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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界之狂徒-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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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大陆上并存着无数的种族,以人族独大,最好的地域几乎都掌握在人族手中,其他还有兽人,精灵,野蛮人等等无数的智慧种族,甚至还有一些不知道是从何时流传下来的远古遗族。
    从人类文明兴起以来,修炼就一直是大陆的主调,追求极致是古往今来所有强者的目标所在。从最早的斗气,到后来的魔法,再到炼药师等等职业都相继兴起,除此之外,也还有不少其他的职业。
    最早的人类是很弱小的,一直生活在魔兽和其他种族的压迫之下,也正是因为修炼盛行,才渐渐的繁衍得越来越强,成为了西大陆的霸主。至于东大陆是什么样子,秦霄看过的书中几乎没有提及。那神秘的东大陆虽然都知道其存在,但是却没有多少人真正去过。
    雅月帝国这个古怪的国家虽然一直都存在,但是也并非拥有所有历史文献。它只包括这大陆西南一隅的历史,而且其中还有断层的地方。
    比如说秦霄见过的学院中最大的雕像,武神康郯,这个至强者人人都知道其存在。大约距今一百万年前就建立起了雅月学院,但是其后不久,这个至强者就神秘的消失了,包括他消失之后近几百年的历史资料,也是残缺的。
    许多大陆纪实中,对于那几百年间的历史也是模模糊糊的一笔带过,之前还存在的一些很有名的至强者似乎都在那段时间内消失了,没有再出现过。自那以后,西大陆好像就再也没有出现过至强者……

第四十三章 野蛮人奴隶
    怀揣着满满两瓶疗伤丹,秦霄的底气都足了不少。走在街上,脚上的步伐也很轻快,炼药师这个职业,换种想法,其实和印钞机都没有多大的差别。
    依靠丹药为自己的根基,秦霄相信要不了多长时间,自己应该不会太过落魄。学院在城东,要到城中心的商业区,也还要一段时间。
    隔着秦霄不远处的街道上,此刻却围着许多人,显然是有什么热闹的事。反正也不赶时间,秦霄干脆也凑进了人群,去看看是怎么回事。
    “妈的,这个该死的奴隶,竟然如此不服管教!”
    人群中,一个三大五粗的汉子挥舞着手中的厚重皮鞭,用力的抽打在匍匐在地的一道身躯上。一声声闷响随之传出,地上那道身影却连哼都没有哼一声。
    地上那道身影和普通人的外表有着很大的差距,虽然也是人形,但是皮肤却是如同树叶一般的翠绿色,头上的头发是如同枯草一般的黄色。肌肉盘根错节的身躯上全是纵横交错的鞭痕,伤口上溢出的血液竟然也是如同树木枝干之中的树汁一般的白色液体。四肢关节上都被一些镣铐所得死死的,挣扎不得。
    “野蛮人么?”看着那奇特的外表,秦霄心中一阵好奇的喃喃道。最近看了不少史书和一些纪实,秦霄认出了这种书中描述的智慧种族。
    野蛮人是生活在丛林中的一种智慧生命,这个种族和自然有很密切的关系,被很多人称为自然守护者。因为野蛮人对于破坏丛林和践踏自然的人有尖锐的矛盾,所以,一直以来,和人类的关系都不怎么样。无尽丛林的中围地段就有着野蛮人的存在,很多佣兵和冒险者都对这个种族深恶痛绝。在他们寻宝的路途上,这野蛮人就是其中的一大阻碍。
    “这种蛮横的野人,最好就是将他活活打死!”
    “不服管教,处处和我们人类为敌,简直是太可恶了!”
