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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地的大镜子搬到我的住处,可照到整个人。
瞬间,我惊呆了。镜中的少女,我几乎都认不出来。
上身是浅粉色小袖半臂,下系薄荷绿色齐胸襦裙,飘带也是淡粉色,裙边绣了金黄色的小花,半臂上绣着若隐若现的云朵。衣料中有银色精绣,不仅技艺惊人,难得的是在灯火下,闪着美丽的光芒。头上梳的是简单可爱系的双螺髻,一边一朵金镶红宝石的蝴蝶发簪。那蝴蝶做得惟妙惟肖,前头的须子都似能随风颤动似的。知道我没有耳洞,所以没有耳环,也没有项圈或者项链等物,只一对翠绿的玉镯,雕刻成柳叶状,端的是青春俏皮。更不用说脚下的绣鞋,腰间的绣带,香囊、荷包、帕子、披帛,无一不精美至极。
“纷纷你真好看。”曹远芳愣怔了片刻说,“大家还说我长得美,可是现在我忌妒你了。老天真是爱作怪,这样漂亮的姑娘,为什么就不能打扮起来呢。”她盯着我粉雕玉琢般的脸说。
我本来就随了我母后,皮肤白细,面颊自带桃花粉红,又被曹远芳画了眉、点了唇,自有一番不同的美丽来。
“谢谢你小芳。”我的鼻子有点发酸,“若不是你在,我就不知道自己该有的模样,到底是什么。我这辈子有这么一个晚上,让我看到自己究竟是谁,就算是立时死了,也心甘情愿了。”
“坏丫头,别逗我哭。你给我死个试试,我不把你掐活了才怪。不仅如此,你也不许掉眼泪,我好不容易给你画的,再糊了妆,我可不饶你。”曹远芳也被我闹得眼红了。
“你真是!”我笑,“人家放狠话,是要把人掐死。你倒好,把人掐活了。本事啊,你给我掐个试试啊。以后跟顾荒城上战场,别带军医了,伤一个你掐一个,咱们大燕无伤亡,多好。”
“好啊,你打趣我。哼,我就先掐你试试,看你给我死不死,活不活!”她说着,就向我扑了过来,就像一头欢快的小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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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有话要说………
大家猜,潇洒哥要做神马?(未完待续)
☆、第一三一章 绝色美人……阿邦
她是练武的啊,武功虽然达不到公羊潇洒和顾荒城的高度,但也是女侠级别,像我这种弱鸡哪里是对手。但,我也不会不反抗。于是一时之间,我又笑又跳又躲,什么也顾不得,欢畅而不加掩饰的笑声,洒满整个县衙的内院。
真开心啊,我似乎从来没这么笑过。
“你们准备好了没啊?”突然,门外传来阿邦的声音,“快点,出去吃饭。今天晚上有灾区大集呢,官府办的。据说是为了让灾区的百姓乐呵乐呵,好对以后的生活充满希望。”
“这是谁的主意,好事啊。”曹远芳回道。
“这个不用管了吧,快出来,公羊潇洒请客,请咱们吃大餐哪。”小武的声音洪亮。
我还在兴奋中,拉了曹远芳就走。
曹远芳本来就是粗放型的人物,我注意不到的细节,她自然也不理会。于是,门就这样在我面前轻易被打开。在打开的瞬间,我突然意识到我还是女装,还在“扮”姑娘,但是已经来不及了。
屋里屋外,全部看个通透。院子内,死寂一片。那么多人,居然连呼吸声都听不到。
是的,那么多人,住在县衙的十几口子国子监的学子都在。我们面面相觑,都惊得瞪大了眼睛,完全说不出话来。
其实,我可以理解他们。毕竟看到我目前的样子,不惊讶才是不正常的。可是!最最惊讶的人是我!不,不,不,应该说我惊掉了下巴!一院子男人。也可以说是一院子女人。因为所有人,都是女装!所有人都男扮女装!一大波易装学子向我袭来!!!
天哪,快让我死了吧。出现了这种幻觉,我离疯了也差不多。再看曹远芳,一样的目瞪口呆。嘴张得能塞下个鸡蛋。
那么说,这场面不是我的幻觉?因为不可能集体出现这种情况吧。
定了定神,我从左到右看了一遍。我确认,全部是男扮女装。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人可能会感到羞涩,甚至不敢抬头见人。可他们是一大群人……所谓法不责重,怪胎多了,大家也就习惯了。其结果就是:都有点不好意思和扭捏,但却又站得笔直任我看,带着点豁出去的意思。
反而。我的女装令他们惊艳万分。看那一双双眼睛,都瞪得很大,眼球几乎脱窗!
