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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了,拼命地甚至不安地寻找着打破尴尬的废话。“我怀念大三的冬天,老下雪,老喝粥的那次。”我最后有气无力地说。这句话肯定是让他们感动了,他们都意味深长地看着远方。李说“这么早就怀念了”。
那一年冬天的生活一点都不充实,只是无聊的感觉竟是如此让人怀念。
随意的文化
董桥曾提到过一则有趣的故事。剑桥大学曾修缮一所新厕所,按照大学的学生传统,这所新厕所肯定将要受到那些年轻绅士的灵感污染的。所以聪明的学监索性把厕所的墙壁设计成黑板的样式,旁边放上粉笔,随时涂鸦,并随时可以擦去。这个学监简直就是大禹的传人,知道对于有些“洪水”只能采取疏导,而不是硬堵的方式。一般认为,厕所涂鸦缺乏艺术文化气质,主要源于地点与人物不恰当。剑桥是个极好的场所,光名字就已经堆满了书卷气,而涂鸦者又都是拜伦、牛顿的师弟们,再加上他们都年轻,这种组合实在让厕所徒壁生辉。
北大的厕所文化水平不高。这可能是由于北大的卫生环境糟糕,而文化都是被舒适滋养出来的。王小波把布鲁塞尔的公共厕所称作“文化的园地”,除了因为这是多种文化的交汇中心,更重要的是那里的收费标准是一美元。这肯定是一个极舒服的场所。一美元的心痛再加上舒适的无所事事,思想与文化肯定会蓬勃而出。北大的卫生场所秉承中国的一贯缺点,无法提供给使用者以从容感。环境的不佳,让这些豪情与才情都过剩的年轻家伙们没有心情孕育出崇高的情感与深刻的思想。一般来讲,宿舍楼内的卫生环境最差,也因此这里的图画与文字都流露出一种形而下的趋势。一看笔记,就知道实在是穷极无聊,才把平时不好意思说的话厚颜无耻地写了出来。这里的记录充分体现了青春期的抑郁症状和渴望肆无忌惮地急切心情。字迹潦草慌乱,欠磨炼。28楼最有文化意味的一则笔记有这样一句话:“同学们应该牢记这两点:读圣经和保持大便通畅。”这句话让那个狭小的环境陡升入一个至高境界,我当时深为此公的绝妙想法而折服。后来读林语堂的《生活的艺术》才知道,这是一位美国大学校长的话。这位同学如果足够聪明的话,应该把《圣经》改为《论语》,似乎更有中国特色。
老图书馆的卫生间曾经让我感动,那里曾经上演了有关北大未来出路的讨论。浅绿色的门上被密密麻麻地书写了若干争辩意见,句句呕心沥血。先是一组有关北大与清华比较的讨论文字,明显分为正反两方。先是蓝黑钢笔书写的一段对于北大正在衰落的忧虑感,感慨清华正在成为中国第一高校的事实。接着,一组黑色圆珠笔对此观点进行驳斥,声言北大如何如何领先,当时的激愤之情,可以想见。一行文字摞着一行,当然到最后,争辩改为谩骂,北大方声言要把清华改为北大工学院,而反方则要北大人认清自己的位置。文字笔记似有七八种之多,中英文夹杂。当然由于情况特殊,环境所限,争辩双方未能做到有礼有节,但是参赛队员对于北大的爱惜之情都是溢于言表的。新图书馆的卫生间修缮得明亮宽敞得多,同学似乎不再好意思往上写点什么了,这似乎也从侧面印证了北大学生越来越缺乏激情了。
当年,因为读了张中行先生的《红楼点滴》,才抱了非北大不上的决心。似乎那些看似琐碎的吃住行,才真正传神地反映出北大所特有的魅力。张中行没有写过红楼的厕所文化,民国时肯定缺乏这种条件。可惜,《北大往事》里的那些家伙也没有提及。国外的社会学者在研究校园文化时,厕所文化绝对是重要一章。而一位牛津的教授只研究牛津教堂彩色玻璃的变迁就可以出一本专著,这的确可以显现出牛津的傲然气派。当北大有一天可以把厕所文学弄成一本研究专著时,彼时的北大也一定进人了世界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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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 鞋(1)
