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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让你在深夜里微笑?-第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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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啊,他们为什么不穿衣服?也许是因为工作需要,拉纤经过的道路,荆棘丛生,怪石嶙峋,衣服很容易磨损;而船老板又不发工作服,他们就只好以“天体”来劳动了。
    我不想和老陈讨论这个问题了,破天荒主动说:“走吧!”
    老陈恋恋不舍地走了。
    到了总统府办公楼,看见只是一座三层的小楼,老陈又郁闷不已:“不会吧,这就是总统府?还没有我们乡政府办公楼气派!”
    看见孙大总统的办公室时,他简直要笑破肚皮了:“我×他妈,这是总统府?我们村部也比这要气派好多倍!”
    这也不能完全怪他,因为中华民国首任总统的办公室竟是一幢平房!
    我想,孙总统真是勤俭建国的楷模啊!
    他最感兴趣的还是天王府,可惜当时的建筑和物件已所剩无几了,都叫曾国藩这个湖南佬毁了,或者搬走了。
    到了洪秀全的寝宫,他就一个劲地问解说员:“床呢?娘娘的床呢?哪个是娘娘的床?”
    解说员不理他。
    他还在自言自语:“娘娘的床到底在哪里呀?”
    我想,他肯定强烈想知道洪秀全当年和美女们在这里颠鸾倒凤的情景。
    看他那郁闷的样子,我就决定讲讲太平天国的故事他听,好歹他现在也是我们的朋友啊!
    我们在一处石凳上坐下。我说:“老陈,讲点太平天国你听,保证精彩。”
    “真的?”老陈瞪大了眼睛,“有没有娘娘的?”
    “有啊,你听着:这洪秀全当年是广东花县的一个读书人,特笨,考了好多年,连个秀才也没有考上”
    “我知道,我知道,广东人读书特笨。”他插话道。
    “你可不要这样说,这里的第二个主人,孙中山先生,也是广东人,他的老家是香山县翠亨村,那个县就是现在的中山市。”我接着说。
    “我知道,我知道,中山市好富,那里的人都有钱。”他又补充道。
    “洪秀全考不上秀才,特郁闷,就创立了‘拜上帝会’,宣称自己是上帝的儿子,到广西紫荆山区和一个叫冯云山的哥们宣传他的教义,后来当地政府来打击‘邪教’,洪秀全鞋底抹油――溜了,跑到香港去了”
    “香港?我前不久去过,建得真好啊!”他又插话。
    我瞥了他一眼:“我知道你去过。你听不听呢?”
    “听呢。你能不能说快点―――他和娘娘的故事?”
    “好吧。后来冯大哥工作很努力,发展了好几万信徒。洪秀全就从香港回来了,又当了老大;再就是他们在广西桂平县金田村起义。这些长毛好厉害呀”
    “长毛?他们就是长毛?我小时候奶奶长给我讲长毛的故事,说他们喜欢喝人血。”
    “嗯,差不多吧,反正这些人都比较野蛮。他们很快攻下武昌,又顺江而下,攻占了南京,改名天京”
    “天津不在北方吗?”
    “是天京!”
    “哦,明白了。”
    “一到天京,洪秀全就大兴土木,修豪华宫殿。他自己根本不上班,事情都由东王杨秀清来半,自己专门在后宫教育老婆,看见长的丑的,他就这样写诗讽刺:”跟主不上永不上,永远不得见太阳!面突乌骚身腥臭,嘴饿臭化烧硫磺!‘―――当然,他是个半文盲,也处理不了这些国家大事。他有88个老婆。“
    “88个?”老陈口水都出来了。
    “这是他册封了的。宫女有好几千呢!老婆多了,争风吃醋,矛盾多了,大家经常吵架,把洪大哥累得够呛的。”
    “活该!谁让他一个人占那么多的老婆!”老陈愤慨地说。
    “是啊,特累。所以他就每天写诗劝谕他的老婆们,要她们遵守纪律”
    “劝个P !多睡几晚就解决问题了。”
    “言之有理,但怎么洪天王也不是铁打的人哪,即使他夜夜不歇,一夜一人,也要3 个月才轮上一回啊!再说,他还要玩其他的女人!”
    “这洪秀全真TM是个流氓!”老陈道。
    “好,这句话就是对洪秀全的评语,不过还可以加上两点:文盲,科盲。”
    “为什么说他是科盲?”老陈又来了兴趣。大概他自己是教化学的,忝列自然科学工作者队伍之中,有一种优越感吧!
