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是我身上的第二道伤疤。因为他,何欢!~
他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恨的唯一的一个人,只因他将我和白荀逼上了绝路。
我清晰地听见了骨骼和刀刃摩擦的声音。
那疼痛刺骨,我却闷住了,没法出声音。我不能让他们觉得我软弱。白荀保护了我千千万万次,就让我来保护他一次吧。哪怕是抵上我的生命,抵上我那三千年却还不成三尾的生命。
白荀瞪大了眼睛看向我,接住了我倒向他的身体。看着我满身的血迹,他竟是如此慌乱起来了。
“傻丫头,你怎么这么傻,你让我怎么放心啊!~”说着他手足无措地擦着我的血,想了想才封住了我的大穴。
其实他知道,这伤的位置未及要害,不会致命。可是仍旧如此慌了手脚。
我这才明白一个词“关心则乱。”
“哥,我从来没有夸过你,呵呵,你知道吗?你是最好看的人,这世上最好看的人。”我想这话我从未说过,若是再不说,以后怕是没有机会了。
白荀更加着急了,我还是第一次看到他心急如焚的模样。好想笑他,可是我连呼吸都在痛。虽然如此我不得不在白荀的搀扶下站起来。因为这场仗才刚刚开始。一切的事情因我而起,那么我必须去了结。
“傻丫头,以后别这样了,没什么比命更珍贵。要好好地活着!~”白荀对我说。
我点点头。
转过身去,我看到了一片废墟的青丘。
青丘从未如现在这么荒芜过,如今再没有生灵在这青丘了。当然除了我们。
既然山河扇伤不了他,白荀便也认了。
手中拈诀,大喊了一个“收”!~流沙滚石都随之回到了扇子中。好像时光倒流一般,一切又退了回去。这是我肩上的那把刀提醒着刚才一切真的是真实发生的。
我看着下方的魔族,喊着:“放过白荀,我跟你们走。不然我现在就死在这里,就算死也死在我青丘,半滴血你们也别想得到。”
说罢,我拔出了肩膀上的那把飞刀。
那飞刀细长,入骨岂止三寸,早就刺透了整个身体。
拔出刀的刹那,我再次倒吸了一口凉气。那疼痛,钻心。
随着那刀一起出来的还有我的血肉,穴位被冲开,血液再次洒向青丘。
原来的我那么任性,那么胆小,可眨眼的工夫却不得不坚强如斯了。原来有一种坚强是退无可退之后的,是为了保护而存在的,是不得不选择的。
第十三章 你若安好
更新时间2012…9…8 23:08:31 字数:2246
刀尖抵上喉咙的那一刻,让人觉得彻骨的寒。
白荀的心疼我都看在眼里,在他夺刀的前一秒,我一个转身,脚尖轻点云端,便弹跳出去了一段距离。看着白荀,我展露了一个我能做到的最美丽的笑容。如果魔兵不退,我便是死了也要让白荀记得。这辈子疼我的毕竟就他一个。
“走!~”我对着他大喊。
“快走啊!~”带着哭腔地,我有些歇斯底里了。
下面却传来了几下掌声,此时显得那么突兀。我扫下去,拍手的不是别人,正是何欢。若是这刀抵着的是他的脖颈,他是否还有这副闲情雅致呢?恨只恨自己能力不及。成王败寇,自古如此,也是罢了。
我自问虽然从未为祸妖界,可是也从未有过什么巨大贡献。而白荀不同,白荀从小到大都是我青丘的神一样的存在。他是我们的偶像。至少我活得这三千年中,抗洪水,清异端,平边域,定青丘,这都是他做的。
期间大大小小功绩卓著,曾未动一兵一卒却收腹了一城池。曾疾走蛮荒只为求得那年疫病的解药。曾经历经轰天雷,飞升成仙。
白荀的眼睛瞪得老大,我知道他也无法接受我这样做。可是我不后悔。“活下去!~哥”我对他喊。
“不错,不错,久闻这狐族痴情,想不到兄妹情深竟然到了这份儿上。要不是知道你们是兄妹,还当真以为是伉俪无悔呢!~”有一种人就是这样,仗着武艺高强,硬是将这些强加给别人,最可气的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对呀,这就是我们青丘儿女,像您这样的尊者这辈子是无法体会的。”我轻蔑地回了他一句,“放一条生路,要么我跟你走,放了白荀,要么我死,你什么都得不到。”
