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酒水下肚,潘家俊的脑海中,唯有韩萱一人。
…… ……
两个月之后。
奥门。
一座大楼拔地而起,现在已经差不多快要竣工了,在洛林昏迷一个月的时间里,这个工程就是全力开工的状态。知洛林者,唯有兄弟也。刘万川和林家栋知道,林哥肯定是要来奥门的,所以,早操心,早省事儿。
现如今,每天都会来这里看看的洛林,心中都是感觉相当满意。
曾几何时,他甚至是一个连峥州市都吃不开的小瘪三,仗着家里有个臭钱,傻了吧唧的挥霍。而现如今,他竟然要开赌场了,在亚洲的拉斯维加斯开赌场,在他背后,还有京城豪门韩家、宋家及康家的支持,甚至是还有意大利斯图国际公司作为后盾。
一天天看着高楼越发高耸,那感觉就仿佛是看自己人生的缩影一般,一步步很艰难,很小心,并且很具魄力的蹬向顶峰。
这是洛林的心理状态,充满豪气,在亚洲第一赌城之上,如同大三巴牌坊前振翅高飞的白鸽一般。
但是,状态归状态,这两个月,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洛林过的也并不算顺心。
因为……一个足够镇场的荷官,他到现在都没有找到。
这段时间,他带着刘万川,走了大大小小的各种扑克坊,甚至寻找一些曾斩获赌王大赛上耀眼名次的世界级高手,可……人家要么是背后已经有势力了,要么就是并没有通过洛林的考核。
他尽管是不懂赌术,但是他知道一点……赌牌,与赌命一样,气势,是至关重要的一点。
从他们的身上,洛林始终都没有看到那么一丝丝的闪光点。
“小林,今天似乎会台风,你还是早些回来吧,姨给你炖了牛腩汤……”洛林站在尚未完工的大楼远处,眯着眼睛遥望着,接起了秦婉淑的电话。
“嗯,好……再交代一些事情,我就回去。”
洛林挂了电话之后,天空中忽然一阵色变,一股呼啸的台风便席卷而来……
呃!没这么准吧!说来就来!!
哗啦啦啦!狂风暴雨说来就来,洛林今天是独自一人低调步行而来,所以……他只有迅速的找到一个躲闪的地方,应付一下这突发情况!没有多做犹豫,洛林转身就快步奔走钻进了一个小型教堂里面。~
第693章 神父,天才
'正文'
………………………………
? “先生,需要祷告吗?”
洛林刚刚钻进教堂,便忽然听到了一个年轻却显得非常老迈的声音。
这声音听起来多多少少有些诡异,就好像是一个五六岁的孩童打官腔一样,年轻的声音,充满了老练和世故。
洛林微微一愣,下意识的就朝前方看去。
一个身材中等,非常瘦的身影,背对着他,仰头面向教堂正上前方的十字架,悲剧的耶稣,怜悯的圣光,透着五彩斑斓的教堂玻璃窗,投射出一股神秘、古老和安逸的感觉。
这个身影身穿一件神父袍,应该是这件教堂的神父。
“呵呵,谢谢神父,不需要,我只是进来躲避风雨的。”洛林笑呵呵的摆了摆手,然后显得很自来熟的找到一处座椅坐下,“我想博爱的耶稣,是不会眼看着我在外面淋雨的吧?”
“世间万物皆有罪,先生,你确定不需要祷告或忏悔?”这个神父依旧没有扭过身来,仍然是一动不动的仰望着巨大十字架上的耶稣,用他年轻却又有些老迈的声音缓缓的道。
洛林笑了笑,忽然对这个神父的话来了一丝兴致。
“哦?世间万物皆有罪?神父,这样的话,整个奥门的赌徒如果都来祷告,上帝岂不是要忙死了?”
“上帝是神,不会死。”
“那大家何不相互忏悔?一定要向上帝忏悔吗?相信我,没有一个人会不嫉妒一个永生不灭的存在。”
“这也正是上帝不同于万物生灵的关键,因为,他是真正博爱的存在。”
“他博爱,是因为他不会死。但是人会死。所有人都在努力的为生存奔波,一不留神,就会失败,一不小心,就会死亡。所以,大家没空博爱。对于一个永生不灭的存在,博爱,也许是他唯一能够做的事情,也许这是他唯一的心灵寄托。所以,不是人们需要祷告和忏悔,而是上帝,需要聆听祷告。人们喜欢为自己的罪过找寻出口开脱,而上帝,只是一个寂寞的神而已。”
“……”听到这里,那个显得很瘦弱甚至是有些老迈的神父稍微迟疑了一下,不知道洛林有没有听错,这个神父似乎很玩味的笑了一下,“先生,如何称呼?”
