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眼球里面也有这种奇怪的红丝寄生虫,我怀疑他眼睛里的晶状体、玻璃体、虹膜等等都已经遭到了破坏。”
“耳道里面同样也有这种红丝寄生虫存在,初步估计,耳膜已经遭到了破坏。”
“口腔里面也一样,同时,我还发现他的舌体呈现青紫色,多半是有内出血等症状。同时,舌苔上面遍布奇怪的红点,而且还笼罩着一层灰绿色的苔体”
随着一个个情况被检查出来,众人脸上的表情也越发凝重、难看了起来。
“这种模样、如此可怕的寄生虫,我以前从来没有见到过。”听完了众人讲述的情况后,米氏药铺老板摇头叹了一声,然后问道:“诸位,对于黎小姐阿爹的病,你们有什么看法?这种病,仅靠我们一两个人,怕是治不好的。大家一起集思广益,看看能否想出一个切实有效的办法来。”
众人齐齐点头。
如果说,在看到黎梅阿爹之前,他们还想要凭借一己之力,治好黎梅阿爹以换取那枚野人参王的话。那么现在,他们已经打消了这个念头。
因为,黎梅阿爹所患的病,实在是太古怪、太诡异了,他们别说见,就连听也没有听过。仅凭一个人的医术,肯定无法治好他。在这样的情况下,还不如大伙儿一起精诚合作。
如果能够治好黎梅阿爹,他们怎么说也能够从那枚野人参王里分到一份,不至于空手而归。
当然,除了利益的驱使外,他们还有另外一个想法。
今天,莲花池中药材市场里的名家来了不少,要是最终没能够治好黎梅阿爹的话,传出去,岂不是坠了西蜀省医学界的名头,让业内朋友取笑?
在利益和脸面的双重作用下,众人没有了相互竞争的念头,都开始琢磨起了治疗黎梅阿爹的方法来。同时,他们也不忘向黎梅询问有关情况。
“如果这些寄生虫,只是寄生在体表的话,倒还好解决。就怕在他的体内,同样也有这种诡异可怕的寄生虫什么?之前李忠文有给你阿爹做过检查?他体内还真有不计其数的寄生虫存在?该死的,这可就棘手了啊。”
“黎小姐,你知不知道,李忠文、刘连声和徐生旺三位医生,以前都给你阿爹采取过怎样的治疗措施吗啊?他们用过这么多的治疗方法?还全都一点儿效果也没有?这这怎么可能呢?难呐,这病还真是难治呐!”
经过一番讨论和询问过后,米氏药铺老板等人郁闷的发现,他们此刻所想出的种种治疗方法,之前李忠文、刘连声和徐生旺三位名医都曾用过。甚至,三位名医还用过许多他们没有想到的治疗措施。可是,这种种方法,对于黎梅阿爹的病情来说,全都没有用!
“咱们的名声,怕是要在今天,栽在这里了”米氏药铺老板苦笑着摇了摇头,一脸的无奈。
“这种寄生虫实在太古怪了,闻所未闻”旁边一个老者附和道,他是刘记药铺的老板,也算是医学世家出身,可对于黎梅阿爹的病情,却是束手无策。“依我看,还是请几位外缘过来,帮着看看吧。”
他这一番话,倒是提醒了在场众人人。
“没错,我们几个人的医术虽然不错,但在锦官城里,却不算最好的。”米氏药铺老板用力的点了点头,急忙从兜里掏出手机:“我这就给百草堂的王士祯打电话,请他过来帮忙看看。”
“我和华西大学附属医院的马文博比较熟,我负责联系他。”
“张琴是咱们锦官城里,寄生病学里的翘楚,她应该知道这种古怪的寄生虫是什么玩意儿。”
众人纷纷掏出手机,给自己相熟的名医打去电话。
林阳趁着这个机会,走到了黎梅阿爹的身旁,一边用右手为其诊脉,一边用左手在他身上游走按压,做着种种简单的检查。
让人奇怪的是,刚才拼命朝向米氏药铺老板等人身上蹿的红丝寄生虫,这会儿非但没有朝林阳手上钻,反而还四散逃窜,似乎对林阳充满了畏惧。
因为众人的注意力没在这边,所以,也就没人注意到这反常的一幕。
与此同时,没有实体,虚无缥缈的陈诗文,则趁机潜入到了黎梅阿爹的身体内部,查看起了情况。
米氏药铺老板等人虽然没有注意到林阳的举动,但站在床边的黎梅,却是看的清清楚楚。犹豫了一下后,她最终还是没有阻止林阳。