“哎呦,不错嘛,小姑娘,脾气还挺烈的,烈女啊!~”魔界中人之中有一位较为妖娆的男子说。我并不认识他,就连魔尊我也是方才才认识的,更何况是魔界的哪位不知名的阿猫阿狗的。这样的人,我也不屑于认识。
我把头又高昂了一分,刀尖又向脖子深抵了一分。有血从中渗出来。
那位不知名的阿猫阿狗又火上浇油地说了一句,“啧啧啧,瞧瞧,这么金贵的血啊,就这么浪费了,可惜可惜,着实是可惜的。”
我不知道他到底在想什么,可是我此时若是可以,恨不得将他大卸八块,将魔界的人大卸八块。
魔尊何欢冲他一乐,两人似乎都明白了对方的用意。原来那人只是用那种揶揄的口吻帮我让白荀脱身,这话竟是对魔尊说的。而魔尊也并没有怪罪他。可见此人的地位绝不一般。能与魔尊有这等交情,又敢如此那话去点他的也只有魔界的大护法——“染云”了。
此时还看不清染云的模样,只觉得这人便是那种亦正亦邪的。
魔尊何欢摆了摆手,“也罢,白荀,既然你这妹子都拿命威胁我了,你就走吧。这儿本来也没你什么事儿。”
“你要他多少血?”白荀沉默了一会儿,从牙缝里愤恨地挤出了这么几个字。
何欢摆弄着腰间的一个赤血玉佩,“不多,死不了。”
这句话一出,我和白荀同时松了口气。我对他点了点头,示意他放心。白荀皱着眉,听到了这几个字才同意我的想法。
“人何时能送回来?”白荀又问。
何欢抬了抬眼,看着他说:“呦,这当然是我何时好了,何时才可以。而且要看本尊心情。万一你那妹子不听话,我还得过来找你啊,哈~哈~哈~哈~哈……”
一连串的狂笑中,就连这种胁迫与要挟好像都是微不足道的小事儿一般。
若是我到魔界不听他的,他怕是还会要白荀的命。
“走吧,哥,我会想办法回来的。”我好不容易忍着痛说了这么多话,呼吸都开始抽搐了。可是白荀还是没有走的动静。再不走,都走不了了。于是我狠下心,一掌排云掌将他推出了很远很远。
白荀是眼睁睁地看着我和魔族走的。
何欢只是一挥手,所有的人便幻化为一缕紫烟,消失在了青丘之上。好像他们根本就未曾来到过。
再见了青丘,如果还能活着回来,我还想看到迎春花开。
白荀却始终停滞在空中,那个我用排云掌将他推出的地方。他呆滞地看着下面满是废墟的青丘,出了神。那眼神是如此的空洞,好像他并不是看的这个空间一般。看着看着,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的眼圈红了,眼中满是温润的泪水。泪水似乎无法抗拒引力一般,不舍地勾画着他脸颊的线条,直到他那尖尖的下巴,这才肯离开这个伤心的“孩子”。泪水是不是也会好奇,这么美的孩子,是谁忍心把他伤了?是谁让他哭了?
良久,白荀仰头,“啊!~”一声巨喊,垂直地从云上掉了下来,浑身的骨头都疼,可是心更疼。身体痛了,心就不痛了。可是他仍旧无法顺畅地呼吸。他翻过身,冲着阳光,闭上了眼睛。众生望得道,而他只望保护一个人。
万年修,他从未如此放纵过。如今便是一朝都释放了。那声音如此撕心裂肺,传遍了洪州大地,连远在蓬山的桓飞也听得清晰。
远在八千里之外的桓飞腰间缠着纱布,右手握书,左手拿着一碗浓汤,方才的那只精卫鸟正在旁边给他夹着菜。
听闻这一声撕心裂肺地喊,桓飞急了。那声音是白荀的,他太过于熟悉了。眨眼的工夫,他就冲到了门口,向狐岐山方向飞去。
那只精卫是他从魔族手中救出来的,一命之恩,一生相报,无以为报的时候,便只有以身相许。这怕是最古老的桥段了。那只精卫倒是执着,而桓飞却像是一块石头。桓飞赶不走她,那姑娘非要陪伴左右,否则就寻短见还他性命。桓飞也没有什么办法,值得依了她,本以为不理她,时间长,她自己就会走了。可是谁知,那姑娘执着得紧,每天端茶倒水,无微不至。即便这样,桓飞仍旧没理过她。这是这鸟类便是这样,一生只认定一个配偶,忠贞不移。她也明白,这只是她一厢情愿的笑话,可是只要她还有一丝希望,她就是要坚持的。她的名字叫蓉华。