    “卑贱的生命,最好就是丢到角斗场中,让他们血染黄沙,对于他们,这才是最好的归宿吧,哈哈哈……”
    周围看热闹的人看着这个野蛮人被鞭笞,都是露出了阵阵笑意,嘲讽之声也是不绝于耳。从这些方面,也看得出来,经过那些传闻,普通人对于野蛮人都有很深的偏见。
    任由皮鞭在身上划拉出一条条长长的豁口,那野蛮人一只倔强的咬着嘴唇,一双碧绿的眸子带着愤怒的火焰看着正在奋力鞭打自己的汉子,谁都不会怀疑,要是他能挣脱束缚,肯定会和这汉子拼命。
    “赶快给老子爬起来赶路,不然的话,小心老子现在就把你打死!都是你们这群野兽,害得我们死了不少弟兄!”那三大五粗的汉子一脚狠狠踏在野蛮人的头上,咬牙切齿的说道。
    “不要让我有机会,不然我会杀了……你!”那野蛮人生硬的说道,虽然已经沦为了砧板上任人宰割的鱼肉,但是他仍然丝毫都不畏惧,有的只是那种不甘屈服的挣扎。
    失去了自由,沦为了奴隶,这个野蛮人悲惨的命运已经决定了。这个野蛮人额头上有一个殷红的奴隶契约印记,这些天看了一些书,所以秦霄也认了出来。看面前这个情况,都会被强制的定下奴隶契约,让后被卖给那些角斗场或者斗兽场,用生命去搏杀,靠廉价的血液去取悦那些有钱有势的人,成为他们生活中的一项娱乐节目。
    “杀了我?就凭你现在这样子?一会老子就把你卖到斗兽场,让你和那些该死的魔兽相互撕咬!”那汉子再次扬起了皮鞭,皮鞭上扬起了一道浅浅的黄色光芒,显然是用上了斗气。
    鞭子带着尖锐的破空之声抽下,野蛮人皮开肉绽也是转瞬之间的事,围观的无数人都是一阵大笑,这种也是他们想看到的。
    “啪!”
    一声脆响,一只修长的手掌牢牢的抓住了皮鞭,巨大的力道扯着皮鞭绷得笔直,兀自还在颤动不已。
    秦霄看着那野蛮人不屈的眼神,心中也是一阵长叹。这个倔强的野蛮人让秦霄生出了一丝恻隐。离乡背井失去自由,还要受尽虐待,这种遭遇,不可谓不凄惨。
    “小子,你干什么?”汉子见秦霄扯住了皮鞭,一脸阴沉的喝问道。
    “这位大哥,可不可以暂且住手,你这样再打下去,估计真要把他打死在这里了。”秦霄皱了皱眉,作为一个有众生平等思想的人,秦霄对于这种奴役的行为并不是很赞同。只要是生命,都有自由的权力。
    “他是我们捕获的,要怎么处置他,还轮不到你这毛都还没长齐的小子来管!”那汉子见秦霄一副寒酸的打扮,也完全不买账。
    “你是什么人?我野灵不需要你们这些虚伪的人类来帮助!”意想之中的沉重皮鞭没有落到身上,那野蛮人也抬起了头,见到秦霄这个不速之客,也一脸倔强的说道。
    “看见了吧?你为这些不懂感情的野兽不忍,他也未必会买你的账!”那汉子摇了摇头,也嘲笑道。
    “活下去,难道不是你心里正在想的事吗?”秦霄微微一低头,看着那野蛮人淡淡道。
    “你不是天地所生,你是你父母所生。你的命运,也不是生来就是奴隶,你应该有你自己的自由。对于这些,难道你不渴望吗?”
    秦霄淡淡的话语,让周围的围观者都陷入了一阵沉默,现在这个不起眼的年轻人口中的话语让他们都有点不理解。
    “那小子,你在那里胡言乱语说什么呢?他只是个野蛮人,多余的同情心,完全就是不必要的!”
    “他们的种族,和我们人类本来就有不共戴天之仇,收起你那泛滥的同情心,就算是好心,也要分清楚对象。”
    “快让开,这种卑微的生命,就让他淹没在这灰尘中吧!”
    短暂的沉默过后,周围的人都不遗余力的嘲笑起了这个多管闲事的小子。不过秦霄的神色变都没有变一下,只是定定的注视着那野蛮人的眼神。
    离乡背井,没有人比他这个穿越的人更明白其中的滋味。失去亲人朋友,秦霄也经历了不止一次。被强势压得抬不起头,也正是秦霄现在站在这个地方的根本原因。既然也同为有智慧的生物,秦霄相信,这个野蛮人也有这样细腻的感情。
    秦霄自问不是一个胸怀天下的人,在家乡的时候,独善其身都做不到。试问一个自己生活都过不好的人,还有多余的心情去关注其他事么?但是现在来到一个陌生的世界,虽然经历了很多苦痛,但是总算是能立足在这个世界上了,看到这个野蛮人的遭遇,秦霄不由自主升起了同病相怜的感觉,仅此而已。
    蹲坐在秦霄肩膀上的西西,此刻一双彷如会说话的眼睛也略带同情的盯着那名为野灵的野蛮人。野蛮人是丛林的儿子,他们尊爱丛林,就如同尊爱自己的母亲,他们一般不和魔兽为敌,很多魔兽看到他们,都会有亲切的感觉,就如同这只不入流的雪狐一般。
