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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院子里种满了黄玫瑰。现在正是花开的季节,那玫瑰们争相怒放,百般娇媚,远远地看上去象一片被太阳映出一晕金黄的娇艳的云朵。当你走近的时候,偶尔会发现有几朵花儿调皮的钻出栅栏之外,从绿色的信箱旁探出美丽的脸庞,正微笑地望着你呢!平常林依依回家总忍不住回给那可爱的玫瑰一个打招呼似的笑容。她喜受黄玫瑰,红玫瑰太艳,浓得化不似的,白玫瑰太素,苍白着脸带着孝一样,而黄玫瑰那淡淡的一晕嫩黄,少女般娇艳妩媚。
然而现在,你看见了吗?我们的女主人公林依依面容冷漠,神情忧伤地漫步在二百多平米的院子里,在那一簇簇玫瑰花中踽踽独行。别墅院子的铁门上,一个绿色的邮箱静静地忠实地为主人守候着一个又一个的秘密,而且它往往比主人更先知道这些秘密。也许每扇铁门的背后都藏着各种各样的秘密:离奇的,忧伤的,悲痛的,得意的,尴尬的,掺着血与泪的……邮箱早已阅尽人世沧双桑,见怪不怪了。它身上暗哑的墨绿色,令它看起来冷静、深沉而神秘。林依依显然还不及邮箱成熟,这从她烦躁不安的眼神中就可看得出来,她现在这样的眼光是不会去注意那深暗的邮箱的,以至于将秘密隔绝在她的心灵之外了。风儿撩起她浅紫色的长裙,吹乱了她那一头被染成粟色的中长碎发。她听见屋里传来保姆阿英的声音:
“帆帆,我们去看看是不是妈咪回来了?”
“妈咪,……看看是不是……妈咪回来了?”是三岁的小女儿帆帆奶声奶气、吖吖学语的声音。
林依依突然站住,停了大约半分钟,又转身打开车门,回到驾驶位上。被阿英牵着的小小人儿咿咿哑哑欢呼着蹒跚地走过来了。依依抱起粉团似的女儿,在她红扑扑的脸颊上亲了两口,又在阿英的耳边小声交待了几句,然后看着女儿,说道:
“帆帆,妈咪出去办点事,好不好?”
“不好!”
“帆帆听话,妈咪去给帆帆买好吃的,好不好?”
“不……好!”
“那妈咪给帆帆买个好漂亮好好玩的小玩具回来,好不好?”
“不好!不好!”帆帆握着小拳头捶打着林依依,哭闹起来了。
林依依有些不耐烦了,她今天的情绪格外地郁闷,往日的耐心都不翼而飞了。她把女儿塞给阿英,关了车门,在女儿嘶声裂肺的哭叫声中将车开出了家门。她要去深圳,她要出其不意地出现在尹国华的面前,她倒要看看他究意在干些什么!信箱里的秘密还安然无恙地打着瞌睡,林依依却已向秘密的发源地奔赴而去。其实,信箱里躺着的对于林依依而言也不算是什么真正的秘密了。在爱情面前,女人永远是嗅觉最灵敏的动物。
她已经预感到,在她们深圳的那套房子里还有另一个女人。也许此时此刻,那个小妖精正坐在尹国华的腿上,正搂着他的脖子亲吻他,挑逗他;或者更严重些,他们正赤裸裸地躺在床上,象蛇一样交缠在一起,他们…… 天哪,太可怕了!当她想到这儿的时候,她仿佛觉得那蛇正咬在了自己的胸口上,浑身都痛苦难受,满脑子里都在上演着各种各样不堪入目的镜头,丈夫的脸总是和一个她想象中的妖艳的脸交织在一起。怀疑与嫉妒燃烧着她的痛苦,撕裂了她的心,她恨不得立即飞到深圳,冲进家门,将那不要脸的女人给揪出来,狠狠地甩一上记光……。
当她来到深圳怡湖花园月湖阁十八楼B号房门口的时候,已是晚上九点半钟。她用早已拿在手上的钥匙打开泛着银光冷森森的防盗门,打开深红色雕花实木大门:屋里漆黑一片。她蹑手蹑脚地走进了客厅,只开了墙上的一盏壁灯。幽绿色朦胧的灯光下,所有的家俬都静静的躺在自己本份的位置上,像在熟睡。林依依顺着客厅右边的扶梯走上二楼,卧室的门紧闭着。她轻轻走到门口,侧耳倾听了一会儿,四周出奇的静谧更令她仿佛觉得房间里隐隐约约有什么声音。她像一个闯进别人家里的窃贼一样心惊胆战起来,一颗心儿仿佛跳到了喉咙口,她紧张兮兮地在门口犹豫了好一会儿,突然一手推开了门:房里的一切将她一路上在脑海里演绎了许多遍的各种镜头都化为虚无。因为房间里空无一人,没有自己的丈夫,也没有一个妖冶的女人。她突然弄不清自己是应该高兴还是应该不高兴了,一种巨大的空寂与孤独感涌上了心头。好像一个无聊至极的人千里迢迢赶到了一个戏院,满以为会有一场好戏可看,无论是悲剧还是喜剧,甚至哪怕是个小品也好,但一走进戏院,却见门口竖了一块“今日休演一天”的招牌,那份失望与失落感是难以言喻的。
