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3C书库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兽武乾坤 作者:昨日清风-第308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呵呵!”林生笑道:“好,那我们就一起走!”其实便是没有皇权的事情,林生也要走了,他已经两年多没有见到风婷婷了,若不是之前喝醉,恐怕现在已经在路上了。

而商信要和林生一起走,是为了要解决和皇权之间的恩怨。不管皇权的目的为何,他们之间的债该清了。

第427章 山雨欲来

碧华的房间。

晓晓和若离都在这里,不过一天的时间,几人便熟悉了。尤其是晓晓在这里,想不熟悉也不行。晓晓每对碧华说一句话,前面都要加一句碧华妹妹,这丫头竟是叫上瘾了。

这么多年在小楼中,晓晓是最小的,对若离和明月,只有叫姐姐的份。晓晓一直都在想,这要是有个妹妹多好。

现在好不容易遇见碧华,晓晓当然不肯放过这个妹妹了,虽然碧华要比晓晓大上好几岁,但是谁让她变得这么年轻,就像一个孩子一样呢。

而在听了晓晓说,若离照顾了自己两年的时间之后,碧华心中对若离就只有感激,一个看不见的女孩子,能照顾好自己已经很不容易了,她是怎么照顾别人的?

用手摸着给自己洗澡、换衣服、按摩、剪指甲?这些是一个瞎子做的事情吗?

碧华早已知道商信和明月、若离之间的关系,但是她不知道若离是一个瞎子。商信从来也没有说过这一点。

刚刚知道若离看不见的时候,碧华为对方感到惋惜,一个美若天仙的瞎子,这世上还真是没有完美。

可是现在,碧华已经没有那种感觉了,若离脸上总是带着浓郁的幸福,她的笑让人心里都带着暖意。

若离自己都不在乎自己是一个瞎子,她活的很开心、很满足。

只要商信活着,心中还有她的位置,对若离来说就足够了。

她的心愿很简单,简单到单纯。

只是这世上没有几个人能够达成这样的心愿,越简单的愿望往往越难实现,尤其是关于爱情的心愿。若离是幸福的,她的愿望已不是愿望,而是事实。这尘世已没有几个人比若离更幸福。

商信和林生走进来的时候,三个女孩子笑得正浓。

不过当商信说出要和林生离开这里的时候,三个女孩子的笑容立时消失。

碧华已经喜欢上了这里,再也不想回青牛村了,而且她知道自己也不需要再回去了。商信不会让自己离开他的家人的。

虽然醒来后还没有和商信说过几句话,但是碧华看得出来,商信对自己和从前不一样了。自己已经成了他的家人,就像是若离。

她和若离都是普通人,自然得呆在安全的地方。

和明月不同,明月能够帮助商信,她永远也不会离开商信,无论是炼器城还是外面的世界,商信走到哪里,明月就跟到哪里。

这一点若离和碧华都不行。

碧华正想说让商信多留几天,若离却是突然说道:“商信,你要小心一点。”

“嗯,我会的。”

这就是若离,她从来不会强迫商信陪着自己,只要是商信的决定,她永远都会支持。

碧华要说出的话又咽了回去,她发现自己不应该阻止商信的,他有他要做的事情。

“哥哥,也带着我去好不好?”晓晓一把拉住商信的胳膊说道。她可不想呆在炼器城,在晓晓看来,这里比白玉城还不如,在白玉城,最起码还可以到山上去打魔兽,虽然现在打魔兽已经无法提升实力了,魔兽的魔核和魔晶都没有什么作用了,但是对晓晓来说,打魔兽本来也不是为了增加实力,而是一种乐趣,不然没有哪个人会向晓晓和柳莽一样,在合意境五层以后还结伴去打风狼,而且还两个群殴一头。

面对着晓晓满脸的渴望之色,商信却是摇了摇头,道:“晓晓,你要留在这里。虽然炼器城极为隐蔽,没有人知道这个地方,但是陈景然已经找到这里,也许会有别人无意中也来到这个地方。只有你留下来,我在外面才能够放心。”

“柳莽在这里就可以了啊,何况师父还在这儿呢。”听得商信不带自己,晓晓连忙分辨道。

晓晓口中的师父指的是魔神。

商信摇了摇头:“在给你传功之后,魔神现在只有合神境的实力,而柳莽连合神境也没有达到。现在这世上群魔乱舞,在罪恶深渊,你也看见过魔灵的实力有多强。别说魔灵,便是魔兵魔将他们也对付不了,因此晓晓你必须要留下来。”顿了顿,商信又道:“如果这里的人有什么意外,我们就都没有活着的意义了。”商信和晓晓是同一种人,他们都是为了身边的亲人而活着,若是这里的任何一个人出了意外,他们这一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

