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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士的炼金攻略-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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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白烟渐渐消失的时候,葛征用两根竹棍做成筷子,将那珠子夹出来,放进了另外一只木碗中。“嗤”又是一阵白烟……

如此一连八次,到了第八碗的时候,珠子表面的紫黑色终于退去,变成了清亮的玉黄色。葛征暗叹:好厉害的“毒衣”,足足用了八碗血浴才洗去。

这珠子在地球上应该被叫做“毒龙丹”,其实并非单指“毒龙”的内丹,而是指达到了毒龙这个级别的所有毒兽的内丹。敦克所说的那天晚上的情景,按照方士的说法,是有一头毒兽遭了天劫。只是除了炼金术之外他对这个世界的了解毕竟还是有限,到底是怎么回事也说不清楚了。

不过他推断,这内丹应该是那毒兽的魔核进一步凝练而来。不论是内丹还是魔核,都是能量在兽类体内的沉淀凝结。敦克说那魔兽的魔核已经被人取走,其实不是被人取走,只是变了个样子,他不认识罢了。

但凡毒兽的内丹,都是解毒圣品。但是在内丹之外,必定包裹着一层“毒衣”。这层毒衣十分致密,虽然剧毒,但是平时只能闻到恶臭,并不会发散毒性。要想得到纯净的内丹,必须用鸡血酒浸泡进行“血浴”。这血浴之后的血酒,却是剧毒!

毒衣越厚,需要血浴的次数也越多。葛征在葛门中也曾看过师傅葛远将一枚毒龙丹进行血浴,不过只用了四碗鸡血酒就洗得干净,师傅还很满意说,那颗毒龙丹算得上中品偏上了。这一颗毒龙丹足足用完了八碗鸡血酒,岂不是在上品中也算偏上了!

毒衣是毒兽用来保护自己内丹的最后一道屏障,毒衣越厚,也就说明毒兽越强大,它的内丹的解毒效果也就越好。

葛征把玩着那入手温润的毒龙丹,心中暗笑:这敦克也真是傻人有傻福,这样两件宝贝竟然被他一个人得了。想了想又觉得这么说不恰当,这岂不是在骂自己也是傻人。

来到这个世界,葛征还不曾炼丹,只是炼制一些炼金术的道具,说实话早已经有些手痒,正好得了这颗毒龙丹,材料大好,倒是可以大展拳脚一番。

君药虽好,可也要臣药相辅,这才是炼丹的君臣之道。葛征又有些发愁,自己手边并没有什么原料适合辅佐这毒龙丹哪。

他突然灵机一动:老实敦克说绝岭上都是宝,这话虽然是为了自夸他的商品,但是却也有一些道理。绝岭上人迹罕至,天材地宝得以保存。自己何不找到他,让他带路,去那些绝岭上寻找一番呢?

葛征打定了主意,带足了钱,锁了门上街去寻敦克。可是那酒吧旁边已经找不见人。敦克卖掉了东西,自然早点赶回去,找人给他说媳妇去了。

葛征正有些失望,旁边有人说道:“这位老爷,您是不是找敦克?我看您用一枚金币买下了他的那个废物,现在发现上当了罢?”葛征问道:“你知道他去哪里了?”“我们是一个村子的,自然知道。”那人说到这里,却不再说下去。葛征抛出一枚银币:“带我找到他,这枚银币就是你的。”

第一卷 方士的异界初体验

第九章 … 药草试验(上)

出了望山城南门,是一条灰土铺就的道路,道路一直向南伸入流苏山脉三百英里,沿途一共有三个村庄。这个方向是最危险的,因此村庄也是最少的。敦克所在的村庄是最边远的“罗兰村”。

葛征和向导回到村子里,向导引着他来到村子最北面的一颗大树下,一指树下的一座破木屋:“喏,那就是老实敦克的家。不过他现在肯定不在。”向导以为敦克骗了人家的钱肯定躲起来了。

敦克真是不在家,不过却是去村东头,找科琳大婶帮他说媳妇去了。

葛征来之前早已经准备好了一切,当即写过了向导,打开帐篷就在敦克房子旁边的草地上歇息下来。

天色已经不早了,敦克很快就回来了。他的心情不太好,尽管他拿出了一枚金币的聘礼,可是科琳大婶还是毫不留情地告诉他,恐怕整个罗兰村也没有哪家的女孩愿意嫁给他,谁让他只是个砍柴的。

垂头丧气的敦克回到了自己的小窝,情绪低落的他竟然没有发现葛征的帐篷。“敦克!”一声呼唤让他抬起头来:“贵族老爷!您怎么在这里?”敦克很意外。葛征摆手道:“我不是贵族,我来找你有些事情请你帮忙。”

敦克憨厚的挠了挠头:“在我们这里,有钱的人都是贵族。您说吧,有什么事情?”“我要考察你们村子周围的绝岭,需要一个向导。我决定支付给向导每天十枚银币的费用,怎么样,你愿意干吗?”

