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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一切妥当,龙大海掏出龙霄的报名费及一个月的生活费来道:“霄儿,你放好这些钱,千万别丢了,咱们家可没多的,你有空了,便去附近的银行办张卡,再打个电话回来,下个月我好把钱打在帐上,你自己去取。”龙霄拿着这些钱,觉得一阵沉重,又不知再说什么话,唯有默默的放在自己随身的一个小包里。
吃过午饭,龙大海就要转回县城,龙霄本来要送他到车站,但龙大海说什么也不要他送,两人最后在校外的公共汽车站分别。
龙霄目送着父亲微有些蹒跚,不再挺拔的身影,忽然想起学校里读到的一篇朱自清的散文《背影》,那情景是如此的相似,心中又是好一阵酸楚,眼中有些湿润。想起小时候很长一段时间里父子俩在一起成天的傻疯,父亲是他的心目中的偶像,他是那么的能干,可以自己做出好多的玩具,可以教他好多的游戏,但随着他一天一天的成长,家里的生活压力一天一天的加大,父子间的语言便越来越少,父亲的性子也越来越怪,越来越的爱发脾气,但他知道,父亲爱他,甚至胜过爱他自己,只是他太不善于表达自己的爱了。
第七章 老大与哼哈二将
第二天上午,龙霄去学校教务处报完名,又从另一个办公室领了书,当抱着厚厚的一叠书走下楼梯时,一时大意,上面的两本书在地上,他正要弯下腰去拣,眼前忽的现出一双女孩子的脚来,飞快的在书上踩了几下,洁白的书本上骤然间多了几个黑黑的脚印。
龙霄抬起头来,见是昨天遇到的那个红衣少女扬着头有些挑衅的笑着。
红衣少女瞧到龙霄将要发火的样子,心里更是开心,笑嘻嘻的道:“这位同学,你怎么这样不小心啊,唉,都怪我眼神不好,踏着你的书了,啊,我记得你心眼很小的,你不会哭吧,要是那样,真是要对不起,对不起了……”她连声说了七八个对不起,最后道:“怎么样,臭小子,我今天够礼貌了吧。”
龙霄见她一付洋洋得意,旗开得胜的神情,心里自然有些光火,他天生没有打骂女孩子的习惯,但也不是任人戏耍的呆子,思如电转,脸上立刻便严肃起来,很正经的点点头道:“嗯,乖孩子,真是听话,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也不亏了我昨天辛辛苦苦的一番教诲,有进步,好,有进步。”
他说完这话,心里忍着笑,走下楼去,只留下红衣少女在那里咬牙跺脚的发嗔。
龙霄在校园里转了一阵,吃过午饭,正在寝室看一本家中带来的小说,猛地听到几声急促的汽车喇叭响起,他探头望出窗外,见两辆汽车快速的向宿舍楼这边驰来,前面的是一辆黑色的豪华轿车,后面则是一辆造型别致的越野吉普。宿舍外无数男生正对着黑色轿车的标志指指点点,神色大是羡慕。
轿车在新生楼前停了下来,车门一动,下来三名少年,走在前面的一人长得高大英俊,白白细细,穿着米白色的一套夏装,留着一头郑伊健似的长发,清风拂过,微微飞扬,更显得玉树临风,潇洒飘逸,几名路过的女孩瞧到了他,脸上都露着陶醉的表情。
白衣少年似乎对这种情景是司空见惯,只是回这头与身后的两名少年说话。龙霄见这两人的穿着也不俗,一人剃着寸头,黑黑胖胖,脸上很是冷傲,而另一人则是中等身材,瘦削单薄,却一直在笑着。
没多久,后边那辆越野吉普也停下了,从车上跳下四名中年男子,手里都提着些包裹行李。
龙霄瞧着一行人全朝着这边而来,正有些预感,一会儿便听到寝室外响起了无数的脚步声,那一群人全都涌了进来,见到屋中已有人住着,不由都是一愣。
一名干部模样的中年男子道:“王秘书是怎么办事的,不是说专门留了这间屋给咱们的么。”又有一人道:“好象是今年学校扩招,说是都安排满了。”先前说话的那人道:“没用的家伙,要是周省长知道了,心里只怕要不舒服。”
那黑胖少年见室内只剩下了两个下铺,鼻孔里哼了一声,走到龙霄面前道:“你搬到上铺去,这下铺咱们三人要用。”
