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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美女战队-第1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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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府省省会,炎黄南部最繁华的城市,这里集中了惊人地财富,也是各大集团公司的总部所在地,其中就包括叶轩名下的震丰集团。同时,由于广府毗邻前英国殖民地地香江,而香江在影视歌方面极其昌盛,作为省会的楚庭受到影响,在电影、电视、音乐等商业艺术方面,在整个炎黄都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可以说,楚庭每年举行的大大小小的演唱会,比炎黄首都只多不少,拍摄的电影更是多不胜数。
  特殊的环境让很多明星,选择在楚庭展现自我风采。
  当然,绝大多数明星的目的都是为名为利,真正热爱这个行业,完全为了兴趣的几乎没有。
  至少在叶轩看来是这样,他就不相信了,那个什么宁雪就有多伟大,也只有死胖子才会那么痴迷。
  今夜的楚庭注定是疯狂的,对叶轩来说宁雪并无出奇之处,然而他的观点不能代表所有人。
  毫无疑问,宁雪创造了一个奇迹!
  两年前,炎黄歌坛没人听说过这个名字,就是这短短两年,她从无名小卒变成了当红巨星。她的名字不仅排在国内歌坛头号,更是冲出炎黄成为亚洲顶级天后,被冠以‘流行教主’头衔,蹙拥之多匪夷所思。
  这也是为什么说她的演唱会,一票难求的原因所在,哪怕门票价格比其他巨星高出一倍以上,依然有价无市。
  “不是吧?有必要那么夸张么?”
  超跑停在楚庭体育中心外面时,叶轩被眼前的人山人海吓了一跳,跟这种盛况相比,两周前的车赛现场就显得有些小儿科了。
  张小帅停好超跑之后,走过来满脸兴奋和得意:“看到没有?哈哈……我都说了,俺家宁雪是谁?”
  “你家宁雪?别叫的那么恶心行么?我才刚吃完饭!”叶轩没好气的说道,大家还真是刚从饭店吃完赶过来的。
  “懒得跟你说,看好了!”
  从口袋里取出一张门票,胖子往周围看了看,发现附近没有维持治安的警察,晃着门票叫道:“喂!我手上多了一张票,有没有想要的?前排一等票,原价2000大洋,起价3000拍卖喽!”
  呼啦……
  体育馆外早就围了成千上万,有钱买不到票的死忠,尽管他的声音不可能传到所有人耳中,附近小百十人还是听到了。
  就跟恶狼见了小白兔似的,那些人双眼发绿冲了过来,一沓沓百元大钞举过头顶。
  “3000,我要了,谁都别跟我抢!”
  “操!老子就抢了,你咬我啊?我出4000!”
  “老子就咬你!”
  最先出价的两个年轻人,已经嗷嗷大叫推搡起来,大有一言不合就要开打的架势,其他人出价并没有停止。
  5000!
  6000!
  7000!
  不过眨眼间的工夫,一张原价2000的门票,竟然被炒到恐怖地8500块,差点没瞎了叶轩的眼。
  这些人疯了么?
  不就是一场演唱会吗,不看又不会死,这个演唱会门票本来就贵,在原有基础上更是翻了四倍以上。唱歌听歌而已,顶多就是现场气氛热闹点,换成自己就算原价门票也不会买,直接去网上下载来听,一分钱不花。
  自从上次听胖子说过之后,他对这个宁雪也有些好奇,本来想去网上查查资料,可这段时间太忙根本没空。
  胖子手里那张票,搞得百十人纷乱不堪,可见宁雪的号召力有多强。
  一刻钟后,辰嫣和薛坤总算来了,另外还有震丰集团现任市场部总经理,兼董事长助理李升。
  这样一来,胖子手上那十张票只用掉七张,加上之前卖掉的一张依然多出两张。周小蕊为了找叶轩看演唱会,排了一整天买的两张票也剩一张,短短几分钟后,这三张票就以高价卖出去了。
  “看到没有?哈哈……”
  把手里的钞票甩的啪啪响,胖子得意的笑道:“三张票卖了两万五,我买十张票才花了两万,不仅咱们七个的票免了,还多赚五千块,这就是俺家宁雪的本事!”
  同样白赚了几千块的周小蕊却开心不起来,她本意是想跟叶轩单独看演唱会,现在不仅变成一群人看,人家的女朋友还来了。更重要的是,当后来又出现一个顶级美女之后,先前跟叶轩极其亲密,怎么看都像他女朋友的颜灵曦,竟然主动避嫌,变成后来那个美女挽着他的胳膊入场。
  大房?
