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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太?”黛兰妮在她面前晃了晃手,“请问这个怎么卖?”
“噢,噢那个二百钜。”女店主把价开得很高,哼,富人家的孩子不多宰点怎么行。
“这么贵,你得少点儿,一百七十钜我就买了。”黛兰妮砸吧着嘴,二百钜,比她猜的多了一半。
“我跟你说啊,市长家的小姐来我的店买东西,都懒得跟我这老婆子磨嘴皮子。你看着啊,东西做工很不错,而且世界上也没有第二条这样的吊坠了,它是唯一的!”
“太太,我怎么能跟市长家的小姐比呢。我只是个商人的女儿,爸妈管得紧,就一百七,卖不卖?”
“呃,一百九十钜,我不能再少了!”滑头的店主还还了一嘴。
黛兰妮没再说什么,她最后看了一眼这个吊坠,其实,“Λ”字是路辛名字中间的那个字母,也是诺奇雅顿语(胜利)的首字母,还是(爱)的读音。黛兰妮想把这个吊坠珍藏起来,作为纪念。可是既然已经分手,纪念还有什么意义?黛兰妮失望地摇了摇头,或许这么做看起来很可笑吧,我们真的结束了。她把吊坠叠了叠收好,可就在那一刹那,宝贵的坠饰从手中一滑,掉在地上,玫瑰红的字母摔成了两半,像一颗碎裂的心。女店主瞪大的了眼睛,大声嚷了起来。
“哎呀,你怎么这么不小心!”
“对不起,对不起,我赔。”黛兰妮懊恼至极,急急忙忙打开腰上的布包,却发现里面的财物都不见了!天哪,没有什么比这个更糟糕的了。她脑子里第一反应就是那个醉汉干的,对,一定是他!可现在到哪去找呢。完蛋了,这下赔不起了。黛兰妮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左右为难。
女店主偷偷朝布包里瞟了一眼,哼,原来这姑娘没钱,那可不能怪我不客气了。
“我说姑娘,你是不是赔不起呀?”
黛兰妮微微的点了点头,现在真不知怎么办才好。其实凭借她的魔法,逃出店是轻而易举,可是黛兰妮还不会那么做。
“哟,你手腕上的珠子挺不错啊,不如拿它来顶了吧!”女店主看着黛兰妮手上的珠串亮眼发直,那是一串红褐色无光泽的念珠,看不出是什么材质,但绝对不是一般的货色。商贩的眼光尖锐毒辣,一眼便能看出成色好坏。
“不,这个不行。太太,我的钱被窃贼偷走了,可不可以。。。。。。”
“不行,我可不是慈善家,按理说,你打坏了东西,就应该买下它。既然你没钱,当然要拿一件像样的东西来赔偿。”看来女店主不给黛兰妮任何商量的机会。
“我把剑给你行吗?它可是一件宝贝!”走投无路的黛兰妮取下背上的布包,拿出自己的剑。银色哑光的深结之刃表面像结了一层霜,剑柄首上还镶着五颗灿烂的黑曜石。她已经没有选择了,路辛交给自己的磐石念珠是万万不能给的。
女店主看上去仍然不太满意。“嘿,我这可是饰品店,你最好还是拿那串珠子作为赔偿。尽管你说你的剑很好,我这老婆子可看不出来,再说,我要它有什么用呢?”店主得理不饶人,一心想要她手腕上的念珠。“依我看,你一个姑娘家戴着一串念珠也不合适,那是僧侣们的东西。你那么漂亮,带着这东西会给人笑话的!”
笑话?不,我不要给人笑话!黛兰妮的自尊心让她动摇了。
从她的脸上,女店主看出了些端倪,她继续劝说,“我跟你讲啊,今年流行闪光的首饰,你不如把那个串黯淡无光的珠子赔给我,反正带着也不好看。听你口音,是德洛伦茨人吧?从图兰到那儿可远着呢,这样,我再另外付你一百钜,让你搭车回家,怎么样?”
