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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娘我不嫁-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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惚惚了。
叶明珠主仆三人再停住时,已是换了一条街了。这儿更热闹。
“我渴死了。”朝霞说。
“我饿死了。”朝露说。
果然还是两个麻烦。闭关三年只长了本事,没长脑袋。
举目四望,还好,前面有个小茶楼,里面有包子。好了,就那儿了。叶明珠道:“跟我来。”率先往前走了。
茶水包子都上了。两姐妹忙着填嘴巴,还好,记得宫主大人:“小姐,你不吃么?走这么远的路,又渴又累了啦!”
她叶明珠也是人,怎么会不渴不累,不过,她想吃的是——眼睛粘在外面那糖葫芦上不动了,呀,三年没吃了啦!
叶明珠道:“我先吃个糖葫芦好了。”
“小姐,我帮你去买——”朝霞喊不及,叶明珠早一溜烟跑了。嗯,要吃糖葫芦跑得这样快了,都忘记要丫头服其劳了。做别的可都记得丫头们呀。
“小姐,外面大街上的东西能吃吗?”叶明珠一回来,朝霞就小小声说,“不怕人家下毒啊?”
“我以前从来不曾出过桃花宫,现在才出宫不过两个时辰,人家有消息也不会那么快。今天可放心吃,但明天开始可要小心了。”叶明珠也说得小小声的。
“小姐百毒不侵。”朝露鼓着腮帮说,一嘴的包子。
是,是,百毒不侵,就是还有一种毒能侵,而且还无解,所以她叶明珠其实和她们还是一样,什么都得防。
吃完糖葫芦,再加上两个包子。叶明珠也算饱了。
三人出得门来,一路朝西而行。听说,那个什么风月宫主正西行呢!
不过才行了不到十步,叶明珠就停下了。前方三丈远处,一男子孤然傲立,似雪中之松;俊逸若仙,卓尔不凡——只是恍惚间又让人有点邪魅,难以捉摸。那双桃花眼似在看她,又似在看她身后。薄薄的唇轻抿,噙着一丝笑,那笑容有些莫测高深。眸子幽亮,有些深奥难懂。
而她,竟有种前所未有的怦然心动。
还有,那人——叶明珠一骇,那人竟给她带来似曾相识的感觉。
她虽似事事不怎么关心,其实过目不忘,所以才能在短短八年间将桃花宫的精髓全部学会,才会在第一眼被桃花前宫主一眼相中,舍自己的女儿桃花而选中叶明珠当第二任宫主。但这人,她确定他没有见过。
那为何,会让她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而这种感觉还不是一般的强烈。她什么时候与这人有过交集?他现在到底在看什么?
此事非同小可。
看来江湖的情报网比她料想的快得多,她自此刻起就须事事小心了。
桃花宫太神秘了,想将之掘出来看戏的人如过江之鲫啦!







第三十一章 天下第一鸽

天香楼。
“小姑娘要问什么?”斜斜地坐在窗前,陆心鸿懒懒地问。
陆心鸿,二十七八岁的年纪,面如冠玉,长得也算得上英俊潇洒,举手投足间绝非俗人。他是江湖上最负盛名的“千里眼”,江湖人送其美名为“天下第一鸽”,江湖上有名的黄金单身汉。但凡有人想知道江湖上的最新消息,他不做第二人选。
他对面的小姑娘就是叶明珠。事实上不该叫十九岁的女儿家为小姑娘,但叶明珠本身长得娇俏动人,眸中总是清澈到底,一脸的无害,总让人觉得才十五六岁的光景。这也就怨不得人家老叫小她了。
这更利于她走江湖,一般人都不会去防一个纯真可爱的小姑娘是不是。若哪里有杀人要偿命的事,就她和雪艳在现场,那雪艳铁定是那个百口莫辩的唯一嫌疑人。
就连阅尽江湖的陆心鸿也没看准她的年纪来,可见她的模样有多好骗人。
“我就想上来坐一坐——这楼好高啊!”叶明珠攀着窗户朝外看,“能看好远了。”
“那当然,这是杭州现在的第一高楼。”陆心鸿得意的说。
“那公子天天都在这儿看么?”
“差不多吧!”
“那公子不是天天能看到好多人家看不到的事。”
“那当然。”陆心鸿又得意了。
“那公子说说,你这些天看到的最有趣的事是什么?”