“怎……怎么回事?”自诩天不怕、地不怕的曹女侠也害怕了,结结巴巴的问。
有人咳了一声。
我回头一看,啊呀,绝色美人!咦,不对,我滴个天。是阿邦!!
他自然也是女装,一身天蓝衣裙,慵懒的坠马髻。个头高挑。相貌妖艳如胡姬。阿邦,你这模样你自己知道吗?你长出这幅容貌,让我们女的还怎么活啊。大哥,给条活路好吗?
“口水流下来了。”阿邦大约十分不好意思,一手用扇子遮住鼻子以下的脸,一手托了一下我的下巴。让我有如咬钩的鱼一般张大的嘴,合上了。
“今天是你的生辰。别以为我和小武忘记了。本来呢,我们想给你一个惊喜。只是王世子说,你告诉他说:儿的生日,是母的难日。你心思纯孝,想为远在京城的皇后祈福,所以想扮成女子,以女子的身份过一天,体会身为女子,生活有多么的艰辛。”阿邦幽幽的解释。
我盯着他。汗滴滴啊,美人连说话也这么美。但我没有啊,我没和公羊潇洒说过这种话啊。
阿邦看着我放射花痴光芒的脸,收起扇子,极轻快的打了我一下。打的是肩膀,没有碰我头上精美的双螺髻和上头的首饰。
“所以我们集体决定,陪你一起穿女装,省得你扭扭捏捏的不肯出门。这样,你实现了自己的生辰愿望,我们也体会一下这种孝子之心。”
我茫然的点头。阿邦说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这场面太突然,这情况太刺激了。
再往阿邦旁边看,是一个无盐女,长得像如花。啊啊,不对,是小武。我还得嚷一句我滴个天,这……这也太丑了。如此英武不凡、高大威猛的小武啊,一身女装皱巴巴穿在身上,肩膀和胸部的肌肉隆起,手臂上的肱二头肌如此鲜明。大……姐你不是从山上下来的吧?你打算抢银子还是抢亲啊。
我情不自禁的走过去,拉着小武的手,同情的拍了两下。不是说帅哥打扮成女人,就一定是美女,毕竟像阿邦那样男女皆宜的长相不多。很多时候,做男人丑,扮成女人反倒挺小家碧玉的,比如木头同学。像小武和吴军卓这样男性气质强烈的人,瞧,在下巴上的胡子怎么刮也发青的状态下,扮成女人出去吓人就不好了。
我大略看了一下,十几个学子中,有三四个勉强能看,都是个子瘦小、骨髓纤细、小眼睛巴叉的。其余的……干脆让我瞎了吧。或者,看看阿邦养养眼,就好像吃两口鲜肉,再吃掺了沙子的窝头就咸菜,也不至于直接背过气去。这不,曹远芳这个没义气的已经悄悄的凑过去,跟我的“美人邦”搭讪去了。
话说回来,这样一群人去逛街让人看到……确定对灾民们的心理重建有好处吗?
“公羊潇洒呢?”我想起始作俑者。
“在这儿。”某人从廊柱后面走出来,神情和举止都很坦荡,但我仍然忍不住想笑。
还是一袭白衣,不过是女裙。倒好,头发全散下来,聪明的没梳发髻,不像除阿邦外的其他人,一人弄个元宝髻,简直……惨不忍睹!他做男人时帅得人神共愤,就连阿邦,在姿色上都得甘拜下风。但换了女装……好吧,我厚道点,也就一般。主要他的长相其实很男性化,高鼻深目,剑眉斜飞。对女性而言,他个头太高,肩膀太宽,双腿也太长了些,还有大大的一双手……我忽然忆起那双手的温热,还有那两条有力的胳膊抱着我的感觉。
于是,我脸红了,垂下头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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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有话要说………
大家想象一下,一大波男扮女装的汉子,哈哈,是不是特别有喜感。
尤其高中男生才发育,公鸭嗓,骨骼粗大,下巴发青。
反正我写这段的时候,自己笑场多次。
不过,也很感人哦。(未完待续)
☆、第一三二章 他知道我是女生!
“纷纷,生辰是你的,主意是你的,我们只是作陪。现在倒好,你害臊了,是要退缩?拿出点勇气来,我们都舍命陪君子了,你就开开心心做一晚自己想做的事吧。”公羊潇洒开口说话,明面儿上是有点责怪的意思,但我难道不知道他是给我解围吗?