黛兰妮想了又想,反正也不想再见到他了。‘你说过,只要戴着念珠就不会受到伤害,真是鬼话,我现在已经被你伤得体无完肤了!如果有一天,我不能活了,就让死神拥抱我吧。’她磨蹭地取下手腕上的珠链,领了一百钜,朝仿佛变长了的街道尽头走去。
在马车上颠簸了两三天后,黛兰妮回到了自己的家。在父母面前,黛兰妮极力掩饰自己的挫败感,隐瞒了很多事情,她装作若无其事,笑得特别勉强。可是蒂拉夫妇并不是看不出来,回忆起从前,他们也曾这么闹过。谁没有年轻过呢,只有经历一次次失败,受过一次次挫折才能找到厮守一生的人吧。
黛兰妮又来到自己那台旧钢琴前。虽然它比不上哈麦丹送给自己的那么好,可是它却陪伴自己十年了。十年前,父亲蒂拉将这台钢琴送给黛兰妮,当这个笨重的大家伙被四轮马车拉回家的时候,小黛兰妮第一眼就喜欢上了它。钢琴没有上漆,土黄色的木头被打磨得很光滑,一条条赭石色的木纹像浪漫的乐谱线印在琴上。她如痴如醉地学完了妈妈教她的所有曲子,还在导师的指点下,学习谱曲。黛兰妮从未想过要成为音乐家什么的,因为她同样出色的爱好还有很多,比如画画和跳舞。她会跳十来种舞,精通的大概七八种。相比之下钢琴仍然是她最喜欢的。
十年是一个多么漫长的过程,一个天真烂漫的洛丽塔长成了一个满心伤怀的愁女子,而自己十年来的快乐被一个认识才一年的男人抹得干干净净。她抚摸着了老旧的钢琴,有些微微开裂的遮尘板被擦得一尘不染,无须多问,这是妈妈擦的。因为没有任何一个仆人能比得上妈妈的细心——雕花缝隙中的灰尘都被擦去。原来自己也一直眷恋着父母的关爱,只是被一些虚伪的,浮在表面的东西掩盖了,比如所谓的爱情。
黛兰妮坐下来打开遮尘板,细长的手指轻轻的敲了几键,然后凭着头脑中的感觉开始弹了起来。此刻她终于能了解路维斯当时那种感觉。是什么点燃了路辛的仇火,让他毫不犹豫地冲向自己的杀父仇人?就是父母点滴的关爱,尽管它们很分散,细微,但已经潜藏进每一根神经。当有一天被触动的时候,它们会聚集在脑中,形成强烈而不可逆转的情绪。尽管血缘上兰彻夫妇并不是他的父母,但在路辛的心里,他们是。
少女突然发现,自己默默弹奏的曲子是那首《吻雪》。
“黛兰妮,你不能再想他了!”她对自己说,“换一首吧。”
她闭上眼睛,回忆着过去自己喜欢的曲子。对了,有一首从前特别喜欢的现在还清晰的记在脑子里。少女边弹边唱起来:
夏夜被雨浸淫
热气散去
你藏在我身后
屏息靠近
为什么不拒绝你
因为动心
别再回避我的
眼睛
冬霜夹着狐疑
冻结甜蜜
我躲在你身后
看你们抱紧
不想懦弱哭泣
回转过去
你的甜言蜜语
很多余
相恋的那时节
吻得太着急
爱过后
落魄伤心
一切都结束了
平静生活
就像风起花落
回忆被剥离
雨下得好安静
将我淋醒
靠近我
轻声耳语
阳光如果降临
不再想你
眺望天空
还会飘来晴云
曾经的自己很喜欢弹一些伤感的曲子,可那些虚构的,不切实际的情节真实的上演了。这是巧合吗,还是一场看似完美的恋情注定逃不过的劫难。年轻的姑娘又忍不住了:不知道现在的他现在怎么样了,是在和那个女人一起说笑,还是一个人品味悲伤。当他发现我不见了的时候,会着急吗?
第十章 反击
I
四月底的春天,战争的脚步伴随暖湿的气节一同临近。
傍晚,五万多摩夏大军又出现在歌罗堡外。他们的规模比去年更大——五万人排成弯曲的阵型,俯瞰下去,就像一张要把破碎的歌罗堡彻底嚼碎的大嘴。大地被染成一片令人恐惧的红黑,索鲁曼看着希玛,得意的神情仿佛胜券在握。
与他们对峙的是将近五万全副武装的共和国卫士,他们中有出身高贵的诺奇骑士,也有资历平庸的雅顿步兵,庄重的青黑优昙花旗在他们上空飞扬。还有一支良莠不齐,轻装披挂的奇怪部队,他们有些穿着简单的皮甲,有些光着膀子上阵。没错,那就是安德烈山王的匪众。毫无疑问,路维斯已经娶了安德烈的女儿,而山王也没有食言。
路维斯骑着强健的萨伊德傲视敌阵。落日的余晖从格丽丝特的红色岩山后照射过来,点点光斑落在盔帽的条纹上,闪得令人炫目。他的披风被吹得阵阵飘动,身后站着手执弯刀的安德烈、卡斯蒂亚将军和奈碧迩亲王。路维斯左手一抬,染得米黄的敇纳儿被僧侣们抬了出来。
“希玛,你觉得我们能够打败他们的新领袖吗?”
“你怎么这么不自信?先知命令我们只能胜利,不许失败!”
“那么,你会拼死到底吗?”