  小妾?
  她知道颜灵曦的身份,身为江明首富的独生女,云灵商厦幕后老板的掌上明珠,竟然甘心屈居人下当小妾,自己算什么?
  凭自己跟颜灵曦差了半筹的容貌,以及完全没法比的家世,连给他当小三的资格都没有吧?
  没看到人家颜大小姐,都只能当个小三么?
  一行人凭票入场,因为张小帅买的票号连在一起,因此之前把其中一张票换给了周小蕊。她买的票不可能正好跟叶轩他们在一块,总不能让她一个人坐在陌生人群里,毕竟大家是一起过来的。
  不愧是一等票,座位跟舞台近在咫尺,只隔着最前面一排的贵宾席。
  离演唱会开始还剩十分钟,18000多个座位早已座无虚席,上座率高达100(百分号),这是宁雪号召力最直接的表现。
  “快开始了,天啊!就要亲眼看到宁雪了……”胖子激动的手脚都在打摆子,不停跟叶轩叨咕着。
  “你烦不烦啊?”
  叶轩都快被他烦死了,他对这个宁雪还真没什么印象,更谈不上追星族了,说到底还是因为他对音乐不爱好。上网、看电影、打街机等等,其实叶轩的兴趣还是挺广泛的,偏偏对音乐没什么感觉,时下当红明星是谁他不知道,正在流行的歌曲他也不清楚,今天过来一是好奇二是为了陪大家。
  见他很无所谓的态度,胖子又转过去找薛坤吐糟,幸好薛坤对音乐谈不上嗜好,至少不像叶轩那样完全没兴趣。
  随着现场气氛越来越热烈,演唱会进入开始倒计时,就连周小蕊的黯然也散去了,几个女生很激动的挥舞着手里的荧光棒。
  蓬!
  超过一千平米的舞台,四周突然喷发出五颜六色的焰火。
  下一刻,所有舞台灯光大开,把整个舞台照耀的如同白昼,探照灯般的光芒,全部聚焦在舞台中央。
  轻柔的音乐响起,舞台中央那个高出一米,如同金属打造的小圆台台面打开,类似托盘的器械缓缓升起。现场被欢呼声淹没了,18000多人竟然有超过七成,激动万分的从座位上站起来。
  穿着一身淡绿色长裙的女孩,微笑着向大家招手。
  她的妆容并不浓,只是略施粉黛,一双眼睛很大,透着说不出的灵动,薄薄的嘴唇呈粉红色。那不是唇膏的颜色,这一点叶轩可以肯定,正如她那吹弹可破的肌肤,绝非化妆品涂抹出来的。
  跟那身淡绿长裙搭配的是,她戴在头上的装饰,不是常见的珠宝,也不是很多女歌星在演唱会上,拿来假扮公主的王冠。
  赫然,竟是最普通的,用柳条编织的柳条帽,上面夹杂着几多颜色各异,只有指甲大的小野花。
  灵动而纯净的双眼……
  淡绿色的衣裙……
  充满自然气息的柳条帽……
  她宛若来自自然界的精灵,宛若自然女神的使者,宛若那一株翠柳、一朵茉莉、一簇幽兰。
  “好漂亮好有气质的女孩,真人比海报和照片上漂亮太多了!”
  纵然辰嫣都发出由衷的赞叹,从她眼神里分明看到惊艳的神采,能让她这种级别的美女惊艳,可以想象对方达到了什么级别。同样,颜灵曦也瞪大了眼睛,甚至带着不可置信的神色。
  漂亮吗?
  是的,事实上无论辰嫣还是颜灵曦,乃至周小蕊都是顶级美女,要说美女大街上多了去了。
  毫无疑问,宁雪也是美女,可是现在这个世界,吃得好喝得好保养好,美女早就不是稀有动物了。要想在满大街N多美女中脱颖而出,成为美女中的极品,在天生的美貌之外就有了更多的标准。
  所谓人靠衣装佛靠金装,穿衣打扮是很重要的一部分,没看到两个月前后的周小蕊变化有多大吗?
  然而,衣着打扮只是外在,真正能让一个美女加高分的,还在于气质。
  辰嫣生于官宦之家,自立自强,秀外慧中,聪明干练,这是属于她的气质。
  颜灵曦则生于富贵之家,一身贵气,落落大方,风华绝代,这同样是气质。
  这也是为什么同为美女,周小蕊相貌上并不比她们俩差多少,但给人感觉却差了很多的原因,因为她没有那种特殊的气质。
  
第186章 极度诡异
  
  宁雪呢?
