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们,看看我们这个样子不用说也知道是被人打劫了,最后一枚金饼也是我拼了小命护住的。之前以为代国民风淳朴,原来也有打家劫舍的事情啊!我们可是万万没有想到的,想到了就雇保镖了。话又说回来,不想发生的事也发生了,我们总不好因为自己被打劫了,再去打劫别人吧,这样缺德的事情我们是做不出来的。所以呢……你看我们孤男寡女,怎么可以共处一室呢?多么伤风败德啊,传出去也对贵店的声誉有损,我心里肯定过意不去的。最要紧的,这件事要是让我爹爹知道了,一定会气得先打死他的,然后再打死我,我们含冤而死,做鬼也会缠着你的……”
“既是这样,就委屈这位姑娘与阿盼同住一间客房吧。”
我预备再说些恶毒的话吓唬吓唬店掌柜,却被身后银铃般的声音打断,回头看去,只觉眼前一亮,顿时喜上眉梢,原来山水也有相逢,不是冤家不聚头。
说话的红衣女子款款走下楼梯,清灵娟秀,双瞳剪水,一身异族打扮,长发齐至腰间,艳若胭脂的珊瑚珠攒成一串串的流苏垂下发髻两边,如春风里盛开的一抹海棠花,平添娇娆。眼前的人不是那个罪魁祸首还会是谁?
易北凑到我耳边,“刚才就要告诉你这个,就是她,害我们赔钱的!”
我换过罗裙,与红衣女子对面而坐,半句话不到,她就直言不讳的亮出自己的姓名,叫做南宫盼,由越洲的息国远道而来。我手握着茶杯,一边陪笑,一边思量着该如何开口跟她讨债,本来我也打算一笔勾销的,可是一想到如今已是身无分文,天亮之后只能喝西北风的惨况,也不好打肿脸充大度了。
我还在斟酌,南宫盼先出了声,“不知姑娘芳名?”
我犹豫了一下,“秦萱。”第一次由我的口中说出这个名字,感觉还有些陌生。
她看了我一眼,继续说道,“之前在田边……是阿盼着急赶路才会粗心大意,有得罪的地方希望秦姑娘不要放在心上。”
我怔住了,她居然承认了,也算爽快,那就不怕赖账了,“其实呢……也没什么,别的都好说,只是因为你……啊……那些庄家也被踩坏了,我们身上带出来的盘缠全都赔了进去。眼下身无分文寸步难行,你知道的,当今的社会处处都得用钱。”
南宫盼诧然抬起头,反问道,“刚刚,你不是说被人打劫了吗?怎么又……”
我暗自吃惊,她记性倒好,还很会懂得挑人的话柄,“这个嘛……原本庄家就不是我们踩坏的,却被威胁着赔了钱,感情上跟遭了抢劫是一样的,后果也一样。”
“哦,原来是这样。”南宫盼垂首望着手里的白瓷茶杯,许久,才缓缓说道,“秦姑娘放心,阿盼必会尽数补偿,只是如今我身上剩下的钱也不多,可还有一件要紧的事情办,有需要用钱的地方,等办好了,我一定想办法筹钱还给秦姑娘。”
我心想,完了完了,她也学会开始跟我哭穷了,勉强挤出个笑容,威胁道:“也……也没关系了,只是你看看我现在,身无分文,哪都去不了,只好跟着你走了。”
南宫盼舒展了眉眼,笑道,“也好,阿盼是第一次来到中州,很多事情都不明白,需有人从旁指点,秦姑娘肯帮我就太好了。”
我配合的笑了两声,莫名有种上当的感觉,明明是要讨债的,反而赔了自己做苦工?
次日清晨,我们三人用过早饭就匆匆动身继续赶路,南宫盼说她要去益都,刚好我们也要中途经过那里,算起来并不吃亏。出了永安城,差不多再有百十里就到益都了,骑马的话不过两三天的路程,只可惜,如今我们是三人一马,没法统筹分配。无论是让黑马驼上我们三人赶路,还是我与南宫盼骑马,然后留根绳子拴着易北赶路,都是挺不人道的,所以大家商量改为步行,拖慢了行程。
转眼夜幕将至,天空有暗淡的星光。想要赶在天黑之前进城是没什么指望了,我们三人只好在中途一家名叫小小的客栈落脚休息。
走进了客房才算真正明白,起名叫做小小原来还真是名副其实,房间小到只能摆下六尺的板床和一张破烂桌子,转个身就能碰壁,而且隔音也不好,随手敲敲,竟是木板隔成的房间。贴耳上去,隔壁屋里人的说话声听得一清二楚,是南宫盼,再想想,不对呀,这么晚了她还能跟谁说话,好像还是个男的!