林依依觉得自己就是这样一个失魂落魄的四处想寻戏看的人。她本来想好了各种对付丈夫与那个女人的招式:揪住那女人的头发,给她甩上几记耳光,然后痛骂他的丈夫,摔掉桌上的茶杯,打碎酒柜上所有的酒瓶,哭得像个泪人似的,然后她的丈夫一定会将那个女人赶出去,过来搂住她,向她认错,向她保证,然后她便握起香拳在他胸前半真半假地捶着,然后扑进他的怀里,然后……
没有,没有然后!首先是因为她没有勇气真的这样像个庸俗的泼妇一哭二闹三上吊,尽管女人在内心里有时都渴望做一回泼妇就像渴望有一次罗曼蒂克的外遇一样,真正付诸行动却是不容许的。其次是因为她估计到自己没有足够的宽容心,若真的看到了什么场面还能象大多数无可奈何的妻子一样原谅他?像没事一样?她想她最可能有的反应会是用一双失望透顶的怨恨的眼睛盯着她的丈夫,嘴角露出一个轻蔑的冷笑,然后头一昂转身摔门而去!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她林依依高傲、自信、不屑一顾的心气,也只有这样,才能刺激尹国华,才能让他丢下那个女人,不顾一切地去追逐她。
然而,一切都是空谈,天知道真正面对这样的事情会做出什么样不可理喻的事情来?那种时候,人的行为不受大脑的控制,以往所受的教育,文化素质、信仰、理智等等还没有来得及运行到大脑,行动就开始了。那是潜意识,那才是真实的自己,毫无遮掩毫不修饰的本来面目。也许,她的这个本来面目就是泼妇?林依依还真想知道自己本来的面目究竟是什么样的。她还记得小时候曾听奶奶说过晚上不能看着月亮指自己的鼻子,一指了就会现原形,很想知道自己究竟是什么动物变的,上辈子是个什么样子。现在林依依就跟小时候有同样的渴望,想现一回“原形”。
然而,没有!枪准备好了,子弹上好了,猎物却没有!在这套空而大的居室里,一切都不存在!她像一个泄气的皮球蔫在了床上,四周安静得出奇,整个世界似乎都离她而去,在某个地方集中躲起来了,只有床头柜上的闹钟还在她的身旁兢兢业业、永不停歇地移动着它的三根针,嘀嗒,嘀嗒,嘀嗒……
她终于觉得有些儿累了,时间早已过了零点,新的一天已经开始,而夜却正浓。也许,丈夫会在夜最深的某个时候回来,他总该回家睡觉吧,要不,他能睡到那儿呢?林依依开始动手解开自己的衣服,一件一件地脱下来,滑在进口复合木地板上,连黛安芬牌的粉红色胸罩和内裤也不放过。她赤身裸体地站在黑夜之中。卧室的阳台上有夜风吹进来,撩起薄翼似的窗纱,轻拂在她的身体上,像温柔的手指。她抬手打开了灯,转身看见了梳妆镜中自己雪白如玉的肌肤。这样姣美的身体啊,连她自己都看得心醉了!有一双纤细柔嫩的玉手搭在她的肩上,轻轻地、缓缓地往下游动,那是她自己的手吗?那镜中的身体是自己的吗?她看见镜中那双饱含柔情的手在抚摸着镜中女人丰满圆润的Ru房,然后缓缓滑向那柔和纤细的腰间,弧线上翘的臀部,光滑温软的小腹……
眼前渐渐迷濛起来,浪潮一般的热流涌上来了,意识开始模糊,她已分辩不清镜中的女人是不是自己,镜中那双温柔多情的手是镜中女人的手,还是自己的手,或者是别的什么人的手?在这个世界上,似乎只有它们,才会永远伴随她,永远不会离弃她。此时此刻,只有它们才是她唯一的爱,唯一的伴侣。她爱镜中的女人,爱镜中的手,她与它们一起走进了那一遍生气盎然的“草丛”。那是一片凶险但诱人的沼泽地啊,她无可救药无比陶醉地陷进去了,陷进去了……
