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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没名没份地和他同居,还是正大光明地结婚做他老婆?”晓萱对这个问题最敏感。
子媛红了脸,她知道晓萱一定是想到了自己的处境,不知道怎样说才能不让她更加心虚漂浮。
晓萱看出她的心思,不耐烦地说:“别考虑我,就是我现在再低落,也会为你的幸福开心的。”
子媛点头,她相信她的话,晓萱是最好的朋友,善良并真诚,当然她也很主观很自我,但一切的一切都不能否定她对人,尤其是对朋友的情谊。
“他就打算带我回家见他父母,商量婚事。回来半个月了,一直没休息,这周终于可以歇两天了。”
“真的吗?”晓萱和李薇同时发问,真是又惊又喜。
但很快晓萱就拉了脸,说:“你这人是怎么回事,这么大的事,竟然才和我说,是你实在沉得住气,还是根本不把我当朋友。”
“不是的。”子媛忙解释,“我是正犹豫,出了这么多事,我怕我出门这两天,你自己在家胡思乱想,所以想往后再推些日子。”
“哎呀,你真是婆婆妈妈,有什么比你的婚事你今后的幸福更重要,别担心我,快去见公婆。”
“是呀。”李薇也说,“没什么比你能嫁给自己爱的人更重要的,你看我们都这么不顺利,真希望你一切都顺。”
子媛抿了嘴,使劲点头,她不知道说什么,只希望大家都能有个好归属。在她心里归宿就是和一个男人,组建一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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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萱送李薇回家,出了楼门就被一阵风沙吹得难以站立,特想大哭,可刚要裂嘴又被风沙灌了个透心凉。
“你别送我了。”李薇捂着嘴巴说。
晓萱摆摆手,却不敢再张嘴,只是顶着狂风,用力向她那辆宝石蓝色的马自达6跑去。上了车,才敢喘气。
“你说是不是连老天都和我们过不去?”晓萱靠在车座上发牢骚。
李薇望着她,想着自己这几年的生活,很感慨地说:“晓萱,你比我条件好,也聪明,我只想奉劝你一句,别走我的旧路,如果林立志根本是有家的男人,一定要离开。”
这是她的肺腑之言,男人和女人之间的爱恨情仇犹如一场战争,本来生理上就占有优势的男人,在这场战争的开始已占据了得天独厚的情势,如果过程中再存在一些不平等的因素,那女人便会输得很惨。而最大的不平等就是——在这段感情中谁是全部的投入。一个有家的男人和一个单身的女人的情感战争,女人就算拼尽全力,也不会赢,因为她不是他的惟一。
晓萱猛然觉得李薇比她更惨更难。
“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还能怎样。”车子已经启动,李薇长舒了口气,“只想把服装公司弄起来,好好挣钱好好养儿子。”
“那感情上呢?”
李薇笑笑,说:“我本来就和你不一样,我看中的是实际生活,感情是奢侈品,现在就更觉得没有什么比儿子更重要的。”
“嗯,你这样想也好。”晓萱觉得也只能如此。
“可目前除了子媛不能一起做,再请别人比较麻烦外,就是注册资金的问题,找谁借那50万应急呢?”
