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3C书库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暗影法师-第2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对不起,公子。”歌奇娜拉慢慢爬出来,跪在地上。用悲哀的眼神望着星夜,但并没有流出眼泪。因为她知道自己的眼泪只会增加星夜的杀戮欲望。

“算了,其实我也挺喜欢你的,谁叫你喜欢我呀!逃亡就逃亡吧。”星夜深深地叹了一口气,然后用脚很温柔地揉弄着歌奇娜拉的身体。而歌奇娜拉则躺在地上一边微微地抖动着身子,一边用最美丽的声音来满足星夜。

过了一回儿,待星夜终于平服下来后,歌奇娜拉扭在星夜身边娇柔地问道:“刚才那个小弟弟好可爱哦!是谁来的?”

不说诺雅的样子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就歌奇娜拉本身就被诺雅洗过脑,当然不会记得诺雅了,但对‘血’的感觉非常敏感的她还是很轻易就判断出诺雅的性别。

星夜想了想,立即明白了‘小弟弟’是指谁。

“小弟弟吗?嗯!还好,我还以为这里的治疗师那么厉害居然对我的魅惑术完全免疫呢!这叫我以后怎样混啊!我就说嘛!我刚才还没开口,区区一个女人怎么可能主动向我提出分手呢?”星夜对诺雅的事倒没有什么在意,反正就消磨了一点时间而已嘛!诺雅在他心目中还比不上一杯上好的美酒呢!

******

回到房里,我立即锁上了门,这个只是一个很自然的动作而已,当然我可还没白痴到认为区区一扇木门可以阻挡得了什么。

“我肯定那是只恶魔,根据刚才的情况,也许是只恶魔信使。”菲利斯。

“是的。”我同意。

粉红色的发丝和赤红色的翼膜……难道是歌奇娜拉?

为了不让星夜注意,所以我只是用了较弱的魔力穿透他的身体进行扫描。可惜看不到女恶魔的脸,刚好被星夜那副贱骨头挡住了。

真是的!

不过透过骨缝的间隙,我还是能清楚地看到那只女恶魔的一部分容貌。虽然我不善于分析容貌,但从自己的记忆里找出某个被遗忘了的影象还是能轻易办得到的。

怎么说我也是我自己的思维系统的管理员嘛!

透过菲利斯为我提供的其中一个外围组件——容貌解析系统,发现两者的容貌吻合。虽然还存在一些无法进行确定的因素,但我心信那只恶魔就是歌奇娜拉。

这么说,星夜果然跟我一样是访问者,而且还是恶魔阵容的!恶魔族跟我们亡灵族可是非友好邻居呢!对了!难道他就是司卡罗洛亚伯爵所说的那名黑暗贵族?

接着,我试着在我的记忆中调出一段早已被遗忘了的经历,果然,在通过命运之门的隧道里,我见过他,我用排除法清点着记忆中的人数,发现了星夜竟然是第一个进入命运之门的人。

看来是一个来历不简单的人物呢!

不过既然我的身份还只是局限于访问者,跟星夜的交集大概也只是同时身处于法雅而已。这么说来,他跟我不就是个刚好碰到的陌生人吗?

那……他的事应该跟我无关吧!反正我们马上就要分开了。

“你不怕他来杀人灭口吗?”菲利斯。

“我是一个治疗师,他是一只恶魔,而这里是人类的城市。他能怎么样?如果他想杀我的话,我倒想看看他被钉在十字架上烧死的样子呢!”我说。

但说起来,虽然我曾让歌奇娜拉忘记我对她做过的事,但单凭催眠术是不可能把她的记忆完全消去的。无论是从逻辑上让记忆内容丢失也好,还是从物理上让记忆体坏死也罢。只要是曾经存在过的东西就一定有方法可以还原,除非那段记忆根本没有存在过,否则的话,分别就只在于还原的难度和复杂程度的不同罢了。当然,要是把对方需要保留的记忆读取出来,换个脑袋再放回去那就另当别论了。

恶魔吗?

我想,在歌奇娜拉‘家里’一定有些精神控制方面比我厉害的家伙吧?不知道她的记忆恢复了没有呢?即使现在没有,将来也可能会恢复的。不过跟她第一次相遇时的我跟现在的我无论是容貌和性格都是天渊之别,我想就算她记起来对我的影响都应该不大的吧?

