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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若锦年华-第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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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凌继续撒娇:“yes;mylady。”
若锦忽然想到后来的一个搞笑漫画,更是乐了,咯咯笑道:“叫我女王陛下!~”
洛凌愣了一下,惊奇地看她,不等她脸红着解释,就腾地抱起她,抵在墙上,作凶恶状道:“嗯?翅膀硬了?要反了是不是?”
若锦被他抱得很痒,边笑边求饶。
不管两人怎么笑闹,别墅的事情解决后,第二天两人又匆匆回了北京。
b大的学生们,只要是条件许可的,大部分还是想要出国深造的,或者是早早准备起考研的。
而这些聪慧的少年们,大部分都是怀着远大的理想的。它们有时候听起来过于美好,但学生们在走出象牙塔之前,总会以为外面的世界要精彩得多,只等他们去发掘。
而有一些来自一般家庭,甚至来自于贫困家庭的学生,则身负着父母的梦想,或更沉重的责任,早早知道要比别人更刻苦,然后在别人憧憬着更广大的天地时,开始寻找本科毕业后的出路。他们不去想什么梦想,只希望能找到一份体面而高薪的工作,让父母骄傲,让自己自豪,或者只是,要养家,要还助学贷款。
若锦也属于早早准备起留学资料的一群。她倒不是多想出国深造,但洛凌是必然要出去的。无论如何,她总会追随他就是了。
当然,她也知道自己因为有了洛凌而深感安全而满足,使得她失去了初时的斗志。
她不知道这是不是不好。但洛凌是那么成熟而自律,从来不会做出一点点让她失望的事,还希望她不要考虑太多,只要任性地按照自己的喜好做事。
她只觉得生活太美好,美好到甚至让她害怕一切只是个梦。
不过这种虚无的幻想总会在日常琐事中消散。
比如,当她终于定下798工厂那边的一间小loft,并且开始施工装修时,居然在那里碰到了徐娆和她的朋友古雪静。
而后得知,她在这里也有一间小楼,是她和古雪静合租的,两人在楼里有各自的办公室,楼下则作为会客厅,时常邀请共同的朋友去喝茶聚会,也有各自的会客室。
总之,她们似乎也各有自己的事业。
若锦倒是不怎么吃惊,但挡不住比人要来挑衅。更让她无语的是,那个自称古家千金的古雪静,在那天看到洛凌之后,就毫不掩饰对他的兴趣。
第九十七章出国准备
徐娆看到若锦,倒是吃了一惊。
在她想来,自己和好友能在这片越来越繁华的区域租一栋小楼,是大部分同龄人想都不敢想的事。她从来都是把自己看做特权阶级的。
却没想到,这个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女生,频频给她意外。前世她可没听说这号人物,包括她身边那个同样透着神秘的姬洛凌。还有他们那些朋友,什么时候特权阶级遍地都是了?
等等——姬?该不是——
不会不会,哪有这么巧?就算这不是一个常见的姓氏,可也不会这么巧合的。
但是,稍稍有点政治敏锐度的徐娆,还是如一盆冷水当头浇下一般,收敛谨慎不少。
因此当时,只是平静地打了个招呼而已。
古雪静倒是很大方,当下就邀请两人去她们楼里坐坐。她的原话是,“与其在这里当监工,不如去我们那儿喝杯茶吧?”
可惜,那人没收到她的示好,冷淡地拒绝了:“不了,我们还有事。”
然后转头看女友:“不是要去i。t吗?”