两个人都沉默了,这真是最实际的问题。
晓萱想到了林立志,如果是以前她可以立刻答应李薇,让林立志帮忙,反正注册后就还他。可如今?唉,真是此一时彼一时。
天终于晴朗了,林立志终于回来了,终于给晓萱打了电话,终于说要来接她,终于主动说要好好谈谈。
晓萱上了他的车,一脸的冰冷,胜过已经放晴的天气。
林立志握了她的左手,她用右手拨开,仍然肃着一张脸,很想拽给他一句你刚握完别的女人的手,就来握我的手,你还那么自如,不觉得无耻吗?你是不是刚和别人上了床,倘若还有能力的话就可以再继续和我上床?对不起,我怕你有病。
但她咽了咽唾沫,忍住了,她记得李薇的叮嘱——事可以做绝,话可不能说尽,得给自己留有余地,一定先听他怎么说。
林立志讨了个没趣,也并不生气,他知道真相对晓萱是个打击。
他掉转了车头,不再打算去已经定好的粤菜馆,而是向家里开去,因为有些话在私密的空间里会更容易接受。
已经有半个月没有来这里,晓萱竟然有一种陌生感,或者陌生了的是人,而环境是因人的陌生而变得陌生的。
她下意识的又打量了下这套有150平方米的房子。
一进门就是客厅,有40多平方米,靠右侧摆放着一套米色的真皮沙发,宽厚而舒适。林立志很喜欢坐在沙发上抱着她,如同抱着一个孩子。
沿着几级台阶下去,是3间房和洗手间。
卧房的床很宽大,铺着晓萱最喜欢的紫色的床罩被褥,是比较深的紫色,在这样寒冷的冬日,在暖气充足的室内,这样的紫会使人产生强烈的瞌睡的欲望。
晓萱随手把外套扔到一边,双手撑着坐在床边。
紧身的紫色高领弹力衫把她娇好的身姿衬托出来,领子是不规则的重叠的,领口托住她的下巴,于是下巴又微微仰起。胸部的曲线几乎是完美的,当然这与她里面400多元的内衣有直接关系。胃口和小腹都很平,没有一点赘肉,更衬得胸部丰满挺拔。
林立志在她身边坐下,摸摸她的腹部,说:“瘦了。”
“能不瘦吗?”晓萱微侧了身,定定的看他,竟是那么委屈,脸上呈现出的是柔弱的张力。
林立志见惯了她的顽皮嬉闹,如此的忧郁神情,让他产生想拥她入怀的感觉。或许这就是所谓的新鲜,当习惯了对方的一种状态后,倘若发现另外的别样,刺激的是整个心房和身体。
他试探着吻她的耳根,她打了个激灵,感受到他的吻仍然是那么有撩拨的力量。
他见她没有拒绝的意思,便放开了。他从不喜欢赤裸裸的感觉,或是漂亮的睡衣,或是更能衬托身材的内衣,都更能激发他的能量。
乔菲菲喜欢穿各种品牌的棉布或是真丝的睡衣,和她交融,感觉像是在微风中释放。
晓萱喜欢穿他的大背心,喜欢把他一起套进去,于是Zuo爱便多了几分嬉戏的成分。会令他感觉青春焕发,会令他在如此的消耗中减少了疲惫。
今天,当他褪去她的紧身上衣,脱掉她宽松的紫色甩腿裤时,他简直惊呆了。她一身玫瑰红的戴安芬的内衣裤,躺在紫色的绵软的床上,不仅仅是婀娜,更是纯净的性感。或许这就是她最吸引他的地方,她没有一般熟谙男女之事的女人的风情,可以说不骚不媚,也没有菲菲那样的女人的高雅,就是连上床都要一番情调的铺陈。她是随性自然的,与情趣无关,与技巧无关,就是简单的,却简单得轻松,而此时在她简单的轻松下还有一种简单的性感,那内衣恰到好处地展现出她的美态,那颜色又如同玫瑰花般地让人产生想摘怕刺的感觉。
世界仿佛不存在,甩掉自己的衣服,赤裸裸的身子紧紧贴在她身侧,把自己的一条胳膊伸平,让她枕上去,又把她的另一条胳膊拉过来搂在自己身上,半晌,听着窗外隐隐的风中树枝摇的声音,听着自己忽强忽弱的心跳声。
林立志起身看着晓萱,晓萱艳红的右脸,红润的唇,半眯着眼睛,眼睫毛都湿润着。林立志很想就这样欣赏着,轻轻在她左脸上吻了一下,又狠狠咬了下她的右脸。晓萱睁开眼,柔媚尽扫,有点寒光。
林立志好像真的被刺了下,他竟然不忍心就那样压下去,不忍心把自己的欲望发泄出来,他一直坚信情和欲是分开的,当他尽情释放欲望的时候也可以没有情,而有情人未必会在床第间戏耍。就像他和乔菲菲,一年难得呆上几天,但情是不会改变的。
林立志艰难地忍住自己的欲望,拉了条被子过来,拥了晓萱靠在床上。
晓萱凝视了他片刻,沉淀了欲望,迅速穿上衣服,说:“既然要谈严肃的话题,那我们就别在这样的环境中,到客厅去。”
晓萱先起身下床,出了房门,上了台阶,打开了最亮的灯,双手交叉在胸前,端端地坐在沙发上。
林立志回头望了眼卧房,的确,床头的两盏射灯是最昏眩的光,照射在紫色的被褥上,更有一种欲罢不能的蛊惑人的力量。
他心中叹息,这曾经是多少次他们欢爱的地方,如今他竟然可以无视她的娇媚,无视彼此身体的需求,却要告诉她残酷的现实,难怪她不想在那样的环境中。
他怜惜地揽着她的肩膀,她甩开,绷着脸说:“不是要好好谈谈吗?就暂时男女授受不亲吧。”
“呵呵。”林立志干笑两声,有些尴尬。
“那谈吧。”
“你想知道什么?”
