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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魔大帝-第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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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星羽将军过谦了,若非将军单人独剑杀入敌阵,老夫可能早就在援军赶来之前便已命丧敌手了。这份恩情老夫是一定要答谢的。”加尔·福特说道,“将军如此年轻便有这等胆气和身手,将来的前途定是不可限量!”

我怕再和他客套起来恐怕会没完没了,于是转移了话题:“对了!城主,那位蓝将军怎么样了?”

“哦?你是说蓝京千骑长啊,他由于受伤过重,我已经先行派人将他和其他伤员一起送回城中医治了。”加尔·福特答道。

“城主,不知您对日后的战事有何打算呢?”我问道。

“唉,这也正是我所担心的。”加尔·福特叹道,“由于我的失误,如今城内的兵力已不足三千,若是敌军再次进攻的话,恐怕无法抵挡。所以,我想请贵部将兵力调进城中,不知将军意下如何?”

“嗯,这件事我无法妄自作主,还请城主和迪诺元帅一同商议后再做决定。我想对于城主的提议,迪诺元帅一定会赞同的。”

……

第五十二章 万夫莫敌(下)

告别了加尔·福特城主,我带领手下兵将返回了主营,而率先返回的迪诺早已等候多时。我向迪诺元帅汇报了战况并转达了加尔·福特的意思。

对于我此战的出色表现,迪诺自是赞叹有加,而我那万夫莫敌之勇更是赢得了军中将士的尊敬。我单人独剑击杀数百人的“英勇事迹”一时间成了军中将士“茶余饭后”的热门话题,不知是谁有意渲染,将我的“战果”夸大了几倍,传到最后竟成了我单人独剑击退了立夫·唐格拉尔和他的数千大军,而且只用了一招魔法便击杀了一千敌兵。

我不由得苦笑,就算当今艾伦大陆的第一高手,神王加隆也不过如此吧。

当晚,迪诺元帅便与加尔·福特城主举行了会晤,两人在今后的“作战方针”上达成了一致,最后迪诺元帅决定和我一同率领三万大军进驻锡云,而雷奇则奉命指挥一万兵马镇守大营,与城内守军遥相呼应。第二天,我便带着露娜和莎莎与迪诺元帅一起率领三万大军开进了锡云城。

对于这项决议,我自然没有异议。一下将三万大军调入城内虽然多了些,但却解决了粮草供应的问题,因为我方的军粮主要来自后方的几处重镇,往返要一周的路程,而且还要提防敌军的偷袭。而锡云城中虽然兵源缺乏,但往日所蓄积下来的粮草却足够五万大军半年的消耗。如今有了迪诺亲自坐镇,相信就算再来一个军团也无法将之攻破。

而我方的大营早就在迪诺的“苦心经营”下变成了一块带刺的石头,而且还安排了他的“亲传弟子”雷奇镇守,虽然只有一万兵马,但要将之攻破却难上加难。况且它和锡云城内遥相呼应,假若敌军贸然对其发动进攻的话定会陷入腹背受敌的困境。可以说,在迪诺的安排下,我军已经不战而胜了,盖亚帝国的全面撤军只是时间问题。虽然我有种不好的预感,总觉得胜利似乎来得太容易了些,然而我却说不出什么根据,因为我实在找不出什么能使战况逆转的理由。

由于一切防务都在迪诺元帅的安排下进行的井井有条,我再次成了可有可无的“闲人”,当然我也乐得轻闲,毕竟这种工作对于这个年纪的我来说实在没什么吸引力。于是我又过起了和在克顿城时十分相似的生活,不是在临时府邸内钻研魔法和剑术(贵族的待遇就是不同嘛),便是陪着露娜和莎莎出去游玩(锡云是冶金重镇,商业自然十分发达,可以说仅次于首都克顿城,虽然处在战争期间,但城内并未受到任何波及,所以仍然和往日一样繁荣),当然要经常充当搬运工的角色。虽然露娜姐和莎莎不象雪妮儿那个疯丫头那般懒散,喜欢把我当作“力工”来使唤,但作为一名绅士(不害臊)又怎能忍心让两位美女干这等“粗活”呢?