对于拖鞋的无比热爱是我迷恋校园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一年中的大部分时间,我的一双一点也不娇嫩的脚暴露在北京恶劣而肮脏的环境之中。余华在《活着》的序言里说,那个夏天,他把一条毛巾搭在腰上,当他走在乡间的小路上时,毛巾就会叭嗒叭嗒地打在他的屁股上。我对这段话喜欢不已,我想那个20岁的余华一定感受到这个简单的动作蕴涵的让人陶醉的自由精神。我没有让自己置身于田野之中,我不太喜欢那些农田里的肥料味道。我喜欢穿着脱鞋进入教室,踏人食堂,游弋在未名湖边。我喜欢那种厚底的拖鞋,它让我的脚跟很舒服,同时由于重量原因,它可以与地板发生更强烈的撞击声响。这种声响比起单薄的毛巾来,显得雄浑有力,余华肯定会自叹弗如。
于是,我常年累月地以这种姿态在校园内行走着,乐此不疲地倾听着这种声音。我的脚趾自由自在地舒展着自己。对于拖鞋的普遍钟情是大学内的一种情结。在夏日的中午,食堂刚刚开门的时候,在通往每一个食堂的路上,各种花色与尺寸的拖鞋混杂在一起,他们以各自不同的节奏发出不同质地的声响,不悦耳动听,但是却亲切得要命。置身其中,我总能够深切地感受到我属于这里。在敏感的人的心中,一丝气息、一种声音或者仅仅是一种味道,会把他的灵魂拽入另一个空间。而每当我在熙熙攘攘的街市上备感疲倦时,一旦跨人校园最让我感到亲切的就是这拖鞋的声音。
对于这点,在各所大学校园内都有着我的同好。我清晰地记忆着,在一个夏天,我漫无目的地在广州街头游荡,炎热与喧闹让我疲倦不堪。很偶然,我撞人暨南大学的校园。这是一座一点也不美丽的学校,正在施工的工地给校园带来飞扬的尘土。但是,迎面走来两个拿着破烂饭盒的学生,肥大的T恤衫上面甚至沾染了油渍,两双色彩暗淡的拖鞋在水泥路面上有节奏地蹭着。这一刻让我激动无比,我就像一个久在旅途的流浪者猛然回到家乡。
细微的物品往往反映了时代的精神。那位文学批评家,翻阅了汗牛充栋的材料,最终证明“香烟”是现代文明的最主要标志,因为这个小小的可以燃烧的东西,反映了人类由古典向现代文明转变过程中出现的心理焦虑症状。因为烟草的最初来源是美洲,那位雄心勃勃的意大利骗子哥伦布告诉自以为是的欧洲人,乘着船一直向西走,那里还有更广阔的世界。世界原来如此广袤,欧洲人生出了一种迷惘之情,同时他们惊喜地发现随船带回来的可以嚼的苦涩的烟草可以暂时抑制迷惘的悲观。于是这短短不过10公分的香烟,蕴藏了近代文明史。
我无法考证拖鞋的历史,但我本能地意识到,拖鞋所蕴涵的气质与大学本身的精神有某种相通之处。拖鞋只适合两个场所——浴室与校园。·浴室是人类可以最本质地暴露自己的场所,在这里你无需掩饰,赤条条地面对世界,它也让你感受到一种没有束缚的放松。那么大学校园呢?这里最需要的是精神上的无限自由,而这种精神上的自由当然带来了肉体上的放松。热爱自由的希腊学者的装束是肥大的长袍,而这种装束在最初的巴黎大学、牛津大学同样盛行。在这些古老大学的历史上,学生都曾经是一个无比放肆的团体。他们可以在精神上肆无忌惮地诋毁宗教传统,更会在私人作风上酗酒并狂热地迷恋女人。
这种混乱的方式当然无法被我们接受,但是我们至少明确一点,大学需要更广阔的自由空间。既然西装与皮鞋已经与严密的行政体制联系起来,那么拖鞋有理由与自由的空气联系起来。一个习惯穿着拖鞋,在安静的校园内行走的人,是无法不思考的,而且思考的会是那些缺乏功利色彩的稀奇古怪的问题。那位苏格拉底不就是在希腊的街头闲逛时思考哲学问题的吗?