“真相!”
林立志点头,他知道他该和盘托出了。
其实并不复杂,一个青梅竹马的爱情故事而已。
乔菲菲和林立志是高中同学,菲菲是学校里的文艺骨干,会很多种乐器,尤其是小提琴,无数少男甚至少女常沉浸在她优美的曲子里。
林立志从有了青春的萌动就暗恋着菲菲,只是他除了成绩是全班第一,其他就没有什么可以炫耀的了,那时候的林立志还没有现在的气派和风度,特别是与靓丽动人的菲菲比起来,他可以算是丑了。自卑的他怎么可能向大众情人的菲菲表白呢?他只有偷偷地注视,在她的一笑一颦间乱了心房,在男生们的大献殷勤间更加颓唐。
没想到的是,大学三年级刚开学的时候,当他正用全力忘记那个时常出现在他脑海中的女人时,菲菲来学校找他了。他真是意想不到又喜出望外,到处找同学借钱,要请她去吃顿好的。
菲菲看他忙碌的样子,抿嘴笑,说:“就去食堂吃吧。”
“那怎么行,老同学来。”他更加慌乱。
菲菲红了脸,用发圈把长头发扎起来,只有额前的刘海儿掩饰着她心里的羞涩,而刘海儿下的眼睛是那样含情脉脉,又是那样清秀明丽。特别是她掀起眼睑,拉了他的袖子再次说:“就去食堂,否则,我不高兴了。”
林立志被她娇憨的样子深深迷醉了,多年暗恋的情愫又全都涌现出来,那真是让人心慌意乱。
乱哄哄的学生食堂很难觅到一处清净的地方。
而建筑系的大才子,一直没有传出恋情的林立志身边跟了个清水出芙蓉般的美丽女子,那女子身上散发着浓浓的艺术气质,恬淡而清雅,这怎能不吸引了大家的目光?
在一片惊羡的目光中,林立志晕忽忽地打了饭,拉了菲菲就走。在校园里,找到一个安静的地儿,坐下,打开饭盒,才发现只有一把勺子。
“你先吃吧。”他把勺子递给她。
“一起吃。”她忽闪着大眼睛。
他正踌躇着,想怎么才能一起吃,她已经把满满一勺饭菜送到了他的嘴边。当勺子触碰到他时,他看到她眼中的无限柔情,他的心都要跳出来了。他很想一把把她揽在怀里,尽情地嗅她秀发的芳香,很想把她灵秀的小脑袋深深地贴近自己的胸膛。可他只是傻傻地吞了那勺子里的饭菜。他们就那样你一勺我一勺地吃光了一大饭盒的饭菜,竟没说一句话。当互相望着对方油忽忽的嘴巴时,才情不自禁地笑起来。
菲菲笑起来的时候,恬静中更添了些须轻灵,美得令人眩目。林立志不再笑,他痴痴地望着她,继而笨拙的拥抱了她,只那样的一个拥抱,他便感觉身心都得到释放、满足。
从此林立志和乔菲菲成为一对标准的才子佳人。
他们大学毕业后就结了婚,但这丝毫没有影响两个人事业的发展,菲菲进了首都一家很有名气的歌舞团,林立志更是由于大学时就获过大奖,便被一位师兄邀请来到临近北京的这座城市创业。
两年后菲菲生下小志,虽然聚少离多,可感情依旧。又过了几年,当林立志的事业刚刚起步的时候,菲菲却萌生了出国寻求更广阔的艺术发展的念头。那时候流行音乐已经席卷整个华夏大地,高雅艺术几乎无人问津,像她那样的小提琴演奏者就是团里的鸡肋,可欧洲则不同,小提琴演奏永远有听众,永远受欢迎。
菲菲一走就是12年,并且顺利而快乐地在自己热爱的艺术领域游走,而林立志的地产公司更是稳步发展,他无法放弃这些,带小志去与菲菲团聚,她也无法放弃自己十几年的努力。如此,他们只能远隔重洋,偶尔她回国探望他们,他飞过去,解一解相思苦。
就这样,矛盾中,他们也几分几合,却始终无法真的舍弃对方,他知道她是他此生的惟一,是他的梦中情人,命中爱妻。她知道他是她的精神恋人,永远无法背弃的丈夫。最重要的是他们是小志的爸爸和妈妈,渐渐的,他们不再试图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