    “他到死的时候,天京城里没有粮食了,就叫士兵们吃草,还说自己是上帝的儿子,有奇异的功能,念咒语就能打败敌人。你说,这是不是科盲?”
    “对,这个家伙是个‘三盲’土匪头子!”老陈对我的发言作了小结,我认为很恰当。
    不过,南京的人还是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其中最难忘的是一个盲人音乐家。
    那天晚饭后,我们像往常一样,在夫子庙附近溜达。同往常一样,我们没发现值得激动的人或事。老刘打了个长长的哈欠,道:“不逛了,回宾馆看电视去。”我们也同意,便往回走。街上照例车水马龙,照例穿梭着红男绿女。我们边闲聊边步行,不知不觉到了步行街口。突然三狗停了下来,竖着耳朵,样子怪怪的。老刘笑道:“小龙听见了李香君叫他。”我们都笑起来。三狗却打手势叫我们安静。我们都安静下来。安静了一会儿,我隐隐约约听见了二胡声,曲子很耳熟,是《射雕英雄传》里的主题曲。声音飘忽不定,仿佛从遥远的雪山飘来。三狗又打手势叫我们跟他走。我们都蹑手蹑脚地跟在他后面。路人都用或恐惧或厌恶的眼光看着我们。我们可不管这么多,因为那声音越来越近,越来越勾着我们的魂。我们仿佛不是在繁华的大街上,而是在昆仑,在大漠,寻找这悠悠弦声。
    终于,我们找到了声音的主人――一个盲人,坐在一家豪华夜总会附近的老年盲人。夜总会门口立着几位极为妖娆的女子。但我们都没拿正眼看她们;甚至连老刘也不看她们。我们把那位老人团团围住,偷听他苍凉的声音。老人似乎知道有人在身边,那不能睁开的眼睛也努力动了动。我的心也颤了一颤,他面前的鉄盘里只有几枚面值五毛的硬币。我又忍不住看他的脸,却没有丝毫的痛苦,更不用说仇恨了,有的是平和与安详。他的衬衣整整齐齐地扎在裤腰里,头发梳得很齐,挺着腰板,端端正正地坐在一张藤椅上。三狗说:“拉吧,我们想听。”老人没有答话,只是将头猛地一甩,右手一摆,我们便感觉有一只雄鹰正从头上掠过。接着,我们便随那声音越过千山万水,到万马奔腾的草原,到云飞雾绕的华山,到杏花春雨的江南;到刀枪铿锵的沙场,到流水潺潺的小溪,到鸟语花香的庭园我们看见心爱的人在分手,看见互不认识的人强作欢颜;看见一个人在风雪中艰难地跋涉,看见一个人在万丈悬崖上攀援
    不知什么时候,头上的雄鹰已飞走了,眼前仍是那位静静的盲人。三狗掏出一张十元的票子,默默地放进老人面前的铁盘里。老人微微点点头,算是感谢,然后又猛一摇头,我们又感觉到苍鹰巨翅从耳便掠过的呼呼声老刘道:“歇歇吧,我们已经听了。很好听。您歇会儿,再拉给别的客人听。”但老人仍倔犟地拉着,我隐隐看见他眼角浸出浑浊地液体。
    我们已经走远了,那声音还不屈不挠地传来。我看见三狗偷偷拭了拭眼泪。老刘忍不住骂了句脏话:“×××,这是我见过的最NB的人!”
    第四十四节分手第一百天在南京的日子很块乐,我发现自己对一个人的思念不那么强烈了―――顶多也就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想一想,而不是随时随地的想。当然大家都知道,那个人就是朝烟。所以,有一天晚上,我们在××火锅城吃自助餐的时候,我一个劲地喝啤酒。三狗笑道:“无雨真是个好人,平常我们喝酒时,他只喝一瓶,为我们省钱;今天啤酒免费,他已经喝了5 瓶了。哈哈哈!”
    老刘也说:“无雨不老实,总说自己只能喝两瓶,今天喝了这么多,还没有一点问题!”
    其实,他们哪里知道我此时此刻的心情:我在偷偷庆祝,庆祝在和朝烟分手100 天时,自己还活着;而且活在尘世间,并没有出家当和尚。
    “我还要喝!”我清醒地说。
    “爽快!”老胡说,“来,大哥再和你喝一杯!”