  气质也有高低之分,辰嫣和颜灵曦的气质源自环境,是由于家世而逐渐形成的,终归落入了俗套。
  然而,宁雪的气质却是空灵。
  没错!
  所谓超凡脱俗,所谓仙子下凡,所谓不食人间烟火,所谓只可远观不可亵玩,指的就是这种气质。
  她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就能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她举手投足,都让人觉得浑若天成。
  这种气质仿佛不属于人间,正如她那纯净到,不含丝毫杂质的双眸。
  “难怪……”叶轩苦笑着摇头。
  “什么?”旁边的辰嫣回过神来,疑惑的问道。
  “就算她不是歌星,单凭这种气质,在任何地方都能成为焦点,难怪她的演唱会这么火爆。”
  “是啊,她不属于人间。”
  辰嫣的语气竟然没有这种情况下,女人该有的羡慕嫉妒恨,反而充满了赞叹和欣赏,舞台上的那个女孩,就是那种让人无法嫉妒的存在。
  潮水般的欢呼声惊天动地,大量由荧光字体书写的标牌高高举起,数不清的声音在呐喊。
  舞台上的女孩,露出一抹让人如沐春风的微笑,那笑容能让整个春天失去色彩。
  “谢谢大家的到来,谢谢大家的喜爱。”
  她的声音能让焦躁消失,让人如闻天籁:“这是我第一次来楚庭,这场演唱会筹备的非常仓促,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莫名其妙就想着来南方,心情那么的迫切和强烈,仿佛有个声音在召唤我。”
  够煽情!
  叶轩撇了撇嘴,神思从赞叹中清醒过来,心想:不管怎么样,她依然是个被商业包装的艺人,说得这么煽情不就是为了赚钱么?
  “大家的热情超乎我的想象,为了答谢大家的厚爱,就用这一曲《细雨》传递我心中的感激吧。”
  “宁雪,我爱你!”
  “宁雪,我爱你!”
  粉丝们的疯狂呐喊声中,宁雪的声音响起,也就是在她唱出第一个字时,所有粉丝竟然同时停止了呐喊。
  在那细雨纷飞的季节……
  微风轻拂着柳叶……
  你牵着我的手……
  走过一个个寒冷的冬夜……
  看那绿草幽幽……
  看那春花秋月……
  看尽人间的繁华与忧愁……
  最后的留恋,依然是那细雨中的柳叶……
  没有重金属的动感,没有交响乐的磅礴,更没有绝大多数流行音乐激烈地爱恨,这是一首轻柔到极点的歌,描述着最单纯快乐的时光,书写着青春年少的懵懂爱情,让人仿佛看到了,穿着校服坐在柳树下呢喃的情侣。
  那是最纯净最无暇的爱情,在那同样纯净如天籁的声音演绎下,把观众带往记忆中的青葱岁月。
  音乐没有国界。
  哪怕是听不懂的语言,通过音乐也能感受到内涵,也只有这样能传递感情的歌,才能被称之为音乐。
  可以说,来到这里的几乎都是爱歌之人,都是宁雪的铁杆粉丝,要不然谁愿意花上千大洋?
  不过总有人例外,世上总会有些煮鹤焚琴的王八蛋,完全为了陪大家过来的叶轩,毫无疑问就是这种人。
  他才不管你什么音乐,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哪怕天籁之音又如何?
  “嗯……还不错,确实比有的歌星唱得好。”他无所谓的说道。
  “什么?!”
  张小帅勃然大怒,瞪大了眼睛盯着他:“这只叫还不错?你是不是耳朵有问题,还是脑袋有问题?”
  叶轩翻了个大大的白眼,哼道:“我不喜欢听歌,再好听的歌我都觉得就那回事,不行啊?”
  接下来,就连薛坤都沉醉于歌曲中,只有叶轩闲的蛋疼,他对音乐不感兴趣,这跟谁演唱和歌曲质量没关系。
  把早就准备好的耳塞,塞进耳朵里,他竟然靠在椅子上睡起觉来。
  歌迷们很认真的倾听着,为了不打扰到宁雪演唱,除了刚开始的欢呼,后来没有人再制造噪音。同样,宁雪的风格是那种以情动人,属于浪漫抒情的轻音乐,更加给叶轩制造了安静地睡眠环境。
  真正像张小帅那么铁杆的歌迷,相对来说还是很少的,况且他睡觉也没碍谁的事,因此虽然前排有不少歌迷看来,也就是心里不爽却没人说什么,人家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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