……我没啊,是你说的啊。
不过,若锦在外人面前总会给自家男友留面子的。
这两年i。t的发展越来越好,各大设计师品牌进驻,还有日本潮牌以及他家的自有品牌,业绩都上涨的很快。
若锦早先跟苏妈妈陈玉提过这种零售模式,如今苏妈妈也经营着这样一家集国内本土高级服装品牌于一体的shopinshop形式的零售店。名为jadec。,在国内已小有成绩。
苏妈妈走的不是潮流路线,而是品质路线。凡是经手品牌所用材料不外乎纯棉,麻,羽绒。羊绒,真丝,真皮,而他们所用的辅料也在苏妈妈接手后一律改为最高级环保的材料或品牌,比如拉链一律采用ykk牌,当然,内衬则是苏爸爸的产品。
这些品牌,有些在苏妈妈接手之前已经因为款式老土而开始走下坡路。而苏妈妈则引入与时俱进的新传统风,只要在配色上稍加新意,款式则已简洁大方或典雅民族风为主,就使得他们又开始起死回生。再加上群众中积年的品质口碑,做强并不难。
若锦有好几件冬装大衣都是自家妈妈的产品,每一件都是让人眼前一亮的高级品质。
这也导致了——她其实不大会逛街。
不过今天有洛凌陪着,某人下意识地就觉得。安全了!于是挂着自家亲亲男友的手臂,优哉游哉。悠然自得地逛起了大街。
每到一家店里,女店员们火热地眼光就聚焦在洛凌身上了。
洛凌倒是闲适得很,一一挑选适合若锦的衣服。
最终,逛完了各大潮牌如was;poudoudou;minicream;katiejudith;puzzle等等,也购买了好几套潮流服饰。
有几套休闲的上下套装颇得若锦喜爱。尤其是一套宝蓝色千鸟格的,上下统一,又不尽相同,款式舒适随意,穿上了可爱得像个小宝贝。连洛凌看了也是笑。
买完自己的衣服,若锦又拉着洛凌在看了一会儿,可惜总觉得不符合他高贵冷艳的气质。
所以说,只能等他再年长一点,直接晋级amarni之类的了吗?扼腕!
正是周末,两人难得继续闲情逸致地在一家西餐厅坐下,点了两份海鱼。加上白葡萄酒,慢悠悠地直吃到夜色深沉,又关于工作室的装修讨论出了不少点子。
最后叫了辆的士回了公寓。
大学的生活似乎就这样,平缓地流过了。
并没有想象中风生水起的学生会生涯,因为若锦需要的锻炼工作能力的机会从一开始就有了——做教授的助理。
至于洛凌,由于其自来就高人一等的天赋,拿下各种理工科团队项目等自是不必说,还有让人望洋兴叹的,轻而易举融会贯通金融学各种艰深知识的能力。
其实不论其中哪一项,都足以让人难望其项背了。
若锦有时候自得其乐地想,看他的样子,倒是对金融更感兴趣一些。
这一年多,若锦也发现了洛凌不经意间的改变。从前的他,更专注于学术研究,不管做什么,都能静下心来钻研。
她曾以为,他将来会成为那种科学院里的学术型人才。
然而,这一年多来,他接触到了各种各样的人,又经历了工科团队项目的锻炼,更加上同时接触着姬父的生意,人变得更加老练通达了。
他本就是通身的贵族子弟气派,走到哪里都是焦点,如今更加熠熠发光了。
有几次若锦看到他因为项目活动而着深色西装的样子,整个就是个商场精英的样子了,任哪个女孩子看见都要紧张地红了脸。
所以,当他在大三开学初犹豫着告诉若锦,他准备申请哈佛商学院时,若锦也并不怎么吃惊。
于是,她查了各种资料,大致知道了哈佛商学院极其严格恐怖的教学方式和评分机制。
案例式教学,一个案例几十页文字,学生准备起来颇为吃力;每天加上准备案例的时间,总共要学习13到18个小时;考评只有三种分数,1分为优,2分中等,3分为差,且规定必须有10%的学生得3分,得1分的学生至多20%,其余全部得2分……
所以,他将要度过怎样的研究生生涯啊?
洛凌洗完澡出来的时候。就看到小姑娘皱着眉头,一脸可怜兮兮的样子,不由失笑。
“怎么了?”边问边抚了抚她的下巴,使得她不自主地仰了仰脖子。
只见她眼睛水润润的,转过来看着他。可怜道:“这哈佛商学院,也太严格了,就算千难万险地申请到了,要顺利毕业也难得很呢……这么辛苦,一天要学习十几个小时……”
说得倒好像是身临其境似的了。
洛凌失笑的同时,也宽慰她:“再辛苦,也就是两年罢了,只要能申请到。一定能读下来。还能比高中里更苦么?”
若锦还是担心:“那,我也申请波士顿的学校吧,还能照顾你。”
洛凌把她抱起来,坐在自己腿上,拥着她道:“好。”
耶?就一个字?
洛凌看她的样子,再次好笑:“你还想申请别的地方不成?”