    我不说话,给自己加满,碰了一下杯,一饮而尽。
    “好,我也敬你一杯!”老陈也不甘落后。
    我又一饮而尽。
    老刘似乎怕我喝多了,关切地说:“无雨,我们没有和你拼哪!喝得尽兴就行,不要难为自己。”
    三狗也说:“老刘说得对,你不要充什么好汉了。”
    “我今天高兴,高兴,你们,你们,知道吗?”我有些结巴地说。
    “好了,不要再喝了。”老刘说。
    我可不管,又给自己加满了一杯。
    “你们,你们,你们谁和我喝?”
    没有人理睬。
    手机响了。
    “TMD ,谁给我打电话?漫游哩,一分钟一块多。”我骂骂咧咧地掏出手机。
    看了号码,我就一下子清醒了:027 ――8756××××!
    “我是朝烟哪!”
    “我知道。”我轻轻说。
    “你还记得这个号码?”
    “记得。”
    “哦。你在哪里?”
    “南京。”我边说边出了火锅城,TMD ,外面好热,我一出来,就感到热浪扑面而来。
    “你在那里干什么?”
    “打短工。你们还没有放假?”
    “放了。我一个人在这里。”
    我鼻子一酸,她一个人在那里干什么呢?
    “哦,一个人哪!要注意安全。”
    “我知道。我在做家教。”
    “是吗?要注意照顾好自己,不要中暑了。”
    “谢谢,我知道。”
    “嗯,你还有事吗?”我感到奇怪,怎么找不到话说。
    “哦,没有,就是,就是有点孤独。不过,很快就会好的。”
    我的眼泪又流出来了。我看了看街上熙熙攘攘的人群,他们是那么快乐;可是,他们的快乐和我没有一点关系。我牵挂的人,在很远很远的地方,与孤独相厮守。
    我偷偷揩了揩眼泪,说:“这样吧,过会儿我再和你打电话。”
    “嗯,我等着。”
    我又在外面站了一会儿等自己的泪完全没有了,才走进火锅城。
    “一个电话,还要出去打。”老刘笑道。
    “呵呵。”我笑了一下,就把酒倒进了空碟子,给自己倒了一杯果汁。
    大家很惊讶地看着我。我说:“换个口味,不行吗?”
    从火锅城出来后,我犹豫了一下,说:“你们先回去吧,我去电话超市打个电话―――手机话费没有了。”
    老刘看了我一下,说:“小心点,早点回来。”
    我感激地说:“知道了。”就一个人走了。
    我记得出夫子庙步行街往回走,在一家花圈店隔壁有一家电话超市,我就往那边走。过了秦淮河桥,再走几步,果然在花圈店隔壁看见了那家电话朝超市。这是一家门脸只有一米多的超市,里面有几间小屋,各有几部电话。我看见天热,就买两瓶纯净水带进去了。
    我找了一部靠角落的电话,坐了下来。但我并没有立刻拨通那个号码。我在犹豫,如果我打了这个电话,后面又会发生什么故事呢?我知道,凭自己对朝烟的了解,我们决没有再回头的可能。那么,我这个电话又有必要打吗?仅仅因为她的寂寞,我就有义务让自己再受一次煎熬吗?在这100 天里,我的伤口在渐渐愈合,我有义务再一次牺牲自己,仅仅因为她寂寞?
    我知道,她很寂寞:偌大的宿舍,就她一个人住;就是整幢宿舍,人也不会很多。有时候,寂寞真的可以让人发疯的。唉,我就再受一次痛苦吧,谁让她曾经带给我那么多的快乐。享受了快乐,就要加倍偿还。
    我用颤抖的手按下了那11个一辈子也忘不了的数字,却没有勇气听回声。过了一会儿,我鼓起勇气将话筒放到了耳边,我听见了那熟悉的回铃声,却没有听见她的声音。
    我纳闷了:难道她后悔了?她觉得和我打电话不合适?
    铃声停了。
    我不知道怎么办,还打不打?
    我看了看空荡荡的屋子,下了决心,再拨一次吧,如果这一次还没有人接,就不打了。
    我第二次刚拨通,她就接了:“我刚才洗澡去了―――没想到你真会打电话。”
    “打电话嘛,就是打电话啊,也不是做这么坏事。”我说。
    “那也是的。我刚才听了铃声,但又出不来。后来铃声停了,我还以为你生气了呢!”
    “生气?不会呀!”我勉强笑道。
    “你,你过得还好吧?”
    我顿了一下:“好,好,蛮好的,和朋友们一起出来,很有意思啊!”
    “哦。”
    “你,你过得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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