林依依第一次见到尹国华,是多年前在成都。那时她还是西南师范大学的学生,因为是最后一学年,所以,在成都的一所中学里实习。
那是一段疯狂的时期,整个社会,应该说整个中国,上至首都北京,下至偏远的小山沟,无一例外地都被卷进了一个用泡沫状的嘴皮上的金钱涌积而成的巨大漩涡——传销。
现在提起这两个字,许多人还会冷不防打一个寒噤,像见到洪水猛兽般唯恐躲之不及。所以,这两个字在后期被挂羊头卖狗肉地美其名日“网络销售”、“直销”、“连锁销售”等等。甚至,到后来政府打得紧了,有些经营传销的所谓销售公司在大门口竖起一块牌“本公司严禁传销活动!”“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游戏被人们笑话了几千年,却同时又被人们起用了几千年。
林依依被邀约到安美公司听课的时候,传销还刚刚处于萌牙状态。任何处于萌芽状态的事物总是可爱的,就像无论是大善人还是大恶人在他还是婴儿的时候都同样讨人喜爱一样。其实,这个“婴儿”在当时能引起那么大的轰动,那么多人为之疯狂,具有先锋和表率作用的安美公司还是功不可没的。事实上,安美公司也是那些“传销婴儿”当中唯一能够健康成长而且至今仍受人们喜爱的幸存者,是个例外。林依依尤其感谢安美公司,因为它是她与尹国华的大媒人。
那时的林依依与现在的林依依确实相异甚远。如果用柔风的妩媚、姿韵来比喻现在的林依依,那么,几年前的她就是清水了,纯洁、透明。
她用清水般纯洁的双眼看见身着纯白西装的讲师尹国华迈着矫健的步伐走上讲台。她记得他讲的第一句话是“我叫尹国华。大家猜一猜,我为什么姓尹呢?”,当大家都被他问得莫名其妙时,他却扬着两道粗浓的剑眉,嘿嘿一笑,“因为,我的父亲姓尹,所以,我也姓尹。”
幽默吗?即使幽默,也幽默得并不怎么高明。但依依就喜欢他那份轻松的感觉,喜欢那剑眉,那笑容,那白西装。喜欢需要理由吗?像当年的林依依那种心底还没有一丝沉淀的女孩子,对任何事情尤其对待感情从来不问来由不明去向,所以也没有什么后顾之忧。而且,当时的林依依是个玻璃一样透明的女孩儿,心中一旦有了喜欢,有了爱,就像清水中有了鱼儿一样,连尾巴怎样摆,头怎么摇都被旁人看得一清二楚。这不,刚一下课,她就急急忙忙地跑到尹国华的跟前,红着脸问:
“尹讲师,下次您讲课的时候,我可以去做主持人吗?我叫林依依,很想跟您学习讲课。”
“嗬,林——依——依,多好听的名字!”尹国华很快就将眼前这个身穿白色长裙、扎着两条小辫子的姑娘印入了脑海之中。
接下来的事情不说大家也猜得到:林依依天天来主持,尹国华还是天天来讲课,只是又额外了一项任务,那就是教林依依怎样主持,当然是等满会场的人都走了以后,再单独教她的。天天相见,日久生情,更何况他们双方都是从一开始就有“预谋”的,所以“不谋而合”那是必然的结果。在一个凉风习习、月色朦胧的夜晚。尹国华送林依依回家,在一棵高大的芙蓉树下面,他将她搂进了怀里,毫无商量余地地迫不及待地吻了她,然后在她耳边温柔地说:“我爱你!从第一次见到你开始,我就爱上了你!”
在那个月夜,依依的心跳得好快,她从来不知道人可以有这种感觉,这种如痴如醉如梦如幻地幸福得几乎要窒息的感觉!其实,这并不是她的初吻。当时,她还有一个男朋友,正确地说应该是她众多追求者中的一个,只不过那个叫吴超的男孩是第一个“敢吃螃蟹”的勇敢者,因为他敢抱着她的头吻她。林依依还记得自己被吴超吻过之后钻入脑海的第一个问题是:“完了!我的初吻就这样轻易给了这个家伙了!”,完全没有现在这种将万物踩在脚下如坐云端的沉迷之感。不知这是爱情不同类型的差异,还是爱情的真假之别?
总之,事情自然的很,尹国华与林依依坠入了情网。每个恋爱中的人都以为自己的爱情是世界上最深切、最热烈、最感人的,林依依尤其如此。尹国华也的确是一个很懂得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