敦克正在为自己的贫穷发愁,望山市上的爆发显然不能让村子里的人正经的审视自己,可是如果跟随了一位“贵族老爷”,那么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因此敦克想也没有想,立即点头答应道:“我愿意!”

每天十枚银币,十天就是一枚金币,天哪,村长老爹也没有我老实敦克赚得多!

绝岭其实只是一种夸张的命名,但凡陡峭不易攀登的山峰都被称作绝岭。普通的村民爬不上去,能爬上去的冒险者觉得无利可图。绝岭其实并没有什么危险,只不过是没人愿意费力气攀登罢了。

葛征眼前的这一座绝岭,像一柄利剑一样插在群山之间。其他的山都有山谷山脊,高低起伏,或平缓或陡峭,唯有这一座,直上直下,除了一些岩石的裂缝之外,根本找不到落脚点。

赤黄色的岩石表面绝大部分裸露着,只有零星几点的地方长着一些细小叶子的绿色植物,一斑一块,好像得了皮肤病的人。

“贵族老爷,这是离村子最近的一座绝岭,不过算是比较难爬的一座,全村的人,除了我之外,还没有人上去过。上次卖给您的那些宝贝,就有一种是从这上面找到的。”葛征一听,大感兴趣:“是哪一件?”“那块黄色的石头。”葛征的热情顿时降到了零度以下。

既然有十枚银币雇来的向导,自然要物尽其用。他在绝岭下面等着,老实敦克腰上缠着绳索,手指抠在岩石缝中,只靠着强悍的手指,就能够悬挂起枯瘦的身体的重量,完全凭借着两只手臂的力量一点一点向上攀登。这场面如果放在地球上,足以让攀岩世界杯的冠军汗颜。

这道绝岭大约有三百英尺高,老实敦克好像一只猿猴一样灵活的在崖壁上攀爬着,葛征在下面等了大约一个小时,一根绳索从上面垂了下来。

顺着绳子爬上去,虽然也不轻松,但是总比像敦克那样爬上来要省力的多。葛征有些遗憾,如果自己能够达到“炼气”的级别,这三十丈高的悬崖,提起一口气就能一跃而上。从行气到炼气,是一个质变的过程。

这个世界的灵气密度比地球上要高出不少,葛征在地球上,从吐纳开始,食气、行气九九八十一个轮回,完成一个大周天,需要半个时辰,在这里却需要整整一个时辰。灵气的密度大,沉淀灵力所需的时间相应延长了很多。

行功的速度虽然变慢了,但是境界的提升却加快了。葛征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还处在第二等级的“坐忘”境界,在智慧女神斗篷下三年时间,就达到了内视的境界,现在距离“守窍”不过是一步之遥。要知道在地球上,他足足修炼了十几年的时间,才跨过“入静”的阶段到达坐忘的境界,现在不过四年时间,就能够达到在地球上十几年的时间的成就。

葛征现在的身手只有六级战士的水准,假以时日迈入“守窍”的境界,必能更进一步,成为七级战将。

绝岭上风光无限,峰顶倒也并不狭窄,足可以站下七八个人,敦克和葛征站在上面并不拥挤。只是除了几颗顽强的植物之外,这绝岭上并没有葛征所期待的珍稀药物。那几株植物,倒是根须峥嵘,颇有作为盆景的潜质。

“您看,这就是那种宝贝石头。”敦克有些死心眼,没察觉到葛征对那种黄铁矿根本不感兴趣,在一个石头缝里抠了抠,竟然又找到了一块黄铁矿!