这也是晓晓这么多年来能够一直守着小楼的唯一原因。无论感到多么无聊,她都能坚持下去。

晓晓再没有争辩,而是点了点头,轻声但坚决的说道:“哥哥放心吧,只要晓晓在,每一个人都会很安全。”

商信笑了笑,转身出去,和其余人都道别后,便和林生向着凤舞城而去。陈景然也和他们一起走了,他还要回白玉城向白玉汇报。不过他却把三个妖妻留在了炼器城。她们三个吃了神之果,刚刚进化为妖,还没有自保的能力,因此便留在了袁青等人身边。

此时的商信和白玉都不知道,皇权的第一目标并不是凤舞城。而是清风寨。

他派出了守护王国最强的两支军队,斗兽宗和御兽宗。

白玉没有发现这两支队伍的行动。因为两宗的弟子并没有集结在一起,他们是分散着去清源镇的清风寨的,便是皇权都不知道他们具体到达的时间。

皇权把五十万的军队调到大青山脉,主要的原因确实是为了防止兽人王国,虽然他不认为兽人王国会派兵攻打守护王国。因为必须要兽王开口才能够发动战争,而自己国家阴月阴日阴时的少女都已经保护起来,兽人王国再也没有机会用少女的鲜血来唤醒修炼中的兽王,除非兽王自己出关才行。

而调这么多的军队,皇权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就是商信等人担心的,攻击凤舞国。只要把清风寨拿下,皇权会立刻下令扫平凤舞国。

之所以让斗兽宗和御兽宗先动手,是怕云子轩知道了凤舞国出事后,会有防备。毕竟只要稍微有一点头脑,就能想出皇权对付自己国家的城的原因。

云子轩也不知道自己即将经历一场劫难。此时,他正在陪着母亲和妻子吃饭。脸上还带着浓浓的笑意。

这个时候,商信和林生已经到了凤舞城。

斗兽宗和御兽宗的两位宗主也到了清源镇,不过他们的弟子还没有到达这里。他们先来一步,是要先解决了云子轩手下的两员大将。

一场战争正在酝酿成型。

山雨欲来。

第428章 张冲和老板娘

张冲加入清风寨有两年的时间,也是清风寨唯一达到合神境的高手。

他比云子轩的实力还强,在魔兽变异之后,云子轩的守护兽已经不能提升实力了,他的雪豹也属于食肉型的魔兽,在整个世界的魔气越来越重的情况下,雪豹也和其他的魔兽一样,实力的增长全在于魔王。现在还没有离开云子轩,只是因为有守护契约的限制。

云子轩现在只能靠自己修炼,因此他的实力提升的很慢,现在也不过是合意境五层的实力。

而张冲却是合神境。张冲来到这里帮助云子轩,是因为无为。

无为是张冲最好的朋友,当年白玉城一战之后,无为便让张冲加入了云子轩的队伍。道长就是道长,两年前他就想到了皇哲会报复,而且报复的第一对象一定是云子轩。毕竟,若是没有云子轩,白玉城一定守不住。

张冲来到清风寨还没有多久,便和云子轩成了朋友。云子轩的仗义、正直、血性都让张冲敬重,他甘心做云子轩的手下。

若说两年前是因为无为这个朋友的原因来到这里,那么现在张冲留下来就完全是因为云子轩。

此时,张冲正在喝酒,和他的手下林锋。

在清风寨,林锋是张冲最看好的人,有天赋、有义气、有担当。

张冲走到哪里都带着林锋,两个人也像兄弟。虽然林锋连合意境的强者也不是,但是张冲不在乎,张冲交朋友,从来也不以对方的实力为标准,不然他也不会留在清风寨了。

张冲今年四十三岁,这个年纪能够修炼到合神境,无疑拥有绝顶的天赋和十倍于常人的努力。

张冲长的很威武,两米的身高,满脸络腮胡子,看上去像一个莽人。但是熟悉他的人都知道张冲不是,他是一个心细如发的人。

张冲和林锋喝酒的酒馆没有名字,这是清源镇最小的一家酒馆。在方圆千里之内,都是云子轩的地盘,便是一个城主也没有云子轩的势力大。尤其在这边境的荒蛮之地,云子轩就是这里的王。

