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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王救世主-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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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的部分。也许就是这个原因,吸血鬼对精神的认识始终比我们深。”

“听起来很悲哀呢。”兰斯用手指刮了刮黑鸠的尖嘴巴。

“对吸血鬼本身而言,是这样。”乔笑了笑,继续讲道:“半吸血鬼发明的记忆药水,对纯人类的效果一样好,真正的魔药。其中最珍贵的两种,是遗忘酒和记忆药水。呶,这瓶就是遗忘酒。喝下它,就可以忘记心中最执著的事物。记忆药水的效果正好相反,可算是遗忘酒的解药。”

“心中最执著的事物。”兰斯心中一动,低声重复道。

他自以为生性恬淡,执著这种品质一向与他无缘。不过,他此刻却正为了别人的执著而烦恼著。若真如乔所说,这种魔药能改变人的意志,倒可以试一试。

“是呀。”乔见兰斯若有所思,猜度他的心事,笑道:“人心最执著的感情,多半是对异性的眷恋。所以也有些人喜欢叫它‘忘情水’。”

“忘情水?!”这回,兰斯的语气充满了兴奋,一把从乔手中夺过细颈瓶,仔细打量。

乔心中一乐:果然,像兰斯这般的英俊少年,再怎么处事老练,恋爱上的烦恼也少不了。不知具体的情形是怎样的呢。今天与班尼比试之后,怕又有许多魔法少女要登门拜访吧?

又轻叹了一口气。乔年轻时,也是芬顿魔法学界有数的青年才俊。无奈皮克妈妈门槛太高,总有大批竞争对手随行。为了追到心上人,乔著实吃了许多苦头。最后赢得也有几分侥幸。想来兰斯是决不会有这种烦恼了!他烦心的,只有如何拒绝那些主动的女孩们吧?

想到此处,乔的嘴里泛起一丝酸苦味儿。

“兰斯小弟,你可不要乱用!”乔警告道,一边取出一张卷轴给兰斯,“这是有关遗忘酒的一些记载。这东西,还是有副作用。用起来须慎而又慎。还是不用最好!”

乔估摸著,兰斯会把这瓶魔药分成许多份,掺水后喂给上门的少女们,好摆脱她们的痴缠。全没料到兰斯心里想的是另一回事。

不远处,一双水亮的大眼楮,躲在法师塔投下的阴影里面,默默的凝望著兰斯。

“大哥哥……”女孩低声呼唤道。

忽然有人在她肩膀轻轻拍了一下,回头一看,原来是芬顿学院的大姐头,苏。

“呶!这是你要的签名。”苏一脸不耐烦的说。

“谢谢苏姐!”小雅的眼里一下充满了喜悦,接过签名册,连连向苏鞠躬。

“好了好了。真的不去道个别吗?”

“不。”女孩咬著嘴唇,用力的摇了摇头:“兰斯哥哥会记得小雅。所以,只要耐心的等待就好。一定会重逢。”

“唉!真是说不过你。”苏也摇了摇头,表情很无奈。她的目光也望向了那边的少年。秋天明丽的阳光照在他白色丝绸的衣衫上,弥散成一片温和而闪耀的光晕,竟一时看不清他的面貌。而奇怪的是,他的笑容却十分清晰。

一个成功的牧师的仪态,无论何时、从何种角度观看,总是高雅完美的。

“呀!”苏感慨道,“那家伙实在太耀眼了。感觉不像是真的!这其中一定有作假吧?”

“大哥哥……不要忘记小雅!”雅尼的声音把苏的精神呼唤回来,低头一看,女孩的眼圈居然在一秒钟之内变得通红,泪珠开始在眼眶里打转了。

真厉害!苏吐了吐舌头。

“走吧,去收拾东西!”苏一把搂住雅尼的肩膀,强行把她转了个个儿,推进光明塔里面去了。

第026章 友情证明

这天,又到了与两位子爵出游的日子。

三人乘著马车,沿著水手路的支路行了一阵,转入一条狭窄的巷道,直向西行。不多时,房屋的建筑风格一变,由礼天路上那种简洁明快的平层住宅,变成了高大而封闭的尖顶屋。青黑色的砖瓦,又高又小的窗子,有些还带著黑铁制成的窗栏,活象一座座缩小版的伦伯底狱堡。

看了这般阴沉的景象,不用说,西城区到了。

“怎么总是到西城区闲逛?”兰斯无比郁闷的想。

“这些房子是芬顿八三零年建造的,是兽人收容所。”阿贝尔见兰斯闷闷不乐,又为他当起了导游。“那时芬顿与西方五国的联军攻下了半个赤海丘陵,抓了数万兽人俘虏。”

“那可是不错的苦力。”兰斯想起了从军时见过的几个兽人俘虏。兽人壮硕的胳膊有水桶般粗细,军营里最壮的大汉也不敢跟兽人较劲。但多数兽人的战斗技巧一般,只会以蛮力作战。若非如此,要战胜它们可就难了。

“哪里。这些低等生物又粗又笨,性情暴躁,多数活计都干不了。最后只有集中到一起,白白养著。”

“那岂不很亏?”