大约五分钟后,陈诗文从黎梅阿爹体内钻了出来,神色严峻的说道:“他的体内全是虫!五脏六腑,已经成了虫的孵化场,密密麻麻布满了虫卵。那些虫一旦破卵而出,就会顺着血液流动,抵达他身体的任何一个角落我行医近五十余年,见过不少严重的寄生虫病患者,可没有一个人的病情,能够跟黎梅阿爹相比。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他之所以能够吊着一口气没有毙命,全靠那枚五百年的野人参王。可既便如此,他也到了油尽灯枯的境地。要是情况得不到改善,最多再有一个星期,他的生命力就会被这些寄生虫吞噬干净。”
林阳轻轻地点了点头:“我也发现了。这人的魂火,已经衰败到了如针芒般细弱,随时都可能会熄灭的地步。”说到这里,他脸上闪过一抹疑惑:“对于这些寄生虫,我感觉很是奇怪。按理说,普通的寄生虫不应该怕我才对。可是,当我给黎梅阿爹诊脉的时候,这些寄生虫却慌忙退避。类似的情况,之前曾在陆熙影的身上发生过。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我身上,应该有某种让邪魅惧怕的东西存在陈老,你说,这些红丝寄生虫,会不会根本就不是什么普通的寄生虫,而是某种邪魅所化的呢?”
“邪魅?”陈诗文先是一愣,随后,在林阳这番话的启迪下,脑海中猛然闪过一道灵光:“不,这些红丝寄生虫不是什么邪魅,而是蛊虫!”
“蛊虫?”这下子,轮到林阳愣住了:“那东西,不是传说中虚构出来的吗?”
“传说中虚构出来的?”陈诗文笑了起来:“要照你这样说的话,那你这个修者,和我这个鬼魂,也该是虚构出来的事实上,有关蛊虫的记载,可以追溯到春秋战国时代。在《汉书》、《本草纲目》等等书籍中,均有关于蛊虫的记载。啊,我想起来了,刚才米氏药铺老板等人讲述的黎梅阿爹的脉象、舌苔等症状,跟医书中蛊虫症的症状一模一样!主公,你若不相信我说的话,大可在玉简里面翻阅下跟祝由科有关的书籍。我相信,在那些书籍里,一定有关于蛊虫症的记载。”
林阳立刻让神识进入到玉简内部,果然,在一番寻找后,让他在祝由科类的书籍中,看到了蛊虫症的记载。
“照你这么说,黎梅阿爹是被人给下了蛊?”
“十有**!”陈诗文说道:“你问问这位黎小姐,她和她的父亲,有没有得罪什么凶人。”
林阳点了点头,正准备开口询问,那群打完了‘求援’电话的人,纷纷回到床边,七嘴八舌说个不休,却都是一个意思,让黎梅不要着急,等他们找的名医过来后,一定能够治好黎梅阿爹的怪病。
好不容易等人众人说完话安静了下来,林阳又要开口的时候,旁边一个胖乎乎的中年男子就将他一把拉到了身后,嘴里面还唠叨的数落着:“你是哪家药铺的伙计?在这里凑什么热闹,也不怕晚上睡觉做噩梦?还愣着做什么?被吓傻了啊?赶紧离远点儿,没看见病人身上遍布寄生虫吗?要是被这虫子钻进到身体里,你恐怕就会变得跟他一样叻。想看热闹是吧?那就待在我身后”
林阳张大了嘴巴,愣是没有找到机会插嘴,这胖乎乎的中年男子,实在是太能说了。
不过,这人的话倒是提醒了林阳。
如果他现在去尝试给黎梅阿爹治病,治不好也就罢了,若是能够治好,势必会让在场众人感到惊讶和好奇。到那时候,说不定会给自己惹来什么样的麻烦呢。
而且,这些人也给王士祯、马文博打了电话,如果那两人赶到,定然会从自己的治疗过程中,看出一些端倪来。到时候,就算自己不会因此暴露身份,也讨不了什么好。
考虑了一番后,林阳做出了决定:“还是先等等吧,看王老、马老是否能够治好黎梅阿爹的蛊虫症。如果他们也束手无策,我再用一叶障目符更换身份去试一试。”
还好,在这几天里,他又抽空画了几张一叶障目符。要不然,今天这事情可就麻烦了。
十来分钟后,接到电话的医生陆续赶了过来。
最先赶到的一批里,没有王士祯和马文博的身影,而是几个三、四十岁的中年医生。