就这样,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而形势也逐渐向着我们所预料的方向发展,一周过去了,盖亚军一直没有发动过攻击,确切地说,应该是无法发动进攻。终于,格林维尔再次呈现出了准备撤退的趋势,而这一次,十有八九是真的撤退。

这天,我正陪着露娜和莎莎在街上闲逛,忽然,一个熟悉的身形映入我的眼帘。

“嗨,蓝兄。真巧啊,我们又在这里见面了。”我熟络地向对方打着招呼。之所以加了一个“又”字,是因为我们已经不止一次在这里相遇了,几乎我每次路过这家花店,都会遇见他。

“啊,星羽将军。”蓝京尴尬地笑了笑,算是对我做出回应。

“呵呵,我说过多少遍了,你我乃是生死与共的战友,用不着这么客套,叫我星羽便好。”我微笑着说道,“对了!蓝兄,你好像有什么心事啊?不知能否和小弟说说呢?说出来或许会好过一些。”看出他眼中的那一丝忧郁,我关心地问道。

“唉,一言难尽啊。”蓝京叹息道,“星羽兄弟,如果没什么要紧的事,便陪我喝两杯吧,我们边喝边谈。”

“星,你们俩先去吧,我和莎莎到别处逛逛。”露娜冲我笑了笑,十分善解人意地说道,未待我回答,便拽着莎莎离开了。

……

“星羽兄弟,想必你知道徐风这个人吧?”喝了一口酒,蓝京说道。

“是当日那名战死的百骑长吗?”我在阵亡军官的名单上见过这个名字,“你们――”

“他是我最好的朋友!”蓝京举杯一饮而尽,说道,“我们两个都是平民出身,是从小一起玩到大的好友。由于平民出身的缘故,我们都十分要强,做事十分认真,虽然凡事都喜欢争个胜负,但却从未因此伤到彼此间的感情,两人之间的友情反而越来越深厚。后来,我们一起考入了圣光学院的骑士学部,经过四年的刻苦学习,我们一同以优异的成绩进入了军队,成为两名下等军官。在那期间,我们遇到了我的师父,也就是传授我枪法的人。在他的指导下,我的枪法得到了突飞猛进的进步,更是得到了师父的真传。而徐风由于天资所限,并不适合修习枪法,虽然也得到师父的指点,但并没有取得多少成效,以至于我的武技比他高出了很多。然而他并没有因此而嫉妒我,反而时时鼓励我把握好这个机会。由于我们的出色表现,我们一起提升到了百骑长,直到三年前,我们一起被调往锡云,成了加尔·福特大人的手下,而我更是由于在两年前剿灭了南部最大的盗贼团而被提升为千骑长。”

他的目光突然变得柔和起来,继续说道,“也就是在这里,我们一同认识了一个女孩儿,她的名字叫丽丝,是一家花店的老板。我第一眼便爱上了这个女孩儿,而徐风更是对丽丝一见钟情,于是我们便私下决定公平竞争,最后不论丽丝选择哪一个,另一个都要诚心祝福获胜的人。后来,由于某些原因,丽丝喜欢上了我,但是我却没有勇气告诉徐风,我怕伤害到他,因为我知道他对丽丝爱得有多深;而丽丝也明白这一点,始终没有明确表态她到底喜欢的是哪一个。直到七天前,徐风为了保护城主而战死沙场,而若非你及时挺身相救,我也难逃此劫。”说道这里,他深深地看了我一眼,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呵呵,大家朋友一场,还说这些干嘛?”我身手拍了拍他的肩膀,笑着说道。

他没再表示什么,只是喝了口酒,继续说道:“他临死前要我好好照顾丽丝。可是,我却反而不敢去见丽丝,因为每当我面对丽丝的时候,总觉得自己对不住徐风。”

“唉,怪不得你总是在那座花店门口徘徊,想必丽丝便是那间花店的老板吧?”我微笑道。

蓝京点了点头。

“蓝兄,其实你大可不必这样啊。”我语重心长地说道,“徐风既然在临死前要你好好照顾丽丝,他自然不会在意你们在一起。我想,他也希望你能给丽丝幸福吧。”

“可是――”

“不要说什么可是。”我打断了他,“蓝兄,你可以设身处地的想一想,假若你是徐风的话,知道了你的好友因为你的死而整日沉浸在悲痛之中,郁郁寡欢,而你所爱的女孩也因为你的死而无法得到幸福,你在‘九泉之下’会安心吗?”

蓝京低头思考着我所说的话,脸上的神色连续变了好几次,最后终于变得轻松了起来:“我终于想通了!”他突然站起身来,感激的看了我一眼,然后飞快的跑了出去。一切尽在不言中。

‘他去哪了呢?应该是丽丝所在的那间花店吧。’望着他远去的方向,我暗自感叹道,‘想不到自己一时有感说的一番话,竟然成全了一对有情人,真可谓是功德无量啊。呵呵。不过,如果自己遇到那种情况,或许也会陷入那样的困境吧。’我暗自摇了摇头。

然而此时的我,却没有想到自己已经为日后的霸业赢得了一位不可多得的干将!