“问我问题要收——”要收钱的。可是陆心鸿马上打住了,他虽然靠卖江湖消息赚点茶水费,衣食费。但跟一个世家娇俏千金小姐谈钱,真是俗,太俗了。他不屑为之。
叶明珠不做声,该闭嘴的时候就要闭嘴,言多必失是恒古真理。她绝对不去犯那白痴错误。
一谈到佣金他就有点俗了,在大家闺秀面前万万不可失礼哦。陆心鸿变了口气,赶紧回复先前的温和有礼:“最有趣的事是有人说这几天桃花仙子来捉风月宫的宫主了。嘿嘿,小姑娘,这些你不懂的了,还是回家去拈绣花针好了。”
叶明珠暗惊,她的行踪有这么快被人知道么?桃花宫的位置绝对不被世人所知,那这些消息到底从何而来?心下一宽,幸好将两丫头留在马车内了,要不然朝露早会忍不住惊呼出声。
心里想着,嘴上却一笑:“公子,这世上真有桃花仙子么?现在桃花开得刚刚好,若有桃花仙子早该来啦!不过——”叶明珠一脸惊吓的样儿,“公子,那个什么风月宫宫主真又会来杭州么。现在这个大魔头人人谈之色变呢!这两三年间来了多少次,干了好多坏事了。”
“是呀!是呀!你一个小姑娘家,不要到处跑了。很危险呢,来者是客。来,喝杯茶,喝完了快快回家吧!”
“公子真是个好人。”叶明珠笑了,一笑倾城。
陆心鸿明显一呆,许久才道:“姑娘长得真是倾国倾城。”
“公子言过其实了。长得不算丑倒是真的。听说要找倾国倾城的,得要去那些世外桃源的女子才是。好山好水养好人呢,象我这样的,也是俗中之俗了。”叶明珠胡扯一通。
“是啊,是有这话,说是要去找绝代佳人,必得去那个世外桃源的桃花宫才行。那才是美人如云,佳人如林,应有尽有。”
听得叶明珠一笑:“公子真爱说笑。莫不是公子也在想这样的美事。”
“是呀,说了好笑。我岂敢胡思乱想,说了笑笑就过去了。”陆心鸿也笑,“姑娘,茶凉了,喝一杯吧!”
叶明珠果真举杯一饮而尽,随后告辞。
下得楼来,钻进马车,又往下一个落脚点走去。
直到马车的影子消失,高楼上的陆心鸿方收回目光,一改温和为谦和:“宫主,就是她么?”
旁边小间走出一个人,目若桃花,面容清俊,内中隐含一丝邪气:“就是她了。”
“可是宫主,你不是说她十九岁了么?可她看上去就只有十五六岁的样子。会不会认错人了?”
“她就是化成灰我也认得。”
“但她终究是刚出江湖,就是再聪明,也还是少了些经验与谨慎。只怕她的行程不会那么顺畅。——这我可不是白说的,你瞧瞧刚才她就对我不设防呢!”
有一阵沉默,然后那人发出一丝淡笑:“你说得对,倒是提醒我了。桃花宫出来的人,就算再长得正气纯净,也会无端端地惹上一身桃花。我,看来要先下手为强了。”
“只怕,她对宫主那些行为有异议。宫主若举措太过了,效果会适得其反。宫主,宫中其它人的恨你可以漠不关心,但可要记得我陆心鸿之恨啊!一恨十年,人影未见,光阴枉过。徒叹奈何!”
“你说得有理。但,再怎样,必须得先将她烙上我的烙印。这样,我才放心她行遍天下。男人和女人,本就是那样。”
“宫主,你莫要——”
“不消多说了。就这样办,我知道该如何处理。我自会想法保护她。”
“可是宫主——”
“若她以后再找你,但凡问什么,你全部如实回答——只除了我个人的事。”
“宫主,你想要怎样保护她?”
“这个——”那正邪参半偏又俊美无比的面孔缓缓地逼近了陆心鸿,“要宫主我向你汇报一下么?”
“不敢,不敢,属下不敢。”陆心鸿慌乱后退数尺远,垂首示罪。
“我风月宫的目标就是将桃花宫收归旗下。地盘是,人更是。”那声音由近转远,最后消失了。
好半晌,陆心鸿方抬起头来,眸子透过窗户,落在好远好远的地方。又许久,才幽幽道:“看来桃花宫和风月宫的梁子越结越大了。风月,风月,何为风月啊!这整个风月宫,为何就没有一个真正懂得爱人的。”
只除了在这高处看透了红尘俗事的他。
那还是因为他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见云。悠悠十年的心酸与思念换来的觉悟。







第三十二章 男人?女人?