葛征无语,算了吧,既然他都这么好心挖出来,就先带上吧。

一连几天,两人翻遍村子附近十几座绝岭。这个世界的植物和地球上大不相同,葛征胸中所学,在这里有一种一筹莫展的委屈感。倒是找到了几种智库中有记载的珍稀药物,不过那些药物都是要配合着祭祀的治疗魔法才能发挥效用。这个世界没有系统的医药学,药物不能独立使用,必须用治疗魔法激发其中的药效,否则就算是吃下去也没什么用处,还有可能因此中毒。

葛征看着手中的几味药材很是惋惜:这一棵好像老人胡须一般的药草名叫“落龙须”,配合着四级生命魔法“复原神辉”,能够令重伤垂死之人在练歌小时内生龙活虎。这棵金黄色的藤条名叫“再生蔓草”,配合着三级生命魔法“断臂重生”,能够让断肢者重新长出四肢。

第一卷 方士的异界初体验

第九章 … 药草试验(中)

每一种药材都对应着配合的魔法,与魔法等级对应,这些药草也被划分了等级。几乎每一种神教,都有一本药物和魔法对应的《生命图谱》,详细标明了各种药物和魔法的配合,以及药物的外型和味道等特征。

尽管很多药材难得,但是因为必须要配合魔法才能使用,这些药草的价格并不昂贵。

这个世界与地球是不同的,葛征很无奈,难道就这样眼睁睁的看着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的第一炉丹就这样胎死腹中?葛征大不甘心。

药物要用魔法才能诱发其中的药效,葛征深信着帕拉切尔苏斯的一句名言:只要魔法可以做到,炼金术就一定可以做到!

他突然灵机一动:生命魔法引动药草的药效,必定存在一定的机理,只要自己能够研究明白这个机理,设法达到诱发药效发挥作用的条件,那就不需要魔法也能引动药效。

罗兰村周围的绝岭已经寻遍,葛征找到了三十多种药草。二十多天的时间老实敦克可谓克尽职守,很出色的完成了向导的任务。结帐的时候葛征很痛快地给了他三枚金币,老实敦克连忙摆手:“不行不行,一共二十三天,两枚金币三十枚银币。让您这么破费,我已经很过意不去了,怎么还能多收您的钱。”

葛征心中一动,问他道:“敦克,我的商店需要一名售货员,你愿不愿意?”敦克激动不已,从罗兰村走进望山城、从一个打柴汉到售货员,这对敦克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成就,罗兰村这样偏远的小山村,从来没有出过什么大人物,村长老爹家的儿子在望山城里倒马桶,在村民看来都是一份体面的工作,何况炼金术商店的售货员。敦克猛然挺起了男人的腰板:从今以后罗兰村还有谁敢看不起俺!

他太高兴了以至于一时间竟然忘记回答。葛征还以为他在考虑,进一步说道:“我每个月给你三枚金币的薪水,如果你愿意,收拾好东西咱们这就回望山城。”

“愿意、非常愿意!”敦克的脑袋小鸡啄米,生怕葛征反悔:“我没什么好收拾的。”葛征看过他那破窝,连绵被都带着透明的窟窿,的确是没什么好收拾得。他一点头:“那好,咱们这就出发。”

葛征早就想雇一个售货员,他自己不能整天在店里看着,他要修炼、要炼金,说不定有时候还要像这次一样外出云游,一关门二十多天,可是数千金币的损失。有了敦克这样的老实人看店,葛征就可以放心去做其它的事情。

横穿过罗兰村,一路上敦克逢人便说,他要跟随贵族老爷进城了,月薪三枚金币。村民们以前从来不正眼看老实敦克,没想到这没出息的家伙,竟然有这样的好运,这可让不少村民嫉妒的发狂。

老实敦克这一辈子从来没有享受过这么多敬佩的目光的沐浴,甚至连村长老爹都带了他家的小女儿来给敦克送行。出了村子好远,敦克还一脸幸福的满足感。葛征在一旁,忍不住露出一个微笑。

“敦克,你就这么高兴?”

“当然高兴了,老爷您不知道,科琳大婶家的女儿,就是一直嫌弃我是个打柴的,不肯嫁给我。现在,我跟了老爷,还看不上她了呢!我要娶罗兰村最漂亮的女孩!”

葛征听了他的豪言壮语,好奇问道:“罗兰村最漂亮的女孩是谁?”“就是村长老爹的小小女儿。”葛征回忆了一下,刚才村长老爹也带人来送行,他身旁站着的就是他的小女儿,葛征记得那女孩有着一截蛇腰——不过这蛇,是蟒蛇。

入城的时候,葛征才知道自己上一次被人骗了,入城税不过一枚银币,自己上此竟然掏了一枚金币,整整一百倍!想想也是,像老实敦克这样的村民进城卖东西,收入两枚金币已经是极限了。如果入城税就要两枚金币,根本没人会来。

二十多天没有回来,葛门炼金术商店的旗杆依旧高高矗立,布幡依旧迎风飘扬。葛征打开门上的魔法锁,一旁的老汉斯伸出头来:“葛,你总算回来了,有个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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