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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衣杀明-第1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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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兵开始干起的话,估计就没有戚家军了。

    其实,另外一个抗倭将领俞大猷的功绩,一点都不比戚继光差,当时就有“俞龙戚虎”的说法。可见,俞大猷的军事指挥本领,要比戚继光更强。只可惜,俞大猷的出身,实在是太低微。他的老子,只是一个小小的百户而已。和卫指挥佥事,相差太远,简直不值一提。从百户开始奋斗的他,即使是日后有相同的功绩,无论是声望还是人脉,都根本不能和戚继光相比。

    如果是在前世,徐兴夏或多或少,都会有仇富的心理。只要是别人过得比他好的,他都有可能看不顺眼,都有可能在背后眼红。但是,来到这个世界以后,他的很多看法,都已经改变了。羡慕嫉妒恨,是没有用的。无论你怎么羡慕嫉妒恨,都无法改变现实。想要改变现实,唯有依靠自己的双手去努力。

    你只有做得比别人更好,数倍的好,才有机会出人头地。别人杀几个鞑子,就是丰功伟绩,就可以大肆吹嘘,自己杀几十个鞑子,可能都没有人注意到你。这就是区别。你可以不满,你可以仇视,你可以反抗,但是,现实还是不会轻易改变的。

    微微平复了心情,徐兴夏将龙翔弓交给刘闯,不动声色的说道:“马世兄现在应该是舍人吧?不知道马世兄属于哪个卫所?”

    所谓的舍人,就是副千户以上的职位继承人。卫所的军官,都是父死子继的,除非是没有儿子,家里的男丁都死绝了。但是,千户以上的军官要袭职,必须到朝廷兵部接受考核。只有考核通过了,才能正式袭职。这些准备替职的人,有个专门的名称,就是舍人。至于百户以下,没有人关心,父死子继,你们自己看着办吧。

    马世龙落落大方的说道:“不错,我的父亲,乃是宁夏后卫的卫指挥佥事。三年后,我的父亲致仕,我就可以袭职了。”

    徐兴夏点点头。如此说来,应该就没错了。这个马世龙,就是后世那个在辽东做得不错的马世龙总兵。他在辽东做得不错,后来回到宁夏镇担任总兵官,同样做得不错。在贺虎臣战死以后,就是他一个人单独挑起宁夏镇的大梁,屡屡挫败鞑子的南犯,只可惜,他的寿命不太长,在崇祯七年就去世了。

    这样的人物,徐兴夏自然是想主动的结交一下的。无论是什么世界,多一个朋友,都好过多一个敌人。马世龙这样的人物,日后肯定是要飞黄腾达的。自己主动的和他交好,当然不是为了从他那里得到什么好处,而是准备在适当的时候,指点他一下,从而影响历史的走向。这就是作为穿越者的优势所在。

    马世龙在辽东,是犯过比较严重的错误的。天启五年(1625年)九月,马世龙误信自后金逃归的“降虏生员”刘伯镪的话,派宁远中协副将鲁之甲为主将,参将李承先为前锋率领4个营(车炮营一、铁骑营一、水营二)7000战兵偷袭耀州。他的意思,是准备通过这一次战斗,剪除后金鞑子的侧翼,削弱大金国的实力。

    然而,由于关宁军都是没上过战场的新兵,花了3天还没有搭好浮桥,大大的耽误了进军的时间。后金当时在耀州有一个牛录的无甲旗丁和妇孺,还有牛录额真屯布鲁的100战兵,得知明军消息后,屯布鲁和战兵连夜埋伏在官道两旁,等明军入夜到达时,让城中妇孺举火敲锣打鼓,明军人马疲乏后,屯布鲁突然从两侧杀出。

    因为黑暗中不知敌人多少,明军在慌乱中崩溃了,先逃一步的骑兵为了防止敌人追击,竟然扒断了浮桥,导致了更大的伤亡。此战后金斩首四百级,包括鲁之甲与李承先,缴获铁甲700副,战马600匹,史称“柳河之败”。战后马世龙被参劾,便称病离任。一直到崇祯二年,鞑子入塞,他才又被重新启用。

    可以这么说,柳河之败,是马世龙人生中的巨大污点。这一战的后果很严重。明军自己的实力被削弱了,后金鞑子的实力却增强了。大量的武器盔甲落入后金鞑子的手中,直接就被后金鞑子转化为战斗力了。如果有人提点马世龙一下,不要轻信那个刘伯镪的话,就不会有柳河之败。没有柳河之败,明军就能获胜,后金鞑子的实力,就会进一步的削弱。

