还是——”
“你把图表给我看,我就知道了。”罗兰说。
“请稍等。”店员疑惑地打量一眼这个身着蓝套装的男人,然后耸耸肩。操,心想顾客总是对的,虽说他自己也闹不明白……如果他付钱,那就是对的。有钱才算,吹牛不算。“我拿《射手圣经》给你看。也许你应该看看那个。”
“好。”他笑了。《射手圣经》。这书名倒真有派头。
这人在柜台下面翻找了一阵,拿出一本翻得很旧的书,这跟枪侠看过的那本一般厚——这家伙捧在手里好像是捧着一堆石头。
他拿到柜台上打开,转向枪侠。“看一下吧。这么说多年以来,你一直都在瞎打瞎撞地放枪?”他看上去愣了一下,接着又堆出一脸笑容。“请原谅我的双关语。”①『注:他说的“放枪”(shoot)也有下流的意味。』
罗兰没听见他说什么,俯身趴在那书上,研究着那些看上去极为真实的图片,“莫特百科全书”把这些仿真度极高的图片叫做“找片”。
他慢慢地翻着书。不是……不是……不是……
他几乎快要失望了。然而,就这工夫他蓦然抬头,兴奋不已地看着那店员,弄得对方都有点怕了。
“这个!”他说。“这个!就是这个!”
他点着的这张照片是温彻斯特“点四五”手枪子弹。其实这并不是他的那把枪的子弹,因为如今再也没有人工拆卸的枪了,但他不必询问什么数据(对他来说数据也许不代表什么)就认定这种子弹可以从他的枪膛里击发。
“噢,好吧,我看你已找到你要的东西了,”店员说,“可你也不必激动成这样儿,伙计。我是说,不过是子弹嘛。”
“你们有这货?”
“当然。你想要几盒?”
“一盒有多少子弹?”
“五十。”店员这会儿是带着真正的疑问在打量枪侠了。倘若这男人是打算买子弹,他必定会知道他得出示带照片的持枪证。没有证件,就别想买弹药,枪都不能摆弄;这是曼哈顿行政区的法律。问题是,这家伙倘是真有持枪证,怎么会不知道一个标准弹盒装多少颗子弹呢?
“五十!”他揉揉下巴惊讶地瞪着店员。他这是即兴发挥,没错。
店员朝左边挪了挪,挨近现金出纳机那儿……然后像是不经意的样子,渐渐靠近他自己放在柜台下面的那把点三五七梅格步枪,那枪里上满子弹随时可以击发。
“五十!”枪侠重复了一遍。他还以为是五颗,十颗,顶多十几颗呢,但这……但这……
你带了多少钱?他问“莫特百科”。“莫特百科”不知道,说不上一个准数,可他觉得自己皮夹里至少应该有六十块钱。
“一盒多少钱?”没准六十块下不来,他估计,但这男人也许会劝他拆零买,要不……
“五十颗子弹十七块,”店员说,“可是,先生——”
杰克·莫特是个会计师,这回一点也不耽搁,答案马上应声而出。
“来三盒,”枪侠说,“三盒。”他用一只手指点了点那张找片。可以发射一百五十次的子弹!啊,众神啊!这世界的储存是多么丰富啊!
那店员没有动弹。
“你们没有这么多,”枪侠说。他一点儿也不感到惊讶。因为这事儿太好了以至都不能想像这是真的。一个梦吧。
“噢,我有温彻斯特点四五,比这大的子弹我都有的是。”店员又朝左边走了一步,更靠近现金出纳柜和那把枪了。如果这家伙是个疯子,店员这会儿一眼就能瞧出,他一眨眼就能在他肚子上凿一个窟窿。“我们还有老式阴阳枪的点四五子弹哩。我想知道,先生,你是不是有卡?”
“卡?”
“带照片的持枪证件啊。除非向我出示你的证件,否则我不能把子弹卖给你。如果你想无证购买弹药,你就把自己送到西切斯特②『注:西切斯特(Westchester),美国宾夕法尼亚州东南部一市镇,这里指设在该镇的监狱。』去了。”
枪侠瞪着店员,脑子里一片空白。这对他来说完全是对牛弹琴。他一点都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他的“莫特百科全书”对这男人的话的解释也是含糊其辞,在这种情况下,莫特那些含含糊糊的说法很不可靠。莫特这辈子都没有拥有过自己的枪。他是用其他怪招来实施那些恶心的计划的。
这个男人又向左边挪了一步,眼睛一点也没有离开顾客的脸,枪侠想:他有枪。他以为我想找麻烦……或者没准他要我找麻烦。这样好找借口朝我开枪。
即兴发挥。
他想起那几个身穿西装坐着蓝白车辆巡街的枪侠。枪侠,是的,和平维持者,以武力维持世界安定的人们。但这些家伙看上去——至少一眼扫过去——就像这世界上其他那些无所事事的人们一个样儿,软塌塌的,毫不起眼——只是穿着制服戴着帽子,没精打采地坐在车里喝咖啡的两个人。也许他判断错了。他寄希望于他们——这是他从来没有过的。
“噢,我明白,”枪侠说着,在杰克·莫特的脸上做出抱歉的微笑。“很抱歉。我可能是跟不上趟了,这时代变化也太快了点——变化太快——我已经好久没有正式持有枪支了。”
“没关系。”店员说话时,显然放松些了。也许这人没什么不妥。或许他是搞什么恶作剧来着。
“我不知道能不能看看那套清洁工具?”罗兰指着店员身后的货架说。
“当然。”店员转过身去拿,当他顾着那头时,枪侠从莫特的上衣口袋里掏出皮夹。他动作飞快,店员背对着他的时间不超过四秒钟,但当他转过身来对着莫特时,皮夹已落在地板上了。
“这可是好东西,”店员说着,一边微笑着,认定这人没什么不正常。他知道那种糟糕的感觉。他自己在海军里呆的时间也够长的。“你买这套清洁工具不需要那个该死的许可证。自由买卖真是太棒了,不是吗?”
