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昭和三十一年的时候,北边越来越不太平,隔三差五地就要打一场。那会儿京城里派了个参军到县城来,和参军一齐来的,还有年轻人,是参军的外甥。那个年轻人极有才能,尤其擅长排兵布阵。我外祖与他聊过几次,对他大加赞赏,好几回在家里头提及。母亲听得多了,便有些不服,趁着有一日外祖不在,竟去了参军府找那人比试,末了,却是大败而归。但那年轻人却是喜欢上了我母亲,隔了没几日,便上门提亲。”
“外祖虽欣赏那年轻人的才学,却并不愿将母亲远嫁,遂婉拒了他。谁知那年轻人不死心,请了参军终日在外祖耳边游说,外祖却始终不肯应。正当此时,北燕却忽然大兵压境,将县城围了起来。依城里的兵力,十有撑不到援军来救。一旦城破……”秦烈说到此处稍稍顿了顿,眼睛里有哀伤的神色一闪而过,“在外祖的同意下,母亲和那年轻人于阵前成婚,之后共赴城头,联手杀敌,誓言同生共死。”
“那一场仗极为惨烈,守城的士兵们伤亡十有七八,原本以为都要殉国了,最后一刻却等到了援军来救。来救人的是当时太子妃的母舅肖大将军,而直到此事,外祖和母亲才知道,原来那个年轻人,竟是当今太子……”
秦烈说起这些往事的时候语气一直很平静,可越是这样的平静,却越是让宝钦的心静不下来。那个时候的刘贵妃,就算明明知道城池即破,却还是义无反顾地嫁给秦帝,她的心里,想必也是深爱着他。能与相爱的人同生共死,光是想一想,就让人心潮澎湃。
可是,最后却是他负了她。
一心所寄的丈夫变成了太子,而她,却成了他无数姬妾中的一个。难怪,难怪……
“我母亲的性子极其刚烈,当下便要和离。父皇执意不肯,到后来,却是因为有了我。母亲无奈只得随着他进了京。父皇登基后,母亲便在宫里辟了间庵堂住下,无论父皇如何恳求,她也不肯再和他相见,再往后,她的身体却一年一年地弱下去,之后便病逝了……”秦烈说到此处,声音渐渐低下来。
宝钦侧过脸去朝他看,才发现他的眼睛里一片湿润,眼神哀伤而又落寞,那张素来淡漠疏离的脸上,有与往日不同的烟火气。
“若不是因为我,她就不必来京城了。”秦烈的声音有些嘶哑,低低地道:“也就……不会孤独地死在这里。”
宝钦心里酸酸的,不知该说什么话来安慰。她从来就不是什么温柔体贴的女人,嘴巴也笨,好几次想开口,脑子里却又空空的,只得用力地,更加用力地握紧了他的手。
作者有话要说:多谢cibamai,712387,双木、雨悦、小秋、老蛙等同学们的地雷,鞠躬感谢。
明天上午去医院体检,呜呜
来例假了,肚子痛死,码完字就赶紧上传了,估计还有错别字。
洗澡去,挥手。大家早点睡!
☆、第四十四回
四十四
在宝钦的心里,秦烈曾经是一种神一般的存在。很多年前她还在师门学艺的时候就听过他的名字,那会儿他还只是个刚出茅庐的少年郎,却已经大败北燕将军尹琮封,少年将才的大名传遍大江南北。
那个时候,宝钦总是想象着,如此骁勇善战的男人应该生得如何威猛高大,定是眼如铜铃,声如洪钟,长着满脸的络腮胡子,跺一跺脚地都要抖三抖的人物。等到后来进了西北军,拿到了秦烈的画像,宝钦有很长时间没说话。
画像上的男人清雅俊秀,穿戴得像个斯斯文文的读人,虽说板着脸看起来冷冷的,可却丝毫没有她所想象的那种“王霸”之气。宝钦十分不屑地把这个“小白脸”的画像扔出了窗外,完全忘了自己比他还要“娘娘腔”。
直到她进京那一日,秦烈骑着黑马远远地出现在街的那一头,一步一步地走近了,冷冷地朝众人道:“听说有人欺负我媳妇儿,过来帮忙”的时候,她才忽然觉得,原来秦烈就是应该长成这样的,他若真是长了满脸的络腮胡子和一副高嗓门儿,那才叫别扭。
可是,秦烈不是应该永远都淡漠疏离,冷冽如冰的样子么。他怎么能有这样温柔的眼神,哀伤的语气,甚至还有湿润的眼睛和温暖而干燥的手。他就这样躺在她的身边,活生生的,声音低沉而温柔,连呼气的节奏都充满了烟火气。