“小姐,听说西湖最美了。”朝霞随口说道。西湖,原是与杭州一体的,让人不想起都不行。
西湖美,自然是非常非常美。“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都美得与西子齐名了呀。但在满是湖泊的苏州出生的朝霞应该不会有游西湖的想法才对。
可是,还没将自己的看法说出来,朝露已经有主意了:“小姐,你不是说我们反正还会在杭州逗留几天么。不如就去看看。小姐,去嘛!”
“好吧!去,去!”叶明珠笑了,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再危险的地方她都要去,何况是一个美丽的西湖。
“小姐,我先去打听下去这里去西湖怎么走?”朝露边说边已不见了人影。
“小姐,你在想什么?”朝霞总是细心,且将那心全放在自家小姐身上。
“我刚刚去见的那个千里眼陆心鸿,有点怪?”叶明珠道。
朝霞马上紧张起来:“怎么着?”
“一个单身的女孩子无端端一个人上楼,他居然不觉得奇怪,看到我也没有惊艳的神情。我原本大家闺秀打扮,却身边无半个丫头。他亦没觉得惊奇,这不正常。”叶明珠喃喃地说道,“太不正常了。”
太不正常的事她就必须要防着。
“也许是他那里形形色色的人见得多了,见到小姐也就不以为奇了。”朝霞说。
叶明珠不语,不仅因为这些方面,更因为感觉上不对呀。
这当儿,朝露已兴冲冲地跑回来了,忙忙地上了车,拿起马鞭:“小姐,这里离西湖岸边,不过一杯茶的工夫呢!小姐,姐姐,坐好,起程啦!”
鞭儿一甩,马儿飞奔。
“小姐,前面就是了呢!你看那风中杨柳,果然与苏州那些湖不同。”朝霞掀开帘子,欣喜地喊。
叶明珠扑哧一笑。这两丫头,在桃花宫待上三年,果然是待得厌了呀,连从来不喜外出的朝霞见了杨柳都觉得有诗意了。事实上这西湖和苏州那些湖长得虽不是十成象,也是有九成九的了。
朝霞一喊,朝露更是快马加鞭,那马似离弦之箭向前冲去。
“天啊!杀人啦!救命啦!”这声音怎么好象是从车轮底下传出来的。
朝露也听到了,慌忙用力拉马,让车停下。谁知用力过度,马儿挣扎得太过,将马车全甩倒了。朝露顾不上那么多了,先自己一跃下来。呜,都是她的错,小姐和姐姐都摔了。
“看来,我叶明珠真没有坐马车的命。”侧倒在一边的马车里传来叶明珠自我解嘲的声音。好象她但凡坐马车,就总有摔倒的时候,最后都不得不直接从地上爬出来。
“小姐,对不起啦!”朝露浓重的哭腔。
“先看看马车底下的人啦!”叶明珠不得不提醒这个笨丫头。唉,这丫头,本来看上去就憨憨的,谁知那脑袋瓜比那样儿更傻。活人先放一边嘛,先看那惨叫的人有救没有哇!
“我在这儿呢!”有声音传来。还在轮子底下,不,现在应该是侧边了。
可不,主仆三人全站在旁边看见了,那四个轮子中间,真挂着一个人。不,是一个人紧紧地抓着了马车底部。想来他是情急之下无处可逃,只好抓着那儿硬撑了。
“你是人么?”天,撞人的朝露居然这么傻傻地说出一句。
“请问是位公子还是小姐?”这回是叶明珠叶六小姐没忍住。
声音象男人,衣着像女人。亏她叶明珠在桃花宫那妖仙掺杂之处待了前后共计八年,可如今看了半天,就没看出个所以然来。真想明白这人到底是男是女嘛!
这话一出,相当有效,那人立马一跃而起,直直地就站在了主仆三人面前,其实眼睛却将自己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劈头凶巴巴地问,:“你们看我是男人还是女人?”
“男人。”朝霞说。
“女人。”朝露说。
说得不分先后。
“除了声音个子有点象男人,其余铁铮铮的全象女人。”叶明珠给了个中肯的判断。
她说得其实一点也没错。这人个儿还算高,一般女子绝没有这等高个身材,声音自是有点带男声,偏又带点阴柔。这可以评为男人。面如傅粉何郎,五官尽皆娟秀,偏还身着七色衣裳——实在是勾栏院的老江湖都没穿得这般鲜艳,这偏又象极了女人。
这人虽没潘小安那般冶艳,但实在是秀色可餐,给人带来的感觉绝对是怪怪的。她们没说他半男半女已是高抬贵手了。
这下那人更是怒火朝天:“若不是我发誓此生不打女人,你们几个就成了肉饼了。”
“哦!”好象朝露的声音不是特别害怕。实在上,那阴柔的声音听起来真是吓不倒人。连吴少君那书生说话都比他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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