“对嘛纷纷。”小武罕见的同意公羊潇洒,“快着点,我饿死了。”
我深吸一口气,点点头,拉着曹远芳和阿邦,率先往外走。才没走两步,顾荒城不知从哪钻出来,拦到我面前。还好,他很正常的穿着男装。毕竟他是教官,不会跟我们一起胡闹。而且他也是英气的长相,矫健的身姿,若扮成女人铁定不好看。老天啊,谢谢你挽救了我的审美观,没让我在十八岁生日时,对帅哥的爱与向往,统统幻灭。
顾荒城望着我,眼神中也有深深的惊艳。但他掩饰的很好,几乎瞬间,神色就正常了。其他同学有些瑟缩,包括曹远芳在内,谁不知道小顾老师有名的正直守礼?会挨骂吧?会不会挨打?又会不会打报告给国子监,全体记大过处分。虽然好玩,但易装……不是君子所为啊。
然而没想到的是,顾荒城咳了两声以舒缓发紧的喉咙,随后说,“我跟你一起去。这么多女孩在晚上单独出门,不安全。”
我噗的喷笑,接着是曹远芳,最后是谁都忍不住了。没想到小顾老师还有这般冷幽默的时候,偏我们笑得前仰后合,他却一脸正经,连一丝笑意也没有。
顾荒城。超级萌物啊!
就这么着,一大群小怪物忽拉拉出门,径直杀去集市。因为下了太久的雨,小镇上的空气还带着湿润的清透,所以灯火就显得特别明亮。而夜空中。繁星点点,夏风徐徐之中,两相映照,竟无法分清,哪里是天上,哪里是人间。
顾荒城背着手走在前面。虽然走得慢,但仍然是军人的笔直身姿和步态。再加上,他本来就相貌英俊,着实吸引了不少眼球。但往他的身后看,两个可爱少女。我和曹远芳,分别走在他左右,一路上叽叽喳喳的说笑个不停,像是随行的小丫鬟。再往后,一个风姿绰约的美人犹抱琵琶半遮面,拿折扇挡着半边脸,身段高挑,烟视媚行。难道是姬妾?
再再往后。我滴个天,哪来的夜叉群?不会也是那位帅公子的房里人吧?京城来的人,这口味实在是太重了!看看那些“姑娘”。个个粗手大脚,走起路来迈开大腿,甩开膀子,虽说当路人的目光扫过来时,“她们”还做娇羞状,可是……可是……还是到墙角吐一下先!
最后面这个。好吧,长得还不错。就是太高大了吧这姑娘!
在路人的侧目中,我们先是找到一家最高级的馆子。胡吃海塞了一顿。掌柜的免费送我们一个包间,不收茶水费的。倒不是他好心,而是姑娘们太能吃,长得也……有点吓人,其他客人都不肯上门来,那样损失岂不是太大。
接着,为了消食,我们一路走,一路逛,从集市这头一直买到集市那头。小贩们忍着强烈的不适感推销商品,我们拿了喜欢的东西就走,随手往后一指:后面那个高个子会账!
就这样一直闹到晚上亥时初(晚上九点),一行人才往回走。
这时间段,或者在现代还很早,但在古代,已经算是半夜,非常晚了。我故意磨磨蹭蹭的走到最后,和公羊潇洒并肩而行。
但是我不说话,只是和他沉默的走。因为,我不知道要说什么,感谢吗?非常多余,而且没有意义。有时候,此时无声胜有声。我们之间有一种叫默契的东西,就像这夏晚凉风,无处不在的轻轻吹拂。
我已经弄明白了一件事:他知道我是女生!
我不清楚他是怎么知道的,因为无论我怎么回忆,也不记得哪里出现了破绽。可是,这重要吗?不重要吗?重要吗?不重要吗?重要吗?!
他知情,且确信,只是没有直接点破。我想,他一定有他的理由,就像我女扮男装也有不得已的理由一样。他以这种隐晦的方式告诉我,他知道真相,却不会伤害我。那么,这就是人艰不拆:人生已经如此艰难,何必要拆穿呢?
他在保护我,以他自己的方式。他在关心我,以他自己的方式。只是他要成亲了,而我的身份还不能泄露,于是又能如何?不如,安静的闭嘴。今天晚上,他给了我一个实现梦想的机会,在十八岁这天,堂堂正正做了一个真正的女孩。我什么也不挑明,放开心胸接受他馈赠的礼物就是了。
哪怕只有一天、一刻、一瞬,也是独属于我的。
然后,再,相忘于江湖。
……
公羊潇洒第二天就走了,没有和我告别。
一切似乎恢复了正常,只是镇上人都说,昨晚有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