“阿哥,你一路跟来做什么?”
“你还问我做什么?若不是你偷跑出来,哪用我追来带你回去!”
“我不会跟你回去的,见不到他我说什么都不会跟你回去的!”
“阿盼,不要再任性了,他要是心里有你早该回来了,你白白等了三年,难道还不死心吗?”
“所以我才要去找他,当面问个清楚,不然这辈子都放不下!”
“阿盼,你这又是何苦啊,说不定他已经死了。”
“不会的,离三年之期还剩十来天的日子,他又怎么会死呢?”
“那你是打算救他?”
“不!当日是他心甘情愿喝下的,他既不能信守承诺,死也活该!”
“阿盼,难道你就是想亲眼看着他死吗?你又何苦为难自己,阿哥看你这个样子也伤心啊。”
“我……”
“好了,你不用多说了,阿哥今天无论如何也要带你回去!”
“不可以,我绝不跟你走!”
“你不跟我走,我就绑你回去!”
话已至此,隔壁房间的两个人差不多也该拳脚相向了,只是空间有限,他们想打架也挺不容易的。
我翻身下床,举起油灯点燃垂下的床幔,随后跑出房间大叫,“走水啦!走水啦!”顷刻之间,各层的房门纷纷打开,涌出的人流你推我攘,慌乱的挤下楼梯,场面果然失控。我抓紧时机钻进南宫盼的房间,没顾得上看清对面男子的相貌,一把拉起南宫盼径直冲出,大声提醒道,“走水啦!还不快逃!”
南宫盼先是一愣,刹那间反应过来,一个箭步随我挤进人群,在众人的掩护下,我们顺利溜到马厩,牵出黑马一路狂奔出去。
骑上马后,速度确实增进不少,我们抄了一条小路前行,料想南宫盼的哥哥不会追来,才缓缓放慢了步子。
漫天繁星闪烁,只留月牙如刀,林中虫声啾啾,还有马蹄踏青,这样的夜,水一般的幽静。
南宫盼回头看了我一眼,问道,“那位小兄弟该怎么办?”
我这才想起,竟然把易北落在了客栈里。于是,自我安慰道,“没关系的,反正他也知道我们会去益都,在那里等着就他好了。”
她点了点头,勒紧了缰绳,继续驾马前行。
“这个……南宫姑娘,你执意要去益都,究竟是为何事?”虽然之前我已偷听到一些,可还是想她亲口告诉我为妙。
“我要去寻一个人。”
微风吹起她的秀发轻轻拂过我的面颊,微微有些发痒,我双手搂住她的细腰,贴在她的背后,看不见她面容的表情,不过,听说话的声音着实沉重,似有千斤的分量压在心头。我猜想,她要寻的这个人,不是欠了她的钱,就是欠了她情。
果然,她接下来就说道,“那人是我的夫君。”
第六章 前尘往事
更新时间20111013 13:40:35 字数:2826
旭日东升,霞飞满天,又是一日晴好天气。
为了躲避南宫盼阿哥的追踪,我们选择了一条小路前行,此路人烟稀少,鸟兽繁多,最宜谈情说爱,畅聊心事。
南宫盼点点回忆着她的夫君,向我讲述他们之间的过往。这是一个绝好的机会,我装出一副认真聆听的模样,内心默默念出帝玄古瑶,封印在掌心里的玄珠飞速转动着,带我在南宫盼的叙述中看清了故事的全貌。
故事的开篇始于五年前的季月,碧空万里无云,周边峰岭叠翠,蜿蜒连绵的阿扎地山山脉形成一道天然的屏障,阻断了外界的一切纷扰,使偏安一隅的息国仿若世外桃源,遗世独立。
横卧在阿扎地山脚下的索玛河如玉带一般环绕周边,是与外界唯一的联系,它的源头来自阿扎地山山脉最高处的帕拉峰上,与从代国境内滚滚而来的渊河在帕拉山脚下交汇合流,然后再一同淌过索索里山,千回百转,归入大海。
万物于世,唯有经历了兜兜转转,才有机会荡气回肠。
那一年,南宫盼刚满十九岁,正是风华绽放的时节。别家的姑娘在这样的年纪早已嫁做他人妇,生下的孩子都能爬树掏鸟窝了。反而是南宫盼,这只息国最美丽的赤蝶,仍旧孤身单影,一匹黑色骏马驰骋在山河丘陵之间,不知让多少痴心少年望眼欲穿。