    事实上,明军犯的错误越少,后金鞑子的实力就会越弱。后金鞑子的崛起,是建立在明廷自己严重失策的基础上的。无论是战略上的,还是战术上的,明廷都犯了太多的错误,等于是白白的将崛起的机会送给大金国。如果明廷没有犯下这么多的错误,稳扎稳打的话,最终,整个大金国,肯定会被明军慢慢的绞杀致死。

    徐兴夏友好的说道:“如此说来,三年以后,马世兄就可以大展拳脚,建功立业了。不知道马世兄是准备在宁夏镇就职,还是准备到辽东去?又或者是宣府、大同?”

    马世龙摇头说道:“我还没有想好。”

    徐兴夏点点头,没有再说什么。在当时,辽东的情况,并不算严重。努尔哈赤的七大恨,在明廷看来,根本就是笑话。估计万历皇帝也没有放在心上,该干什么还是干什么。后金鞑子的致命威胁,要等到萨尔浒大败以后,才会真正的表现出来。如果萨尔浒大败,马世龙估计会选择辽东战场。

    这时候,刘闯已经将豹皮完整的剥落下来了。这一张豹皮,质量还是极好的,只有两个不起眼的小洞。被高明的匠人处理过后,别人一定看不出来。估计交给孙大坤以后,他也会相当的满意,五万两稳赢的酬劳,是铁定跑不掉的。至于豹子肉,自然是没有人要的。豹子肉其实不好吃,还不如牛肉羊肉呢

    马世龙朝徐兴夏点点头,告辞离开。

    徐兴夏随口问道:“马世兄这是要去哪里?”

    马世龙说道:“当然是去寻找另外一头金钱豹了。”

    徐兴夏有点惊讶的说道:“你知道贺兰山还有金钱豹?”

    马世龙若无其事的说道:“贺兰山总不会只有一头金钱豹吧?”

    徐兴夏盘算片刻,感觉自己的时间,还算充裕。如果能够和马世龙加深一些了解,应该是好事。这个马世龙,还是有点远大志向的,精忠报国的热诚,比袁崇焕恐怕还要胜出一筹。这样的人才,不能浪费了。如果有自己的不经意的指点,马世龙日后的前途,应该会更加的远大。这对于白衣军的发展,是绝对有好处的。

    想了想,徐兴夏不动声色的说道:“马世兄,我陪你走一遭吧”

    马世龙没有拒绝。事实上,他对徐兴夏也有好感。一个小小的百户,竟然有如此厉害的箭术,的确罕见。对于箭术高手,他是很乐意和对方交往的。何况,根据他了解到的情况,这个徐兴夏,在杀鞑子方面,更是毫不含糊。对于这样的英雄人物,马世龙也有强烈的交往的意愿。他点头说道:“好咱们走”

    五人一起上路,向贺兰山的西侧走去。铁柱泉的马家,距离贺兰山的虽然遥远,对贺兰山的熟悉程度,却不在徐兴夏之下。没办法,别人是大家族,各种各样的人才都很多。比如说,马世龙身边的两个老仆,就是一流的弓箭手。他们不但是一流的弓箭手,还是优秀的猎人,一路上,都是他们在查探金钱豹出没的痕迹。

    果然,在贺兰山的西侧,他们很快又发现了一头金钱豹。之前被徐兴夏射死的,乃是一头公的金钱豹,这次发现的,却是一头母的金钱豹,正是应了一句古语,一山不能容二虎,除非一公与一母。这一次,徐兴夏没有出手,将机会完全让给了马世龙。马世龙也不客气,弯弓搭箭,向金钱豹射过去。

    “嗖嗖嗖”

    马世龙的箭术的确不错,又快又准。可是,银翼箭的杀伤力却有一点小问题。金钱豹的表皮,还是比较坚韧的,柔软而有弹性,一般的箭头,如果没有足够的力量,不容易穿透。结果,金钱豹在中箭以后,还能立刻远遁。幸好,马世龙的放箭速度很快,连续射了三箭,才将凶悍的金钱豹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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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11章】有一笔横财,你敢不敢要?

    【第211章】有一笔横财,你敢不敢要?

    (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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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续射杀两头金钱豹,让徐兴夏不由得大为振奋。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居然连续找到了两头金钱豹,看来贺兰山里面的金钱豹数量不少啊。这可是移动的宝库啊。一张豹皮就是五万两银子,要是能够杀他十几个金钱豹,剥取十几张豹皮的话……

    徐兴夏有点热切的说道:“马世兄,我们再找找看?”