宝钦忽然有些不安,她敏感地察觉到自己的心里似乎有些东西不大一样了。她虽然迟钝,但不至于蠢笨到完全感觉不到旁人的好。秦烈对她的维护,明显不是,或者说,不仅仅是因为她是“七公主”的缘故。他的眼睛里,有直白而深重的情感,在她的面前,从来不加掩饰。
对于男女之情,宝钦一直是似懂非懂。她母亲过世得早,从来没有人教过她这些,只后来看了些折子戏和话本册子,看着里头的男男女女要死要活的十分不解。直到而今,她依旧有些懵懂。
她只是依稀记得年幼时父母恩爱幸福的场景。钟父只娶了钟母一个,便是只得了个女儿,便是后来钟母过了世,他也从来不曾提及纳妾和续弦的事。西北军中的将士们也大多如此,在战场中风风雨雨地一路过来,能有个人一直相互扶持着已是不易,没有谁愿意给自己好好的生活添堵。
可是皇家却是不一样的。秦帝和刘贵妃,他们一定曾经深深地彼此爱过,所以才能甘愿同生共死。可是,皇帝的爱却从来都不是唯一的,他爱着刘贵妃,也爱着皇后,甚至还有后宫中那些为他生儿育女的其他妃嫔们。他左拥右抱,尽享齐人之福,可有哪一个女人又会真心的毫无芥蒂呢。起码,宝钦就做不到。
所以,她就算一个人孤独终老,也不愿意嫁入皇家,与别的女人共享一个丈夫。不,不论是谁,不论她又多喜欢,都不能令她放弃自尊。
发愣的时候,秦烈一直看着她,眼睛一眨也不眨,目光很温和,却又带着些淡淡的无奈。
“我……”秦烈低低地承诺,“我这一辈子,只会娶一个女人,对她一个人好,只要和她一起生孩子,过一辈子。”
宝钦侧着脸看他,脸上的表情却是懵懵的,似乎还没反应过来他到底在和谁说话。
以她的这个脑袋瓜子,要想明白只怕不容易,秦烈的脑子里闪过司徒的话,一咬牙,索性再燃上一把火。于是大着胆子慢慢地凑了过来,越来越近,眼看着鼻尖就要触碰到宝钦的脸颊,她却猛地反应过来,下意识地往后倒,手上用力地将他推开。
“你——”宝钦气恼地瞪着他,脸上有些红,更多的是羞恼不安,咬牙质问:“三……三殿下,你干什么?”
秦烈看着她,眼睛里有揶揄的笑意,“你怎么现在不叫我的名字了。秦烈,我喜欢听你这样叫我。当然——”他语音一顿,声音愈加地低沉,带着一股子蛊惑的意味,“如果你唤我阿烈,就更好了。”
这个流氓!宝钦心里暗骂,脑袋里迅速地想着各种挣脱的办法,可是对着面前的秦烈,她却忽然觉得无计可施。他这样的强势,这样的笃定,真不知到底是从何处得来的勇气和自信。
见宝钦的脸色有些难看,秦烈也不敢再有什么进一步的动作。他到底没有经验,生怕自己拿捏不好尺寸,到时候非但讨不到好,反而惹得宝钦讨厌。于是继续握紧了她的手,声音愈加地温柔,“陪我说会儿话,可好?下午我就要走了。”
见宝钦不动,他又轻轻地摇了摇她的胳膊,自己先躺下,眯起眼睛看着天上,低声道:“你不要躲着我,看得我心里难受。”他的姿态什么时候这样低过,几乎都有些低声下气的意思了。这让宝钦觉得,自己似乎真的有些过分。
“我只是……只是……”宝钦努力地想要说句话来表达此时的内心感受,可是吞吞吐吐了好半天,却又说不出口。她难道能说,其实她不是他的未婚妻,不仅不是,反而是敌人?就算他可能早就已经察觉到这一点,可是,有些事情,只要不捅破,就能维持表面的和睦。一旦说个明白,她就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了。
“你只是想逃,想躲避,可是,你到底想躲到什么时候?”秦烈忽然开口,眼神变得十分锐利,“可我却一点也不想等了,钟——宝——钦——”他一个字一个字地说着她的名字,看着她的脸一点点地由红变白,就连平素红润的唇也渐渐失去了神采。
宝钦起身欲走,却被秦烈用力拽住了胳膊。“钟宝钦!”他狠狠地睁大眼瞪着她,眼睛里全是气恼,“你就想这么跑了?你真当我是个摆设?你就不能好好跟我说会儿话?”