“世间万物皆有罪,你可以叫我‘罪人’,事实上,我的确有罪。只是我现在不准备忏悔,因为忏悔的真正意义,是在于改正。但我选择了某条路,所以不可能改正,改正,会把我提前送去见上帝。忏悔只是能够减轻我心中的罪恶感,治标不治本,无用功罢了。我想,等我真正想忏悔的那一天,上帝也不会接受我的忏悔的。比起提前去见上帝,我更想活久一些,晚点儿下地狱。”
洛林的这番话,是彻底的引起了这个神父的兴趣。
这个瘦弱的神父终于扭过了身来,转念看向洛林,眯着眼睛打量了好久,脸上没有一丝丝的表情,但是他那细细眯着的眼睛中,却仿佛恰到好处的表现出了他所有的情绪。
当然,这股情绪,只是转瞬即逝,掩藏在他那看起来波澜不惊的眼神中。
这是一个怪人。
这是洛林对与这个神父的第一感觉。
神父看起来老迈的气质下,竟然是一个非常年轻的小伙子,白净的脸,蓝色的眼珠子,白色的皮肤,有些略显病态,可能是因为他太瘦弱的关系。还有很重要的一点,这家伙不是华夏人,而是一个欧美人。看年龄,最多也就比我洛林大上个两三岁不得了了。
“神父,你比我想象中的要年轻。”
“‘罪人’先生,你也比我想象中的年轻。”
洛林轻笑着摇了摇头,回头看了看教堂外面,仍然是狂风暴雨,呼啸不止。看来,自己是需要多在教堂里躲一会儿了。不过这似乎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这个神父,看起来很有意思。
他搞不懂,一个如此年轻的小伙子,怎么会有如此老迈的神态?
“呼,这么大风雨,估计我得在这里呆到晚上了。”洛林无奈的耸了耸肩,“不过这似乎挺有意思,一次突如其来的风雨,让我进了从来没有进过的教堂。这还真的有点像是上天安排的意思。”
“‘罪人’先生,实际上你并不需要等这么久。”这个年轻的神父缓缓的走向洛林的身后,一双眼睛眯着看了一会让外面的狂风暴雨,然后走到了门口处深深的呼吸了一口气,“据我观测,这场台风,应该会在两个小时以内离开奥门。”
“哦?何以见得?”
“根据风速,风向,还有空气湿度判断的。”
“呵呵,不过看神父先生你刚才的行为,更像是通过视觉及嗅觉判断的。如果你判断的准确的话,那你岂不是一个移动天气观测器?”
“不,天气观测器是有误差的,即便是目前世界上最尖端最精密的天气观测器,也有高达百分之九十三点七的差值的误差率。而我个人的观测和推断,精确率可以达到百分之九八点五。不过据实践来看,我进行了上千次气象预测,一次差错都没有出现。也就说,理论上,我有误差,实践上,我精准无误。”
这番话,从一个神父的口中说出来,还真是显得有些怪异。
洛林玩味的笑了笑:“既然神父这般有天赋,何不去麻省理工来一个气象学系的本硕博连读?”
沉吟了一下,这个神父似乎想到了什么,眼神中内敛这一丝奇异的神采缓缓道:“实际上,我已经是麻省理工的博士。——不过,我在麻省理工读的是数学工程。”
一听此话,洛林稍微一顿,转念呵呵一笑。
很显然,洛林以为这个神父是在开玩笑,但是……
笑着笑着,洛林的面色微微沉吟下来,他看着神父那认真的模样,可不像是在开玩笑。
这个时候,洛林不知道话茬该怎么接下去,咳咳两声清了清嗓子,他随口道:“这么年轻就已经是博士,那神父你还真是一名天才。”
“天才?”