龙霄本来天性随和,对上铺下铺也没多大的要求,但听他说话强横,毫无商量的余地,很是反感,淡淡的道:“这寝室又不是你家买的,自然要讲个先来后到,凭什么要我搬走。”
这黑胖少年一向撒野惯了,见龙霄居然敢跟自己顶嘴,不由骂道:“我操你妈,想找打啊,你先打听打听老子是谁。”
龙霄闻他辱及母亲,怒火大炽,霍地站起来道:“我操你祖宗十八代,你是谁,黑社会啊。”
拿着行李的四名中年男子都有些特殊身份,也怕两人打起来,自己等人免不了麻烦,其中一个向那瘦削的少年递了递眼色,瘦削少年便打了个哈哈,走过来拍了拍龙霄的肩道:“这位同学,先别发火,我先给你介绍一下,我叫郑军,就住在这城里。”说着指着那白衣少年道:“这是咱们的老大周思廉,本省周省长家的少爷。”又向黑胖少年一指道:“这位叫胡峰,他爸爸也是省厅里的一名厅长。”龙霄虽没听他说到自己的家世,但物以类聚,料也差不到那里去,心中冷然一笑,想瞧瞧他到底要怎么说。
郑军见龙霄一时默然不语,以为他被这些威风赫赫的名头震住了,更是得意,笑着道:“咱们三人从小就一起长大,现在读大学也在一处,大家都住在下铺,吹吹牛什么的要方便些,你就先把这铺腾出来,放心好了,你认识了咱们,肯定少不了好处。”
谁知龙霄等他说完,仍然摇着头道:“不行,不管你们是谁,这下铺我是睡定了,你还是想其它的法子吧。”
那黑胖少年胡峰见说了半天,龙霄还是软硬不吃,大骂一声,冲上前去,龙霄则握紧了拳头,就要对着他挥击。
就在剑拔弩张之际,那白衣少年周思廉微皱了一直眉头,轻声喝道:“胡峰住手,怎么在什么地方都凶神恶煞的象个土匪,也不瞧瞧自己的身份。”
这胡峰对别人是个横蛮无行的霸王,但周思廉轻轻的一句话对他而言便如圣旨一般,举起的拳头立时软了下来,只狠狠瞪了龙霄一眼,便不说话了。
周思廉道:“郑军,你身体瘦些,就睡我上铺好了。”说完他又走过来向龙霄伸出右手道:“同学,咱们交个朋友吧,毕竟我们将在同一个寝室里呼吸空气。”
龙霄是个吃软不吃硬的性格,见他的举止不如胡峰与郑军一般惹人讨厌,此刻主动过来表示善意,自己也不好再拿架子,便也伸出手和他握了握。
接下来四名中年男子在屋子里忙碌起来,弄好三个铺,足足用了大半个时辰,龙霄冷眼旁观,见胡峰与郑军对周思廉一直是毕恭毕敬的“老大,老大”没口子叫着,周思廉一付很受用的样子。(这个曾经让人觉得犯罪与恶习的称呼,这几年不知怎的重新开始流行,到了如今,竟变成了一种尊敬与服从的意味。)
龙霄见胡峰除了周思廉之外,给人永远是那种鼻孔里冒着冷气,高高在上的感觉,而郑军则如哈哈儿似的,整天带着笑脸,嘴巴也挺会说话。这两人很容易让龙霄联想起中国古代神话里的哼哈二将来,但他总瞧不起两人对周思廉的奴颜婢膝,想到要和这样的人同居一室,心里不禁大觉难过。
第八章 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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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开学了,在龙霄的感觉中,大学的课程要比高考时不知要轻松多少,周思廉、胡峰、郑军都成为了他的同班学友,更巧的是,那名与他有过节的红衣少女也分到了他们大(二)班,龙霄听老师点名时,知道她有个还算好听的名字――花香芸。
龙霄与周思廉很快的就在班上的男生中脱颖而出,在女孩子的评介里,两人是完全不同的类型,龙霄皮肤微黑,帅气健康,举止间充满男子汉的自信与刚强,而周思廉是高大白晢,年少多金,女生都在暗地里称他们为黑白两王子。
花香芸成天的与龙霄大眼瞪小眼,事事都要和他抬杠,偏偏龙霄又不象个君子般的对她谦让,两人便如天生的冤家对头一般,几乎每天都有些小磨擦。她知道龙霄得到这样的称号,把弯弯的小嘴一翘,恨恨的道:“呸,龙霄那小子,那里有什么好看,凶巴巴的象条笨牛,说他是黑马王子,那真是瞎了眼。”