    马世龙犹豫片刻,摇头说道:“徐百户,只怕没有机会了。”

    徐兴夏不死心,拉着他继续在山里寻找。马世龙拗不过,只好跟在他的后面。结果,他的话的确没有错,在此之后,一行人再也没有遇到金钱豹了。在山里又走了两天,徐兴夏还是不太死心。金钱豹的来钱路子如此简单快捷,他怎么能轻易放过?他们一路向西,不知不觉间,竟然到了贺兰山的西侧。

    贺兰山的西侧,连接的乃是阿拉善大沙漠。这是一片非常广袤的沙漠,不断的有风沙直接吹到贺兰山的西侧来。这边的植被,都显得相当的枯燥,树枝都是干秃秃的,没有什么叶子。如果有沙尘暴吹来,铺天盖地都是灰尘。可以这么说,贺兰山的东面和西面,根本就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显然,在这样的干燥的荒凉的世界,是不可能有金钱豹存在的。徐兴夏就算再不死心,都要承认这个残酷的现实。这不免让他的情绪,有点低落,有点遗憾。如果还有一头金钱豹,那该多少啊五万两银子,可以做很多很多的事情了。

    “哒哒哒”

    忽然间,远处传来急促的马蹄声。

    徐兴夏转头看过去,只看到二三十骑扬尘而来。

    贺兰山的西侧,一片的荒凉,在山地和沙漠之间,乃是戈壁滩。马蹄踩踏在戈壁滩上,声音显得特别的生硬,这主要是没有回音的缘故。戈壁滩太空旷,无论发出多大的声音,都是没有回音的。马蹄和石头撞击的声音,又好像是钢锉摩擦一样,很尖很硬。

    在朦朦胧胧的灰尘中,隐约可以看到,那些突如其来的骑兵,都是全副武装的,每个人都持有不同的兵器。但是,看他们的装束,却又不像是鞑靼骑兵。有些骑兵的头顶上,包裹着红色或者白色的头巾,却又不是全部人都包有,显得相当的杂乱。

    “沙盗来了”

    “是那些该死的沙盗”

    马世龙身边的一个老仆,有点紧张的叫起来。

    随着他的叫喊,马世龙和两个老仆,都将弓箭迅速的握在了手中。

    徐兴夏也悄悄的皱皱眉头,将背后的铁胎弓摘了下来,握在手中。他没有想到,居然会在这里,遇到一群沙盗。所谓的沙盗,其实就是活跃在沙漠里面的盗贼。他们有可能是汉人,有可能是鞑靼人,也有可能是叶尔羌人,甚至可能是哈萨克人。他们聚集在一起,以抢劫为生。他们最擅长袭击从沙漠里面路过的商旅。

    沙盗们活动的区域,非常的广泛,号称只要是有沙漠戈壁的地方,都有他们活动的身影。在甘肃镇,时不时都会有沙盗闯入,烧杀抢掠。宁夏镇的情况,就要稍微好一点。贺兰山将沙漠和平原分割开来,阻挡了沙盗的前进步伐。不知道这伙沙盗,今天突然跑到贺兰山,准备做什么。这样的情况,应该是比较罕见的。

    不过,无论沙盗们是要做什么,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双方见面,绝对没有好事。沙盗不会放过任何劫掠的机会。他们又十分的嗜杀,只要是看到活人,就忍不住上前杀戮。更何况,在徐兴夏他们的身上,有两张完好无损的豹皮,那可是价值十万两银子的珍宝。这些沙盗不眼红就怪了。

    果然,那些沙盗冲过来,看到这边只有五个人,顿时就两眼发亮。等到看到两张豹皮的时候,眼神就更加的发亮了。几乎不需要任何的动作,他们就好像扇形一样,向徐兴夏他们包抄过来。从他们的合围动作可以看得出,他们对于抢掠杀人,的确是太在行了。要是一般人遇到他们,绝对是要倒霉的。只可惜,他们遇到的,乃是比他们更在行,更凶残的人。

    “杀”

    马世龙冷喝一声,策马冲了上去。

    他不愠不火,不紧不慢的,动手却绝对不慢。

    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的道理,他绝对是懂得的。

    “不错,我喜欢”

    徐兴夏自言自语的说了一声。

    用力一夹马腹,他也跟着冲了上去。

    “嗖嗖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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