不知道为什么,一听到洛林口中说出这个词,神父微微皱了皱眉头,眼神中闪过一丝厌恶之色:“我讨厌这个称呼。”
“讨厌这个称呼?”洛林心中的兴趣越来越浓,“第一次听说。每个人,应该都想成为天才吧?”
“是,的确,每个人都想成为天才。但如果你从小成长在一个关于‘天才养成计划’的研究中,你也许就不会这么说了。在我二十三岁取得了物理学博士学位之后,我就彻彻底底的厌烦了这种所谓的‘天才’的生活。没有童年,没有少年,没有青春,没有一切的一切,只有冰冷的计算机和一叠叠足以活埋你的测试卷题。”
“天才养成计划?”洛林闻言一愣,直觉告诉他,这个神父并不是在空口扯淡。
“……”神父没有再理会洛林,而是缓缓的扭过身,抬起头,看向教堂的十字架。
“……”洛林也跟着沉默了一阵子,紧接着忽然问道,“如果……神父你说的都是真的的话。那你为何会选择做神父这个职业?据我所知,科学家,都是不会信仰宗教的。”
“这并不矛盾。”神父似乎并没有沉默太久,听到洛林的问题,转念缓缓道,“牛顿发现了万有引力,但是后来却信仰了上帝。达芬奇是一名天体物理学家,但却可以画出极度传神的《最后的晚餐》。所以,我是科学家,但我依然可以信仰上帝。”
“神父,你是一个智者。”洛林忽然非常认真的道。
“智者?但有些时候,你会觉得智慧,可以从精神上摧垮一个人。”
“为什么这么说?”
“从我走进教堂的那一天开始,我就在不停的祈祷,祈祷让我忘掉那前半生糟糕的回忆。但是无论怎么祈祷,我都始终磨灭不掉那些记忆。因为在我七岁的时候,我的脑袋中的海马体,就被所谓的天才计划,给锻炼的异常发达与活跃。”说着,神父轻轻的指了指自己的脑袋,脑袋中,有一节叫做海马体的脑部器官,主管人类的记忆。“你看,这是不是很讽刺,所有人都希望拥有过目不忘的能力,而我却想要丢掉这个糟糕的本事。”
“所以说……神父你拥有过目不忘的本领??”洛林稍稍一愣,下意识的问道。
过目不忘?
听到这话,神父心中又是一阵黯然。
是的,过目不忘,这种让人羡慕嫉妒恨的“特殊能力”,他的确拥有。但,这不是天生的,而是通过后天训练的。他到现在都永远无法忘记,当年那个可恨的人,是如何连续几年时间,日复一日的来测试他视网膜反应速度到他海马体传感的神经传递时间的,并且一次次通过各种手段来进行心理反复催眠与暗示的矫正“手术”。那种为了“天才”二字,而放弃了自由的生活,让他痛不欲生。
人身的自由被束缚并不是最恐怖的。
最恐怖的,是灵魂的自由,被束缚住。~
第694章 过目不忘
'正文'
………………………………
? 听到洛林这番话,神父瞬间思绪万千,但并没有表现出来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他没有回头,依然虔诚的面向十字架做出祷告的手势。
稍稍沉吟了十几秒钟的时间,他才忽然缓缓的淡然道:“你进来的时候,穿了一件银灰色的休闲西服,在你的左侧胸兜里,露出了半截笔管,从款式来看,那应该是1989年生产的纪念款派克钢笔。而你裤腿处距离膝盖部位大概三公分的位置,有一处不太明显的墨水痕迹,我想应该是你在掏出那杆钢笔的时候,墨水不小心滴落在了你的裤腿处。从角度判断,当时你应该是做出左脚踏出的动作大约五公分距离。”
“看得出先生是一个比较讲究体面的人,所以,你在与我说话的时候,刻意翘起了一只腿,右腿恰到好处的挡在了左腿的污渍处。这番略微有些右倾的动作,让你的右臂下意识的寻找了右前方座椅的棱角作为落重点和支撑点。”
“然而,你袖口处有一颗银黑相间的纽扣,从上面的纹理来判断,这应该是一对价格不菲的‘莱夫;弗爱沃’的纽扣,所以,你搭在你前面座椅菱角上的右手,在拿开的时候,一定要小心一些,因为根据人体机能的惯性,你放下腿并且收回手腕的时候,会条件反射的向左偏移,但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