张来福是在开学两个星期后到的学校,他的家乡是个很贫穷的山区,他家更是穷得揭不开锅。张来福考上重点大学本来还是轰动了全乡的事,但金额不菲的报名费对他们家而言却是个天文数字,不得不准备放弃,尽管后来由乡政府出面解决了此事,但还是晚了两个星期,总算学校开恩,破例让他报了名。
张来福分到了龙霄他们班,并和他一个寝室,龙霄见他长得是属于那种渺小型的男孩,又瘦又矮不说,戴着一副厚厚的眼镜,生着满脸的青春痘,人显得猥琐不堪,心中非常可怜他,便常常给他一些帮助。
时间一久,龙霄就发现他一个极大的毛病,那就是超级的自卑,无论是谁,他都不敢与人对视,别人说什么,他都唯唯诺诺的答应着,从来没有什么反对意见。最可气的是,他本来住在龙霄的上铺,龙霄见他矮小的身材每天爬上爬下的颇是吃力,便坚持和他换了铺睡,但没想到的是,只隔了一天,胡峰只对他瞪了下眼睛,他就乖乖的将下铺让了出来,胡峰还在龙霄的面前得意了半天。
张来福是个酷爱玩电脑的人,几乎身上所有的钱都装进了学校外网吧老板的口袋,而自己每天就偷偷躲在一边吃白饭泡开水,有一天龙霄发现了这个秘密,他本来还想去劝,可后来在网吧见到显示屏前的张来福忽然象是换了另一个人,变得很自信果决、神采奕奕。在那一瞬间,他明白了张来福的心态,虚拟的世界是可以暂时让他忘记现实中的贫穷与卑微,在这里,他或许能营造出一个属于自己的帝国。
龙霄放弃了自己的想法,便每天留些菜下来,借故吃不了,都让张来福风卷残云般的呑入腹中。
张来福明白龙霄的心意,很是感激,他视龙霄为一生中最好的朋友,也是唯一可倾诉心事的知己。
第九章 宿舍之议(本章字数:2995 更新时间:2008…1…11 7:46:00)
随着时间的推移,龙霄与周思廉、胡峰、郑军这三人的关系渐渐有了些和缓,偶尔也在一起说说笑笑,毕竟是在同一个寝室,天天头碰头,脚跟脚,彼此之间又没什么深仇大恨,倒是龙霄的不羁与刚硬让胡峰不敢轻易的再挑衅,对他说话的声调也小了不少。
只有张来福成了这几人共用的杂役,不时可听见“来福,去给我打饭。”“喂,来福,快去打水回来。”“来福,我的拖鞋坏了,你到外面店子给我买一双回来。”龙霄有时候觉得在周思廉这些人的心中张来福就是一条会说话的狗,但他常常得些诸如饭菜啊找补啊什么的小好处,一付自得其乐的样子,龙霄便也不好干涉。
在住校的生活里,每天晚上熄灯后,无论是女生男生,这个时段都是最八婆多话的,女生通常是谈论男生,而男生的话题自然也离不开女生。
这天晚上熄了灯,几个人照例又谈论起了校园里的美女,说了一会儿,胡峰道:“我还是喜欢那个‘黛玉公主’,人家可是公认的校花,啧啧,那样子真是我见犹怜,恨不得一把将她抱在怀里。”大家哈哈笑着,纷纷骂他是色狼。
周思廉则哼了一声,傲然道:“校花有什么了不起,瞧我有一天把她泡到手给你们瞧瞧。”郑军立即道:“老大出马,一个顶俩,老大,不如你真的试试,就凭你的人才身世,什么样的女孩子不手到擒来。”周思廉没有说话,似乎在有所思索。
胡峰有心瞧张来福的笑话,便问道:“我说来福,你到底喜欢谁,说来听听。”张来福开始还不说,但在胡峰的连声催促下,终于期期艾艾道:“我喜欢方老师。”
他这一说,出乎大家意料,原来这方老师是教他们现代文学的一名女教师,也是他们的班导师,人长得肌肤白腻,身材丰满,有若一朵盛艳的桃花,很有少妇成熟的韵味,但她虽是整个学校里最年轻的教师,但怎么着也有二十几三十岁了,想不到张来福竟喜欢上了她。
胡峰率先骂道:“他妈的,张来福你这狗崽子,色胆还挺大,连老师的主意都敢打,你变态啊。”
张来福不服道:“谁说喜欢年纪大的就是变态了,神雕侠侣里杨过还和小龙女结了婚哩,我瞧方老师就比学校其他人好。”
周思廉在下铺笑道:“方老师一向正经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