不过还好,他们是恶魔,即使我的身份被他们知道了对我的影响也不会太大,因为恶魔说的话一向非常不可靠,而我要证明他们是恶魔比起他们要证明我这个血肉之躯是亡灵简单多了。

但是,星夜为什么要来法雅呢?

第六节 洗劫国库(上)

算了,我才不要在这种无谓人身上浪费时间呢!

到了第二天早上,我发现星夜早已经人间蒸发了。当然我也没有笨到还留在原来的地方住啦!我不怕星夜光明正大地找我晦气,就是怕他给我来阴的。虽然我对星夜挺有好感的,但怎样说,我们也是身处于敌对势力中的两人,即使现在不是敌人也难保将来不是,所以防人之心不可无。

尽管老板非常不解,为什么我们一次交了一个月的房租,可是却住了不到一天,但他不解归他不解,嘴巴是很硬的,而钱……也是绝不会退的。当然,我也没有非要从老板的口袋里掏钱的打算,反正我的钱还怕有用光的一天吗?

不过一想起星夜的裸体要价十万,我就觉得自己其实也不过是个比较富裕的穷光蛋罢了。

呜呜……超级无敌可怜的我啊!

早上,我离开了那所残破的旅馆开始寻找新的居住地点了。

嗯!住在哪里好呢!最好是一个食物丰裕的地方。例如……食街的附近就不错了。

呜……一想起食,我就想流口水了。好饿哦!可是,各位抱歉啦!我是不会让你们看到我流口水的,至少暂时不会。当街流口水,我以后还用见人的么?

嗯!去吃羊肉串当早餐好了,真奢侈呢!羊肉串对于我来说就是奢侈了……真失败啊!

好!等我打劫完国库后一定要试试用红酒来洗澡,让那些酿酒师们捉狂去!

我一边吃着我美味的烤羊肉,一边做着我的春秋大梦。

其实啊!只要有羊肉串陪在我身边,我就已经觉得自己很幸福了,看来我还真是只适合当个没有品味的暴发户呢!

暴发户就暴发户吧!反正时间还多着,所以我决定到处看看,好好满足一下自己的购买欲,但我很快就发现身为一名治疗师的我,衣服是不用换的了,武器不说,防具也不用想了。那买什么好呢?

在首都最繁华的街道中走着,两旁到处都是琳琅满目的饰物商品。

不久,我发现在不远处的人群中有一个猎人般的目光长时间投射到我身上。透过玻璃厨窗的微弱反光,我多少对她有了几分了解。

她是一名红发少女,看起来只有15岁。但按菲利斯的说法,她应该是一名精灵与人类的混血儿,年龄大概2224岁。既然涉及到3阶精神领域的物种,我当然不敢轻视了。

半精灵应该不属于精灵族的吧?难道是雇佣兵?

但我又没得罪什么人,怎么说半精灵也不可以被恶魔收买的吧?

监听吗?四周非常嘈杂,但不管我怎么过滤都得不到对我有价值的信息,怎么说对方也是3阶精神领域的物种啊!不进行入侵根本得不到有用的信息。

但我不清楚她的底势啊!

虽然我能发现自己被人监视着,但是身为治疗师的自己能怎样呢?难道在大庭广众之下给对方一刀吗?所以我依然保持原有的神态在欣赏店里的饰物。

“看不出她在隐藏杀气,也无法确定她是否隐藏了自己的力量。但是,如果她可以把自己的力量隐藏到这种程度,应该不会被我们发现才对啊!看来只是个普通的女孩而已,用‘窥视’进入她的内心好吗?”我问菲利斯。

“她也有可能是故意暴露自己让你主动攻击的。如果她也属于4阶精神领域的话,她肯定会对自己的思维系统设防的。但如果只是这样还好,如果她不设防反而故意诱导你去入侵她,而你所入侵的却是她布下的陷阱,那么她对你进行反入侵。而且要是敌人跟我有相当运算能力的话,她很可能设了多重陷阱。”菲利斯。

“多重?”我问。

“就是陷阱中的陷阱,当你以为自己识破了一个陷阱时其实已经掉进了另一个陷阱中。而且你永远不知道你是否已经破解了所有陷阱,因为你不了解对方的系统结构。可能你以为自己已经成功,并且正在修改对方的内部资料时,对方正在以另一个系统的名义默默监视着陷阱系统中的你。”菲利斯。