好吧。在他们的关系里,洛凌对她是真好。无所不应,可也真是大男子主义。像这种时候,他有了主意,若锦是别想反驳的。
所以,我就是去陪读的啊,若锦心想。
不过,她对着洛凌向来和顺。本就没什么大抱负的,此时不过是因为之前都已经把哥大的资料查的差不多了,一时没转过来罢了。
看吧,计划赶不上变化。
于是大三第一学期。若锦忙着准备gre,洛凌忙着准备gmat,至于托福,两人自觉就算裸考估计也能拿100以上,所以只是拿着各类机经做做,重点还是放在口语上,因为口语考到的内容广泛。需要关注各种新闻知识。
同时,因为商学院要求工作经验,还要是在全球500强的企业,因此洛凌每周在学校的时间不多,都是去了最近找到的单位。
至于若锦的同学朋友们,李婧仍然那么悠闲,边削着水果吃,边看最新的韩剧。
她没什么压力,毕业后,父母会帮她联系好上海一家国有证券公司上班。
看着若锦他们那么忙忙碌碌,她也有羡慕,不过羡慕过后又忘了,继续沉浸在韩剧里。
说实话,若锦对于她的专业素养还是有些担心的,大二时她还挂了两科,假如真的做法语相关的专业工作,估计也会有点痛苦。
前两年时不时的龃龉,已经被若锦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她是觉得,人生中遇到的这些人,都是缘分。要惜福。
总不想等到多年后,想起某个人还会咬牙切齿。那样也伤神。
她们这些女生,毕业后说不得都是同学圈子里的热门人物,毕竟是名校生。
李婧和姚珺这样的虽然专业素养一般,也并不想着继续深造,但很会打扮自己,将来找份体面的工作,再通过长辈介绍个靠谱的男朋友,说来也不难。
简墨最近忙得都不怎么出现在学校。
今天倒是难得见到她,若锦自然要拉着她好好聊聊。
“你去哪里了?这么久不出现?”
“嗯,跟着我二叔去湘西了,去见个前辈。不说这个,你前几个月不是说要准备开个像样的会所吗?我给你介绍个雕刻师傅,绝对极品。”
若锦呆了,这是什么样的节奏啊?
“嗯?墨墨,一个月不见,你话多了不少呀。”
简墨瞪眼:“我饿着呢,不跟你贫。”
若锦看着眼前埋头苦吃的人,还是有些匪夷所思——你是去湘西见前辈,还是去庙里清修了啊?怎么一副多年没有油水的样子。
不过,虽是吃得快,倒还是优雅得很。此时消灭了一个牛肉芝麻菜全麦三明治,才心满意足地喝了口手边的热摩卡。
简墨的短发稍稍留长了,细碎的发梢贴着白皙的颈项,倒比原先多了些少年秀气。
“真的,他现在就在北京呢,今天你正好有空,我把他叫出来呗?”
若锦无所谓,于是等着人来。
过了一会儿,却是等来了一个清秀的少年,看样子年纪比两人还略小一些。
第九十八在毕业
少年一开口,就是乖巧得很:“姐姐好!”
若锦又是惊愕又是喜欢地看着他,又看简墨:“墨墨,这个,就是你说的,雕刻师傅?”
“嗯,他叫简捷,刚满16岁。”
“简?”不会是她猜的那样吧?
“我三叔的儿子。前些年跟着三叔跑了不少地方,这才回来呢。”还真是!
简墨于是说了些她家三叔的事迹,惹得若锦好奇又崇拜。
原来简三叔生性不羁,二十岁的时候不顾简家老爷子反对,跟着他二叔去河南某处大墓里见识过倒斗的,还差点儿就回不来了。
这以后,顽皮的性子倒是完全收敛了,只是整个人就更加不像一般年轻小伙子了,却是有些仙风道骨的模样。
后来出去游学的时候认识了简墨的三婶,想当然耳,那也不是个一般的姑娘,家里是云南那片儿的,掌握着一些地下生意,具体的简墨也不是很清楚。
这两人生的娃,自然也不按照一般人那么教养了。
简三叔发现儿子在手工方面有兴趣,又有天赋,就着力培养他,带着他四处拜师。
到如今,这孩子熟悉的材料可说是刚好囊括了若锦所需——质地坚硬的如翡翠,软玉,刚玉,松软的则有蜡和石膏。
若锦是知道的,好的雕刻师傅,本身就是艺术家,要有好的艺术鉴赏力,更要有创造力。
不然怎么会有后来那些动一刀要价几十上百万的玉雕师傅呢。
在国内,人们的价值观念在某些方面是被浮躁的社会扭曲了的,认为工匠是不上台面的。
但其实,只要踏实干活,认真生活的,哪一种工作不可敬呢?
虽说许多人觉得他们就是蓝领。但大部分人却不知道,这些工匠的薪资比一般白领高出两三倍不止。
因为当今社会,愿意去辛苦学一样手艺的人越来越少。他们可都是稀缺人才了!
而这其中不乏一些妙人呢。
若锦是跟这些人打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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