他说话的声音并不高,可一句接着一句地往外蹦,语气低沉又危险,原本就绷得紧紧的脸上而今布满了怒气,还有种心有不甘的气恼,一咬牙,终是问出了那句话,“你……当真对我没有半点情意?”
这让宝钦该如何回答?她而今的脑子里已是一团乱麻,在太短时间里,她被灌入了太多的东西。
她看着他,一会儿又把眼神挪开,认真思考的样子,好像这是一个多么复杂的问题。秦烈看着她这样郑重又为难的样子,原本满肚子的气,忽然又全都消失不见。他陡地笑出了声,脸上虽有些僵硬,却难言愉悦。宝钦微微疑惑地抬头看时,已经被他紧紧地拥入了怀中。
“我真傻。”他的手环过她纤细的腰肢,把下巴抵在她的头顶轻轻摩擦,“宝钦,你若是真不喜欢我,这会儿早该动手了。”他说:“我可不记得,你有多温柔。”
宝钦一挥手,就在他背上狠狠捶了一把。
许多时候,人们并不知道自己的心意,但是,身体却知道。
宝钦想,如果这个时候换了旁的男人来拉她的手,这样紧紧地拥抱她,她一定一脚过去踢掉了他的命根子。可是现在,她却只有紧张和心慌,所以……
笨笨见他们俩抱在一起,急得团团转,也跟着扑上来。秦烈嫌恶地用脚把它弄开,它摔了个跟头还不记性,又继续往前扑。一次又一次,好歹总算抱住了宝钦的腿,嘴里发出“哦呜哦呜——”的声音。
回去的时候,秦烈说他没有骑马过来,非要和宝钦共乘一骑。他说话时脸上极为认真,半点也看不出撒谎的痕迹。宝钦犹豫了一会儿,才为难地应了。
“你先上!”宝钦拍了拍飒鲁的背,朝秦烈道。瞧见原主人,飒鲁立刻谄媚地过来讨好,尾巴都快甩断了。
秦烈一愣,看了看飒鲁的背,又看了宝钦一眼,无力地叹了口气。在他原来的设想中,是他搂着佳人,而不是被佳人搂的。看来这位“钟小将军”一时半活儿还没反应过来自己其实是个需要被照顾,被呵护的女儿家。
今儿好容易才算是进展了一大步,秦烈好歹忍住了,没在这件小事上和宝钦再纠缠,利索地翻身上马,将缰绳收在手里,罢了拍拍身后留下的位子,朝宝钦道:“你也上来,唔,抱住我的腰。”
宝钦明显地一愣,侧着脑袋盯着他看了半晌,终于皱起眉头“哦”了一声,先弯腰把笨笨抱上马,尔后自己才跟着上去。亏得今儿带了笨笨出来,不然,要她做那种小女儿的姿态环着男人的腰,靠着男人的背,光是想一想,宝钦就觉得寒碜得慌。
秦烈的腰被笨笨的胳膊弄得痒飕飕的,回去的路上,心里一直在滴血。
作者有话要说:我一写感情戏就非常不在状态,就跟挤牙膏似的,非常非常地艰难。:…C
☆、第四十五回
四十五
这片草地离营地并不算远,回去至多也就一刻钟的工夫,秦烈偏偏策马东绕西拐,原本一刻钟就能走到的距离,硬生生地被他走了近半个时辰。
宝钦也懒得说他,一边逗着笨笨玩儿,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跟他说着话。快到营地时候,她忽然想起一件事来,凑上前来低声问秦烈,“你什么时候认出我来的?”
是在丰城街头的第一次见面?
宝钦还记得当时的她穿大红色嫁衣,画着浓重又艳丽的妆容,乌发红唇,肤色如雪,虽说漂亮,却是连她自个儿都认不出自己来,秦烈不过先前才见过她一回,如何认得?
可秦烈却轻声地回道:“还要早一些。”
说话时他扭过头来,不动声色地把笨笨的胳膊从他腰上拉开,看着宝钦的眼神却是极尽的温柔,“船上有我的人——”他顿了顿,似乎在斟酌着该如何说清楚,“你出事后,我…便派了些人去郑国打探消息……”
宝钦闻言一愣,尔后心底顿时涌起一股浓浓的暖意和感动。她从来没有想过,在她躲在邢家暗无天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