“是啊。你知道,那时离兽人占领艾哈迈的时间已过了三十几年,芬顿人对兽人的仇恨渐渐淡了,只把它们看成劳力。芬顿是联军的领袖,分得的俘虏最多,本以为占了便宜,结果却是背上了老大包袱。为了养活这些兽人,芬顿向北方三国要求一部分的资金和劳力,以维持收容所的正常运转,结果闹得双方的关系急转直下。至今也未能修复。呵呵……”

兰斯不由得记起了圣神教史学课上所学的战史记录。光复艾哈迈的一战,当时的教皇,光明皇莱尼特与圣骑士束缚者诺克斯,合力狙杀了最后的兽人皇帝,獠牙之王朱塞配。这一战是近代兽族战争的转折点。此后兽族便一蹶不振。百年中再没有诞生出一个皇帝来,各部落之间内耗不断,再无余力向北方进攻了。

但,这只是典籍上的说法。那位老神甫对兰斯颇为偏爱,课下与他闲聊,讲了另外一个不同的解释。

“兽人与我们人类不同。它们之中,有被称为‘先知’的一族存在著。普通兽人的智慧极低,战斗技巧也有限。而先知比普通的兽人聪明百倍,灵巧百倍,甚至有些先知能施展简单的魔法。它们是兽人的精神引导者。”

“光复艾哈迈一战中,诺克斯杀死的獠牙之王便是一个先知。皇帝一死,兽族便失去了领导者。即使组织起庞大的侵略军也无人指挥,只能屡战屡败了。内战不过是它们选出下一任皇帝的方法而已。”

先知的存在,明显与教典中的说法不符。教典上说兽人是魔王的造物,根本不具备智慧,也不能施展任何魔法,当兰斯向老神甫追问时,老神甫便微笑不语了。

兰斯的视线移到那些当年的牢房上。也许,当年芬顿的数万俘虏中,就有一个先知存在著,用它看似混浊的眼楮观察著人类的世界吧。

“……到头来,兽人收容所的全部花销,只换来一座伦伯底监狱。说不定,现在还有长寿的兽人活在里面呢。”阿贝尔的笑声把兰斯从回忆中带回了现实。

“咦?伦伯底狱是兽人建的吗?”兰斯吃惊的问道。

“是啊。”

“教典上怎么没有提”兰斯及时收住了这个可能暴露身份的说法。阿贝尔一笑而过,佛朗兹却用狐疑的目光盯了他几眼。

马车出了巷子,路一下子变得开阔起来。路上的行人却越发少了。走了一阵,诺大的街市中竟只剩下他们一辆马车。两旁一成不变的青色房屋围成了密实的铁墙,马蹄的哒哒声在两面墙壁间孤寂的回响著。

兰斯实在搞不懂,阿贝尔为何总喜欢到这片阴森可怖的区域来。即使不是通缉犯与逃兵,正常的艾哈迈人对西城区也是避之尤恐不及。而这个贵族圈中的风流人物,却偏要特立独行,更别提身边还带著一位圣心城来的贵客。

佛朗兹子爵的脸上却不见半分不快,甚至还有一丝快慰的笑意,仿佛在一出首演的歌剧中,见到意料之中的老桥段。

兰斯感到有些无聊,想闭目休息一会。无意间看到阿贝尔放在膝盖上的手忽然攥起了拳头。顺著子爵的目光一看,在车子的左前方路边上,一个提著篮子的女子朝伦伯底的方向缓缓走著。乌亮的长发,窈窕的身姿,背影上看是个无可挑剔的美女了。不过,她的穿著却颇为朴素,一看就是贫穷人家的女儿。

回头看看,正迎上佛朗兹的目光。一贯阴沉的佛朗兹竟冲他眨了眨眼楮,很有些做鬼脸的意思。

兰斯用探询的眼神看著阿贝尔。后者正在出神,迟了几秒钟才注意到。

“哦这一代的住户,很多都是伦伯底狱卒的家属。大半个西城区都靠监狱养著,跟七十年前没什么差别。”阿贝尔慌慌张张的说,一点也没有平常谈笑风生的气度。

“前面那个女孩,大概是要往伦伯底送东西的吧。”

“是呀。在监狱干活的父亲病死了的话,一家人的生活就会变得很艰苦。”