“可是随便找个人,是4阶物种的几率是很低的啊!”我说。

“是的,前提是你随便找个人。问题是,现在是别人先找到你的,而你才刚来到这个世界,应该没有人会有理由去找你才对啊!但如果对方是针对我而来的话,结果只有一个。”菲利斯。

“你不是说你已经被封了两万年了吗?”我问。

“是的,但一般情况下,精神体是不灭的。我并不知道我以前的敌人到底会不会改了名字继续当新世界的神,又或者暗中操纵着这个世界。我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已经知道我回来了。”菲利斯。

“既然是这样就采取被动吧!等她先动手好了。”我对菲利斯说着便走进了其中一间店里。

“客人,需要什么呢?我们这里的货色都是最新款的。”店员问。

我虽然知道这些东西除了好看还是好看,但是听到店员说是最新款的,当场失去了好感。因为绝大多数的魔法师都认为魔法饰物越久以前的越有价值。理由是法雅现在的魔法文明远远比不上从前。古代的魔法饰物大多数都是炼金术士制成的,而现在连找个炼金术士出来都不太可能。大家能有信心吗?

“先生,请问有不是最新款的吗?”我问。

“不知道你可以出的价钱上限是多少?”本来低着头的店员用眼角的余光瞟了我一眼。

“那要看过货物才知道了。”虽然我表面上还保持着镇定,但我已经从店员的语气里知道现在的自己是无法买得起的,不过见识一下总行的吧?

“这几件是从沙漠之都——莫里西西尼运来的上等货色。”店员打开一个外表华丽的红色盒子,里面放了几件看起来连店面的新款货物都比不上的魔法饰物。

一向很注重自己的所有物外表的我,看到不是自己最喜欢的银色就已经失去兴趣了,但我还是不忘问价钱,反正问了又不会少一块肉的。

“这条项链多少钱?”我指着一条用黄金做成的项链,链坠部分是一块象征眼睛的金块,不过好像不是纯金制成的。看不出有魔力,但它的样式还是挺合我心意的,而且我觉得它有一份不是由于魔力而产生的冰冷感觉。

店员看了看我,像是在评估着我能付多少钱。由于大多数的治疗师都确实很有钱,而从治疗师的衣着上又不可能确定对方有没有钱。最后店员还是开口了:“这条项链听说是盗墓者从古代遗迹找到的,单这条项链本身的含金量就需要3枚金币了,加上是古代的产物,看在你是治疗师的份上就算你8枚金币吧!这次可是半送半卖的了。”

“含金量只值2。2枚金币而已。”菲利斯。

“我用3枚金币跟你买这条看不出是魔法项链的魔法项链吧。”我其实并不是很想买,但想到可以自己给它附加一点魔法,而自己也挺喜欢它的外形,如果是便宜的话也就算了。

“不行!不行!3枚怎么行呢?这位客人,价钱不是这样讲的。”店员好像没预料到我会一砍就砍一半以上,当场失去了方寸。

“那是怎样讲的?”如果不是有个怀疑是暗杀者的人在外面虎视眈眈的话,我已经想用催眠术了。

“算了,我也不开大价了,就6枚金币吧!不买我也不担心卖不出的。”店员说得很坚决,但透过监听,我能知道他可以以更低的价格出售。

“不怕告诉你,我手上只有5枚金币而已,5枚!不卖就算了。我倒想看看是不是真的有其他魔法师愿意花6枚金币买件垃圾回家。”我诚恳而略带藐视地说。当然,我的诚恳是对人而言的,而我的藐视则是对货而言的。

“好了!好了!亏本了!亏本了!这位客人,你真会讲价!就5枚金币‘送’给你吧!”店员满脸难色,一边摇头,一边记帐单。

“我敢肯定他有提成的!看他笑都笑得那么难看就知道了。”我对菲利斯说。

不过算了,好处还是要给人一点的。

我接过项链,看都没看就直接带在身上。不过因为项链始终是黄金制成的,所以我还是带在衣服里面了。当链坠贴着我的心脏时,有一份熟悉的感觉,但是这种感觉的存在却又好像莫名其妙地陌生,是一种曾经有过而又不了解的感觉。

离开了店子,一直在外面虎视眈眈的红发少女也立即紧跟在我身后,看来她不打算放过我。要引她去个偏僻的地方把她干掉吗?不过也许会被干掉的人是我。

算了,急也没用。这个世界好像没听说有警察叔叔这回事的,还是一边找旅馆,一边想办法好了。

“我跟她战斗有胜算吗?”我问菲利斯。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