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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世界。
天界后来的说法,基本是一致的。
这个说法是,此后兰汀仙子在自己的住所昏迷了整整百年,醒后的第二天,忽然入得天宫正殿,在天君面前跪下,自请剔去灵脉,下界寻找亲姊残魂,此生再不入天界半步。
天君念在百年前种种,允了她的请愿,同时令玉瑛仙主宣布,收她与已故仙子兰染为座下弟子,下界寻常灵物若是与她生怨,便莫怪仙主护短。
她是天上地下千百万年第一个要求剔除灵脉的仙子,因此也无人知晓没了灵脉后会是怎样的结果。她想过最坏的结局不过是死,那便是和姐姐在一处了,正是求之不得。而若是侥幸未死,纵使用上一生的时光,也一定要将姐姐完整的找回来。
剔去灵脉的瞬间她的眼泪忽然止不住的流了满面,那剧痛被她牢牢的记在心中,仿佛对姐姐的痛苦感同身受。最终她没有死,只是七成仙力尽废,与刚刚飞升上界的仙子无二,成仙以来的所有努力自此付诸流水。
还好,她想,比她预计的后果,要好了太多。
然而在她意料之外的,醒来的时候,竟看到史可卿站在她的身边。
他向着她伸出手,一抹浅浅的兰色光晕在掌中流转,像是倾尽一切努力来守护住的最后一点希望。
“魔界保存有天界禁用的咒法,被我查到一个,”他微微的笑了笑,兰汀忽然想到自姐姐死后这是第一次见到他的笑:“她的魂魄散尽时我将三魂七魄中的每一部分用咒术勉强保留住了些微的残片,不知汇聚到了哪里。只是你与她血脉相通,靠着这个咒术应该可以感应到去向。虽然只是碎片,可好歹能保她魂魄不消。若是你有足够的耐心和运气,千年万年的找下去,或许有一天真能把她拼回来,毕竟这种事并非没有先例。”他将手伸出去,兰色光晕轻柔的覆在她掌上:“接好了。”
兰汀只觉得,即使是飞升前夕渡过最后一道天雷劫难之时,她也没有将术法用至如此地步。
所有的仙术扩散到神识覆盖去四海八荒,通过这抹咒术留下的气泽小心翼翼的分辨着探寻着缩小范围,直到终于察觉那熟悉的一抹气息,牢牢牵住,再不放手。
不需要计划,不需要思考,不需要迟疑,身随意动间已离开天界不知经过多少路程,待得将那抹残魂收入仙障之内,抬头看时,是个有些眼熟的地方,却不同于百年前寸草不生毁去半数的模样,竟是漫山迭荼花开。
蝶途山。
她呆呆的看着这个地方,手中的魂魄残片涣散的没有半点形态。忽然想起百年前最后一次和史可卿的谈话,她盯着他的眼睛,问出那个其实在心中埋了数千年的问题:
“从此以后,我自当不负姐姐的要求,再不介入你们任何一方之中,若是你们能帮我些忙,相应的我也可以尽量提供帮助……只是你也莫忘了你应下的话,一生不会再与旁人相守。这个时间,应该漫长的足够称为是惩罚了。”
“无所谓,”他摇头轻道,“反正以我的身份,这个情字还是从此忘了的好,一次,就已经够痛……呵,那个家伙倒是没有说错,纵使是我这样的性子,失去之后,也不可能轻易忘掉。”
他?她听着史可卿的自言自语,忍了忍还是没忍住:“你们的魔君,究竟想要做什么?”
百年前的情景此时清晰的浮现在脑中,即使是无法靠近的远远看着,但那染满血肉残红的男子,却是她此生未见的妖异而勾魂的魅。
就像是开在尸山血海之间,经由血肉滋养后盛放的地狱彼岸花。
魔族帝君,夜箜。那样的一只魔,那时肆无忌惮的杀戮与疯狂,该是因为什么缘故?
她不由心下发寒,史可卿却懒洋洋道:“啊……或许是,失恋了?”