“哼,那当然,我们摩夏人从不向敌人屈服,我要挖出路维斯的眼珠!”与路维斯相比,希玛的恶毒从来就没有变过。
“那么,把这只箭射出去吧,让该死的帝国人瞧瞧。”索鲁曼拿着一根木头箭递给希玛。
“为什么要用木箭?”
“你是这个世界上唯一可以用它穿透钢盔的射手!”男人漫不经心的说。“对你来说,这很容易!”希玛笑了笑,拉开紧绷的怨灵弦。
木箭划过天际,瞬间命中了安德烈山王身后的一位高阶骑士,木箭穿透了他头部的防护,可怜的家伙从马背上摔了下去。路维斯不为所动,胯下的萨伊德不安地晃荡着,他高举冷惜,僧侣们敲响了圣鼓。
震天的战鼓响起,共和国的勇士们排成整齐的雁形阵向摩夏人的方阵发起进攻,振奋人心的呐喊在大地上回荡。萨伊德迈开长腿飞奔起来,路维斯单手执剑前冲在最先,他的身后是排成楔形阵的骑士团。索鲁曼随即下令弓箭手放箭,蝗群一样密集的箭雨下在帝国军方阵的上空。路维斯横着举起手里的武器,骑士和步兵们整齐地把盾牌举在身前,魔法师们施展起逆风,飞行中的箭矢遇到逆流,纷纷掉落在地。转眼,青黑军服的帝国士兵和红黑战袍的摩夏士兵挤在一起,拼杀异常激烈。
索鲁曼展现着他一如既往的勇敢,他骑着暴躁的战马穿行于乱军之间。沉重的战斧在他的手里左右挥舞,在整齐的共和国军方阵中开辟出一条血路。
路维斯和他的骑士们刚冲进战阵,就被一堆力大无穷的摩夏战士围住。摩夏人将手里的利斧砍向被围的路维斯,他灵活地跳起,下落之前将大剑横扫一圈。冷惜发出的剑气,锐不可当,喷泉一样的血花从敌人的脖颈上旋转的溅开,战士们整齐地倒下了。更多的战士们围了过来,但谁也不敢靠近,路维斯仿佛一只原野上找不到对手的狼。
其中一个摩夏将军大吼一声,所有的士兵群起而上,用长柄斧锁住了路维斯腰部。狂野的摩夏人力量惊人,路维斯被锁得无法动弹,斧头与他交叉的金属的腰带磨得咯咯响。路维斯用自己的臂力扳开一把斧头,但更多的又抵了过来,他将手里的圣剑插入地里,双手把架在身上的斧头抬了起来。
“啊!”路维斯咆哮了一声,他翻起一个跟头,一记沉重的践踏。敌人被圆形的冲击波震得四散飞去,筋骨断裂,地面上留下了一道道裂痕。他拔出武器,盯准一个施法中的巫医飞速闪去,来不及看清他的动作,巫医就被大剑刺穿,破裂的心脏还挂在冷惜的尖端。一名穿着黑色皮甲的猎人向路维斯拉开了弓,绿色的毒箭瞬间射出,在空气里留下一道腐味。路维斯侧身避开,毒箭射在一名战士身上,只见战士的后背瞬间糜烂,深色的皮肤上留下白白的一大片,扭动的蠕虫从他那触目惊心的伤口里滚落出来。战士无力支撑,缓缓倒下,他拔出匕首捅入了自己腹部,结束了痛苦的折磨。路维斯把那只肮脏的心脏甩在另一个战士的脸上,奔向自己的新目标。
路维斯冲到猎人跟前,项链透出一道明亮的光,手里的大剑啪啦啪啦地闪着蓝色的闪电。蓝光映在猎人发亮的黑色镶钉皮甲上十分炫丽,她把弓往背后一甩,拔出腰间的匕首。路维斯的武器速度非常快,锋利的剑尖在猎人的皮甲上留下一条条划痕,上身的毛领也被削下一块,但都未能刺入。猎人连续闪避了路维斯的连击,纵身跳起越过路维斯头顶,反握匕首,妄图攻击骑士的背后。路维斯转身双手握紧剑柄,剑尖闪烁的光泽仿佛等待着希玛下落。
“噢,不!”希玛痛苦得喊着,她意识到了自己的危险,慌张的抖动着手脚。冷惜的刃口发着阵阵寒光,任何轻微的碰撞都会皮开肉绽,更不用说被刺穿。
突然,希玛感觉被人撞了一下,确切的说是有人救了自己。她从沙地爬起来,原来是索鲁曼,他正在和路维斯激烈的拼命。希玛有些感激也有些担心,一咬牙,拔出背上弓箭,瞄准远处密集的人群,嗖的一声,六根流星般急速的奥术光箭扫倒了一大片。
索鲁曼觉得路维斯的剑法比上次交锋的时候出色许多,防御的动作更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