PS:我有一个梦想,喜欢这本书的朋友都能收藏!~
晚安,好梦!~
第十四章 命运使然
更新时间2012…9…10 22:19:02 字数:2098
桓飞闻声急忙寻来,可他在来青丘的路上迷路了。
蓬山仙鸟的方向感一向都非常好,这是他唯一的一次失误。只因此时的青丘早已山河变色。昔日遍地青草,树碧莺黄,早闻啼声,晚蝉成双。可是此时的场景却满是颓败萧然,枯槁的树木树根倒翻在外,青丘活生生地裂开了一个巨大的口子,地上满是土石,更不用提附在地上的青草了。偌大的灵山上,了无生气。好像那些原本热闹的繁华,那些叫卖的摊子,那些存在过的生命都是幻化出来的,突然就凭空消失了一般。
桓飞绕了三次,飞遍了周边的群山才确定青丘的位置。
彼时,青丘一世繁华,今日竟是毁了。
颓败之中有一白衣男子血染半襟,眼神空洞地看着天空,没有表情,也不说话,没有泪,也没有笑。就像是个极美的布偶一般,了然没有生气。
桓飞寻到他的时候当真是心头一紧,眉头紧紧地皱了起来。伸手一触才知,白荀的骨头都断了,幸好呼吸还存在着,还平稳着。桓飞问话白荀也没有回答,这是第一次。只怕白荀这次是当真受了重创。
有那么一日,是想逃离,还是想放弃?
白荀自然是听得到桓飞的话的,可是他此时要说什么呢?他想问老天,想问命官,想问苍生,可是谁又能给他回答呢?那是他唯一的一个亲人。白荀的生命力从心开始一点点地冻结了……
神仙是有自愈术的,每日吸天地之灵气,参流风之雨露。白荀知道纵使他什么也不做身体也会好起来的。他此刻宁愿什么也不做。就这样痛着,也许他会好过一些。
这青丘本也是他亲手建立起来的一方天地,如今竟然毁在了他自己的手里。
桓飞寻遍了整座狐岐山,找遍了整个青丘,都不见白唯的影子。
“小唯,你在哪里?”桓飞对着那个巨大的裂口喊着。声音顺着峡谷传去,回荡起了N多个回声。
桓飞相信这就是一切的来由。
魔族来了青丘,带走了小唯,将这一片“乐土”彻底地变得只剩下“土”了。
当然,桓飞也顺理成章地以为白荀是一个英雄。在与敌人的拼死打斗中受了伤,并且受伤至此。所谓英雄惜英雄。在桓飞的心中,对白荀的崇敬顿时升级了。桓飞看着地上躺着一动不动的白荀,心中膜拜了一下。为今之计,只有将他带回蓬山了。
桓飞是属于那种一根筋的孩子,他心中暗自发誓一定要找到白唯。而他发过的誓言是必定要去执行的。
比如千岁那年,他说过要去地府,于是他成了活着从那回来的第一人。原因是差事没打过他,而他恰巧又算好了时间,正好在去黄泉的路上就练就了人形。
再比如,他决定去找白唯,虽然他也相信白唯被魔族抓走的结论,但是他还是宁愿去青丘的裂缝里寻找,只是山谷太深又太险,让他无法展翅飞下去。因此他只得用双手抵住青丘裂缝的两侧,手脚并用地下去寻找,或者攀爬上来,这是玩命的。只是那裂口是不见底的,究竟有多深,没有人看到过。
又比如,他决定爱白唯,决定守着她一辈子……
命运就是这样阴差阳错地,有很多事情可以计算,可以预料,而有很多事情,最终还是做不到。
时间的指针划过,我们无法错过。无法错过命运,无法错过那个人。
在白荀日夜饱受着痛苦在蓬山养伤的时候,在桓飞四处寻找白唯的时候,在蓉华爱着桓飞的时候,她认识了何欢。
白唯认识了何欢。
魔界中,拨开缭绕紫气,便是东升旭日。早晨,太阳从东方露出光芒,然后豁然地跃出了地面,照亮了一方天地。一切都像是刚刚开始的样子,这一天,白唯才睁开了眼睛。
妖界和魔界本就不是十分想通,再加上来到魔界的时候,白唯的身上就有重伤。在经过结界的时候,血气特别容易从伤口被挤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