皇哲照顾不到这里,甚至连守护王国的法律在这片区域都不起作用。这个地方的居民甚至有很多人都没有听到过皇哲这个名字,但是没有人不知道云子轩,也没有人不知道云子轩手下的两位将军,张冲王楚。

只是绝没有人会想到,张冲会在这样的一个小酒馆里喝酒,虽然知道张冲名字的人很多,但是认识他的人却很少。

这个时候,无论谁想要找到张冲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便是云子轩都不知道张冲和林锋经常在这里喝酒。

在这样小的地方喝酒,并不是说张冲的为人太低调,而是因为这酒馆中的老板娘。

老板娘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寡妇,人很俏、嘴很巧,但是这些都不是张冲对老板娘动心的原因。真正让张冲动心的,是她的善,她的狠、她的信。

老板娘叫姗姗,张冲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正搀着一个老太太走进自己的酒馆。

那个老太太是一个路过的乞丐,她说她已经三天没有吃饭了,走了上百里的路,连一个馒头都没有人给过她。

姗姗请老太太吃了一顿很丰盛的大餐,又让老太太睡在自己的屋中,盖最暖和的被子。她自己则睡在酒馆的桌子上。

两张桌子拼起来,就可以睡下一个人。

只是第二天,姗姗做好早饭去叫老太太的时候,却发现老太太已经不见了,而姗姗攒了好几年的几个晶币也不见了。

姗姗摇摇头叹息一声,便回去自己吃饭去了。

这件事情除了张冲再没有第二个人知道。之所以张冲注意到这件事,是因为他看出来那老太太并不像是几天也没有吃过饭的样子。

张冲是一个细心的人。

第二次看见姗姗,她正在和别人打架。对方是清源镇的一个小混混。虽然云子轩是这里的王,但是也不会达到让他的管辖内连一个混混都没有的地步,毕竟他是一个山寨的寨主,不是一座城池的城主。这些事情也轮不到他来管。

和小混混打架的原因,是为了她的女儿。姗姗有一个女儿,叫玲玲。八岁,很可爱、很调皮。

虽然孩子很小,但是经常帮着妈妈在酒馆里忙活,从老太太偷走了姗姗所有的积蓄后,姗姗的生活就变得很拮据了,她已供不起女儿去住宿的书馆读书,因此就只能让女儿回到家中。

玲玲只是因为倒酒不小心,洒了一滴在小混混的衣服上,小混混便扇了玲玲一巴掌。

本来小混混是不应该这样的,他来这里喝酒,从来都不给钱,姗姗也不敢要。

玲玲很小,一巴掌便被扇倒在地。

看见女儿被打,姗姗疯了,这个时候她忘记了对方的身份,也忘了害怕,她举着酒坛去和对方拼命。

这一次张冲出手了,他若是再不出手,姗姗和玲玲母子俩都得被小混混打死。

第三次看见姗姗的时候,她正用好不容易积攒下来的三十个铜板买一味龙须草。

龙须草是一种草药,在附近的山上有时候就能采到。

姗姗是为了邻居来买药的,邻居生病,医生开的药方中有一味龙须草。邻居家很穷,姗姗认识的人都不富裕。他们家所有的钱拿出来买药也不够,还差一味龙须草。

姗姗正好有一味龙须草,是以前在山上采的,于是她便告诉邻居自己有这种药,便回家去找。可是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上一次那老太太不只偷走晶币,竟然连龙须草也给偷走了,这可谓是一个狠贼。

于是,姗姗便拿着所有的积蓄来买药了,姗姗是这么想的,自己已经答应邻居了,自然就要把药给对方送去,现在是冬天采不到药,她就只能买了。虽然她也有些舍不得自己辛辛苦苦攒下来的钱,但是答应别人的事情就要做到。

姗姗连想也没有想过,自己家里找不到了,完全可以对邻居说一声。这本来就不关她的事。

从这些事情上可以看出,姗姗有点儿傻,有点儿彪,有点儿糊涂。

可就这三次,却让张冲的心中有了姗姗的影子,再也放不下。

于是,他经常到这里喝酒,经常喝到深夜。

而姗姗从来也没有露出过厌烦之色,她也喜欢张冲来这里,张冲曾经救过她,帮她打架,喝酒从来也不会不给钱,更不会像别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