    和秦霄注视了良久,那野蛮人眼中的血红渐渐的回复到一片清澈,没有人不留恋自己的家乡和亲人,他也不例外。这个野蛮人还很年轻,不过也就是四十岁而已,对于有四五百年漫长生命的野蛮人来说,他不过只是刚刚成年而已。想到那片魂牵梦萦的丛林,这个倔强的野蛮人也低下了脑袋。
    看到这种变化,秦霄嘴角噙着一抹淡淡的笑意,没有人不想活下去,不管是这个野蛮人,还是他自己。
    “小子,你到底是让开还是不让开,若再继续胡闹,不要怪我不客气了!”那汉子骤然喝道,押运这个野蛮人本来就令人不快了,再遇上秦霄出来多管闲事,他那本来就不耐心的情绪也是被消耗殆尽。
    “这位大哥,刚才听你说,你是打算要把他卖掉是么?”秦霄抬起头,夷然不惧的和那汉子对视着,淡淡的问道。
    “是又如何?”那汉子一把扯回了皮鞭,一脸奇怪的看着秦霄。
    “不知道你准备要将他卖个什么价钱,如果合适的话,不如卖给我怎么样?”秦霄咧嘴一笑,轻声说道。
    “小子,再劝告你一次,不要在这里大发慈悲,野蛮人都是一些不服管教的野兽,就算你买回去,也驯服不了的。况且这个野蛮人的实力并不是你能够驾驭的,稍不注意,就会有危险的。”那汉子也不是什么穷凶极恶的人,只不过是因为这个野蛮人和他的部落,让自己的几个战友失去了生命。这个汉子把他拖来当作奴隶卖了,不过也是为了要安抚那几个弟兄的家人。如果不是这个原因,恐怕这个急性子的汉子早就下杀手将这野蛮人抹杀掉了。
    “无妨,多谢大哥关心了,这个嘛,我自有分寸。卖到哪里都是卖,也省得坏了你的心情,不如就卖给我吧。”秦霄点了点头,笑嘻嘻的说道。

第四十四章 放生
    看着秦霄坚持的眼神,再看了看那野蛮人变得莫名的表情,那汉子收起了皮鞭,叹了口气道:“既然这样……那就将他卖给你吧!”
    见那汉子答应下来,秦霄高兴的点了点头。周围的人都觉得这个小子是疯了,为了一时的冲动,花些不值得的钱完全不值得。野蛮人和兽人奴隶很少有人去购买,这两个种族的人都很蛮野,想要驯化几乎是不可能的。
    “野蛮人奴隶并非是特别受欢迎,也卖不出什么好的价钱。”那汉子再度叹了口气,缓缓道:“既然你执意要买,那就三百个金币吧,这个价格我回去也好和兄弟们交差。”
    这个价格,明眼人都知道,这个汉子没有乱说。但是,在启元西大陆,十个金币就足够让一个三口之家一个月衣食无忧了。三百个金币对于平常人来说,已经算是很大一笔钱了,还好,秦霄是个炼药师,而且是个高产的炼药师,这些钱,并算不了什么。
    “三百金币么?”秦霄摸了摸鼻子,淡淡的笑了笑:“既然大哥也是耿直汉子,那么,我给你五百个金币。”
    既然不差这点钱,秦霄也不是小气之人,爽快的从储物戒指里面取出了五百个金币。海老先生留给秦霄一千多的金币,瞬间就缩水了一半。不管怎么样,秦霄觉得值得,做件善事,并没有多少的概念。
    围观的众人一阵议论,没看出来这个穿着这么寒酸的年轻人竟然如此有魄力,三百个金币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要是他们知道了这个年轻人手上还有无数价值千金的疗伤丹,不知道会惊讶成什么样子。
    看着秦霄丝毫不做作的神色,那汉子也接过那几个装满了鼓鼓囊囊金币的袋子,看都没看,就放进了怀中。他也是见过市面的人,和秦霄的距离这么近,他自然是注意到了,这个穿着麻布长袍的年轻人,刚才是从手上那枚储物戒指中拿出来的金币。
    储物戒指是什么东西?那是身份的象征,能有这种东西的人,能是简单人物么?从怀里摸出了一块玉片和一把钥匙,汉子丢给了秦霄。
    “这是承载这野蛮人契约的玉符,还有他身上的锁链钥匙,你自己妥善保管。虽然你心地不错,但是你刚才也看到了,这个家伙并不见得会领你的情,不要一时大意被他伤了。”那汉子好心的提醒了一句,便是转身大步走了,头都没回。
    看了看手中的那契约玉片,莹白如玉的玉片中有一个殷红的印记,和野蛮人额头中心那古怪的契约符文一模一样,还在如同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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