“噢!”兰斯无言以对,只好点了点头。

“寻常狱卒的收入很低,很难留下什么积蓄。病死的人,是拿不到伦伯底的抚恤金的。家里断了收入来源,做点小买卖的本钱也没有。多亏了有一手好手艺,靠著给狱卒队长们做饭赚几个小钱,才勉强维持著生活。不然,还真不知要怎样活下去呢。”

阿贝尔知道得可真清楚。看来,这位过惯了优裕日子的少爷,对西城区平民的生活倒十分关注。

“狱卒队长的收入可是很好。”佛朗兹插话道,语调怪怪的,“监狱里伙食差,就从外面买餐点。有些格外幸运的,还能以买价的十倍把食物卖出监狱,给某些对粗茶淡饭有特别兴致的贵族少爷尝鲜。”

“哎?竟有这样的事?!”兰斯吃了一惊。

“咳!咳!”阿贝尔忽然咳嗽起来,好一阵才停下,呛得脸都红了,断断续续的说道:“在平民中常有这样的想法,以为贵族都是些每天只想著怎么玩的家伙,对自己之外的一切漠不关心。事实上,就我所知,还是很有几个有志的青年贵族,一直关注著平民阶层的生活。”

佛朗兹面带著促狭的笑容,不紧不慢的说道:“的确。但目光总是放在西城区的,就绝无仅有了。”

这时,车子经过那个提篮少女身旁,阿贝尔子爵神情忸怩的向窗外望了几眼。他的视线,总是不离那少女身边一步。看到阿贝尔子爵的神色,兰斯终于悟出了佛朗兹的弦外之音。看来,阿贝尔对这个少女有些意思,一定是为了她才到西城区来的。

“咳!”兰斯清了清喉咙。

“请说?”佛朗兹立刻道。

“像这样父亲是狱卒,月前不幸病死,一家陷入困境,不得不为狱卒长官们送饭养活家人的可怜少女,一般叫哪些名字呢?”

佛朗兹的眼楮顿时一亮,呵呵的笑了一阵:“平民的儿女多,名字也取得随便。像那种父亲是狱卒,月前不幸病死,一家陷入困境,不得不为狱卒长官们送饭养活家人的可怜少女,常常用‘小雨’这类简单的名字。”

“佛朗兹!”阿贝尔抬高声音,用威胁的目光盯著佛朗兹看。

“这不怪我!”佛朗兹两手一摊,无辜的说:“谁让艾哈迈很少下雪呢。若是圣心城,可能就叫‘小雪’了!”

“有道理!这也是艾哈迈的风土人情吧!”兰斯故意笑了两声。与两位子爵相交有一段日子,已经可以开相互的玩笑了。

说笑间,车子渐渐把少女落下了一段距离。阿贝尔红著脸,一副腼腆相。兰斯不客气的把头探出车厢,向阿贝尔的心上人回望。

嗯……容色果然十分秀美,虽然不如精灵妹妹那般纤丽,也不及侯爵千金那般明艳,可是少女唇边一缕若人怜悯的哀愁,自带有一种的楚楚动人的气质。

“要车夫把车停下来吗?”佛朗兹问阿贝尔。

阿贝尔当然没理他。

做事雷厉风行,从不落人口舌的阿贝尔子爵,今天是栽到损友手里了。这位子爵原是个想不到的纯情人物!兰斯心中对阿贝尔多了几分亲近。

注意力再回到车厢外时,吃了一惊。就在刚刚那一瞬,从道旁小巷里冲出几个男人,把小雨拦住了。这些人衣著粗陋,身无长物,面貌穷凶极恶,俨然是出狱不久,打算拦街抢劫。

少女吃了一惊,扭头要走,个子最大的流氓一步跨了过去,扭住了少女的胳膊,把她强行拽到身前。少女脸上现出害怕的神情,身子不由自主的颤抖起来。提篮的盖布抖落在地上,被另一个流氓一脚踩住了。

“不好!有人抢劫!”兰斯叫道。

阿贝尔立刻挤到窗子旁向后张望,佛朗兹迟了一下,也凑过来。兰斯被挤得没地方,缩了缩脑袋,什么也看不到了,索性坐回车子里。听到阿贝尔骂了一声“该死”,他的右手狠狠抵在了车厢上,仿佛要推倒一面墙壁。过了几秒钟,佛朗兹收回了身子,坐了下来。

后面远远的传来人声。几个流氓在大声吆喝著什么,声音很乱,其间似乎也夹杂著少女的哭声,但听不清楚。

“看!”佛朗兹指著另一侧的窗子,表情冷漠。

顺著他的指引一看,路边正有两个委顿的艾哈迈宪兵站著。他们死抱著怀里的长矛,仿佛天气很冷,要借长矛取暖似的。

“他们怎么不管事!”兰斯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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