……

艾伦大陆南部,冥龙山谷。

这是一座终年被紫黑色的雾气所环绕的山谷,由于一些历史原因,这里并不隶属于任何一个国家。凡是懂得历史的人都会知道,这里便是三千二百年前人类的“救世主”――屠龙骑士艾伦·奥卡斯率领来自各族的七位勇士与“冥龙”决战的场所。据说这场战斗持续了三天三夜,最后,这条企图毁灭世界的魔龙终于被屠龙骑士所斩杀,而他的魔魂更是被艾伦封印在这座山谷的最深处。“冥龙山谷”因此而得名。从那时起,这座冥龙山谷便被含有剧毒的雾气所环绕,没有任何生物能够在谷中存活,而人类更是无法踏足半步。

然而此时此刻,在它对面的山峰上却站着一名相貌英俊的人族男子。他一身白衣,金色的长发随风飘扬,浑身上下散发着只有绝世强者才具备的气息。

“十年了,整整十年了!灵月,我终于能够再见到你了。”望着远处那座雾气环绕的山谷,卡洛斯自语道:“你可知道,没有你的日子,我是如何熬过的吗?现在拉碧丝已经有了自己的归宿,我终于没有什么可牵挂的了。再过十天,谷中的雾气便会消退,到时,我便可以去‘赴约’了。这一次,我一定要将你救出!或许现在的我仍然不是‘它’的对手,但即使是出卖自己的灵魂,我也要将你救出来!也许这样做我会成为整个世界的罪人,但我却必须这么做。因为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你,我的爱人――灵月!”

第五十三章 宴会风波(上)

“星羽大哥!原来你在这里啊,可算找到你了!”刚走出酒馆,便被一个略带稚嫩的声音叫住。

不会吧,在这里都会被她找到……我暗自叹了口气,缓缓转过身去:“啊,是史蒂芬妮呀,找我有事吗?”

“怎么?难道我就这么令你讨厌吗?没事便不能找你啊?”对方横了我一眼,娇嗔道。

“呵呵,怎么会呢?我只是突然被你叫到,有些诧异而已,呵呵。”我赶紧解释道。

“嘻嘻,谅你也……”史蒂芬妮向我扮个鬼脸,娇声说道。

这个女孩儿叫史蒂芬妮·福特,是加尔·福特城主的独生女,由于是老来的女,而加尔·福特又没有其他的孩子,所以对这个女儿十分的宠溺,不论爱女有任何需要,他都尽量满足,堪称模范父亲。史蒂芬妮虽然只有十四岁,却出落得十分美丽,小巧挺直的鼻子,红润欲滴的樱唇,水蓝色的略带稚气的双眼仿佛要滴出水来,一头及腰的淡金色的长发,束成两条大辫子,走起路来一甩一甩的,绝对可以用“玲珑剔透”这四个字来形容。

她对魔法和剑术有着十分浓厚的兴趣(虽然两样学的都不怎么好),自从七天前通过她的父亲和我认识以后,便整天缠着我教她魔法和剑术,而且不知她用了什么方法“收买”了露娜姐和莎莎,使得我连推脱的机会都没有,最后只能答应每天拿出一些时间来对她进行“单独指导”。

当然,她接近我绝非只是为了学习魔法剑术那么简单,因为我从她看我的眼神和对我说话时的表情中看到了一些“特别的东西”,这些“东西”我从露娜她们的身上也曾看到过的。

不过我对她可是半点意思也不曾有过,我只是把她当作“小妹妹”来看待,毕竟,她还只有十四岁(好像你自己多大似的),而且她对我的感情,也许只是怀春少女对英雄的盲目崇拜而已,根本算不上是“爱情”,或许有一天,她真的懂得什么是真正的“爱情”的时候,便会觉得今天的做法是多么的幼稚,可笑。当然,我并不需要这种“感情”,更不想卷入这种幼稚的“感情游戏”当中。虽然,她的确长得很美。

然而,她那不亚于莎莎的追踪技巧仍然使我吃了不少“苦头”,因为每次只要她想找我的时候,不论我在哪里,她都能在第一时间将我找到。比如说现在便是最好的例子。

“史蒂芬妮,不要闹了,是不是城主大人或是迪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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