愚蠢的人无法理解拖鞋对于大学的重要性,更不会欣赏那种动人的声响。学校里的“着装整齐”意味着什么,各种场所对于拖鞋的封杀意味着什么?大学不是一个普通的社会机构,这里的人也不需要为一个统一的目标而努力。一些教育者在感慨拖鞋学士的邋遢与不合规范。北大的一位学生穿着拖鞋就去应聘,满脸的散漫不经。这则故事在成为每年的毕业分配会上的经典反面教材,校方强调毕业生应该如何包装自己。然而我却感谢这位可爱的师兄,他出色地继承了北大的藐视社会规范的自由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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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 鞋(2)
如果有一天,我们看到偌大的校园同样是着装一丝不苟,看不到各种颜色的拖鞋在以各种不同节奏拍打地板,这才是一种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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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酒馆(1)
我情愿死在小酒馆里
那里美酒就在垂死者的嘴边,
然后天使歌队从天而降并且放歌:
“上帝赐福给这善良的酒鬼”……
这是12世纪的巴黎大学流传的诗句,它代表了那些新生的大学生如何无情地唾弃教会所倡导的生活规范。在这样的酒醉的歌唱之中,巴黎大学逐渐发展成欧洲的知识中心。每一所伟大的大学似乎都被小酒馆包围着,一位去剑桥访问的中国学者发现剑桥周围的小酒馆里总是挤满了不刮胡子的学生、不修边幅的学生,他们在那里热情地谈论着各种问题。尼采不是说伟大的希腊文明是日神精神与酒神精神共同塑造的吗?或许所有伟大的大学也必须含有强烈的酒神精神,那是一种激发我们的生命能量的精神,让我们全身心投入创造的精神,它与大学的功用有着如此紧密的联系,它肯定不仅仅是一个高晓松所说的“让兄弟们哭泣的地方”,它或许隐藏着更伟大的目的。校园外的小酒馆正是隐藏了大学风格与创造力的场所,至少局部如此。
北大南门外一条小巷挤满了廉价、低档却亲切无比的小酒馆。当我路过那条混乱肮脏的小路时,我无法不扭头看着那些熟悉的、丑陋的桌子,那熟悉的混乱的布局,还有似乎永远暖哄哄的气氛。这条街上的小酒馆的数量有了空前地跃升,然而气氛却同样空前地下坠。在那熟悉的空间里,空空荡荡。我想起了最初的“未名酒家”。
1996年,我大二那一年。28楼的广告牌上,我们看到了一张由难看的毛笔字写在廉洁的白纸上的广告,大意是说,一位刚毕业的北大校友开了一家叫未名的酒馆,上面8折优惠被大大地突出来。我想是那8折的优惠培养起来我们夜间喝酒的习惯的。从此每周总要有那么几天,一位同学会在熄灯后无心地说道:我们喝酒去吧。然后,这句不经意的话在漆黑的宿舍里被迅速捕捉到,几个声音会同时响应。然后,再敲敲邻居们的门,队伍中再加入几个。几双拖鞋开始在昏暗的楼道里,劈里啪啦地摩擦地面。此时,楼门已经锁上,我们要在一楼的水房里,依次翻窗而出。夜晚的空气如此动人,尤其是在校园里和这么一群熟悉的家伙一起大声说话,甚至呼喊。而此时,校园内也相当热闹,到处游荡着像我们这样的小规模队伍。夜晚的校园里,一群还没有度过躁动期的小伙子们散发出一股过剩男性荷尔蒙的气息,或许还搀杂着少许没有洗过的脚的味道,这种味道和那喧嚣的声音,把夜晚的校园搅动起来。此时的路灯的光线是那种暗红黄色的,我们被裹在这暗黄色中。我一直觉得,这是北大最美的时候。
我们如在赶赴一场约会般心情舒畅,或许还有尼采所说的酒神式的狂欢气息。未名酒家,我们来了。那些铺了一层手感很差的塑料布的桌子,那些有缺口的茶杯,还有劣质的茶叶,这一切让我们感到亲切无比。坐下来,照例是啤酒还有干煸扁豆。我不习惯喝酒,甚至一杯都让我痛苦不堪。但是,我是如此地热爱那种氛围,我们坐在那里,一杯杯黄色的液体顺着喉管向下流。然后,有人的脸开始红了,然后我们的话开始多起来。形而上与形而下的话题交替地出现,它们比那些菜肴有味道得多。最频繁的依旧是我们的理想,这是个似乎永远无法褪色的话题。尽管我们已经身不由己地滑人了这个消费时代,在很多时候,我们会装做对这个世界毫不在乎,或者干脆把自己弄成一副玩世不恭的模样。我们也会喜欢谈论那些后现代的东西,偶尔也会听听那些punk音乐。但是,我们都清楚,我们的内心世界依旧是留给那些也许已经过时的情感。未名酒家,也许是我在四年大学期间谈论人生意义的主要场所,在微醉之后,我们似乎才有足够的勇气撕去我们“伪颓废”的面纱,我们相互发现,原来对于世界对于未来,我们都抱有如此的热忱。
当然,关于那些姑娘的话题依旧是主旋律,那些校园里漂亮姑娘的名字一遍遍地被啤酒淹得花容失色,