由此可以得见,美女的情路向来坎坷多舛,不仅伤人还要自伤,直至伤痕累累,万念俱灰。当朝风月小说界的各派写手曾经大张旗鼓的热烈争论过此类话题,最终将问题的症结归咎于传统思想中美女配英雄组搭模式的根深蒂固。身为美女,潜意识里默认自己一定必须只能嫁给英雄,倘若嫁与其他人便是对传统的颠覆,当朝社会,颠覆传统的人势必会被社会所颠覆,贻笑千秋。所以,美女们一心一意想嫁英雄,而这世上,英雄又实在太稀缺,白白耽误了众多美女的大好年华,让无数适婚男青年望而兴叹。为了改变这一现状,各派写手放下了门户之见,最终商议决定,在今后的文学创作中一律改走平民路线,男猪脚不再英明神武、风流倜傥,女猪脚也不再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将创作贴近普通大众,讴歌平凡人的平凡人生。结果,导致小说的销量直线下降,即使配上春宫插图也没能刺激消费。
南宫盼也是一心一意想要嫁给心目中的英雄,阿爹想将她许配给佴伯部族族长的三儿子佴伯尔,但她执意不肯,在她的心目中,佴伯尔还称不上是英雄,顶多是个莽夫。
“阿盼,佴伯尔是我们息国的第一勇士,不知有多少的姑娘爱慕,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阿爹的这句话反复回响在耳边,伴着河水淌过的滔滔声,激起心底层层浪。南宫盼眼里噘着泪,凝眸处有河面荡出的粼粼波光。波光深处幻化出另一幕场景,天空星光惨淡,索玛河畔吹起阴冷的夜风,南宫盼弱小的身躯如黏在树梢上的一片秋叶,在寒风中瑟瑟发抖,摇摇欲坠。这是她七岁那年,阿妈去世的一天夜晚,我能清楚的看见她眼角的泪水,一颗一颗的淌下,有晶莹的光。
从那以后,只要有什么不开心的事情,她就会独自躲到这里,静静地坐上许久,等到河风把眼泪吹干,就如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般。
但这次,却是要发生些什么了,就在她起身离开之际,远处水面缓缓地飘过一叶竹筏,直至近处才发现上面还躺着一个人。南宫盼诧然,没等多想,一个跃身跳入河中,如一抹朱红化在水里,拉出纤长的倩影。
湿漉漉的秀发贴住她的脸颊,艰难地把人拖上了岸,试试鼻息竟还活着。那人身上的盔甲已经破烂不堪,看打扮应该是中州人,能从那么远的地方漂来这里,按照常理是不太可能的,不可能发生的都发生了,也注定是天意。
南宫盼救了他。
十五天之后,窗外紫薇枝头花开正浓。
南宫盼趴在床榻边,细细端详着眼前的人,惨白的脸上没有一点血色,眉毛根根分明,紧凑有序的排列在一起,化出两笔浓墨,鼻梁直挺,嘴唇淡薄,是她从没见过好看的一张面容,可惜只剩下半条命。
她极轻的叹了口气,情不自禁地伸出手指,小心翼翼地触及那人微皱的眉头,猛然一下弹开,脸颊泛起一层红晕。
他终于清醒,微微睁开的双目映上南宫盼娇艳的面庞,眼中有流光闪过,沉淀下的就是沧海一般的茫然,“姑娘救了我?”这是他对她说的第一句话。
南宫盼霎时有些无措,不过很快又恢复了平静,随即柔柔一笑,笑容真是媚人,“还好,你总算醒过来了。”
锦被上金线绣出的曼陀罗花袅袅婷婷,被余辉衬得颜色刚好,这是他们最初相识的一幕。
接下来的场景是在两个月之后,南宫盼救下的人差不多可以拄着拐杖活动了,为他复诊的医师啧啧称奇,伤势那么严重,可以活下来已属不易,还能康复得如此迅速,生活永远充满了奇迹。只不过,奇迹之中也有遗憾,伤势固然无碍,人却失忆了。就连息国最有本事的大医师也都束手无策,说失魂症是普天下最容易也最难治愈的病,难是因为根本就无从下手,容易则是因为可以不治而愈,兴许某一天那人摔个跟头撞上脑袋什么的,自己又都想起来了。
南宫盼忧愁的望着阿忘,娟秀的眉梢懒洋洋的耷拉下,脸上堆满了沮丧,阿忘是南宫盼给他起的名字,既然是把以前的事都忘了,不如索性就叫阿忘。
阿忘背靠着斜阳,眼中笑意冉冉,嘴角弯出一个完美的弧度,全然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说道:“姑娘不必为在下介怀,能够活命已是大幸,其它的也在乎不了许多。”
此人果然豁达,想当初,易北因为脸上长了颗青春痘而纠结了十来天,直至痘痘消退后没有留下疤痕才能释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