“……”囧。
她以为对方在开玩笑,却看着史可卿认真的表情,继续自言自语:
“或许,我没有他的那种执着,反而是件好事呢……”
她愣了愣,忽然想起姐姐死时那温柔依旧的神情,其中有痛与无奈,却始终缺了……一种叫做恨的东西。
或许,姐姐早已知道如今的结果。
或许,姐姐和这个叫史可卿的魔物能够相爱,正是因为两人的性格有着某种相似的契合。
所以,他们做出的选择,殊途同归。
一个即使深爱,也不会放弃最初选择的目的;
一个即使深爱,也不会改变曾经许下的诺言。
【“为了让兰染和兰汀永远永远在一起,实现最重要的愿望。”】
姐姐,你最重要的愿望,是……让我好好的活下去,是吗?
原来……如此。
……
“所以我做出了我的选择——留在这里,留在这个姐姐的魂魄喜欢的地方,把她找回来。”兰汀望着不远处的山峦之上岩石嶙峋突起却开满繁花的地方,因为数年前封印破解的震荡,已彻底成了一片空荡荡的裸岩,“这就是天界那段含糊不清的过往全部的内容,其实你已经猜的差不多了。迭墨,不,夜箜既然可以帮我,那么我替他瞒着也是各取所需……那么阿英,知道了这些之后,你打算怎么处置我?”
被她称作阿英的男子一袭雪色长衫,衣边泛着微微金芒。冰雪般的眉眼看她许久,忽然淡淡开口:“真是个傻瓜。”
她有些意外:“啊?”
他伸手摸了摸她的头发,依然是一张冰冷却耀眼的面容,语气却比平时软了几分:“你知道我的原身是曼珠沙华,且和玉瑛那女人同体共生,就没有想过,我们是怎么个‘同体共生’?”
“……没,没有。”
实际上,她不敢去想——因为某些不愿承认的小心思。
同体共生啊……简直就是天生一对。
“笨,”他的语气一如既往的直接且毫无新词,“曼珠沙华花叶同生,却性质相异永不相见。她那副妖妖佻佻的样子不是花还是什么?”这语气颇有些不动声色的鄙视味道,“她成了仙进了那繁规陈束的天界,你就以为我和她是一边儿的了?那种女人,谁会喜欢啊?”
“玉瑛仙主是天界仙子中最受欢迎的几位之一了……”对上对方骤然变凉的目光,她蓦地噤声,下意识道:“那你……你喜欢谁?”
“你。”
“……哦,是……啊?!!”
她下意识抬头看她,阳光落进眼睛里,那种在讲述过往时破罐子破摔的低落和悲伤在这一刻全部消散,终于又有了几分平日里那个没心没肺的丫头的样子。阿英愉快的想着,冰冷的面部线条也少有的柔化。将呆住的眼睛漂亮的小仙子拉进怀里抱好,满意的再次开口:“我是说,首先我是灵不是仙,最多因为那个女人勉强算个半仙,所以没有神魔不两立的观念;其次我喜欢你,所以这次我站在你的立场上;最后我和那个叫夜箜的家伙也勉强算得上是有交情,有些你不知道的事我却是知道的,现在不方便告诉你……总之这封印破除的事我也算得上帮凶,所以相信我吧,不用太担心你那个新认识的朋友——她叫什么?七淬仙子?也不用担心,我会对你怎么样。”
从没指望过对方会说这么长一段话的兰汀已经傻掉了,任由这个平日里冷的像冰怀抱却温暖的发烫的男子将自己亲昵的拥抱,十指交扣相缠。
“那么……兰汀,你现在可不可以说清楚,你喜欢我多久了?”
“……”
迭荼山分了昼夜,却没有四季。而夜晚的迭荼山,星光璀璨下花开并蒂生辉,总是分外的好看。
据阿英说,这是在夜箜的力量被封印之后,那只淬蝶消逝的瞬间,忽然便这么开了满山,生机勃勃的蔓延开去,遮盖了所有的血红与哀鸣。
而此时此刻,她一个人站在迭荼山那片唯一□的岩石上,手中护着那团比起万年前要清晰了许多的兰色魂团,喃喃自语:
“修仙之初,我们懵懵懂懂的开始起步,今日已经整整两万年……姐姐,我已经用了一万年的时光来寻找等待,那么到了如今同样消失了一万年的你,有没有后悔?”
她轻轻的对着空气发问,然后微笑。
“姐姐,按照你的性子……应该是不会后悔的吧。所以,兰汀也不悔。”
这是我们一同履行了几万年的约定,所以不论有多少可能性,我都会努力去达成。
我要将你找回来,希望有那么一天,我们能并肩坐在这迭荼山上,看满山迭荼花开,笑颜一如昔。
我一定会,继续问你那个问题。
你一定要再次回答我,好不好?