“是啊。”枪侠一本正经地搭腔道,一边假装仔细地察看那套工具,其实一眼就足以看清楚那劣质工具箱里的劣质家什。他一边看,一边踮着脚小心地把莫特的皮夹推到柜台下面。
过了一会儿,他带着歉意把清洁箱推了回去。“很抱歉,这个就算了。”
“没关系。”店员说着,兴致一下荡然无存。既然这家伙不是个疯子,显然只是看看而已,不是个买主,他们的关系就结束了。全是废话。“还想看些什么?”他嘴里这样问,眼睛却告诉这个蓝套装可以走人了。
“不啦,谢谢。”枪侠离开时回头看了一眼。莫特的皮夹已往柜台底下推进去好大一截。罗兰放下了自己的甜饵。
7
卡尔·德勒凡和乔治·奥默哈警官喝完咖啡,打算开路,这工夫那个穿蓝套装的男人从克莱门茨商店出来了——两个警官都认为这家伙是个“牛角火药筒”(警察俚语,指在合法售枪店里搞非法勾当,或是卖枪给那些持有合法证件的单打独斗的抢劫者,或是成批倒腾武器给黑手党)的角色,他们瞧着这人走近他们的警车。
他走到车旁,在副驾驶座上的奥默哈那边窗口弯下身来。奥默哈以为这家伙是个娘娘腔——是那种平常会玩性趣手铐之类把戏的奇怪家伙。除了卖枪,克莱门茨的店主还见缝插针地做些手铐生意。这在曼哈顿是合法的,大多数人买这玩意儿去不是为了做什么业余的霍迪尼。(警察们都不喜欢这事儿,但警察的想法能改变什么吗?)这些买主大部分是喜好施虐或受虐这一口。但这男人完全不像是个搞同性恋的。他的声音呆板而无特色,文绉绉的还有点阴沉。
“那个柜台上的家伙拿了我的钱包。”他说。
“谁?”奥默哈迅速挺直身子。他们盯上贾斯汀·克莱门茨有一年半时间了。如果能把这事弄明白了,没准他俩就能把蓝西装换成警探的徽章了。但也许这是个白日梦——因为事情来得太巧了简直不像是真的——但只是——
“那个柜台上的。那——”一个短暂的停顿。“那个店员。”
奥默哈和卡尔·德勒凡交换了一下眼色。
“黑头发的?”德勒凡问。“有点壮实的?”
又是一阵停顿。“是的,他的眼睛是褐色的。这边有道小小的疤痕。”
这个人有点什么不对劲……奥默哈当时不可能怀疑他,而事后却回忆起来,因为事后脑子里没有多少想头了。其中主要的原因,当然啦,非常简单,一个金灿灿的警探徽章是想也甭想了,而且弄到后来能死乞白赖地保住这份工作也算是造化了。
多年以后,当奥默哈带两个儿子去波士顿科学博物馆参观时,突然间他对这事儿有了顿悟。他们在那儿看一种机器——是电脑——用手指嗒嗒地输入命令,但除非你在第一次开机时按平方取中法设置你的问题,否则电脑每次都得操你一回。因为它得停顿一下去检查内存,找寻所有可能的最佳策略。他和儿子都被迷住了。可是,一件阴森森的怪事突然蹿上心头……他马上就想起了那个蓝套装,他也有那种怪模样,和他说话的感觉就像是在跟一个机器人说话。
德勒凡没有这种感觉,九年后的一个夜晚,他带着自己的独子(当时是十八岁,刚要上大学)一起去看电影,开场三十分钟后,德勒凡对着银幕站起来尖声大叫:“就是他!就是他!就是那个在克莱门——”
有人对他喊着叫他坐下!可是不必操这份心了,德勒凡,一个体重超重七十磅的老烟枪,没等抱怨的观众发出第二声叫喊就死于致命的心脏病了。那个穿蓝套装的人那天走近他们的巡逻车,告诉他们,他的钱包给偷了——他跟那电影明星长得并不像,但那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