这些人,都是各自医院里的专家,享誉一方的名医。然而,当他们看到了黎梅阿爹的病情后,一个个却是束手无策,愣是想不出什么办法。
又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王士祯和马文博两人方才前后脚赶到这里
第六十六章致命的红色妖花
王士祯和马文博两人虽然来的比较晚,可是他们在路上,就已经跟李文忠、徐生旺、刘连声三位名医通过电话,详细询问了有关黎梅阿爹怪病的种种情况,心里面早已经有了准备。
所以,当他们走进这间潮湿阴暗的房间,看见了黎梅阿爹如丧尸般恐怖的怪异模样后,并没有像先前赶到的几位医生那样被吓一大跳。
王士祯和马文博冲屋子里相熟的朋友点了点头,算是打招呼,脚下则是丝毫不停留,径直走到了靠窗放着的那张床前,检查起了黎梅阿爹身体的情况。
一边检查,两人还一边交头接耳。
对于黎梅阿爹所患的这种怪病,他们似乎已经有了些线索。
片刻过后,王士祯收回了为黎梅阿爹诊脉的手。
略作沉吟,他抬头凝视黎梅,问了句与病情不相干的话:“黎姑娘,我有个问题,还请你认真回答——你阿爹可有什么仇人?或者说,在这怪病发作之前,他可有得罪过什么人?”
对于王士祯提出的这个问题,屋子里的这些人中,除了马文博和林阳,以及飘浮在半空中的鬼魂陈诗文外,就再也没有人知晓其意了。
不过,王士祯的赫赫威名毕竟摆在那里,旁人就算对他的这个问题感到纳闷不解,却也没有着急质疑,只是在心里面猜测,他为什么会问出这样一个与病情不相干的问题。
“不愧是王士祯,一来就看出了黎梅阿爹所患的并不是普通的病,而是蛊虫症。”陈诗文微微点头,面带笑意。
对王士祯,他一直有种英雄惜英雄的感觉。
黎梅也不明白王士祯为什么这样问,愣了一下后,她还是回答道:“我阿爹没有仇人,至少我从来没有听他说起过。不过,在他发病之前,我们还真有得罪过一群人”
说到这里,她眉头不由的一皱,似乎猜出了什么来。
但她没有着急询问,而是在深吸一口气,稳定了心神后,回忆道:“那是在三个月前,我和阿爹像往年一样,进入到长白山深处采参。近年来,因为旅游开发,以及采参客过度采参等等缘故,使得长白山里面的野人参数量急剧减少。我们在山里面找寻了半个多月,也只采摘到了寥寥几株野人参,而且品质都不怎么样。就在我们满心失望准备出山的时候,突然天降暴雨,我们只得就近找了一处山洞躲雨。也就是在那个山洞里面,我们发现了这株五百年野人参王”
看得出来,黎梅不是一个会讲故事的人。这一番经历,在她的口中,平淡如水没有半点波澜。然而,在场的这些人,却还是能够想象出,两人当时那种欣喜若狂的模样。
因为,他们发现的,是一株五百年野人参王!
对于任何一个采参客来说,这都是值得骄傲,能够吹嘘一辈子的伟绩!
不过,对于此刻的黎梅来说,却是宁愿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株五百年野人参王
低头看着阿爹叹了口气,黎梅继续说道:“那场暴雨,足足下了两天。两天过后,我和阿爹将这株五百年野人参王采了下来,准备离开长白山。我们都知道,有这么一株堪称稀世珍宝的野人参王在手,足以换来一场享用不尽的荣华富贵,没有必要继续窝在山里面受苦。然而,就在我们离开山洞没多久,四个穿着冲锋衣,看上去像是驴友多过采参客的人,从山洞的方向追了过来,掏枪威胁我们交出这株五百年野人参王。”
“虽然对方手里有枪,可五百年野人参王价值连城,我们又怎么舍得将它交出去?阿爹悄悄冲我使了个眼神,然后从背篓里面拿出野人参王抛给那四个人。趁着他们注意力被野人参王吸引的时机,我和阿爹同时冲向了他们。作为一个经常在山林里面穿梭的采参客,身上或多或少都有几手功夫。不然,还没采到参,就被野兽给叼走了。那四个人,显然没有料到我和阿爹敢向他们发动进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