不过,这一次,我想换个答案。
“我们要努力生活在同一个世界,绝不放弃任何——让自己获得幸福的机会。”
(泗水卷·完)
作者有话要说:作为一个学生党,今天起两天一更到正文结束(大概一个月后),最后一卷番外部分更新不定时。
23
23、楔子 。。。
自漫长的梦境中醒来,久枉茫然的睁开眼,一时不知置身何地。
“醒了?”
低柔的男声贴着耳际徐徐响起,一袭长衣似火,三千青丝如瀑,精致极妍的素面,红瞳叠影成双,眼下泪痣浓如将凝未干的血。
“……”她迷糊的看他半晌,意识仍浸在梦中未曾脱出。然而空荡荡地脑海中斑驳境象早已零落,只依稀记得一幅雪袖云纹,一道春水融融般的语音。
“也算你有几分仙缘,我便助你一次,望你日后努力修习,早日得道飞升。”顿了一顿,“取个名字,就叫七淬罢。”
作者有话要说:作为一个学生党,这章起到结局2天一更。
24
24、(一)(二) 。。。
(一)
江南三月,草长莺飞,杜鹃啼血映山红,烟花十里扬州。
扬州崇府坐落在西大街,占据了北湖半面风光。正门朱色红漆加之白玉狮子凝固成无声的端然,内里尽是长廊阔柱、石径蜲蛇,幽深曲折在小桥流水人家的诗意之间。
七淬左手握着一只翡翠玲珑绣球,右手拿着半干的帕子,仔细的擦拭上面的灰尘。
这只翡翠绣球是目前三少爷最喜欢的摆设之一,若是一个不小心将它弄坏了,依着那位少爷的性子,怕是没有什么好的后果。
这样想着,手上的动作就更小心了些。
翡翠是上好的水种,沾了水后显得更加温润清透。其实这种玉质并不需要天天擦拭,只是少爷脾气太过放纵,喜欢什么也显得特别极端,因此特意叮嘱了下人必须日日拂拭不得染一点灰尘。
不过,依着主子那喜新厌旧的心思,估计她也擦不了几天——随时,都可能有一件新的玩意儿,另获恩宠。
“这金玉银具,本身作用不只如此,然而进了这富家大院,就免不了做了玩物,等待主人的怜惜或遗弃——其实啊,这和人一样,你看,老爷的那位二十三夫人才受了五天的宠爱罢?如今已成了旧人,眼看着第二十四位夫人就要入府了,还不知道能拴住老爷的心多久呢。”
她想起府中和自己一般的下人在闲嗑时谈及的话题,虽然说的冠冕堂皇,话语中却总免不了阴阳怪气亦或幸灾乐祸。
将擦好的翡翠绣球放回原处,七淬提着抹布便往外走。作为崇府三少爷屋中的扫洒丫鬟,她的容色并不引人注目,但这并非表示,她生的不好。
据说这世上的每一个生物,除了五官眉眼的区别之外,都有属于自身的存在感。比如气质、磁场、味道、目光等等,这些东西合在一处,才能真正表现出一个人的特点。
若是按照这个说法来看,七淬便属于那种存在感极低的人。
五官不精致更不深刻,而是朦胧清浅的描摹晕染。微双的眼,小巧的鼻与浅淡的唇,就如江南七月濛濛烟雨弥漫出的一幅雾水图,乍一看十分的不起眼,却是看得越久,便越入画。
崇府老爷年轻时多年无子,后来不得已在亲族中过继了一个文武上都初露锋芒的,便是现在的大少爷崇霄。不知是这位少爷果真身带福脉,又或是老爷沉寂多年的子息终得上天垂帘,五十岁上有妾室生下一对双胞子弟,即二少爷重晟、三少爷重佑。
也因此,本备受重视的崇霄地位一落千丈,若不是如今两位亲少爷一位略显平庸而另一纯位属纨绔,或许大少爷是要被彻底无视了。
崇霄比两个弟弟年长十二岁,如今已二十有九,身边却只有一位妻子,是他二十弱冠时由老爷亲自为其挑选的,也是位知书识礼的大家闺秀。曾亦娶过个妾室,却在生产时难产而亡,只留下一个庶子。而正妻身子不好,也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